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文集 苏轼集   》 卷五十八      苏轼 Su Shi

  ◎奏议十二首
  【乞禁商旅过外国状】
  元祐五年八月十五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检会杭州去年
  十一月二十三日奏泉州百姓徐戩公案,为徐戩不合专擅为高丽国雕造经板二千九
  百余片,公然载往彼国,却受酬答银三千两,公私并不知觉,因此构合密熟,遂
  专擅受载彼国僧寿介前来,以祭奠亡僧净源为名,欲献金塔,及欲住此寻师学法。
  显是徐戩不畏公法,冒求厚利,以致招来本僧搔扰州郡。况高丽臣属契丹,情伪
  难测,其徐戩公然交通,略无畏忌,乞法外重行,以警闽、浙之民,杜绝奸细。
  奉圣旨,徐戩特送千里外州、军编管。
  至今年七月十七日,杭州市舶司准密州关报,据临海军状申,准高丽国礼宾
  院牒,据泉州纲首徐成状称,有商客王应升等,冒请往高丽国公凭,却发船入大
  辽国买卖,寻捉到王应升等二十人,及船中行货,并是大辽国南挺银丝钱物,并
  有过海祈平安将入大辽国愿子二道。本司看详,显见闽、浙商贾因往高丽,遂通
  契丹,岁久迹熟,必为莫大之患。方欲具事由闻奏,乞禁止。近又于今月初十日,
  据转运司牒,准明州申报,高丽人使李资义等二百六十九人,相次到州,仍是客
  人李球于去年六月内,请杭州市舶司公凭往高丽国经纪,因此与高丽国先带到实
  封文字一角,及寄搭松子四十余布袋前来。本司看详,显是客人李球因往彼国交
  构密熟,为之乡导,以希厚利,正与去年所奏徐戩情理一同。
  见今两浙、淮南,公私骚然,文符交错,官吏疲于应答,须索假借,行市为
  之忧恐。而自明及润七州,旧例约费二万四千六百余贯,未论淮南、京东两路及
  京师馆待赐予之费,度不下十余万贯。若以此钱赈济浙西饥民,不知全活几万人
  矣。不惟公私劳费,深可痛惜,而交通契丹之患,其渐可忧。皆由闽、浙奸民,
  因缘商贩,为国生事。除已具处置画一利害闻奏外,勘会熙宁以前《编敕》,客
  旅商贩,不得往高丽、新罗及登、莱州界,违者,并徒二年,船物皆没入官。窃
  原祖宗立法之意,正为深防奸细因缘与契丹交通。自熙宁四年,发运使罗拯始遣
  人招来高丽,一生厉阶,至今为梗。《熙宁编敕》,稍稍改更庆历、嘉祐之法。
  至元丰八年九月十七日敕,惟禁往大辽及登、莱州,其余皆不禁,又许诸蕃愿附
  船入贡,或商贩者听。《元祐编敕》亦只禁往新罗。所以奸民猾商,争请公凭,
  往来如织,公然乘载外国人使,附搭入贡,搔扰所在。若不特降指挥,将前后条
  贯看详,别加删定,严立约束,则奸民猾商,往来无穷,必为意外之患。谨具前
  后条贯,画一如左。
  一、《庆历编敕》:“客旅于海路商贩者,不得往高丽、新罗及登、莱州界。
  若往余州,并须于发地州、军,先经官司投状,开坐所载行货名件,欲往某州、
  军出卖。许召本土有物力居民三名,结罪保明,委不夹带违禁及堪造军器物色,
  不至过越所禁地分。官司即为出给公凭。如有违条约及海船无公凭,许诸色人告
  捉,船物并没官,仍估物价钱,支一半与告人充赏,犯人科违制之罪。”
  一、《嘉祐编敕》:“客旅于海道商贩者,不得往高丽、新罗及至登、莱州
  界。若往余州,并须于发地州、军,先经官司投状,开坐所载行货名件,欲往某
  州、军出卖。许召本土有物力居民三名结罪,保明委不夹带违禁及堪造军器物色,
  不至越过所禁地分。官司即为出给公凭。如有违条约及海船无公凭,许诸色人告
  捉,船物并没官,仍估纳物价钱,支一半与告人充赏,犯人以违制论。”
  一、《熙宁编敕》:“诸客旅于海道商贩,于起发州投状,开坐所载行货名
  件,往某处出卖。召本土有物力户三人结罪,保明委不夹带禁物,亦不过越所禁
  地分。官司即为出给公凭。仍备录船货,先牒所往地头,候到日点检批凿公凭讫,
  却报元发牒州,即乘船。自海道入界河,及往北界高丽、新罗并登、莱界商贩者,
  各徒二年。”
  一、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中书札子节文:“诸非广州市船司,辄发过南蕃
