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我当代表十年   》 第57节:第五章 为"三农"说句话(8)      Zhao Yongqiu

  中部地区革命老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1.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破旧。这是发展农业的基本条件。中部地区革命老区的基础水利设施还是60-70年代修建的,经过几十年的沧桑,破损严重,急待维修改造。需要一定资金支持。
  2.缺乏抗风险能力。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决定因素。中部地区老区农村基本是小而散的小农经济,难以形成产业化订单农业,难以保障产品的销路和价格,没有抗风险能力,导致土地抛荒严重。而优质农田抛荒一年就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损坏。
  3.道路、街道建设落后。这是农民生活的基本条件。中部地区老区农村乡镇建设迟缓,道路泥泞,房屋破旧,危房多。难以抵挡风雨和积水。
  4.剩余劳动力打工难。由于老区土地贫瘠,难以发展农业,也不能发展工业,地处偏远,对外交往闭塞,自身技术能力低,剩余劳力出外打工难。增加非农收入的途径少。
  5.看病难、看病贵。由于农村乡镇卫生院技术基础差,缺乏技术设备和高素质医务人才,缺乏急救技术,导致农民看病难。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存在以药养医问题,药价虚高,导致农民看病贵。
  6.优质农田损失严重。由于缺乏农村发展规划和强制性保护措施,各级公路建设和房屋建设、企业开发随意占用农田,导致农田大幅减少。
  提出4条建议:
  1.国家财政专门安排老区资金,优先支持中部地区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医院基础建设,优先为老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2.国家出台政策引导城市企业或社会财团优先在老区农村建立农业合作公司,组织集约化生产,由公司对外推行订单农业和科学技术,保障农产品销路和价格,保障农民收入,提高抗风险能力。
  3.各级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城市企业定向为老区提供劳动岗位,为老区剩余劳动力寻找出路,增加老区农民非农收入。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规划先行,政府要投入技术力量帮助老区制订规划,出台行政措施保障规划的执行,以有效保护老区不多的农田。
  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都报道了我的发言。家乡的父老乡亲们电话告知看到了我的发言,感谢我为老区人民说话。
  2006年7月12日,国务院扶贫办对我的几条建议给予了详细的答复:
  赵咏秋等三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在中部地区革命老区重点突破的建议"收悉。经我办与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求国家财政专门安排老区专项资金问题。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的关怀,促进老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财政从2001年起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单独设立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006年改为专项管理,资金规模从2001年的5.02亿元提高到2006年的17亿元。中央财政在督促省级财政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落实到位的同时,还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从中央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或地方财力中多安排一些资金,增加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规模。
  二、关于革命老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2001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继续把发展种养业作为农村扶贫开发的重点"、《纲要》还要求: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和鼓励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目前我办在全国认定了首批260家扶贫龙头企业,带领贫困地区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下一步,各省区市根据扶贫规划,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关于老区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劳动力培训转移是扶贫工作三个重点之一,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以上用于贫困户富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目前,扶贫系统在全国认定了近800家扶贫培训基地。这项工作已把革命老区作为重点地区之一,对有转移意愿的农民,由国家财政补贴,在输出地开展转岗就业前的短期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外出务工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四、关于新农村建设规划问题。为探索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途径,我办从去年5月开始在四川仪陇县开展了"搞好扶贫开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试点,现已初见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目前各级政府都在对这一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和试点。
  从这个答复看出,国务院扶贫办对代表的建议是重视的,工作是尽职的,提出的措施是有力的。我在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上的"满意"一栏里划上了一个大大的钩。
  更令人欣慰的是从党中央到地方的实际行动。
  湖北省早已出台了系列政策:省级扶持老区建设资金在2004年2800万元的基础上,逐年增加1000万元,专门用于老区建设。从全省现有的303个重点老区乡镇中确定1515个重点老区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每年选定303个村,以重点村整村推进的做法,按照缺什么扶持什么的原则予以扶持。扶贫贴息贷款向老区重点村倾斜,省里每年将从财政扶贫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贴息,主要以小额信贷的方式,支持农户发展生产。2010年以前水利、卫生等部门将负责解决60%以上的重点老区乡镇群众饮用安全卫生水。
  2006年9月又从省水利厅得到消息,从今年开始,国家财政为老区小型水利建设提供专项资金,老区饮水工程将全部在3年内提前完成!黄站镇饮水工程被列入2007年计划,省水利厅将拨款40万元予以资助。
  2006年7月,作为全国试点,《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出台,其中提出九大工作重点和相关措施,如"以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水库移民的扶持力度","突出扶贫开发重点""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和"以解决农民最迫切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农村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各市州县的《规划纲要》也相继出台,黄石市还实行一村一图,真正做到规划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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