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文集 蘇軾集   》 捲五十七      蘇軾 Su Shi

  ◎奏議六首
  【杭州乞度牒開西湖狀】
  元祐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竜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右臣聞天下
  所在陂湖河渠之利,廢興成毀,皆若有數。惟聖人在上,則興利除害,易成而難
  廢。昔西漢之末,翟方進為丞相,始决壞汝南鴻隙陂,父老怨之,歌曰:“壞陂
  誰?翟子威。飯我豆食羹芋魁。反乎覆,陂當復。誰言者?兩黃鵠。”蓋民心之
  所欲,而托之天,以為有神下告我也。孫皓時,吳郡上言,臨平湖自漢末草穢壅
  塞,今忽開通,長老相傳,此湖開,天下平,皓以為己瑞,已而晉武帝平吳。由
  此觀之,陂湖河渠之類,久廢復開,事關興運。雖天道難知,而民心所欲,天必
  從之。
  杭州之有西湖,如人之有眉目,蓋不可廢也。唐長慶中,白居易為刺史。方
  是時,湖溉田千餘頃。及錢氏有國,置撩湖兵士千人,日夜開瀎。自國初以來,
  稍廢不治,水涸草生,漸成葑田。熙寧中,臣通判本州,則湖之葑合,蓋十二三
  耳。至今纔十六七年之間,遂堙塞其半。父老皆言十年以來,水淺葑合,如雲翳
  空,倏忽便滿,更二十年,無西湖矣。使杭州而無西湖,如人去其眉目,豈復為
  人乎?
  臣愚無知,竊謂西湖有不可廢者五。天禧中,故相王欽若始奏以西湖為放生
  池,禁捕魚鳥,為人主祈福。自是以來,每歲四月八日,郡人數萬會於湖上,所
  活放羽毛鱗介以百萬數,皆西北嚮稽首,仰祝千萬歲壽。若一旦堙塞,使蛟竜魚
  鱉同為涸轍之鮒,臣子坐觀,亦何心哉!此西湖之不可廢者,一也。杭之為州,
  本江海故地,水泉鹹苦,居民零落,自唐李泌始引湖水作六井,然後民足於水,
  井邑日富,百萬生聚,待此而後食。今湖狹水淺,六井漸壞,若二十年之後,
  為葑田,則舉城之人,復飲鹹苦,其勢必自耗散。此西湖之不可廢者,二也。白
  居易作《西湖石函記》雲:“放水溉田,每減一寸,可溉十五頃;每一伏時,可
  溉五十頃。若蓄泄及時,則瀕河千頃,可無兇歲。”今歲不及千頃,而下湖數十
  裏間,茭菱𠔌米,所獲不貲。此西湖之不可廢者,三也。西湖深闊,則運河可以
  取足於湖水。若湖水不足,則必取足於江潮。潮之所過,泥沙渾濁,一石五鬥。
  不出三歲,輒調兵夫十餘萬工開瀎,而河行市井中蓋十餘裏,吏卒搔擾,泥水狼
  籍,為居民莫大之患。此西湖之不可廢者,四也。天下酒稅之盛,未有如杭者也,
  歲課二十餘萬緡。而水泉之用,仰給於湖,若湖漸淺狹,水不應溝,則當勞人遠
  取山泉,歲不下二十萬工。此西湖之不可廢者,五也。
  臣以侍從,出膺寵寄,目睹西湖有必廢之漸,有五不可廢之憂,豈得苟安歲
  月,不任其責。輒已差官打量湖上葑田,計二十五萬餘丈,度用夫二十餘萬工。
  近者伏蒙皇帝陛下、太皇太後陛下以本路饑饉,特寬轉運司上供額斛五十餘萬石,
  出糶常平米亦數十萬石,約敕諸路,不取五穀力勝稅錢,東南之民,所活不可勝
  計。今又特賜本路度牒三百,而杭獨得百道。臣謹以聖意增價召入中,米減價出
  賣以濟饑民,而增減耗折之餘,尚得錢米約共一萬餘貫石。臣輒以此錢米募民開
  湖,度可得十萬工。自今月二十八日興工,農民父老,縱觀太息,以謂二聖既捐
  利與民,活此一方,而又以其餘棄,興久廢無窮之利,使數千人得食其力以度此
  兇歲,蓋有泣下者。臣伏見民情如此,而錢米有限,所募未廣,葑合之地,尚存
  大半,若來者不嗣,則前功復棄,深可痛惜。若更得度牒百道,則一舉募民除去
  淨盡,不復遺患矣。
  伏望皇帝陛下、太皇太後陛下少賜詳覽,察臣所論西湖五不可廢之狀,利害
  較然,特出聖斷,別賜臣度牒五十道,仍敕轉運、提刑司,於前來所賜諸州度牒
  二百道內,契勘賑濟支用不盡者,更撥五十道價錢與臣,通成一百道。使臣得盡
  力畢志,半年之間,目見西湖復唐之舊,環三十裏,際山為岸,則農民父老,與
  羽毛鱗介,同泳聖澤,無有窮已。臣不勝大願,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目下浙中梅雨,葑根浮動,易為除去。及六七月,大雨時行,利以
  殺草,芟夷藴崇,使不復滋蔓。又浙中農民皆言八月斷葑根,則死不復生。伏乞
  聖慈早賜開允,及此良時興工,不勝幸甚。
  .又貼黃。本州自去年至今開瀎運河,引西湖水灌註其中,今來開除葑田逐
