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服务对象,主要应当体现为服务人员对于对方热情相迎,来者不拒。不仅不应该怠慢服务对象,冷落服务对象,排斥服务对象,挑剔服务对象,为难服务对象,而且还应当积极、热情、主动地接近对方,淡化彼此双方之间的戒备、抵触和对立的情绪,恰到好处地向对方表示亲近友好之意,将对方当作自己人来看待。
当"短缺经济"一去不返,买方市场出现之后,消费者可以选择的余地已经愈来愈大。在此情形之下,从广义上讲,消费者所要购买的,往往不只是某一种商品,与此同时,他们也在购买服务,即对于服务质量越来越表示关注。有时,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的好坏,甚至成了消费者购物时的决定性因素。
服务质量,通常泛指服务人员的服务工作的好坏与服务水平的高低。具体而言,服务质量主要由服务态度与服务技能两大要素所构成。在一般情况之下,消费者对服务态度的重视程度,往往会高于对于服务技能的重视程度。在普通消费者看来,服务人员若能服务态度与服务技能俱佳最好。如果他的服务态度很好,但服务技能稍逊一筹,尚且情有可原。但若假设他的服务技能尚可,而服务态度恶劣,则往往是不能被接受的。后一种情况一旦出现,有时甚至会使消费者恼羞成怒,以偏概全,忽视了服务人员在服务技能方面的表现。
接受服务对象,说到底,实际上就是一个服务态度是否端正的问题。在服务岗位上尊重消费者,其实就意味着必须尊重对方的选择。若要真正将消费者视为自己的"上帝"和"衣食父母",诚心诚意地意识到消费者至上的话,自然而然就应当认可对方,容纳对方,接近对方。在内心里必须确认:客人通常都是正确的。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真正地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
在工作岗位上,服务人员对于服务对象的接受,不但是一个思想方法问题,而且还应当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上得到贯彻体现。
例如,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切勿毫无任何缘由地对对方上上下下地反复进行打量,或者斜着眼睛、翻着眼睛注视对方。这样的眼神,显然绝非要接受对方。
同服务对象进行交谈时,服务人员一般不应当直接地与对方争辩、顶嘴或抬杠。即使见解与对方截然相反,也要尽可能地采用委婉的语气进行表达,而不宜直接与对方针锋相对。绝不要用"你们这种人"、"知道吗?您"、"你见过么"、"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真的吗"、"有这么一回事吗"、"骗谁呀"这一类的怀疑、排斥他人的话语去跟服务对象讲话。更不要任意指出服务对象的种种不足之处,特别是不应该明言对方生理上、衣着上的某些缺陷。否则,就等于是宣告自己不接受对方。
第二,重视服务对象。三A法则要求服务人员实心实意地重视服务对象。
重视服务对象,是服务人员对于服务对象表示敬重之意的具体化。它主要应当表现为认真对待服务对象,并且主动关心服务对象。总而言之,是要通过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使对方真切地体验到自己备受服务人员关注、看重,在服务人员眼中自己永远都是非常重要的。
服务人员在工作岗位上要真正做到重视服务对象,首先应当做到目中有人,招之即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想对方之所想,急对方之所急,认真满足对方的要求,努力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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