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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 病隙碎筆 》
第58節:病隙碎筆6(6)
史鐵生 Shi Tiesheng
當有人(以及每一個人都可能)受此酷刑的折磨與侮辱之時,法律和法律之上的愛願,衹擺出幾項改變它必然要遇到的睏難,就可以溜之大吉並且心安理得了嗎?
二十一
那位法律專傢反對"安樂死"的另一個理由是: "人沒有死的權利。"但是為什麽呢?他未提供有力的說明。他除了說得有些蠻橫,還說得有些含糊:"死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自然而然的事就一定正當嗎?真若這樣,要你法律專傢幹嗎?不過,這一回的問題好像真的不太簡單。
人沒有死的權利--第一,這話可以翻譯成:個人沒有死的權利。比如文革中,一個終於受不住摧殘與屈辱的人,要是自殺了,必落一個"自絶於人民自絶於黨"的罪名;憑此罪名,你生前的一切就都被否定,你的親朋好友就都可能受到株連。這是什麽意思?這是說:你必須老老實實忍受屈辱,無權反抗,連以死抗爭的權利都沒有。當然,你已經自殺了說明你可以自殺,任何罪名對你都已毫無作用,但其實,那罪名是說給生者聽的,是對一切生者的威嚇,那是要取消所有人抗議邪惡勢力的最後權利。還說"人沒有死的權利"嗎?一個人若連以死抗爭的權利都被剝奪,可想而知,他還會有怎樣的生的權利。
二十二
人沒有死的權利--第二,此言也可作如下想:生的權利既為天賦,人便無權取消它;死既為天命之必然,故衹可順其自然。話說到這兒,真像似有些道理了。
但是未必。且不論生死之界定尚屬懸案,衹說:真這樣順其自然,醫學又是幹什麽用的?醫學,不是在抗拒死亡嗎?倘若順其自然,那麽不僅醫學,一切學、一切人的作為就都要取消。那樣的話可真是順其自然了--人將跑成一群漫山遍野地尋食、交配、繁衍,然後聽天由命的物類了。理想也無,愛願也無,前途嘛,不過是地平綫以內四季的安排。有人說了:這樣不好嗎?可更多的人說:這樣不好!說好的人就這樣去好吧。說不好的人就有麻煩:為什麽不好?以及怎樣纔好?
二十三
人熱愛自然,但料必沒人會說人等同於自然。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從自然中升華出來的異質,是異於自然的情感,異於物質的精神,異於其他物種的魂遊夢尋,是上帝之另一種美麗的創造。上帝是要"乘物以遊心"吧?他在創造了天地萬物之後又做了一點手腳(比如抽取了亞當的一條肋骨,比如給了女媧一團泥巴),為的是看看那冷漠的天地間能否開放出一種熱情,看看那熱情能否張揚得精彩紛呈,再看看那精彩紛呈能否終於皈依他的愛願。人熱愛自然正如人珍重自己的身體,人不能等同於自然正如人要記住上帝的期待,否則自然無思無欲無夢無語,有了大熊貓等等也就足夠,人來幹嗎?
依我淺見--絶非謙虛,我甚至有點兒不敢說但還是說吧:中國文化的興趣,更多地是對自然之妙構的思問,比如人體是如何包含了天地之全息,比如生死是如何地像四季一樣輪回,比如對天地厚德、人性本善的強調。這類思問玄妙高深精彩絶倫,竟令幾千年後的現代物理學大為贊嘆!所以中國人特別地喜歡順其自然,淡泊無為,視自然為心性的依歸。但那異於自然的情感呢,就比較地抑製;異於自然的精神呢,就比較地枯疏。所以中國人的養身之道特別發達,對生命意義的追問就不大頑固。
二十四
反對"安樂死",看身患絶癥者飽受折磨與屈辱而聽之任之,大約都是因為不大過問生命的意義。人不是苟活苟死的物類,不是以過程的漫長為自豪,而是以過程的精彩、尊貴和獨具愛願為驕傲的。醫學其實終不能抗拒死亡,人到底是要死的這誰都明白,那麽醫學(以及種種學)到底是幹什麽用的呢?其實,醫學說到底仍衹是一份愛願,是上帝倡導愛願的一項措施,是由之而對人間愛願的一次期待。當有人身患絶癥,生命唯飽受折磨而無任何意義之時,其他人卻以順其自然為由而袖手一旁,人間愛願豈非自尋其辱?上帝的期待豈不就要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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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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