  一利害,臣不敢一一煩瀆天聽,別具狀申三省去訖。
  【申三省起請開湖六條狀】
  元祐五年五月初五日,竜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申。軾於熙寧中通
  判杭州,訪問民間疾苦。父老皆云:“惟苦運河淤塞。遠則五年,近則三年,率
  常一開後,不獨勞役兵民,而運河自州前至北郭穿闤闠中,蓋十四五裏,每將興
  工,市肆洶動,公私騷然,自胥吏壕寨兵級等,皆能恐喝人戶,或云當於某處置
  土,某處過泥水,則居者皆有失業之憂,既得重賂,又轉而之他。及工役既畢,
  則房廊邸店,作踐狼藉,園囿隙地,例成丘阜,積雨蕩濯,復入河中,居民患厭,
  未易悉數。若三五年失開,則公私壅滯,以尺寸水欲行數百斛舟,人牛力盡,跬
  步千裏,雖監司使命,有數日不能出郭者。其餘艱阻,固不待言。”問其所以頻
  開屢塞之由。皆云:“竜山、浙江兩閘,日納潮水,泥沙渾濁,一汛一淤,積日
  稍久,便及四五尺,其勢當然,不足怪也。”軾又問言:“潮水淤塞,非獨近歲,
  若自唐以來如此,則城中皆為丘阜,無復平田。今驗所在,堆疊泥沙,不過三五
  十年所積耳,其故何也?”父老皆言:“錢氏有國時,郡城之東有小堰門,既雲
  小堰,則容有大者。昔人以大小二堰隔截江水,不放入城,則城中諸河,專用西
  湖水,水既清徹,無由淤塞。而余杭門外地名半道洪者,亦有堰名為清河,意似
  愛惜湖水,不令走下。自天禧中,故相王欽若知杭州,始壞此堰,以快目下舟楫
  往來,今七十餘年矣,以意度之,必自此後湖水不足於用,而取足於江潮。又況
  今者西湖日就堙塞,昔之水面,半為葑田,霖潦之際,無所瀦畜,流溢害田,而
  幹旱之月,湖自減涸,不能復及運河。”
  謹按唐長慶中刺史白居易瀎治西湖,作《石函記》,其略曰:“自錢塘至????
  官界應溉夾河田者,皆放湖入河,自河入田,每減一寸,可溉十五頃,每一伏時,
  可溉五十頃。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時,則瀕河千頃,無兇年矣。”由此觀之,西
  湖之水,尚能自運河入田以溉千頃,則運河足用可知也。軾於是時,雖知此利害,
  而講求其方,未得要便。今者蒙恩出典此州,自去年七月到任,首見運河幹淺,
  使客出入艱苦萬狀,𠔌米薪芻,亦緣此暴貴,尋剗刷捍江兵士及諸色廂軍得千餘
  人,自十月興工,至今年四月終,開瀎茅山、????橋二河,各十餘裏,皆有水八尺
  以上。見今公私舟船通利。
  父老皆言:“自三十年以來,開河未有若此深快者也。”然潮水日至,淤填
  如舊,則三五年間,前功復棄。軾方講問其策,而臨濮縣主簿監在城商稅蘇堅建
  議曰:“江潮灌註城中諸河,歲月已久,若遽用錢氏故事,以堰閘卻之,令自城
  外轉過,不惟事體稍大,而湖面葑合,積水不多,雖引入城,未可全恃,宜參酌
  古今,且用中策。今城中運河有二,其一曰茅山河,南抵竜山浙江閘口,而北出
  天宗門。其一曰????橋河,南至州前碧波亭下,東合茅山河,而北出余杭門。余杭、
  天宗二門,東西相望,不及三百步。二河合於門外,以北抵長河堰下。今宜於鈐
  轄司前創置一閘,每遇潮上,則暫閉此閘,令竜山浙江潮水,徑從茅山河出天宗
  門,候一兩時辰,潮平水清,然後開閘,則????橋一河過闤闠中者,永無潮水淤塞、
  開淘搔擾之患。而茅山河縱復淤填,乃在人戶稀少村落相半之中,雖不免開淘,
  而泥土有可堆積,不為人患。潮水自茅山河行十餘裏至梅傢橋下,始與????橋河相
  通,潮已行遠,泥沙澄墜,雖入????橋河,亦不淤填。(自來潮水入茅山、????橋二
  河,衹淤填十裏,自十裏以外,不曾開淘,此已然之明効也。)茅山河既日
  受潮水,無緣涸竭,而????橋河底低茅山河底四尺,(梅傢橋下,量得水深四尺,
  而碧波亭前,水深八尺。)則????橋河亦無涸竭之理。然猶當過慮,以備乏水。今
  西湖水貫城以入於清湖河者,大小凡五道。(一,暗門外鬥門一所。一,涌金門
  外水閘一所。一,集賢亭前水筧一所。一,集賢亭後水閘一所。一,菩提寺前鬥
  門一所。)皆自清湖河而下以北出余杭門,不復與城中運河相灌輸,此最可惜。
  宜於涌金門內小河中,置一小堰,使暗門、涌金門二道所引湖水,皆入法慧寺東
  溝中,南行九十一丈,則鑿為新溝二十六丈,以東達於承天寺東之溝,又南行九
  十丈,復鑿為新溝一百有七丈,以東入於貓兒橋河口,自貓兒橋河口入新水門,
  以入於????橋河,則咫尺之近矣。此河下流,則江潮清水之所入,上流,則西湖活