  纲舶船,非明州市舶司,而发过日本、高丽者,以违制论,不以赦降去官原减。
  (其发高丽船,仍依别条。)”
  一、元丰八年九月十七日敕节文:“诸非杭、明、广州而辄发海商舶船者,
  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诸商贾由海道贩诸蕃,惟不得至大辽国及登、莱
  州。即诸蕃愿附船入贡或商贩者。听。”
  一、《元祐编敕》:“诸商贾许由海道往外蕃兴贩,并具人船物货名数所诣
  去处,申所在州,仍召本土有物力户三人,委保物货内不夹带兵器,若违禁以堪
  造军器物,并不越过所禁地分。州为验实,牒送愿发舶州,置簿抄上,仍给公据。
  方听候回日,许于合发舶州住舶,公据纳市舶司。即不请公据而擅行,或乘船自
  海道入界河,及往新罗、登、莱州界者,徒二年,五百里编管。”
  右谨件如前。堪会元丰八年九月十七日指挥,最为害事,将祖宗以来禁人往
  高丽、新罗条贯,一时削去,又许商贾得擅带诸蕃附船入贡。因此,致前件商人
  徐戩、王应升、李球之流,得行其奸。今来不可不改。乞三省密院相度裁定,一
  依庆历、嘉祐《编敕》施行。不惟免使高丽因缘猾商时来朝贡,搔扰中国,实免
  中国奸细,因往高丽,遂通契丹之患。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申明户部符节略赈济状】
  元祐五年八月二十五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臣近以今年
  浙西数郡,大雨不止,太湖泛溢,所在害稼。寻实七月十五日具状奏闻,乞下户
  部及本路转运提刑、两路钤辖司疾早相度,来年合与不合准备常平斛斗,出粜救
  饥,如合准备,即具诸州合用数目。臣已约度杭州合用二十万石,仍委逐司擘画,
  合如何措置,令米价不至大段翔涌,收籴得足。如逐司以谓不须准备出粜救济,
  即令各具保明来年委得不至饥殍流亡,结罪闻奏。今准尚书户部符,本路转运、
  提刑、钤辖司准都省批送下八月四日敕,中书省知杭州充两浙西路兵马钤辖苏轼
  奏,勘会今年五六月间,浙西数郡,大雨不止,太湖泛滥,所在害稼,灾伤之势,
  恐甚于去年。伏望下户部及本路转运、提刑及两路钤辖司相度,来年合如何准备
  救济,候敕旨。八月四日,三省同奉圣旨,依奏。奉敕如右,牒到奉行。都省批,
  八月五日辰时送户部施行内相度仍限半月者。右臣窃详户部符内,止是节略行下,
  既奉圣旨依奏,即未审元初并依臣所奏,系有司节略,为复只依今来户部符下一
  节事理?切缘臣前奏所乞“如逐司以谓不须准备出粜救济,即令各具保明来年委
  得不至饥殍流亡,结罪闻奏”之意,盖欲逐司官吏依实相度,不敢灭裂,须至再
  具申明。伏乞朝廷检会臣前奏逐节事理,特赐明降指挥施行。谨录奏闻,伏候敕
  旨。
  【相度准备赈济第一状】
  元祐五年九月七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准尚书户部符,
  准敕知杭州两浙西路兵马钤辖苏轼奏,勘会今年五六月,浙西数郡,大雨不止,
  太湖泛溢,所在害稼,灾伤之势,恐甚于去年,伏望下户部及本路转运提刑、两
  路钤辖司相度,来年合如何准备救济。奉圣旨依奏,都省批内相度限半月。本司
  今相度到准备救济事件如左。
  一、本司勘会去年八九月间,杭州在市米价每斗六十足,至十一月,长至九
  十五足,其势方踊贵间,因朝旨宽减转运司上供额斛三分之一,即时米价减落。
  及本州正月内,便行出粜常平米,至七月终,共粜一十八万余石,以此米价无由
  增长,人免流殍。今来在市米,见今已是七十五文足,至冬间,转运司收籴上供
  额斛,及检放秋税军粮,恐有阙少,亦须和籴取足,又本州须籴常平米二十余万
  石,诸州亦各收买,似此争籴,必须踊贵。纵使大破官钱,收籴得足,亦恐来年
  阙食,小民必不办高价收买官米。至时若米贵人饥,本司必须奏乞减价出卖。窃
  料仁圣在上,必不忍坐视人饥,不许减价。约度浙西诸郡,今年必须和籴常平米
  五十余万石,准备来年出粜。若价高本重,至时每斗只减十文,亦须坐失五万余
  贯,而况饥馑已成,流殍不已,则朝廷所以救恤之者,其费岂止五万贯而已哉?
