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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鉴赏 》 唐詩百話 》
56.張籍:節婦吟
施蜇存 Shi Zhecun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
感君纏綿意,係在紅羅襦。
妾傢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裏,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張籍,字文昌,先世蘇州人,居於和州,貞元十五年進士,釋褐,授秘書郎。歷官太常寺太祝,水部員外郎,終於國子司業。唐宋以來,詩文中稱人多用官名。同時人相稱呼,則用其現任官名,官改則稱謂亦改,如張籍為太常寺太祝時,則稱之為張太祝,改官水部員外郎之後,即稱張水部。後世人則稱其最後的官名,如張籍為張司業,韓愈為韓吏部,因為他最後的官位是吏部侍郎。
張籍與韓愈為至友,韓愈給他以很大的幫助。他為水部員外郎時,已過五十歲。由於韓愈竭力舉薦,纔得任國子博士,由博士而至司業。他官位雖不高,但詩名極大。樂府詩與王建齊名,白居易贈以詩曰:“張公何為者,業文三十春。尤工樂府詞,舉代少其倫。”但張王兩傢的樂府詩,後世人的評論,頗不一致。或以為王勝於張,或以為張勝於王。大概他們兩人的語言,都很平易通俗,不用艱澀隱晦的辭藻。張籍的樂府詩,純用賦體,單敘事實,不下斷語,絶不自己揭出主題思想。故鬍震亨說他是“祖國風,宗漢樂府”(《唐音癸整》)。王安石《題張籍詩集》雲:“蘇州司業詩名老,樂府皆言絶妙詞。看是尋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卻艱辛。”這是贊揚他語言雖然很淺顯,功夫卻很深,不是容易寫成的。
現在進講他的一首《節婦吟》。
全詩衹用兩個韻。第一韻四句,用五言。第二韻六句,用七言。五言四句是敘述這首詩的本事,七言六句是由事而抒情。都用一個女人對一個男子說話的口氣。前四句說:你知道我已有丈夫,卻還贈送我一雙明珠。我感激你對我的愛情,就把這一雙明珠係在紅羅襖子上。後六句說:我傢裏有的是高樓大廈,我的丈夫是在明光殿裏執着長戟當禁衛軍的。我雖然知道你贈我明珠的意思非常明白,但是我不能背棄丈夫,立誓要和他同生同死。因此,我衹好滴着眼淚把明珠還你,衹怪我們為什麽不在我結婚以前遇到。
一個男子,熱烈地戀愛着一個已結婚的女人.因而贈送她兩顆明珠。這個女人對這個男子也有愛情,但她不能離棄她的丈夫。對這個矛盾,她就作出了這樣的處理。把明珠收下,“係在紅羅襦”,是表示接受了他的愛情。終於又把明珠還給他,是表示自己既已結婚,就不應當背棄丈夫,改適他人。
張籍這首詩的全題是“節婦吟寄東平李司空師道”。洪邁《容齋隨筆》雲:“張籍在他鎮幕府,鄆帥李師古又以書幣闢之,籍卻而不納,作《節婦吟》一章寄之。”據此可知這首詩完全是個比喻。張籍已經接受了別人的聘任,而李師道又派人用厚禮來請他去參加幕府。張籍就寫了這首詩辭謝他。詩中的“妾”是張籍自喻,“君”是指李師道。李師道是什麽人呢?他原本是高麗人,父李正己,兄李師古,相繼為淄青節度使。師古死,師道於元和元年十月,繼任鄆州大都督府長史,充平盧軍及淄青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當時的節度使雖是棣王李審,但衹是名義上的遙領,李師道雖是副大使,卻是實際上的節度使。他們父、兄、弟三人踞有平、盧、淄、青一帶前後四十年,是今天的河北南部、山東北部地區的一個大軍閥。李師道終因造反失敗,於元和十四年被魏博節度使田弘正所殺。東平郡即鄆州,是節度使治所。張籍詩題稱“李司空師道”,《容齋隨筆》稱“鄆帥李師古”,這裏有一點疑義,查《唐書》本傳,衹有李正己的官衙有“檢校司空”,師古、師道都是“檢校尚書左僕射”,因此就不能確知張籍此詩是為誰而作,也不能考定此詩的年代。但李氏父兄弟三人都是跋扈的軍閥,為人民所怨恨,名聲很壞。張籍不受他們的徵聘,决不會表現得如此感激。大概是在畏懼李氏威權的情況下,他故意這樣措辭,使李氏看了,不至於發怒結怨。或者也是當時文人明哲保身之計,我們可以存而不論。