  水之所註,永無乏絶之憂矣。而湖水所過,皆闤闠麯折之間,頗作石櫃貯水,使
  民得汲用浣濯,且以備火災,其利甚博。此所謂參酌古今而用中策也。”
  軾尋以堅之言使通直郎知仁和縣事黃僎相度可否,及率僚吏躬親驗視,一
  一皆如堅言,可成無疑也。謹以四月二十日興功開導及作堰閘,且以餘力修完六
  井,(杭州城中多鹵地,無甘井。唐刺史李泌始作六井,皆引湖水註其中,歲久
  不治。熙寧中,知州陳襄與軾同擘畫修完,而功不堅,至今復廢壞。軾今改作瓦
  筒,又以磚石培甃固護,可以堅久。)皆不過數月,可以成就。而本州父老農民
  睹此利便,相率詣軾陳狀,凡一百一十五人,皆言:“西湖之利,上自運河,下
  及民田,億萬生聚,飲食所資,非止為遊觀之美,而近年以來,堙塞幾半,水面
  日減,茭葑日滋,更二十年,無西湖矣。”勸軾因此盡力開之。軾既深愧其言,
  而患兵工寡少,費用之資無所從出。父老皆言:“竊聞朝廷近賜度牒一百道,每
  道一百七十貫,為錢一萬七千貫。本州既高估米價,召人入中,減價出糶,以濟
  饑民,消折之餘,尚有米錢約共一萬貫石,若支用此,亦足以集事矣。”
  適會錢塘縣尉許敦仁建言西湖可開狀,其略曰:“議者欲開西湖久矣,自太
  守鄭公戩以來,苟有志於民者,莫不以此為急,然皆用工滅裂,又無以善其後。
  蓋西湖水淺,茭葑壯猛,雖盡力開撩,而三二年間,人工不繼,則隨手葑合,與
  不開同。竊見吳人種菱,每歲之春,芟除澇漉,寸草不遺,然後下種。若將葑田
  變為菱蕩,永無茭草堙塞之患。今乞用上件錢米,雇人開湖,候開成湖面,即給
  與人戶,量出課利,作菱蕩租佃,獲利既厚,歲歲加工,若稍不除治,微生茭葑,
  即許人剗賃,但使人戶常憂剗奪,自然盡力,永無後患。今有錢米一萬貫石,度
  所雇得十萬工,每工約開葑一丈,亦可添得十萬丈水面,不為小補。(若量破錢
  米召募饑民興役,必不濟事。若每日破米三升錢五十五文足,雇一強壯人夫,然
  後可使。雖雲強壯,然艱食之歲,使數千人得食其力以度兇年,亦歸於賑濟也。”)
  軾尋以敦仁之策,參考衆議,皆謂允當。已一面牒本州依敦仁擘畫,支上件
  錢米雇人,仍差捍江船務樓店務兵士共五百人,般載葑草,於四月二十八日興工
  去訖。今來有合行起請事件,謹具畫一如左。
  一、今來所創置鈐轄司前一閘,雖每遇潮上,閉閘一兩時辰,而公私舟船欲
  出入閘者,自須先期出入,必不肯端坐以待閉閘,兼更有茅山一河自可通行,以
  此實無阻滯之患,而能隔截江潮,徑自茅山河出天宗門,至????橋一河,永無堙塞
  開淘搔擾之患,為利不小。恐來者不知本末,以阻滯為言,輕有變改,積以歲月,
  舊患復作,今來起請新置鈐轄司前一閘,遇潮上閉訖,方得開竜山浙江閘,候潮
  平水清,方得卻開鈐轄司前閘。
  一、????橋運河岸上,有治平四年提刑元積中所立石刻,為人戶屋捨侵占牽路
  已行除拆外,具載闊狹丈尺。今方二十餘年,而兩岸人戶復侵占牽路,蓋屋數千
  間,卻於屋外別作牽路,以致河道日就淺窄。準此,據理並合拆除,本州方行相
  度,而人戶相率經州,乞遽逐人傢後丈尺,各作木岸,以護河堤,仍據所侵占地
  量出賃錢,官為樁管準備修補木岸,乞免拆除屋捨。本州已依狀施行去訖。今來
  起請應占牽路人戶所出賃錢,並送通判廳收管,準備修補河岸,不得別將支用,
  如違,並科違製。
  一、自來西湖水面,不許人租佃,惟茭葑之地,方許請賃種植。今來既將葑
  田開成水面,須至給與人戶請佃種菱。深慮歲久人戶日漸侵占舊來水面種植,官
  司無由覺察,已指揮本州候開湖了日,於今來新開界上,立小石塔三五所,相望
  為界,亦須至立條約束。今來起請,應石塔以內水面,不得請射及侵占種植,如
  違,許人告,每丈支賞錢五貫文省,以犯人傢財充。
  一、湖上種菱人戶,自來臠割葑地,如田塍狀,以為疆界。緣此即漸葑合,
  不可不禁。今來起請應種菱人戶,衹得標插竹木為四至,不得以臠葑為界,如違,
  亦許人剗賃。
  一、本州公使庫,自來收西湖菱草蕩課利錢四百五十四貫,充公使。今來既
  開草葑,盡變為菱蕩,給與人戶租佃,即今後課利,亦必稍增。若撥入公使庫,
  未為穩便。今來起請欲乞應西湖上新舊菱蕩課利,並委自本州量立課額,今後永
  不得增添。如人戶不切除治,緻少有草葑,即許人剗賃,其剗賃人,特與權免三
  年課利。所有新舊菱蕩課利錢,盡送錢塘縣尉司收管,謂之開湖司公使庫,更不
  得支用,以備逐年雇人開葑撩淺,如敢別將支用,並科違製。
  一、錢塘縣尉廨宇,在西湖上。今來起請今後差錢塘縣尉銜位內帶管勾開湖