  欲乞圣慈特许宽减转运司今来上供额斛一半,仍依去年例,令折价钱,置场收买
  金银绸绢上供,则朝廷无所耗失,而浙中米价稍平,常平收籴得足,来年不至大
  段减价出卖,耗折常平本钱,一路之人,得免流殍,为惠不小。勘会去年本司亦
  乞宽减上供额斛一半,准敕只许宽减三分之一。今来灾伤及检放秋税次第皆甚于
  去年,又缘连年灾伤,民力愈耗,合倍加存恤,所以须奏乞宽减一半。伏望圣慈,
  怜愍一方,特依所乞,尽数宽减。
  一、勘会熙宁八年两浙饥馑,朝旨截拨江西及本路上供斛斗一百二十五万石,
  赐本路赈济。只缘本路奏乞后时,不及于事,卒死五十万人。去岁十一月二十九
  日,圣旨令发运司拨上供斛斗二十万石,赐本路减价出粜,所费只及熙宁六分之
  一,然及时济用,仓廪有备,米不腾踊,人免流殍。本司今来勘会苏、湖、常、
  秀等州,频年灾伤,人户披诉,已倍去岁,检放苗米,亦必加倍,不惟人户阙食,
  亦恐军粮不足。欲乞检会去年体例,更赐加数,特与截拨本路或发运司上供斛斗
  三十万石,令本路减价出粜,或用补军粮之阙。伏望圣慈,愍念一路军民,特与
  尽数应副。
  右谨件如前。本司已具上项事件,关牒本路转运、提刑司,照会相度施行去
  讫。深虑转运司官吏职在供馈,所有宽减额斛,难于自言,伏望圣明以一方生灵
  为心,非为苟宽官吏之责,特赐过虑,及早施行。又况所乞数目虽广,如所耗损
  钱数不多,若待饥馑已成,然后垂救,则所费十倍,无及于事。伏乞决自圣意,
  指挥三省,更不下有司往复勘当施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相度准备赈济第二状】
  元祐五年九月十七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近准朝旨,令
  本司及转运司、提刑司相度准备来年被灾阙食人户。本司已具二事闻奏,乞宽减
  转运司上供额斛一半,截拨上供米三十万石,准备及补军粮之阙,未蒙回降指挥。
  本司再相度来年准备大计,全在广籴常平斛斗,于正月以后,便行出粜,平准在
  市管价,以免流殍之灾。此外更无长策。今来选差官吏,开仓和籴,优估米价,
  戒约专斗不得乞觅,非不严切,然经今一月,并无一人赴仓入中。体问得盖是苏、
  湖、常、秀大段灾伤,兼自八月半间至今阴雨不止,灾伤之余,所收无几,又少
  遇晴干,已熟者不得刈,已刈者不得舂,有谷无米,日就腐坏。见今访闻苏、秀
  州在市米价,已是九十五文足,添长之势,炎炎未已。本司欲便令杭州添价收籴,
  不惟助长米价,为小民目下之患,又官本既贵,来年难为出粜,若不添钱,又恐
  终是收籴不行,来年春夏间,阙米出粜,必有流殍之忧。窃料至时难以讳言灾伤,
  官吏亦须略具事实闻奏。仁圣在上,理无不救,必须多方于邻路擘画斛斗赈济。
  若不预为之防,则恐邻路无备,临时擘画不行,须至先事奏乞者。
  右本司勘会,去岁朝旨宽减转运司上供额斛三分之一,却令将折斛钱买银绢
  上供,又今年本司亦奏乞宽减额斛一半,如蒙施行,即转运司折斛钱万数不少。
  又勘会提刑司今年诸州粜常平米至多,所管常平司官钱万数不少,但有钱无米,
  坐视饥殍,为忧不细。欲乞圣慈,过为防虑,特敕发运司相度擘画钱本,于江淮
  近便丰熟州、军,差官置场,和籴白米五十万石,严赐指挥,须管数足,仍搬运
  至真、扬州桩管。若令来春本路阙常平米出粜,即令发运司拨发,于逐州下卸,
  仍以本路常平钱充还。若至时本路常平米有备,不须搬运上件米出粜,即就拨充
  本路转运司上供额斛,却以宽减折斛钱充还。如此,即于朝省钱物,无所耗损,
  而于本路生灵亿万性命,稍免沟壑之忧。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今年灾伤,十倍去年。但官吏上下,皆不乐检放,讳言灾伤。只如
  近日秀州嘉兴县,因不受诉灾伤词状,致踏死四十余人。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