如果撇開這首詩的比喻作用,單就其所表現的思想內容來研究,我們可以發現這首詩反映了一個封建禮教問題。
張籍給他這首詩題作《節婦吟》,肯定了這個女人是一個節婦。在北宋初姚鉉編的《唐文粹》裏,也把這首詩編在“貞節”類目下。可知唐宋人都認為一個女人可以接受別一個男子的愛情,也可以對他表示自己的“感”,衹要她不拋棄丈夫私奔或改嫁給那個男子。這樣一個女人還沒有踰越禮教,她可以算是一個“節婦”。《毛詩·大序》解釋“變風”之詩云:“故變風發乎情,止乎禮義。發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禮義,先王之澤也。”張籍這首詩的女主人公的態度,先是“發乎情”,暴露了她的得之自然的人性。接着是“止乎禮義”,沒有違反人為的禮教。可知這首詩應當屬於“變風”,因而也還是不違背詩教的。
到南宋時,以朱熹為首的道學家歪麯了儒傢的禮教觀念,他們對婦女的行為定出了許多滅絶人性的禁條。他們衹要求婦女馴服地被束縛在禮教界限中,絶不容許她們暴露人性,非但不許暴露,甚至根本不許她們有人性。這種殘酷的禮教觀念,影響了以後的文人,在文學批評中也沾染上了毒素。
明末的唐汝詢,在這首詩後批道:“係珠於襦,心許之矣。以良人貴顯而不可背,是以卻之。然還珠之際,涕泣流連,悔恨無及,彼婦之節,不幾岌岌乎?”(《唐詩解》)
同時,賀貽孫在他的《水田居詩筏》中評此詩云:“此詩情辭婉戀,可泣可歌,然既係在紅羅襦,則已動心於珠矣,而又還之。既垂淚以還珠矣,而又恨不相逢於未嫁之時。柔情相牽,展轉不絶,節婦之節,危矣哉。”
這兩段評論,對於係珠、還珠這一行為,已經有些貶意,但沒有說這不是節婦的行為,衹說這個“節”很危險了。
《詩筏》刻於清康熙二十三年。三十年之後,即康熙五十六年,瀋德潛編成《唐詩別裁》,他不選這首詩,而在張籍的小傳下說明其理由:“文昌有《節婦吟》,時在他鎮幕府,鄆帥李師道以書幣聘之,因作此詞以卻。然玩辭意,恐失節婦之旨,故不錄。”他斷定詩中的女主人公不能算作節婦,可見他對“節婦”的觀念與唐宋人大不同。而且他對詩教的觀念,也和漢代人大不同。《唐詩別裁》是有相當影響的書,從此以後,有許多唐詩選本都跟着不選此詩了。
賀貽孫還指出這首詩的主題思想是從漢代樂府詩《陌上桑》得來的,他把這兩首詩作了比較:
“恨不相逢未嫁時”即《陌上桑》“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意,然“自有”二語甚斬絶,非既有夫而又恨不嫁此人也。“良人執戟明光裏”,即《陌上桑》“東方千餘騎,夫婿居上頭”意。然《陌上桑》妙在既拒絶使君之後,忽插此段,一連十六句,絮絮聒聒,不過盛誇夫婿以深絶使君,非既有“良人執戟明光裏”而又感他人“用心如日月”也。
賀貽孫以為羅敷之拒絶使君,態度嚴峻决絶,而在張籍此詩中,女主人公的態度太軟弱柔婉,因而他提出了疑問:
忠臣節婦,鐵石心腸,用許多轉折不得,吾恐詩與題不稱也。
“詩與題不稱”,這是他的措辭委婉,如果坦率地說,就是這首詩裏描寫的並不是節婦。他以為,如果描寫一個節婦,就應當表現她的“鐵石心腸”,對贈送明珠的人堅决拒絶,不應該有一點感情。羅敷與此詩的女主人公的行為是同樣的,但張籍把他的女主人公描寫錯了。這是基於宋元以來儒傢的貞節觀念,從描寫手法來評論的。瀋德潛所說“玩辭意,恐失節婦之旨”,亦是此意。
