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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 春秋繁露义证 》
四时之副第五十五
苏舆 Su Yu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暖暑清寒,异气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岁也。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故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庆赏罚刑,毕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庆赏罚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备也。庆赏罚刑,当其处不可不发,若暖暑清寒,当其时不可不出也。庆赏罚刑各有正处,如春夏秋冬各有时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也,犹四时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处也,犹四时不可易处也。故庆赏罚刑有不行于其正处者,《春秋》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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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 楚庄王第一 | 玉杯第二 | 竹林第三 | 玉英第四 | 精华第五 | 王道第六 | 灭国上第七 | 灭国下第八 | 随本消息第九 | 盟会要第十 | 正贯第十一 | 十指第十二 | 重政第十三 | 服制像第十四 | 二端第十五 | 符瑞第十六 | 俞序第十七 | 离合根第十八 | 立元神第十九 | 保位权第二十 | 考功名第二十一 | 通国身第二十二 | 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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