  意,但此一处,以踏死人多,独彰露耳。若朝廷只据逐处申奏,及检放秋税分数,
  即无由尽见灾伤之实。又,臣轼切见转运、提刑司所奏灾伤,皆无迫切恳至之语,
  朝论必以臣为过当。然臣实见连年灾伤,父老皆言事势不减熙宁,民间有钱,尚
  因无米饿死四十万人,况今民间绝无见钱,若又无米,则流殍之灾,未易度量。
  伏望圣慈,深为防虑。若来年人户元不阙食,不须如此擘画,则臣不合过当张皇
  之罪,所不敢辞,纵被诛谴,终贤于有灾无备,坐视人死而不能救也。
  【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行下状
  元祐五年九月二十七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今年六
  月九日,辄具朝廷至仁,宽贷宿逋,已行之命,为有司所格沮,使王泽不得下流
  者四事。其一曰:见欠市易籍纳产业,圣恩并许给还,或贴纳收赎。而有司妄出
  新意,创为籍纳、折纳之法,使十有八九,不该给赎。其二曰:积欠盐钱,圣恩
  已许只纳产场盐监官本价钱,其余并与除放。而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
  乏不在此数。其三曰:登极大赦以前人户,以产当酒,见欠者亦合依盐当钱法,
  只纳官本。其四曰:元丰四年,杭州拣下不堪上供和买绢五万七千八百九十疋,
  并抑勒配卖与民,不住鞭笞催纳,至今尚欠八千二百余贯,并合依今年四月九日
  圣旨除放。然臣具此奏论,经今一百八日,不蒙回降指挥,及检会前奏四事,早
  赐行下。谨录奏闻,伏候敕旨。尚书省取会到诸处,称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状,仍
  连元状,十二月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苏轼别具闻奏。仍仰户部指挥根究前奏,
  申尚书省。
  【进何去非备论状】
  元祐五年十月十八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自揣虚薄,
  叨尘侍从,常求胜己,以为报国。恭惟先皇帝道配周孔,言成典谟,云汉之章,
  藻饰万物,而臣子莫副其意,盖尝当食不御,有才难之叹。伏见承奉郎徐州州学
  教授何去非,文章议论,实有过人,笔势雄健,得秦汉间风力。元丰五年,以累
  举免解,答策廷中,极论用兵利害,先帝览而异之,特授右班殿直,使教授武学,
  不久遂为博士。臣窃揆圣意,必将长育成就,以待其用,岂特以一博士期去非而
  已哉?而去非立志强毅,不苟合于当时,公卿故莫为一言推毂成就之者。臣任翰
  林学士日,尝具以此奏闻,乞换文资,置之太学。虽蒙恩换承奉郎,而今者乃出
  为徐州教授,比于博士,乃似左迁。非独臣人微言轻,不足取信,亦恐朝廷不见
  其文章议论,无以较量其人。谨缮写去非所著《备论》二十八篇附递进上,乞降
  付三省执政考览。如臣言不谬,乞除一馆职。非独以收罗逸才,风晓士类,亦以
  彰先帝知人之明,一经题品,决无虚士,书之史册,足为光华。若不如所举,甘
  伏朝典。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相度准备赈济第三状】
  元祐五年十月二十一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近奉朝
  旨,相度准备来年赈济阙食人户,寻具画一事件闻奏。内多籴常平以备来年出粜
  平准市价一事,最为要切。
  见今浙西诸郡,米价虽贵,然亦不过七十足。窃度来年青黄不交之际,米价
  必无一百以下,至时,若依元价出粜,犹可以平压翔踊之患,终胜于官无斛斗,
  坐视流殍。而提刑司专务靳惜两三钱,遍行文字,减勒官估。臣已指麾杭州不得