但賀貽孫又自己解答他的疑問:
或曰文昌在他鎮幕府,鄆帥李師古又以重幣闢之。不敢峻拒,故作此詩以謝。然則文昌之娩戀,良有以也。
他把這首詩的描寫方法結合到它的創作動機。張籍辭謝李帥,不能象羅敷辭謝使君那樣决絶,所“不能不婉轉其辭,表現得既有感情,又不受聘。因此他肯定此詩的描寫方法,是有道理的。
現在,我們把賀貽孫的觀念總結一下:①從這首詩的本身來講,它所表現的還不能算是節婦。②從這首詩的比喻作用來講,可以這樣表現。
我們知道,一個文藝作品的表現手法是為它的主題思想服務的,而主題思想是為這個作品的教育作用服務的。按照賀貽孫的觀念,他顯然認為這首詩的表現手法可以為它的教育作用服務,但不能為它的主題思想服務。這樣,他的觀念就顯出矛盾了。
矛盾的根源産生於禁止人性的宋儒的禮教觀念。
鍾惺在《唐詩歸》中給這首詩的評語,衹有短短的一句,卻很高明。他說:“節義肝腸,以情款語出之,妙妙。”他肯定這首詩的女主人公是有“節義肝腸”的,但她不是從禮教觀念出發,而是從對雙方的感情出發。這首詩的好,就好在不宣揚禮教。這個評語,决非唐、賀、瀋諸人所能瞭解,鍾伯敬之所以被明清兩代正統文人目為異端,我們從這首詩的評價中,也可以看出他們的分歧。
對於係珠這一行動,賀貽孫說是“已動心於珠矣”,似乎以為這個女主人公因得珠而動心。這就把她描寫成為一個貪財的人了。漢樂府詩云:“何以結相思,雙珠玳瑁簪。”可知贈珠是表示愛情,這個女主人公所動心的是贈珠的意義,而不是兩顆明珠。故詩句明白地說是“感君纏綿意”。
對於“妾傢高樓連苑起”二句,賀貽孫的指摘卻很有道理。這兩句使讀者得到的印象是誇耀丈夫的豪貴,因為有此豪貴的丈夫,所以“事夫誓擬同生死”嗎?那麽,萬一她丈夫是個貧賤的人,她又將怎樣呢?賀貽孫批評作者摹仿《陌上桑》而把這兩句放在不適當的地方,這倒是擊中了此詩要害的。
一九七九年回月十六日
【增記】
前兩天看明初瞿佑的《歸田詩話》,也提到張籍的《節婦吟》。他大不以為然,給張籍改作了一首,題為《續還珠吟》:
妾身未嫁父母憐,妾身既嫁傢室全。
十載之前父為主,十載之後夫為天。
平生未省窺門戶,明珠何由到妾邊。
還君明珠恨君意,閉門自咎涕漣漣。
這是一首封建禮教的頑固衛道者寫的詩。他以為一個女人應當在傢從父,既嫁從夫。平生連大門口都不去站一會兒,怎麽會有人贈我明珠?所以現在還你明珠,不是“感君意”,而是“恨君意”了。為什麽“恨君”呢?不是贈珠的人不規矩,而是怪自己一定有行為失檢的地方,引得人傢來誘惑了。
不過這首詩有一個漏洞。既然把這個女人寫得如此貞節,連大門口都不出,又怎麽會收下這兩顆明珠呢?既未收下,又怎麽說是“還君明珠”呢?
這位瞿詩人寫了此詩,自己很得意,以為思想觀點非常正確。還說:他的同鄉楊復初讀了他的大作,評雲:“心正詞工,使張籍見之,亦當心服。”
從這首詩看來,明末的唐汝詢似乎還比這位瞿詩人開明些。
作《而庵說唐詩》的徐增,也有一段對張籍此詩的評語。他說:“君子之道,貴在守己,不惡人妄為。若在今人,則怒形於色,擲珠痛駡矣。”這位徐而庵講唐詩,常常有些迂論,但對於此詩,他的理解卻比瞿佑、唐汝詢、瀋德潛都通達得多。他能夠理解古人“貴在守己,不惡人妄為”。也知道今人在禮教桎梏下逢到這種情況,必須“怒形於色,擲珠痛駡”,纔算貞節。
這是明清二代,六百多年間,論張籍此詩最開明的論調,我卻想不到在《而庵說唐詩》中發現。鍾伯敬還衹是從藝術手法這個角度去肯定此詩,徐而庵卻是很瞭解唐人的倫理觀念與宋元以後道學家的不同。
一九八O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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