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国古代社会   》 (二)地方豪族      He Ciquan

  东汉豪族势力发展的另一突出的情势是地方豪强势力的增长。
  西汉地方豪强,多武断乡曲,还没有发展到把持地方政权。政府对武断乡曲的豪强,是严予打击的。武帝派刺史以六条察郡,其中一条是“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一条是“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汉官典职仪》)。这两条都是针对地方豪强的,防止地方豪强势力强大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也防止地方官和地方豪强勾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
  除了就地防范、抑制外,就是采取迁徙政策,把他们迁到关中去。从刘邦迁徙关东六国旧贵族齐田氏、楚景、昭、屈开始,到西汉后期都执行这种政策。地方豪强资财到一定数额和作到二千石,就要被迁徙到关中去。这在前面讲西汉政府打击豪强的政策一节,已讲过了。
  西汉政府的着眼点在:收社会上强大的势力在关中,在京师,在自己的眼下。它一方面迁地方势力到关中,一方面朝廷贵族和地方到朝廷作官的地方人致仕,免官后一般也都仍留居京师不回原籍。例如:
  《汉书·万石君传》:“其父赵人也,赵亡,徙温。……孝景季年,万石君以上大夫录归老于家,以岁时为朝臣。……建元二年,……以长子建为郎中令,少子庆为内史。建老白首,万石君尚无恙,每百日冰浴归谒亲。”
  《汉书·窦婴传》:“御史大夫赵绾请毋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藏,而免丞相婴、太尉蚡。……婴、蚡以侯家居。蚡虽不任职,以王太后故,亲幸,数言事,多效。”
  《汉书·灌夫传》:“颍阴人也。……夫为郎中将。数岁,坐法去。家居长安中。……复为代相。武帝即位,……徙夫为淮阳太守。入为太仆。二年,……徙夫为燕相。数岁,坐法免,家居长安。”
  万石君石奋、温人,老致仕后,即居长安。窦婴、田蚡罢官后,居长安,尚可以说他们是外戚,灌夫则纯一官僚。前为郎中将,坐法免,居长安,后为燕相,坐法免官,却回长安居祝可证朝臣去官,无论是致仕、免官皆住在长安不回原籍。
  官吏似乎只有罪大的才遣回乡里,而列侯也只有罪大的才遣就国。大官免官归故郡的如景帝时的郅都。他迫死临江王,“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景帝乃使使即拜都为雁门太守,便道之官”(《汉书·酷吏传·郅都传》)。郅都,河东大阳人。便道之官,即不经长安也。西汉后期,因罪免官归故里的渐多起来。如元帝时的石显,专权擅势。成帝即位,“迁显为长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显失倚。离权数月,丞相、御史条奏显旧恶,及其党牢梁、陈顺皆免官。显与妻子徙归故郡,忧懑不食,道病死。”(《汉书·佞幸传·石显传》)。又如哀帝时的薛宣“(宣)子况竞减罪一等,徙敦煌。宣坐免为庶人,归故郡。”(《汉书·薛宣传》)石显是元帝的倖臣,害人很多,萧望之就死在他手。薛宣,成帝时丞相。
  坐别人罪,免官归故里的也是不多。这在西汉,虽不是法律却是习惯法。成帝时,杜业上书就说:“故事、大逆、朋友坐免官,无归故郡者,今坐长(定陵侯淳于长)者归故郡,已深一等;红阳侯立坐子受长货赂故就国耳,非大逆也,而方进复奏立党友后将军朱博、巨鹿太守孙宏、故少府陈咸,皆免官,归咸故郡。刑罚无平,在方进之笔端。……众人皆言国家假方进权太甚。”(《汉书·杜周传附孙杜业传》)。
  西汉后期,大臣致仕归乡里的渐渐多起来。
  《汉书·疏广传》:“广谓受曰:……今仕官至二千石,宦成名立,如此不去,惧有后悔,岂如父子相随出关,归老故乡,以寿命终。不亦善乎?受叩头曰:从大人议。即日父子俱移病,满三月赐告,广遂称笃,上疏乞骸骨。上以其年笃老,皆许之。……公卿大夫故人邑子设祖道,供张东都门外,送者车数百两,辞决而去。……广既归乡里,日令家共具设酒食,语族人故旧宾,与相娱乐。”
  《汉书·薛广德传》:“广德沛郡相人也。……为御史大夫,凡十月免。东归沛,太守迎之界上。”
  《汉书·两龚传》:“两龚皆楚人也。胜字君宾,舍字君倩。……少皆好学明经。……舍、胜既归乡里,郡二千石长吏初到官皆至其家,如师弟子之礼。”