  司公事,常切點檢,纔有茭葑,即依法施行。或支開湖司錢物,雇人開撩替日,
  委後政點檢交割。如有茭葑不切除治,即申所屬點檢,申吏部理為違製。
  以上六條,並刻石置知州及錢塘縣尉廳上,常切點檢。
  右謹件如前。勘會西湖葑田共二十五萬餘丈,合用人夫二十餘萬工。上件錢
  米,約可雇十萬工,衹開得一半。軾已具狀奏聞,乞別賜度牒五十道,通成一百
  道,充開湖費用外,所有逐一子細利害,不敢一一紊煩天聽。伏乞僕射相公、門
  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特賜詳覽前件所陳利害,及起請六事,
  逐一敷奏,立為本州條貫,早賜降下,依稟施行。兼畫成地圖一面,隨狀納上,
  謹具狀申三省,謹狀。
  【奏戶部拘收度牒狀】
  元祐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竜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右臣近者,
  伏見二聖遇災而懼,憂勞四方,所以拯救饑民者,可謂至矣。兩浙、淮南蒙賜度
  牒六百道,而杭、揚二州,各得百道。吏民鼓舞,歌詠聖澤。曾未數日,而淮西
  提刑申戶部,本路常平斛鬥足用,不須上件度牒;兩浙轉運、提刑亦申,本路今
  年豐熟,別無流民。是緻戶部申都省卻乞拘收度牒錢斛,以備別時支用,都省更
  不奏稟聖旨,便行下本路提刑司,依戶部所申施行。臣勘會自來聖恩以災傷特賜
  錢物賑濟,即無似此中變卻自都省行下追收體例,深駭物聽。淮、浙兩路,去歲
  災傷之甚,行路備知,便使今年秋𠔌大稔,猶恐未補瘡痍,而況春夏之交,稻秧
  未了,未委逐路提、轉,如何見得今年秋熟便申豐稔?顯是小臣無意恤民,專務
  獻諂,而戶部、都省樂聞其言,即時施行,追寢二聖已行之澤。百姓聞之,皆謂
  朝廷不惜饑民,而惜此數百紙度牒,中路翻悔,為惠不終。臣忝備禁從,受恩至
  深,不忍小臣惑誤執政,屯膏反汗,虧污聖德,惜毫毛之費,緻丘山之損,是以
  冒昧獻言。伏望聖慈察臣孤忠,留中省覽,更不降出,衹作聖意訪聞,戒飭執政,
  令速降指揮,更不得拘收,一依前降聖旨,盡用賑濟。所貴艱食之民,始終被惠,
  亦免二聖以行恩命反覆追收,失信天下。臣不勝區區,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臣近有狀奏,乞更賜度牒五十道,用開西湖葑田,仍以一面指揮本
  州,將前來度牒變轉賑濟外,所餘錢米,召募艱食之民,興工開淘。今來纔及一
  月,漸以見功。吏民踴躍從事,農工父老,無不感悅。忽蒙都省拘收錢米,自指
  揮到日,更不敢支動。吏民失望,前功並棄,深可痛惜。伏乞出自聖意,指揮三
  省檢會前奏,早賜施行。臣自以受恩深重,每有所見,不敢不盡。今者上忤執政,
  下忤戶部監司,伏望聖慈愍臣孤忠,不避仇怨,特乞留中不出,以全臣子。
  【應詔論四事狀】
  元祐五年六月初九日,竜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臣近者伏睹邸
  報,以諸路旱災,內出手詔兩道,其略曰:“豈政治失當,事之害物者尚多,上
  下厄塞,情之不通者非一,刑或不稱其罪,用或不當其人?”又曰:“意者政令
  寬弛,吏或為害而莫知,賦役失當,民病於事而莫察,忠言有壅而未達,賢材有
  抑而未用?”臣伏讀至此,感憤涕泣而言曰:嗚呼,陛下即位改元於今五年,三
  出此言矣,雖禹、湯之聖,不惜罪己,而臣子之心,誠不忍聞。思有以少補聖政,
  助成應天之實,使堯、舜之仁,名言皆行,心跡相應,庶幾天人感通,災沴不作,
  免使君父數出此言,不勝拳拳孤忠,而志慮短淺,又以出守外服,不能盡知朝政
  得失,獨以目所親見民之疾苦,州縣官吏日夜奉行殘傷其肌體,離散其父子,破
  壞其生業,為國斂怨,而了無絲毫上助國用者四事,昧死獻言,謹具條件如左。
  一、伏見元祐四年八月十九日敕節文:“應見欠市易人戶,籍納拘收産業,
  自來所收課利及估賣到諸般物色錢,已及官本,別無失陷,除已有人承買交業外,
  並特給還;未足者,許貼納收贖,仍不限年。”四方聞之,莫不鼓舞歌詠,以謂
  聖恩深厚,燭知民隱,誠三王推本人情之政也。尋契勘杭州共有一百一十二戶,
  合該上項敕條,方且次第施行次,忽準尚書戶部符,據蘇州申明,如何謂之折納,
  如何謂之籍納?本部已依條估覆。供認伏定入官,折還欠錢,謂之折納。已經估
