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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回 紅牙球
安遇時 An Yushi
話說京中有一富傢,姓潘名源柳,人稱為長者,原是官宦之傢。有一子名秀,排行第八,年方弱冠,豐姿灑落。一日,清明時節,長者備祭儀登墳挂錢。其傢有紅牙球一對,乃國傢所出之寶,是昔日真宗賜與其祖的。長者出去後,秀帶牙球出外閑耍,片時,約步行來,忽見對門劉長者傢朱門瀟灑,簾幕半垂,下有紅裙,微露小小弓鞋,潘秀不覺魂喪魄迷,思欲見之而不可得。忽見一個浮浪門客王貴,遂與秀答言道:“官人在此伺候,有何事?”秀以直告。王貴道:“官人要見這女子有何難處?”遂設一計,令秀嚮前將球子閑戲,拋入簾內,佯與趕逐球子,揭開珠簾,便可一見。秀如其言,但見此女年方二八,杏眼桃腮,美容非比,與之作揖。此女名喚花羞,便問:“郎君緣何到此?”秀答道:“因閑耍失落一牙球,趕來尋取,觸犯娘子,望乞恕罪。”此女見秀豐儀出衆,心甚愛之。遂含笑道:“今日父母俱出踏青,幸汝相逢,機緣非偶,願與郎君同飲一杯,少敘殷勤。”秀聽罷,且疑且懼,不敢應聲。此女遂即扯住秀衣道:“若不依允,即告到官。”秀不得已遂從之。二人香閨中對斟,飲罷,兩情皆濃。女子問道:“君今年青春幾何?”秀答道:“虛度十九春矣。”女子又問:“曾娶親否?”秀道:“尚未及婚。”女子道:“吾亦未嘗許人,君若不嫌淫奔之名,願以奉君子。”秀驚答道:“已蒙賜酒,足見厚意。娘子若舉此情,倘令尊大人知之,小生罪禍怎逃?”女子道:“深閨緊密,父母必不知情,君子勿懼。”秀見女子意堅,情興亦動,二人同入羅帳,共偕鴛侶。雲收雨散,秀即披衣起來辭去。女子遂告秀道:“妾有衷麯訴君。今日幸得同歡,妾未有傢,君未有室,何不兩下遣媒,結為夫婦?”秀許之,二人遂指天為誓,彼此切莫背盟。秀即歸傢,日夜相思,如醉如癡,情懷不已,轉成憔悴。其父母再三問其故,秀不得已,遂以劉氏女相愛之情告之。父母甚憐之,即忙遣媒人去與劉長者議婚。劉長者對媒人道:“吾上無男子,衹有花羞一女,不能遣之嫁出,納婿在傢則可。”媒人歸告潘長者,長者思忖道:“吾亦衹此一子,如何可出外就親,想是劉傢故為此說推托,决難成就。遂與秀說:“劉傢既不願為婚,京中多有豪富,何愁無親?吾當別議他姻。”秀默然,遂成耽擱,後竟別議趙傢女為配。因此潘秀與花羞女絶念。及成親之日,行裝盈門,笙簧嘹亮。是日,花羞在門外眺望,遂問小婢:“潘傢今日何事如此喧鬧?”小婢答道:“潘郎娶趙傢女,今日成親。”花羞聽了,追思往事,垂淚如雨,自悔自怨,轉思之深,說不出來,遂氣悶而死。父母哭之甚哀,竟不知其故。遂令僕王溫、李辛葬於南門外。
李辛回傢,天色已晚,思想花羞女容顔可愛,心甚不忍捨,即告父母道:“今夜有件事外出一走。”父母允之。李辛至二更時候,月色微明,遂去掘開墳,劈開棺木,但見花羞女容貌如存。李辛思量:可惜這娘子,與她屍骸合宿一宵,雖死亦甘心。”道罷,即揭起衣衾,與之同睡。良久,忽見花羞微微身動,眼目漸開,未幾,略能言,問:“誰人敢與我同睡?”李辛驚道:“吾乃你傢之僕李辛。主翁令我葬娘子在此,我因不忍捨,今夜掘開棺木看看娘子如何,不意娘子醒來,實乃天幸。”花羞已省人事,忽憶傢中前日的事,遂以其情告李辛道:“衹因潘秀負盟,以致悶死。今天賜還魂,幸有緣遇汝掘開墳墓,再得重生。此恩無以為報,今亦不願回傢,願與汝結為夫婦。棺木中所有衣服物件,盡與汝拿去。”李辛甚喜,仍然掩了墳墓,遂與花羞同歸,天尚未曉,到傢叩門,其母開門見李辛帶一婦人同回,怪而問之,辛告其母道:“此女原在娼傢,與兒相識數載,今情願棄了風塵,與兒為姻,今日帶歸見父母。”母信其言,二人遂成夫婦,情切相愛,人不知是花羞女也。李辛盡以其衣服首飾散賣別處,因而致富。
