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全面解析李敖权威传记:李敖档案   》 自述:我决非“台独”分子(1)      窦应泰 Dou Yingtai

  李敖:“我决非‘台独’分子!”
  李敖第一次入狱,他涉嫌的罪名就是“台独”。对于这个被历史已经证明是“冤狱”的罪名,他本人在出狱后如是说:“经过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原来诬我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特务们和‘台独’分子们的双方利益的!最后我对特务们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这案子做大,咬住李敖,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加,并且还是顶呱呱的外省人李敖加入我们的行列!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李敖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李敖,硬替你们捧场,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我还有话可说?
  “就这样的,我在暗无天日的保安处讯问室第5房住了近一年后,被移送到景美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那天是1962年的‘二·二八’之日。在第5房近一年,是我一生中最阴暗的日子了,在这房中,我历经了国民党特务们的凌辱刑求,历经了好朋友的陷害出卖,历经了亲弟弟的趁火打劫,历经了小情人的黯然离去,历经了终年不见阳光的孤单岁月。……虽然我在多少个子夜、多少个晦冥、多少个‘昏黑日午’,我噙泪为自己打气,鼓舞自己不要崩溃,但当10个月后,当小蕾终于写信来,说她不再等我了,我捧信凄然,为之泪下。……小蕾来信后18天,我终于离开保安处第5房,改押景美军法看守所。我被关在第2房,当晚住进另一囚犯,自言是犯了军法的警备总部上尉袁耀权,名为同住,实为监视。第2房不到两坪大,扣掉1/4的马桶和水槽,更显狭小,散步5步就得回身,两人一起‘散步’每次都要侧身而过,其局促可知。过了几个月,袁耀权判了无期徒刑,调走了,我独住第2房,再转到11房,11房大了一倍多,可是最多时要住上6名囚犯。最后同房的黄毅辛出狱了,胡炎汉、崔积泽移监了,李国龙管训了,黄中国枪毙了,其他川流的囚犯也都走了,只剩我一个人住,不久便调到第8房,跟第2房一样小,但光线好一点。我在景美军法看守所共住了4年8个月,可是一个人在第8房住了两年半之久。”
  李敖又说:“在第8房我是特权阶级:一、我有一个黄毅辛走后留下的热水瓶;二、我有一块大木板—破门板架起的‘书桌’。不过,‘书桌’架起后,全房只剩1/2的‘散步’空间了。我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不过不以人为本位,小房间内也不乏‘生物’,白蚁也、蟑螂也、壁虎也、蜘蛛也、蜈蚣也……都户限为穿、来去自如。至于狗彘不若的人,就自叹弗及。8号房的户限与来去,主要靠墙与地交接点上的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30×15公分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胶桶里,也从小洞推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门虽设而常关,高高的窗户倒可开启,可是透过窗上的铁栏看到的窗外,一片灰墙与肃杀,纵在晴天的时候,也令人有阴霾之感。”
  “我在1972年自保安处改押景美军法看守所后,等候军法审判。全部过程中,有可笑的一些变化。原来我在警总军法处被乱判‘叛乱’的‘主文’是:李敖预备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处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六年。”
  李敖走出监狱后,在回忆起他在监狱中的抗争时说:“在最后一次军法审判的时候,我虽一言不发,但却留了一张书面的意见,可以显示我采取‘缄默权’的根源,全文如下:‘审判长先生: 我只要花一分钟就可以把话说完,我的话共分五点:
  “第一点:关于本案内容部分—我没有话可说,我用法律里面的缄默权。我想我也不必说明我为什么不说话,一千九百四十六年以前,耶稣在被审判的时候,也不说话。第二点:关于判决的部分—过去我不上诉,以后也不上诉。虽然我是无辜的,虽然我没有罪,我仍愿引用印度独立的伟大领袖甘地在法庭上的两句话:‘我不愿浪费法庭的时间,我承认有罪。’ 第三点:关于我的态度部分—我现在声明,我自被捕后,因被刑求而来的一切我写和我签字的东西,全部无效。也许我信心不够,无法抵抗现代科学方法的刑求,但我知道五百四十四年以前,最有信心的圣女贞德在被捕以后,也犯过跟我同样的无可奈何的错误。第四点:关于所谓爆炸案部分—虽然跟我无关,但我愿为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5个小朋友做他们‘人品的证人’,这就是说,我相信他们不是做这种事的人,他们的诬服,是被刑求的结果。我请求审判长先生给他们做无罪的判决(附带声明一声,在进这军法处大门以前,我跟他们并不认识,所以我的请求,可以说是客观的,值得审判长先生参考的)。第五点:关于我个人的刑期部分—我不要求做减刑的判决,也不对加重不满。美国民间领袖尤金·戴布兹(就是坐在牢里还有100万人投票选他做总统的尤金·戴布兹)1918年在法庭上的三段话就是我的话:‘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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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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