  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價籍定者,謂之籍納。惟籍納産業,方許給還。用此
  契勘,遂無一戶可以應得。指揮至有已給再追者。於是百姓喧然出訴於庭。以謂
  某等自失業以來,父母妻子離散,轉在溝壑,久無所歸,伏幸仁聖在上,昭恤如
  此,命下之初,如蒙更生,今者有司沿文生意,又復壅隔,雖有惠澤,蓋與無同。
  臣即看詳,元初立法,本為興置,市易已來,凡異時民間生財自養之道,一切收
  之公上,小民既無他業,不免與官中首尾膠固,以至供通物産,召保立限,增價
  出息,賒貸轉變,以苟趨目前之急,及至限滿,不能填償,又理一重息罰,歲月
  益久,逋欠愈多,科决監錮,以逮妻孥。市易官吏,方且計較功賞,巧為文詞,
  緻許人戶願以屋業及田土折納還官,各以差官檢估取伏定文狀了日理作季限,放
  免息罰,召人添價收買。方人戶在係纍之時,州縣督責嚴急,如有産業田土,豈
  復自能為主,檢估伏認,勢須在官,雖名情願,實衹空文。唯是頑狡之人,或能
  抵拒,以至三估未肯供狀,及其既納,皆是折還欠錢,並籍在官,有何不同。聖
  恩寬大,特為立法,以救前日之弊。所稱籍納,衹是臨時立文,出於偶爾,而有
  司執閡,妄意分別。若果如申明,即是善良畏事之人,不蒙優恤,元初恃頑狡獪
  與官為競之民,卻被惠澤。事理如此,豈不倒置?不惟元條無此明文,實恐非朝
  廷綏養窮睏之意。及檢會元祐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敕,人戶欠市易官錢,將樓店屋
  産折納在官,並將所收房課充折,別無少欠,亦許給還,亦不曾分別折納、籍納。
  以此推考顯無可疑。自是蘇州官吏巧薄,以刻為忠,麯有申明,而戶部吝於出納,
  以害仁政。伏乞特加詳察,不以折納、籍納,並依元條施行,所貴失業之人,均
  被聖恩。
  一、伏見元祐元年九月八日敕:“尚書戶部狀,據提點兩浙刑獄公事喬執中
  奏,熙寧四年以後至元豐三年以前新法,積欠????錢及有均攤等人陪填,見今貧乏
  無可送納,已纍經赦恩,比類市易等錢,衹今送納産????場監官本價錢,其餘並乞
  除放等事。本部勘當,欲並依喬執中所奏前項事理施行,仍連狀奉聖旨依,及準
  提刑司備坐元奏,積欠????錢,前後官司催納,僅及六年,催到貫萬不少,今來所
  欠,並是下等貧睏之人,無可送納,已纍經赦恩,及逐節事理,遂具狀申奏。今
  準省符,前項指揮請詳朝旨施行。”本州契勘上件年分,計有四百四十五戶,自
  承朝旨以來,迨今首尾五年,纔放得二十三戶。臣竊怪之,以為東南????法,久為
  民患,原其造端,蓋自兩浙流衍散漫,遂及江南、福建,流弊之末,人不堪命,
  故詔令之下,如救水火。今者五年之久,民之疾苦,依然尚在,朝廷德澤,十不
  行一,何也?推考其故,蓋提舉????事司執文害意,謂非貧乏不在此數。而州縣吏
  人,因緣為姦,以市賄賂,故久而不决。竊詳元奏之意,本謂積欠歲久,前後官
  司催納到貫萬不少,今來所欠,並是貧睏之人,既以纍經赦恩,比類市易,衹乞
  與納官本價錢。本部勘當,以此並乞依奏仍連狀奉聖旨施行,即是執中所奏欠戶,
  自是貧睏之人,皆當釋放矣。省部行下務從文省,止是節略元奏,為其已涉六年,
  見今貧乏無可送納,非為更行勘會,須得委是貧乏,方可施行。至元祐二年,本
  州再以元豐四年已後至八年登極大赦以前積欠????戶,奏乞除放,省部看詳,方始
  立文,如委是貧乏,即依元祐元年九月十八日已降朝旨施行,以顯執中當時所奏,
  並謂見今貧乏無可送納,合行一例除放,及節次本州與轉運司各曾申明省符,與
  元奏詞語不同,省部亦已開析,緣元係連狀,並依前項所奏施行,事理甚明。而
  主事堅執,至今疑惑,至使州縣吏人,戶戶行遣,一一較量,計構官司,買囑鄰
  裏,尚復多方指摘,以肆規求,待其充欲,然後保明。遂致其間一百四十九戶已
  放,而復行勘會,一百六十五戶申省見勘會而未圓,二十五戶已圓而申稟監司,
  及有一戶二戶,旋申省部。如此反復,多方留難,即五年之久,未足為怪也。伏
  惟仁聖在上,憂民疾苦,寤寐不忘,惠澤之下,宜如置郵傳命,今乃中道廢格,
  以開姦吏乞取之路,反使朝廷之恩,獨與奪於州縣庸人之手,省部既不鈎察,官
  吏亦恬不為慮,甚非所以仰稱仁聖焦勞愛民之意也。伏乞昭示德音,申飭有司,
  更不勘會是與不是貧乏,無俾姦吏執文害意,以壅隔朝廷大惠。不然,或斷以第
  三等以下,並依上件朝旨施行。則法令易簡,一言自足矣。蓋等第素定,貧富較
  然,朝行夕至,姦吏無所措意也。所有元豐四年以後,及至八年大赦以前所欠????
