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类 《诗经》心得   》 第56节:第五章(10)      Liu Xuyi

  同时,狐狸又是聪明伶俐的。只不过,在人的眼里,这种聪明伶俐被看成是多疑狡滑。读《战国策》之“楚策”,读到“狐假虎威”的故事,不能不让人佩服狐狸的聪明机智。自己的力量弱小,却善于借力。不过,作为万灵之长的人类,自然不希望有畜牲胜过自己,只好尽行贬低它的聪明才智。“狐疑”一词就出现在屈原的《离骚》里。更有意思的是,在国外对狐狸的机智也颇有认识。俄国思想家伊赛亚·柏林就把思想家分成刺猬与狐狸两种,前者偏重理性,存一大智;狐狸偏重经验,足智多谋。
  三国时陆玑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说,“狐,兽名,旧说以狐有媚珠,善变化,其为物妖淫,故诗以刺恶”。从此,狐的三德之性才被其妖淫之性掩没。晋时郭璞的《玄中记》就已经把狐狸修炼成精后的所作所为说得有声有色:“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盅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
  但唐朝的张鷟在《朝野佥载·第六卷》中就有这样的内容:“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狐反倒成了可供祭祀的神了。
  现代的男人读了这首《有狐》的诗,一定备感欣慰。特别是单身的、失业的、流浪的,梦中多少次希望遇到这样一位狐仙,给我爱情,给我温饱,给我慰藉。所以后世蒲松龄老夫子写《聊斋志异》,一口气写了那么多狐仙,其实都是一个落魄文人的自我安慰、自我抚摸。
  “子不语怪力乱神”,孔老夫子在选《诗经》时显然是没有后世那种把狐狸看作“狐狸精”的观念的。所以《毛诗序》云:“《有狐》,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古者国有凶荒,则杀(减)礼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孔疏解曰:“以时君不教民随时杀礼为婚,而丧失其妃耦,不得早为室家,故刺之。以古者国有凶荒,则减杀其礼,随时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使为夫妇,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毛说的根据是《周礼·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媒氏》。《大司徒》列有遇灾荒时的十二条政策,其中第十条便是“多婚”,也就是让失去配偶的男女结合,以增长人口。《毛诗序》认为此诗就是刺卫国君主没有实行这一政策,使无夫无妻的男女不能结合。
  看来,狐狸与男女之情一开始就结下了很深的渊源。
  然而,因为对诗中的一个词的不同理解,后世对《有狐》的诗旨也就发生了众多的分歧。
  先是朱熹在《诗集传》中认为,此诗是言“有寡妇见鳏夫而欲嫁之”。继而闻一多在《风诗类钞》中则认为,是“未嫁女子思念情人”。金启华《国风今译》则说是“妻子忧念丈夫久役无衣(承方玉润之说)”。不过,此人又在《诗经全译》中说,是“女子看见狐狸求偶,单身汉缺衣少裳,心想嫁给他”。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诗史》又说是“不得志者的忧愁”。真可谓“见仁见智”。
  而这个引起不同意见的词就是“有狐绥绥”中的“绥绥”。毛诗传认为是“匹行貌”,即雌雄并行貌。《诗集传》认为是“独行求匹貌”。二者恰恰相反。后人则以为是“安泰貌”。因为《诗经》中另有一诗《齐风·南山》有这样的句子,“南山崔崔,雄狐绥绥”在此诗中。由此可见,“绥绥”显然不能释为雌雄并行。
  我认为,“绥绥”一词在此诗中还不至于决定全诗的诗旨。不管是哪一种理解,都不影响诗意,没必要在此一词中纠缠不清。
  而这个词的理解还没有解决,后人又出新意。一般认为此诗是关涉男女之情的,作者是一女子的口气。但现代人却有说诗中之“狐”是指男人,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诗人的一种“黍离”之悲。这真是“诗无达诂”了。
  其实,我们读《诗经》,始终不能离开当时产生《诗经》的那个时代的礼制。《诗经》是那一时代、那一观念、那一制度下的产物,正好比现代许多观念就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要用市场经济的观念去考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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