  减价,依旧作七十收籴。见今亦不过籴得三万余石,其余诸郡,不敢有违。访闻
  苏、秀最系出米地分,见今不过籴得二三万石,而湖州一处,灾伤为甚,提刑司
  已指麾本州住籴,却令苏州拨常平米五万石与湖州,又令秀州拨十万石与杭州,
  若湖得五万石,犹恐未足于用,而苏、秀拨十五万石,深虑逐州不免妨阙,若新
  籴不多,即是两头阙事,而般运水脚兵稍有偷盗耗失之费,亦与所减两三钱不争,
  若使来年官米数少,不能平压市价,致有流殍,更烦朝廷截拨斛斗,散与饥民,
  则为十倍之费,乃是所减毫毛而所捐丘山,大为非策。访闻诸郡富民,皆知来年
  必是米贵,各欲广行收籴,以规厚利。若官估稍优,则农民米货尽归于官。此等
  无由乘时射利,吞并贫弱,故造作言语,以摇官吏,皆言多破官钱,深为可惜,
  若便为减价住籴,正堕其计。况今来已是十月下旬,不过更一二十日,即无收籴,
  纵却添价,亦不及事,恐有误来年出粜大事,所以须至别作擘画,仰诉朝廷。缘
  臣先于九月十七日,曾奏乞下发运司于丰熟近便州、军,和籴五十万石,以备常
  平米不足般取出粜,却以本路常平钱还发运司,若常平米足用,即充本路转运司
  上供米,仍以额斛钱拨还。兼勘会淮南大熟,扬州、高邮军米价甚平。若行此策,
  显无妨害。
  伏望圣慈检会前奏,速赐施行,与此一方连年被灾之民,广作准备。谨录奏
  闻,伏候敕旨。
  【相度准备赈济第四状】
  元祐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勘会
  今年本路风水之灾,倍于去年,本司累具合行救济事件闻奏。伏料仁圣在上,必
  已矜察。见今苏、湖、杭、秀等州,米价日长,杭州所籴粗米,以备出粜,每斗
  不下六十七至七十足钱,犹自收籴不行,恐须至更添钱招买,方稍足用,窃计开
  春米价,必是翔踊。若依条,不亏元价出粜,则官本已重,小民艰于收籴,无以
  救济贫下,平准市价。若奏乞减价出粜,又恐耗失常平官本,亦非长策。须至奏
  闻。
  又勘会杭州里外见管义仓米四万余石,准条,灾伤之年,并许敕散赈济。本
  州相度,若待饥馑已成,方将上件义仓尽行俵散,亦未能尽济饥民。惟是开春已
  后,才见在市米价增长,即便将义仓常平米贱价出粜,但市价不长,则一郡之民,
  人人受赐。今来起请,欲乞将常平米除系三年以上依条合减价外,其余并每斗减
  五文足,内系今来贵价收籴者,每斗减二十文足出粜,仍将义仓米随色额估定,
  贱价一处出粜,所收钱,并用填还常平所亏官本钱,如填还足外,尚有剩数,亦
  许拨填本路别州常平米所亏官本钱,仍下浙西诸郡,依此体例施行。所贵本路明
  年饥民普得贱米吃用,全活亿万性命,其利至博,而其实止于耗却义仓,元不破
  官本米货十余万石。况自有条,灾伤之岁,许将义仓米俵散,但俵散之所及者狭,
  不如出粜之利所及者广。伏望圣慈,特出宸断,早赐施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常平钱米,丰凶之际,平准物价以救民命,所系利害至重。本司已
  累次奏乞指挥诸路专行籴粜,不得别有他用,如召募饥民兴土工水利之类,有出
  无入,即渐耗散。伏乞留意。今来启请,只是权宜,一时施行,别不冲改前后条
  贯。
  .又贴黄。本司相度来年艰食之势,深可忧畏。若候饥馑已成,疾疫已作,
  仁圣在上,必须广作擘画钱米救济,其费必相倍蓰。若行本司所奏,开春便行出
  粜,则米价不长,亿万生聚,自然蒙赐。所费不多,今来已是十一月末,乞速赐
  施行。所贵正月内,便得开仓出粜。
  【乞擢用刘季孙状(或题作举刘景文状)】
  元祐五年十一月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自少闻赵元
  昊寇,延州危急,环庆将官刘平以孤军来援,奸臣不救,平遂战没,竟骂贼不食
  而死。平有数子,皆才用绝人,不幸早世。今臣所与同僚西京路分都监左藏库副
  使刘季孙,则平之少子,笃志力学,博通史传,工诗能文,轻利重义,虽文臣亦