  戶,亦乞依此施行。
  .貼黃。契勘熙寧四年以後止元豐八年登極大赦以前,人戶積欠,共計五萬
  三百餘貫。若謂非貧乏有可送納,即自元祐元年至今並不曾納到分文,顯見有司
  空留帳籍虛數,以害朝廷實惠。
  一、伏見熙寧中,天下以新法從事,凡利源所在,皆歸之常平使者,而轉運
  司歲入之計,惟田賦與酒稅而已。方是時,民財窘亟,酒稅例皆減耗,諸路既已
  經費不足,上下督責益急,故酒務官吏,至有與庸保雜作,州縣受官視事去處,
  亦或為小民喧嘩群飲之肆,又不能售,往往苟逃罪戾,巧為文緻,誘導無知之民,
  以陷欠負破蕩之禍,如許人供通自己或藉他人産業當酒是也。臣近契勘,杭州自
  承上件指揮以來,以産當酒者,計一千四百三十三戶,計錢一十四萬二千九百餘
  貫,前後官司催督監錮,繼以鞭笞拘當在官,使之離業,又自收其租利,中間以
  至係纍犴獄,公與私皆擾,人與産俱亡。十餘年間,除已催到一十二萬九千四百
  餘貫,計千二十九戶外,尚有餘欠一萬三千四百餘貫,計四百四戶,歲月既久,
  終不能填償,豈非並是睏窮無有之人乎?尋檢會元豐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敕,酒務
  留當産業,依????錢例拘收,以其????與酒事同一體故也。今者????錢欠戶,已準元祐
  元年九月十六日及二年九月十八日朝旨,許納場監地頭官本價錢,餘並除放,獨
  酒欠至今,未蒙如此施行。豈容事同一體,拘收則同,而除放則異?此無他,蓋
  有司不能推廣朝廷德意故也。臣愚欲乞將元豐八年登極大赦以前酒欠人戶,並依
  所欠????錢已得朝旨並今來前項申明,更不勘會貧乏,或斷自第三等以下事理施行,
  不惟海隅細民並蒙休澤,實亦無偏無黨皇極之道也。
  一、伏見元豐四年杭州合發和買絹二十三萬一千匹,準朝旨撥轉運司錢,於
  余杭等縣,委官置場一十一處收買。尋以數內揀下不堪上供五萬七千八百九十匹,
  計錢五萬五千餘貫,卻勒逐場變轉。是時錢重物輕,一日並出,既聲言行濫不受
  於官,又須元價以冀償足,捐之市中,莫有顧者。於是官吏惶駭,莫知所為,不
  免一切賒貸,及假藉官勢,抑配在民,往往其間浮浪小人與無賴子弟,詭冒姓名,
  朋欺上下,元買官吏苟得虛數還之有司,以緩目前之禍,其後督責嚴急,必於取
  償奏立近期,專委強吏。十餘年間如捕寇盜,除催到四萬六千餘貫外,餘欠八千
  二百餘貫,共二百八十二戶,並是貧民下戶,無所從出,與詭冒逃移不知頭主及
  幹係均納之人,連延至今,終不能足。惟有簿書,以資姦吏追擾,遺害未已。今
  者伏準元祐五年四月初九日敕,諸處見欠蠶????和預買青苗錢物,元是冒名無可催
  理,或全家逃移,鄰里抱認,或元無頭主,均及幹係人,以此積年未能了絶,雖
  係元請官本,況內有已該元豐八年登極大赦者,依聖旨並特放,歡聲播傳,和氣
  充塞。臣於此時仰知聖德廣大,正使堯湯水旱,亦不足慮也。然政有體,事有數,
  體雖備而數不能悉,言雖不及而意在是者,蓋非俗吏所能知也。臣輒不避僣妄,
  竊詳和買之法,以錢與民而收絹,是猶補助耕斂之意,公私兩有之利也。元豐官
  吏以絹與民而收錢,又皆行濫棄捐之餘,取償倍稱不實之直,賒貸抑配,以苟免
  一時失陷之責,即是利專自為,害專在民也。事理人情,輕重可見,聖恩矜恤,
  宜在所先。臣愚以謂元豐四年退賣物帛,既同是和買之名,又有非法病民之實,
  自合依今年四月九日朝旨施行外,伏望朝廷深念前項弊害,止是出於一時官吏私
  意,非如蠶????和預買青苗天下公共之法,更賜加察,告示矜寬,不以有無頭主是
  與不是冒名,及鄰里抱認與均及幹係人,並特與除放,是亦稱物平施,天之道也。
  右所有四事,伏望聖慈特察臣孤忠,志在愛君,別無情弊,更賜清問左右大
  臣,如無異論,便乞出敕施行。若後稍有一事一件不如所言,臣甘伏罔上誤朝之
  罪。若復行下有司反復勘會,必是巧為駁難,無由施行。臣緣此得罪,萬死無悔,
  但恨仁聖之心,本不如此,天降甘雨,為物所隔,終不到地,可為痛惜。而況前
  件四事,錢物數目雖多,皆是空文,必難催索。徒使胥吏小人,緣而為姦,威福
  平民。故臣敢謂放之則損虛名而收實惠,不放則存虛數而受實禍,利害較然。伏
  望聖明,特出宸斷,天下幸甚。臣愚蠢少慮,言語粗疏,幹犯天威,伏俟斧鑕。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臣伏見四方百姓,皆知二聖恤民之心,無異父母。但臣子不能推行,
  緻澤不下流。日近以蘇州官吏妄有申明折納、籍納一事,戶部從而立法,緻已給
  還産業,卻行追收,人戶詣臣哀訴,皆云黃紙放了,白紙卻收,有泣下者。臣竊