  《汉书·陈万年传》:“红阳侯(王)立举咸(万年子)方正,为光录大夫给事中。方进复奏免之。后数年,立有罪就国,方进奏归咸故郡,以忧死。”
  大臣致仕免官归故里,列侯就国,可能和儒学之盛有关系。《汉书·窦婴、田蚡传》说:“婴、蚡俱好儒术。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藏为郎中令,迎鲁申公,欲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言,而婴、蚡赵绾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悦。”
  由前举诸例来看,疏广叔侄、两龚、薛广德自请归乡里者都是儒家,迫使陈咸归故郡的翟方进也是儒家。我们或可从中得到大臣归故里列侯遣就国和儒家关系的一点消息。
  王莽主政时,列侯就国的比较多。《汉书·彭宣传》:“宣上书,……·愿上大司空、长平侯印绶,乞骸骨归乡里。……莽白太后,策宣曰:惟君视事日寡,功德未效,迫于老眊昏乱,非所以辅国家,绥海内也。使光禄勋丰册诏君,其上大司空印绶,使就国。”彭宣并无大过失,只以年老昏眊,就罢官使就国,这可能有王莽和彭宣间的政治矛盾,彭宣是由鲍宣推荐给哀帝任用的官,也可能王莽贯彻的是儒家“列侯就国”思想。《汉书·鲍宣传》:“陆麋郭钦,哀帝时为丞相司直,……平帝时迁南阳太守。而杜陵蒋谢为兖州刺史,亦以廉直为名。王莽居摄,钦、诩皆以病免官,归乡里,卧不出户,卒于家。”二千石原是要迁徙关中的。王莽却使归乡里。《后汉书·隗嚣传》:“天水成纪人。……王莽国师刘歆引嚣为士。歆死,嚣归乡里。”总起来看,西汉后期和王莽时期,列侯、京官遣就回归乡里者日多。把贵族大官吏二千石豪富家族徙居关中的政策,已有些松弛了。
  东汉的政策,和西汉相反,除外戚家族和特许者外,一般大臣去官就要回归乡里原籍,而且还不得私归京师。《后汉书·苏章传》附族曾孙《苏不韦传》:“不韦……父谦,初为郡都邮。时魏郡李暠为美阳令,与中常侍具瑗交通,贪暴为民患,前后监司,畏其势援,莫敢糺问。及谦至部,案得其臧,论输左校。谦累迁至金城太守,去郡归乡里。汉法:免罢守令,自非诏徵,不得妄到京师。而谦后私至洛阳。时暠为司隶校尉,收谦诘掠,死狱中。”
  苏谦就是去郡后归乡里的。东汉的法律是非诏徵不得妄到京师。苏谦私到京师,司隶校尉李暠正好官报私仇把他逮捕入狱,以至诘掠死狱中了。其他罢官免官后归乡里的例如:
  《后汉书·苏章传》:“(章)扶风平陵人也。……为并州刺史,以摧折权豪忤旨,坐免,隐身乡里,不交当世。”
  《后汉书·邓禹传》附孙《邓骘传》:“帝……令有司奏悝等大逆无道,遂废……皆为庶人。骘以不与谋,但免特进,遣就国;宗族皆免官归故郡。……唯广得兄弟以母阎后戚属,得留京师。”
  《后汉书·王符传》:“后度辽将军皇甫规解官归安定(规、安定人)。乡人有以货得雁门太守者,亦去职还家。”
  西汉用人,多通过选举、辟召和徵。而地方县令长,又多经过“郎”这一经历。从郎到地方官,东汉仍然走这条路。《后汉书·明帝纪》:“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郎是皇帝的近臣,经过郎这一历程加强地方官和皇帝的关系,也就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和集权。东汉地方官多经过尚书历程。尚书也是皇帝的近臣。经过尚书,和西汉经过郎是一样,都是要通过这一制度增强地方和皇帝的关系。
  西汉后期,渐有以地方属吏起家者。
  《汉书·陈万年传》:“沛郡相人也。为郡吏、察举,至县令,迁广陵太守,以高第入为右扶风,迁太仆。”万年,元帝时人。
  《汉书·于定国传》:“定国亦为狱吏,郡决曹,补廷尉史,……以材高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定国由是为光录大夫,……迁水衡都尉,超为廷尉。……为廷尉十八岁,迁御史大夫。甘露中,代黄霸为丞相,”
  东汉的官,多先起家任地方属吏,如功曹之类,再由地方属吏经选举辟召而出任地方长官或朝廷官员。这和东汉地方豪强势力的增长可能大有关系,东汉地方豪强就多先任郡县属吏,再通过选举辟召出仕。
  《后汉书·寇恂传》:“上谷昌平人也,世为著姓。恂初为郡功曹,太守耿况甚重之。”
  《后汉书·苏章传》:“(苏)谦(苏章兄之孙),初为郡督邮,……累迁至金城太守。”