  未易得。而其练达武经,讲习边政,乃其家学。至于奋不顾身,临难守节,以臣
  度之,必不减平。今平诸子独有季孙在,而年已五十有八,虽备位将领,未尽其
  用。伏望朝廷特赐采察,权置边庭要害之地,观其设施,别加升进。不独为忠义
  之劝,亦以广文武之用。如蒙朝廷擢用,后犯入己赃,及不如所举,臣甘伏朝典。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子珪师号状】
  元祐五年十二月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勘会杭州平陆,
  本江海故地,惟附山乃有甘泉,其余井皆咸苦。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
  其后白居易,亦治湖浚井,以足民用。嘉祐中,知州沈遘增置一大井,在美俗坊,
  今谓之沈公井,最得要地。四远取汲,而创始灭裂,水常不应。至熙宁中,六井
  与沈公井,例皆废坏。知州陈襄选差僧仲文、子珪、如正、思坦四人,董治其事。
  修完既毕,岁适大旱,民足于水,为利甚博。臣为通判,亲见其事。经今十八年,
  沈公井复坏,终岁枯涸,居民去水远者,率以七八钱买水一斛,而军营尤以为苦。
  臣寻访求,熙宁中修井四僧,而三人已亡,独子珪在,年已七十,精力不衰。问
  沈公井复坏之由,子珪云:熙宁中虽已修完,然不免以竹为管,易致废坏。遂擘
  画用瓦筒盛以石槽,底盖坚厚,锢捍周密,水既足用,永无坏理。又于六井中控
  引余波,至仁和门外,及威果、雄节等指挥五营之间,创为二井,皆自来去井最
  远难得水处。西湖甘水,殆遍一城,军民相庆,若非子珪心力才干,无缘成就。
  缘子珪先已蒙恩赐紫,欲乞特赐一师号,以旌其能者。
  【右臣体问得灵石多福院僧子珪,委有戒行,自熙宁中】及今,两次选差修
  井,营干劳苦,不避风雨,显有成效。如蒙圣恩赐一师号,即乞以惠迁为号,取
  《易》所谓“井居其所而迁”之义。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进应诏所论四事状(前连元祐五年六月奏状)】
  元祐六年正月九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去年六月具
  状奏闻,乞申明给还市易折纳产业,及除放积欠盐钱,并人户欠买退绢钱四事,
  未蒙回降指挥。今月五日,准元祐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尚书省札子会到诸处,称不
  曾承受到上件奏状。十二月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臣别具闻奏者。今重具到
  元奏状缴连在前。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臣窃见浙中州县市井人烟,比二十年前,不及四五。所在酒税课利
  亏欠,只如杭州酒务课利,昔年三十余万贯,今来只及二十余万贯。其它大率类
  此。朝廷力行仁政,不为不久,而公私凋耗,终不少苏,盖是商贾物货,元未通
  行故也。自来民间买卖,例少见钱,惟藉所在有富实人户可倚信者赊买而去。岁
  岁往来,常买新货,却索旧钱,以此行商坐贾,两获其利。今浙中州县,所理私
  债,大半系欠官钱人户。官钱尚不能足,私债更无由催,以此商旅不行,公私受
  害。若行此四事,则官之所失,止是虚数,而人户一苏,三二年间,商旅必复通
  行,酒税课利,渐可复旧,所补不小。
  【乞桩管钱氏地利房钱修表忠观及坟庙状】
  元祐六年二月二十八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检准熙宁十
  年十月十一日中书札子节文:“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杭州赵抃奏,伏见故