  深悲之。自二聖嗣位已來,恩貸指揮,多被有司巧為艱閡,故四方皆有“黃紙放”
  而“白紙收”之語,雖民知其實,止怨有司,然陛下亦未嘗峻發德音,戒敕大臣,
  令盡理推行,則亦非獨有司之過也。況臣所論四事,錢物雖多,皆是虛數,必難
  催理。除是復用小人如吳居厚、盧秉之類,假以事權,濟其威虐,則五七年間,
  或能索及三五分。若官吏衹循常法,何緣索得。三五年後,人戶竭産,伍保散亡,
  勢窮理盡,不得不放。當此之時,亦不謂之聖恩矣。伏見坤成節在近,天下臣子
  皆以放生為忠,度僧為福,臣愚無知,不識大體,輒敢以此四事為獻。伏望留神
  省覽,指揮執政便與施行,導迎天休,以益聖算,其賢於放生度僧亦遠矣。若陛
  下不少留神,執政衹作常程文字行下,一落胥吏庸人之手,則茫然如墮海中,民
  復何望矣。臣言狂意切,必遭衆怒,伏乞聖慈衹行出前件奏狀,留此貼黃一紙,
  更不降出,以全孤危。庶使愚臣今後每有所聞,得盡論列,以報二聖知遇之恩萬
  分之一也。臣不勝大願。
  【奏浙西災傷第一狀】
  元祐五年七月十五日,竜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右臣聞事豫則
  立,不豫則廢,此古今不刊之語也。至於救災恤患,尤當在早。若災傷之民,救
  之於未饑,則用物約而所及廣,不過寬減上供,糶賣常平,官無大失,而人人受
  賜,今歲之事是也。若救之於已饑,則用物博而所及微,至於耗散省倉,虧損課
  利,官為一睏,而已饑之民,終於死亡,熙寧之事是也。熙寧之災傷,本緣天旱
  米貴,而瀋起、張靚之流,不先事奏聞,但務立賞閉糶,富民皆爭藏𠔌,小民無
  所得食。流殍既作,然後朝廷知之,始敕運江西及截本路上供米一百二十三萬石
  濟之。巡門俵米,攔街散粥,終不能救。饑饉既成,繼之以疾疫,本路死者五十
  餘萬人,城郭蕭條,田野丘墟,兩稅課利,皆失其舊。勘會熙寧八年,本路放稅
  米一百三十萬石,酒課虧減六十七萬餘貫,略計所失共計三百二十餘萬貫石。其
  餘耗散不可悉數。至今轉運司貧乏不能舉手。此無它,不先事處置之過也。去年
  浙西數郡,先水後旱,災傷不減熙寧。然二聖仁智聰明,於去年十一月中,首發
  德音,截撥本路上供斛鬥二十萬石賑濟,又於十二月中,寬減轉運司元祐四年上
  供額斛三分之一,為米五十餘萬斛,盡用其錢,買銀絹上供,了無一毫虧損縣官。
  而命下之日,所在歡呼,官既住糴,米價自落。又自正月開倉糶常平米,仍免數
  路稅務所收五穀力勝錢,且賜度牒三百道,以助賑濟。本路帖然,遂無一人餓殍
  者,此無它,先事處置之力也。由此觀之,事豫則立,不豫則廢,其禍福相絶如
  此。
  恭惟二聖天地父母之心,見民疾苦,匐匍救之,本不計較費用多少,而臣愚
  魯無識,但知權利害之輕重,計得喪之大小,以謂譬如民庶之傢,置莊田,招佃
  客,本望租課,非行仁義,然猶至水旱之歲,必須放免欠負藉貸種糧者,其心誠
  恐客散而田荒,後日之失,必倍於今故也,而況有天下子萬姓而不計其後乎!臣
  自去歲以來,區區獻言,屢瀆天聽者,實恐陛下客散而田荒也。
  去歲杭州米價,每鬥至八九十,自今歲正月以來,日漸減落。至五六月間,
  浙西數郡,大雨不止,太湖泛溢,所在害稼,六月初間,米價復長,至七月初,
  鬥及百錢足陌。見今新米已出,而常平官米,不敢住糶,災傷之勢,恐甚於去年。
  何者?去年之災,如人初病,今歲之災,如病再發。病狀雖同,氣力衰耗,恐難
  支持。又緣春夏之交,雨水調勻,浙人喜於豐歲,傢傢典賣,舉債出息,以事田
  作,車水築圩,高下殆遍,計本已重,指日待熟。而淫雨風濤,一舉害之,民之
  窮苦,實倍去歲。近者,將官劉季孫往蘇州按教,臣密令季孫沿路體訪。季孫還
  為臣言:“此數州,不獨淫雨為害,又多大風駕起潮浪,堤堰圩垾,率皆破損,
  湖州水入城中,民傢皆尺餘,此去歲所無有也。”而轉運判官張璹自常、潤還,
  所言略同,雲:“親見吳江平望八尺,聞有舉傢田苗沒在深水底,父子聚哭,以
  船筏撈摝,雲,半米猶堪炒吃,青穟且以喂牛。”正使自今雨止,已非豐歲,
  而況止不止,又未可知。則來歲之憂,非復今年之比矣。何以言之?去年杭州管
  常平米二十三萬石,今年已糶過十五萬石,雖餘八萬石,而糶賣未已,又緣去年
  災傷放稅,及和糴不行省倉闕數,所有上件常平米八萬石,衹了兌撥充軍糧,更
  無見在。惟有糶常平米錢近八萬貫,而錢非救饑之物。若來年米益貴,錢益輕,
  雖積錢如山,終無所用。熙寧中,兩浙市易出錢百萬緡,民無貧富,皆得取用,
  而米不可得,故曳羅紈,帶金玉,橫屍道上者,不可勝計。今來浙東西大抵皆糶
  過常平米,見在絶數少,熙寧之憂,凜凜在人眼中矣。
