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家评传 》 李敖大傳 》
第55節: 護衛思想導師殷海光(5)
汪幸福 Wang Xingfu
殷海光及傢人出去有事,特務就用吉普車跟蹤、監視。來看殷海光的熟人、朋友、學生,特務均要進行盤查、登記。被登了記的人,就上了“黑名單”,以後在離臺、就業諸方面要受到國民黨特務機關的刁難和欺視。
很多喜歡殷海光的人因怕上“黑名單”,不敢上殷傢的門。這一階段,殷海光十分孤獨、寂寞。
有一天,李敖冒險來看殷海光,殷海光大受感動。他對李敖說:“你在這時來看我,真有膽量啊!”
李敖笑着說:“這是老師的思想和文章給我的力量嘛。”
殷海光聽了,大笑了一陣。
過了一會,殷海光問李敖:“門外日夜有特務監視我,怎麽辦呢?”
李敖說:“我的意見,你不要緊張,要若無其事。這種時刻,你要告訴那些真正關心、愛護你的學生,沒有特別的大事,要少來。這樣,可避免牽連學生。這種時刻,你要體諒學生,因為他們都很年輕,一有記錄在身,將很麻煩。學生們這時沒有來看你,絶對不是有意疏離你,而是避免受當局的迫害。”
殷海光覺得李敖的建議甚好,當即在大門上貼了“不見學生”的字條。
此後一兩年,殷海光的一些學生很少到他傢了。李敖幫老師出的這一招,使殷海光的許多學生得以免受國民黨的迫害。
60年代,李敖與殷門另幾個弟子許登源、洪成完、陸嘯釗等,與國民黨支持的所謂的“傳統派”知名學者鬍秋原、任卓宣、鄭學稼、徐高阮等展開了一場長達數年的“中西文化大論戰”。
這場論戰未開始前,李敖等人曾力邀殷海光參加或給予指導,殷海光考慮自己在《自由中國》上寫的文字案未了,同時感到政治環境不利於開展文化論戰,不想參加,也不願意指導。
後來,李敖等人送文章上門,請殷海光幫助修改時,殷海光也未動筆,衹對少數偏激詞句或不當的地方提了一些原則性的意見。由於這幾個弟子個性很強,又年輕氣盛,殷海光提的一些意見,他們也未全部采納。
李敖與鬍秋原論戰時,由學術論爭發展到人身攻擊、互揭老底,使鬍秋原、徐高阮等人大為惱火。他們認為,李敖等人此次與他們展開的大論爭,是代老師殷海光作戰,殷海光是李敖的總後臺,李敖對他們搞人身攻擊,也是殷海光教唆的。
1963年底,李敖在《自立晚報》上發表了文章《中國思想趨嚮的一個答案》,極力主張“拋棄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糟粕,熱烈接受西方現代文化”。殷海光看到這篇文章後,覺得寫得不錯,衹是一些提法欠妥。他馬上給李敖去了一封信,肯定李敖提的主張“大方向不錯”。殷海光的這封信,被鬍秋原、徐高阮等人知道了,並抓住大做文章。
於是,鬍秋原和有特務背景的徐高阮及候立朝等人一面與李敖論戰,一面在報刊上猛烈圍剿、攻擊、醜化殷海光,他們把對李敖等人的怨氣統統泄到殷海光身上,而且長達數年,給殷海光造成巨大的痛苦。
在這場大圍剿中,僅鬍秋原一人就在《中華》雜志上寫了攻擊、醜化殷海光的文章達24萬字。
為把殷海光置於死地,鬍秋原、徐高阮、候立朝等人還利用他們的特殊關係,給臺灣當局和臺灣大學校長錢思亮寫信,要求取消殷海光的科研補助金,解除殷海光在臺灣大學的教職。
對鬍秋原、徐高阮、候立朝等人的攻擊、醜化,殷海光未作一字反擊。他相信“沉默是金”,故用沉默作反抗。
李敖想到老師受到牽連,心裏很難過。
為了安慰傷痕纍纍的老師,他給殷海光寫了一封長信,信中說:
這次文警或文丐們對你的集體的有計劃的迫害,更增加了人們對你的關切和
同情,更增加了有識之士對他們的鄙視。在這種情形之下,我認為沉默——繼續沉
默——可能勝於解釋反擊,你當然知道許多話,說了固然有說的好處,可不說也有
不說的好處。
…………
今日中國的自由學人,你是最當之無愧。你是囑目“天下”的人,不可以這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資料來源】華文出版社 |
|
|
第1節:引子 | 第2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 | 第3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2) | 第4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3) | 第5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4) | 第6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5) | 第7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6) | 第8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7) | 第9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8) | 第10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9) | 第11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0) | 第12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1) | 第13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2) | 第14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3) | 第15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1) | 第16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2) | 第17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3) | 第18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4) | 第19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5) | 第20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6) | 第21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7) | 第22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8) | 第23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9) | 第24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10) | |
| 第 [I] II [III] [IV] [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