  《后汉书·袁安传》:“汝南汝阴人也。祖父良,习孟氏易,平帝时举明经,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安少传良学。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初为县功曹。……后举孝廉,除阴平长,任城令。”
  《后汉书·郭躬传》:“颍川阳翟人也。家世衣冠。父弘,习小杜律,太守寇恂以弘为决曹掾。……躬少传父业,讲授徒众常数百人。后为郡吏,辟公府。”
  《后汉书·李恂传》:“安定临泾人也。少习韩诗,教授诸生常数百人。太守颍川李鸿请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为从事。会鸿卒,恂不应州命,而送鸿丧还乡里。既葬,留起冢坟,持丧三年。”
  《陈禅传》:“巴郡安汉人也。仕郡功曹,举善黜恶,为邦内所畏。察孝廉,州辟治中从事。”
  《庞参传》:“河南缑氏人也。初仕郡,未知名,河南伊庞奋见而奇之,举为孝廉,拜左校令。”
  《后汉书·乔玄传》:“梁国雎阳人也。……玄为县功曹。……举孝廉,补洛阳左尉。”
  我曾粗略的统计了一下。除去皇后、诸侯王,《汉书》有传的,包括附传,有250人,《后汉书》有传的有423人。西汉250人中,由地方属吏起家的约有45人,占有传人数的18%。东汉423人中,由地方属吏起家的约有138人,占有传人数的32.6%。东汉官由地方属吏起家的大大超过西汉。这些出任地方属吏,多是地方豪强,把持地方官府,也是东汉地方豪强势力增长的一个原因。
  郎、尚书是天子近臣。地方官出身郎、尚书,加强了地方与皇帝的关系,加强了集权。官吏出身地方属吏,强化了地方属吏与地方郡县长官的关系。两汉时期,郡县属吏由郡县守相令长任用,不关中央。这制度本身也培育地方属吏与地方长官间的特殊关系。东汉时期,地方长官与属吏之间渐渐增长一种皇帝与臣下君臣关系之外的另一种君臣关系。故吏关系。
  这一切,都增强了地方分裂的倾向,不利于帝国的统一。
  东汉顺帝以后,出现了地方驱逐长吏的现象。《后汉书·质帝纪》,本初元年正月丙申诏曰:“顷者,州郡轻慢宪防,竞逞残暴,造设科条,陷入无罪。或以喜怒驱逐长吏,恩阿所私,罚枉仇隙,至今守阙诉讼,前后不绝。送故迎新,人离其害,怨气伤和,以致灾眚。”《桓帝纪》:建和元年四月壬辰,“诸州郡不得迫胁驱逐长吏。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弃市论。”
  这显然是指的地方人士驱逐地方官。所谓长吏,可能还不包括刺史、二千石太守。但既谓长吏,显然包括县令长。这现象,反映地方势力的抬头和皇权的衰落。这是古代向中世纪过渡的历史长环中的政治趋势。这是中央皇权势力的衰微和地方分割势力的显露。一叶知秋,它显示我们时代在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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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壹 由部落到国家 一、早期国家的出现 (一)殷商社会和经济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三)灭商后商周两族的关系
二、阶级分化和演变 (一)贵族(二)国人
(三)众、庶、民(四)私徒属
(五)隶臣妾(六)《诗经》中所见各阶级的生活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制的史影(二)周王、诸侯、贵族土地所有制
(三)公田和私田(四)国与野的不同田制
(五)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四、早期国家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二)城邦国家(三)国(地缘)与家(血缘)两系的合一
(四)礼、刑、兵、税、役贰 古代社会 一、春秋战国之际的经济社会变化 引言
(一)农业生产力的飞跃发展(二)城市交换经济的兴起 1.交换和商人的活跃
(二)城市交换经济的兴起 2.货币和城市兴起(二)城市交换经济的兴起 3.交换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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