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浮光掠影看平生   》 第57節:讀《紅樓夢》札記(3)      啓功 Qi Gong

  先看那些虛寫的。第一回縣令賈化是"烏帽猩袍"。第六回賈蓉是"美服華冠,輕裘寶帶"。第五十三回"榮寧二祖遺像,皆是披莽腰玉"。第八十五回"北靜王穿着禮服"。這些已然令人無法捉摸,寫了等於沒寫。
  還有提到官服時,寫的更為似具體而實籠統。第十六回賈母等人朝時,是"都按品大妝起來"。第十八回賈母等迎接元妃時,也是"俱各按品大妝"。第四十二回王太醫是"穿着六品服色"。第五十三回新年祭宗祠之先,"由賈母有誥封者,皆按品級着朝服",進宮朝賀行禮。又同回寫"元旦日五鼓,賈母等人按品上妝"進宮朝賀。第七十一回賈母壽辰,北靜王等人來賈府祝賀,州賈母等皆是按品大妝迎接"。第六十三回還寫"按禮換了兇服"。凡此等等的"按品大妝"、"按禮兇服"究竟是什麽樣子,作者一字未加描述。讀者卻也不難體會到是一片華美莊重的官服和各種特定制度的喪服。
  實寫的是一些少婦、姑娘、丫環、小孩。第三回寫王熙鳳的妝束是:
  頭上戴着金絲八寶攢珠髻,綰着朝陽五鳳挂珠釵,項上戴着赤金盤螭纓絡圈,身上穿縷金百蝶穿花大紅雲緞窄褃襖;外罩五彩刻絲石青銀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縐裙。
  第八回寶釵妝束是:
  頭上輓着黑漆油光的鬢兒,密合色的棉襖;玫瑰紫二色金銀綫的坎肩兒,蔥黃綾子棉裙。
  第四十九回黛玉、李紈、寶釵、邢岫煙在雪天裏的服妝是:
  黛玉換上掐金挖雲紅香羊皮小靴,罩了一件大紅羽縐面白狐狸皮的鶴氅,係一條青金閃緑雙環四合如意縧,上罩了雪帽,二人一起踏雪行來,衹見衆姊妹都在那裏,都是一色大紅猩猩氈與羽毛緞鬥篷,獨李紈穿一件哆羅呢對襟褂子,薛寶釵穿一件蓮青鬥紋錦上添花洋綫番把絲的鶴氅。邢岫煙仍是傢常舊衣,並沒避雨之衣。
  第五十一回寫鳳姐看襲人的妝束是:
  頭上戴着幾支金釵珠釧,倒也華麗。又看身上穿着桃紅百花刻絲銀鼠襖,蔥緑盤金彩絲綿裙,外面穿着青緞灰鼠褂。
  例子不必多舉,這裏邊的服裝大部分是具體的。因為清代初期的服裝,有很多部分沿習或局部改變明朝的形式,而婦女的便服中像大坎肩、外褂、襯裙等等,都分明是明代習慣,這在清宮某些妃嬪、宮人的便裝畫像裏還能看到,衹是一樣,絶對沒有右掩大領和寬袖的。我們不難理解《紅樓夢》裏這些婦女服裝的風氣。同時這種裝束,也常常衹是少婦少女所用,書中賈母除了第五十回寫"圍了大鬥篷,帶着灰鼠暖兜"之外,並沒有正面描述過什麽穿戴。不但賈母,即王夫人、邢夫人、李紈(前舉第五十回所述,衹是說明臨時防寒防雪衣物)、尤氏等等,也一律未曾有過關於裝束的全面描寫。即鳳姐等人裝束那麽具體,其中仍有迷離之處。例如清代婦女在"鈿子"上插挂珠小鳳釵,皇族命婦用九個,其它命婦用五個,號稱"九鳳朝陽"和"五鳳朝陽",這裏略微一露,仍又含混其詞。
  至於寶玉的服妝,第三回寫道:
  頭上戴着束發嵌寶紫金冠,齊眉勒着二竜戲珠金抹額,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紅箭袖,束着五彩絲攢花結長穗官縧,外罩石青起花八團倭緞排穗褂,登着青緞粉底小朝靴。
  第四十五回又寫道:
  黛玉看他脫了簑衣,裏面衹穿半舊紅綾短襖,係着緑汗巾子,膝上露出緑綢傘花褲子,底下是格金滿紛的綿炒襪子,鞅着蝴蝶落花鞋。
  還有其它若幹次寫寶玉的裝束,也是紅紅緑緑,絶不似成年男子的服飾,何況還寫他帶着"寄名鎖"、"護身符"(第三回),"長命鎖"、"記名符"(第八回),也更標識了是嬌養的小孩。"紫金冠"又名"太子冠",也是小孩遊戲裝束,所以後邊第二十一回說:"寶玉在傢並不戴冠",即是這個緣故。後世許多圖畫上、舞臺上,寶玉必戴太子冠,似與書中所說不符,但也實在沒有其它辦法的。
  還有發辮是清朝特有的裝束,但小孩的發辮卻不止清朝獨有。本書中曾有三處寫辮子。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第1節:代序 笑對風雨人生(1)第2節:代序 笑對風雨人生(2)
第3節:代序 笑對風雨人生(3)第4節:我心目中的鄭板橋(1)
第5節:我心目中的鄭板橋(2)第6節:記齊白石先生軼事(1)
第7節:記齊白石先生軼事(2)第8節:記齊白石先生軼事(3)
第9節:記我的幾位恩師第10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1)
第11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2)第12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3)
第13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4)第14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5)
第15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6)第16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7)
第17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1)第18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2)
第19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3)第20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4)
第21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5)第22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6)
第23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7)第24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8)
第   [I]   II   [III]   [I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