  臣材力短淺,加之衰病,而一路生齒,憂責在臣,受恩既深,不敢別乞閑郡。
  日夜思慮,求來年救饑之術,別無長策,惟有秋鼕之間,不惜高價多糴常平米,
  以備來年出糶。今來浙西數州米既不熟,而轉運司又管上供年額斛鬥一百五十餘
  萬石,若兩司爭糴,米必大貴,饑饉愈迫,和糴不行,來年青黃不交之際,常平
  有錢無米,官吏拱手坐視人死,而山海之間,接連甌閩,盜賊結集,或生意外之
  患,則誅殛臣等,何補於敗。以此,須至具實聞奏。
  伏望聖慈備錄臣奏,行下戶部,及本路轉運提刑、兩路鈐轄司,疾早相度來
  年,合與不合準備常平斛鬥出糶救饑。如合準備,即具逐州合用數目。臣已約度
  杭州合用二十萬石,仍委逐司擘畫,合如何措置,令米價不至大段翔涌,收糴得
  足。如逐司以謂不須準備出糶救濟,即令各具保明來年委得不至饑殍流亡,結罪
  聞奏。緣今來已是入秋,去和糴月日無幾,比及相度往復取旨,深慮不及於事。
  伏乞詳察速賜指揮。臣屢犯天威,無任戰慄待罪之至。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臣聞之道路,閩中災傷尤甚。盜賊頗重。或云邵武軍有強賊,人數
  不少,恐是廖思餘黨。轉運司見令衢州官吏就近體訪。雖未知虛實,然恐萬一有
  之,不可不豫慮也。
  .又貼黃。臣謹按《唐史》,憲宗謂宰臣曰:“卿等纍言吳越去年水旱,昨
  有御史自江、淮按察回,言不至為災,此事信否?”李絳對曰:“臣見淮南、浙
  江東西道狀,皆云水旱。且方隅授任,皆朝廷信重之臣,苟非事實,豈敢上陳,
  此固非虛說也。御史官卑,選擇非其人,奏報之間,或容希媚。況推誠之道,君
  人大本,苟一方不稔,當即日救濟其饑貧,況可疑之耶?”帝曰:“嚮者不思而
  有此問,朕言過矣。”絳等稽首再拜,帝曰:“今後諸道被荒之處,速宜蠲貸之。”
  又按本朝《會要》,太宗嘗語宰臣曰:“國傢儲蓄,最是急務,蓋以備兇年,救
  人命。昨者江南數州,微有災旱,朕聞之,急遣使往彼,分路賑貸,果聞不至流
  亡,兼無饑殍,亦無盜賊之患。苟無積粟,何以拯救饑民!”臣近者每觀邸報,
  諸路監司,多是於三四月間,先奏雨水勻調,苗稼豐茂,及至災傷,須待餓殍流
  亡,然後奏知。此有司之常態,古今之通患也。豐熟不須先知,人人爭奏,災傷
  正合豫備,相顧不言,若非朝廷廣加采察,則遠方之民,何所告訴?
  一、去年災傷,伏蒙寬減轉運司上供額斛三分之一,盡用其錢,收買銀絹。
  命下之日,米價鬥落。今災傷連年,民力重睏,又緣春夏之交,雨水調勻,多典
  賣舉債出息,以事田作,指日待熟。而淫雨風濤,一舉害之,窮苦更倍去歲。伏
  望憫察,特與寬減轉運司上供一半。所貴米價不至翔涌,和糶得行,且免本路錢
  荒之弊。
  一、杭州所出米𠔌不多,深慮常平收糴不足,有誤來年支糶。乞許於蘇州、
  秀州寄糴。
  一、檢準《編敕》節文,五穀不得收力勝錢。然元降指揮,止於今年四月終。
  伏望愍念兩浙連年災傷且無麥,須至候秋熟六月中為止。
  右件如前。臣亦知京師倉廩之數,不可耗缺,所以連奏乞減額斛者,誠恐來
  年饑饉已成,二聖不忍坐視流殍,必於他路般運錢米賑濟,為費且倍,而已饑之
  民,豈復有錢買米,並須俵散,有出無收,不如及早寬減上供米斛,卻收銀絹,
  實數縱有損折,所較不多。伏惟深念熙寧之災,本緣臣僚不早擘畫奏請,以致餓
  死五十餘萬人,至今瘡痍未復,呻吟未已,特望宸斷,早賜準備,實一方幸甚。
  【奏浙西災傷第二狀】
  元祐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竜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右臣近奏,
  為浙西數郡淫雨風濤為害,恐災傷之勢,甚於去年,而常平斛鬥,例皆出糶,見
  在數少,恐來年民間闕食,無可賑濟,乞備錄臣奏,下戶部及本路提、轉、鈐轄
  司相度,合如何擘畫收糴,準備出糶。未蒙施行。今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
  十三日,皆連晝夜大風雨,二十四日雨稍止,至夜復大雨。竊料蘇、湖等州風濤
  所損,必加於前,若不早作擘畫,廣行收糴常平斛鬥準備,則來歲必有流殍之憂。
  伏惟聖慈早賜愍救,檢會前奏,速賜施行。臣別無材術,惟知屢奏,喧瀆聖聽,
  罪當萬死。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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