  吴越国王钱氏,有坟庙在本州界,欲乞两县应管钱氏诸坟庙,每县选委僧道一名,
  专切主管内钱塘县界文穆王元瓘等二十六处坟庙。勘会当州天庆观道正通教大师
  钱自然,本钱氏直下子孙,欲令钱自然永远住持。并临安县界武肃王镠等庙坟一
  十一处,今召到本县净土寺赐紫僧道微,乞依钱自然例主管。又勘会得文穆王元
  瓘坟庙并忠献王仁佐坟,并在龙山界,其侧有香火妙因院,本钱氏建造,见是道
  正钱自然权令徒弟道士在彼看守,欲望改赐观额,令钱自然已下徒弟,永远住持,
  渐次修葺,兼得就便照管坟庙,不致荒废。奉敕依奏。其钱塘妙因院,特改赐表
  忠观为额。并临安净土寺,令尚书祠部每遇同天节,各特与披剃童行一名。”
  又准元丰五年三月十八日中书札子节文:“皇城使庆州防御使钱晖等奏,臣
  等先臣祠庙,在杭、越二州者五所,坟垅在钱塘、临安两县者六十余处。独临安
  有田园房廊,岁收一千三百四十贯有奇,太平兴国已后,寄纳本县,至大中祥符
  间,本处申明,蒙朝旨令杭州楼店务于军资库作臣家钱寄纳,日后不曾请领。近
  岁先臣祠庙,例皆摧塌,私家无力修葺,前项寄纳钱数虽多,切缘年岁深远,不
  敢更乞支给,今只乞降指挥下杭州,许将临安县旧田园房廊拨还臣家,庶收岁课,
  渐次完补坟庙。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右奉圣旨“宜令杭州每年特支钱五百贯,与表忠观置簿拘管,只得修葺坟庙,
  不得别将支用,札付杭州,准此”者。臣检会熙宁十年七月二十六日,据管内道
  正钱自然状,乞将临安县祖先置到产业,每年收掠赁钱一千三百五十四贯,修葺
  诸处坟庙。此时差官检计到钱塘、临安县所管钱氏坟庙,委是造来年深,木植朽
  损,共合用工料价钱一万二千八百九十贯九百九十九文。及临安县勘会到管内钱
  氏归官房廊田产等赁钱,年纳一千三百五十四贯三百四十文省,送纳军资库,寻
  系本州申奏。乞将临安县管催上件赁钱支拨修葺,约计九年,方得完备。直至元
  丰五年内,因皇城使钱晖等奏乞方准。当年三月十八日中书札子,奉圣旨,每年
  特支钱五百贯,与表忠观修葺坟庙,不得别将支用。自后至元祐五年,虽支得四
  千五百贯省,盖为庙宇旧屋间架元造广大,一百余年不曾修治,例皆损塌,须得
  一起修葺,稍可完补。若每年只支得五百贯,虽逐旋修得大段倒损去处,又为连
  接屋宇数多,随手损塌。自熙宁十年检计,止今又及一十四年,寻于去年再差官
  重行检计到两县坟庙已修再损、未及修屋宇神像等,共合用工料价钱,内临安县
  四千三百五十八贯一百四十四文省,钱塘县一万二千五百二十贯五百九十一文省,
  两县共合用工料价钱计一万六千八百七十八贯七百三十五文省,须至奏陈者。
  右臣窃惟钱氏之忠,著于甲令,朝野共知,不待臣言。而坟庙荒毁,行路嗟
  伤。就使朝廷特赐钱物,为之修完,犹不为过,而况本家自有地利房钱,可以支
  用,岂忍利此毫末,归之有司!恭惟神宗皇帝,深念钱氏之忠,特改妙因院,赐
  名表忠观,仍使其裔孙道士钱自然住持。而有司不能推明圣意,奏乞尽数拨还地
  利房钱,以助修完,经今十四年,表忠观既未成就,而诸处坟庙,依前荒毁,使
  先帝表显忠臣之意,徒为空言。臣愚欲望圣慈特许每年临安县所收地利房钱一千
  三百五十四贯三百四十文省,令表忠观每遇修本观及杭、越州诸坟庙,即具所修
  名件及合用钱数,赴州请领,仍候修造了,差官检计,具委无大破,保明申州。
  所贵事体稍正,毋使小民窃议。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如蒙朝廷依奏,即乞指挥本州,将逐年所收到上件地利房钱,令须
  桩管,只得充修造表忠观及钱氏坟庙使用,官私不得别行支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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