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类 《詩經》心得   》 第56節:第五章(10)      劉緒義 Liu Xuyi

  同時,狐狸又是聰明伶俐的。衹不過,在人的眼裏,這種聰明伶俐被看成是多疑狡滑。讀《戰國策》之“楚策”,讀到“狐假虎威”的故事,不能不讓人佩服狐狸的聰明機智。自己的力量弱小,卻善於藉力。不過,作為萬靈之長的人類,自然不希望有畜牲勝過自己,衹好盡行貶低它的聰明才智。“狐疑”一詞就出現在屈原的《離騷》裏。更有意思的是,在國外對狐狸的機智也頗有認識。俄國思想傢伊賽亞·柏林就把思想傢分成刺蝟與狐狸兩種,前者偏重理性,存一大智;狐狸偏重經驗,足智多謀。
  三國時陸璣作《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說,“狐,獸名,舊說以狐有媚珠,善變化,其為物妖淫,故詩以刺惡”。從此,狐的三德之性纔被其妖淫之性掩沒。晉時郭璞的《玄中記》就已經把狐狸修煉成精後的所作所為說得有聲有色:“狐五十歲,能變化為婦人。百歲為美女,為神巫,或為丈夫與女人交接,能知千裏外事,善盅魅,使人迷惑失智。千歲即與天通,為天狐。”
  但唐朝的張鷟在《朝野僉載·第六捲》中就有這樣的內容:“唐初以來,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飲與人同之,事者非一主。當時有諺曰:‘無狐魅,不成村。’”狐反倒成了可供祭祀的神了。
  現代的男人讀了這首《有狐》的詩,一定備感欣慰。特別是單身的、失業的、流浪的,夢中多少次希望遇到這樣一位狐仙,給我愛情,給我溫飽,給我慰藉。所以後世蒲鬆齡老夫子寫《聊齋志異》,一口氣寫了那麽多狐仙,其實都是一個落魄文人的自我安慰、自我撫摸。
  “子不語怪力亂神”,孔老夫子在選《詩經》時顯然是沒有後世那種把狐狸看作“狐狸精”的觀念的。所以《毛詩序》雲:“《有狐》,刺時也。衛之男女失時,喪其妃耦焉。古者國有兇荒,則殺(減)禮而多婚,會男女之無夫傢者,所以育人民也。”孔疏解曰:“以時君不教民隨時殺禮為婚,而喪失其妃耦,不得早為室傢,故刺之。以古者國有兇荒,則減殺其禮,隨時而多婚,會男女之無夫傢者,使為夫婦,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毛說的根據是《周禮·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媒氏》。《大司徒》列有遇災荒時的十二條政策,其中第十條便是“多婚”,也就是讓失去配偶的男女結合,以增長人口。《毛詩序》認為此詩就是刺衛國君主沒有實行這一政策,使無夫無妻的男女不能結合。
  看來,狐狸與男女之情一開始就結下了很深的淵源。
  然而,因為對詩中的一個詞的不同理解,後世對《有狐》的詩旨也就發生了衆多的分歧。
  先是朱熹在《詩集傳》中認為,此詩是言“有寡婦見鰥夫而欲嫁之”。繼而聞一多在《風詩類鈔》中則認為,是“未嫁女子思念情人”。金啓華《國風今譯》則說是“妻子憂念丈夫久役無衣(承方玉潤之說)”。不過,此人又在《詩經全譯》中說,是“女子看見狐狸求偶,單身漢缺衣少裳,心想嫁給他”。陸侃如、馮沅君的《中國詩史》又說是“不得志者的憂愁”。真可謂“見仁見智”。
  而這個引起不同意見的詞就是“有狐綏綏”中的“綏綏”。毛詩傳認為是“匹行貌”,即雌雄並行貌。《詩集傳》認為是“獨行求匹貌”。二者恰恰相反。後人則以為是“安泰貌”。因為《詩經》中另有一詩《齊風·南山》有這樣的句子,“南山崔崔,雄狐綏綏”在此詩中。由此可見,“綏綏”顯然不能釋為雌雄並行。
  我認為,“綏綏”一詞在此詩中還不至於决定全詩的詩旨。不管是哪一種理解,都不影響詩意,沒必要在此一詞中糾纏不清。
  而這個詞的理解還沒有解决,後人又出新意。一般認為此詩是關涉男女之情的,作者是一女子的口氣。但現代人卻有說詩中之“狐”是指男人,甚至有人認為這是詩人的一種“黍離”之悲。這真是“詩無達詁”了。
  其實,我們讀《詩經》,始終不能離開當時産生《詩經》的那個時代的禮製。《詩經》是那一時代、那一觀念、那一制度下的産物,正好比現代許多觀念就完全不同於計劃經濟體製下的觀念,要用市場經濟的觀念去考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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