半年餘,偶因鄰傢鼕夜失火,燒至李辛房捨。花羞慌忙無計,可憐單衣驚走,無所適從,與李辛各散東西,行過數條街巷,棲棲無依。忽認得自傢樓屋,花羞遂叩其父母之門,院子喝問:“誰人叩門?”花羞應道:“我是花羞女,歸來見爹娘一次。”院子驚怪道:“花羞已死半年,緣何又來叩門?必是鬼魂。明日自去通報你爹娘,多將金錢衣彩焚化與娘子,且小心回去。”院子竟不敢開門。花羞欲進不得,欲去不得,風冷衣單,空垂兩淚,無處投奔。忽見潘傢樓上燈光灼灼閃閃,筵席未散,又去叩潘傢門,門公怪問:“是誰扣門?”花羞應聲:“傳語潘八官人,妾是劉傢花羞女,曾記得郎君昔日因戲牙球,遂得見一面,今夜有些事,特來投奔。”門公遂報潘秀,秀思忖怪異,若是對門劉傢女,已死半年,想是鬼魂無依。遂呼李吉點燈,將冥錢衣彩來焚與之,秀自持寶劍隨身,開門果見花羞垂淚乞憐。秀告花羞道:“你父母乃是大富之傢,回去覓取些香楮便了,何故苦苦來纏我?”言罷,燒了冥錢,急令李吉閉了門。那花羞連聲叫屈不肯去,道:“你好負心人也!好不傷感。”秀大怒,復出門外揮劍斬之。遂閉門而臥。五更將盡。軍巡在門外大叫:“有一個無頭的婦人在外,遍身帶血。”都巡遂申報府衙去了。
是時轟動街坊,劉長者聞得此事,懷疑不定。是夕,夢見花羞女來告稱:“我被潘八殺了,屍骸現在他傢門外,乞爹爹伸雪此冤。”言訖,竟掩淚而去。長者睡覺來以此夢告其妻道:“花羞女想必是還魂,被人開了墓。”待明日去掘開墳墓看時,果然不見屍骸,遂具狀呈告於包公。包公即差人喚潘秀,不多時公差拘到。包公以盜開墳墓、殺了花羞事問之,秀不知其情,無言可應。包公根勘秀之原由,秀逐一具供劍斬鬼魂情由,包公疑而未决,將潘秀監收獄中,隨即具榜遍挂四門:為捉到潘秀殺了華羞事,但潘秀不肯招認,不知當初是誰人開墓,救得花羞還魂,前來報知,給與賞錢一千貫。李辛見此榜,遂入府衙來告首請賞,一一具言花羞還魂事。包公遂判李辛不合開墳,緻令潘秀誤殺花羞,將李辛處斬,潘秀免罪。後潘秀追思花羞之事,憂念深重,遂成羸疾而死,是花羞女怨愆之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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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包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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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阿彌陀佛講和 | 第二回 觀音菩薩托夢 | 第三回 嚼舌吐血 | 第四回 咬舌扣喉 | 第五回 鎖匙 | 第六回 包袱 | 第七回 葛葉飄來 | 第八回 招帖收去 | 第九回 夾底船 | 第十回 接跡渡 | 第十一回 黃菜葉 | 第十二回 石獅子 | 第十三回 偷鞋 | 第十四回 烘衣 | 第十五回 龜入廢井 | 第十六回 鳥喚孤客 | 第十七回 臨江亭 | 第十八回 白塔巷 | 第十九回 血衫叫街 | 第二十回 青靛記𠔌 | 第二十一回 裁縫選官 | 第二十二回 廚子做酒 | 第二十三回 殺假僧 | 第二十四回 賣皂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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