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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史 》 盛世之毀——甲午戰爭110年祭 》
喪失藉口,日方反而增兵,李鴻章失措撤兵(1)
許華 Xu Hua
朝鮮當局得到日軍強行登陸並開赴漢城的緊急報告後,外署立即前往詰問日方出兵理由。大鳥蠻橫地道:“朝鮮不能自行除匪,請中國代戡,當然無能力保護日本人,故率兵自衛。”
朝方立即派人通告清廷駐朝使節日本公使帶兵到漢城的消息,已被日本使館欺騙的袁世凱開始不以為然地說:“大鳥不喜多事,帶巡捕20名,自無動兵之意。”得知真相後,袁世
凱感到問題嚴重,趕緊嚮李鴻章報告。10日,李回電指示:
“漢城平安無事,而日本單獨調兵,各使(各國使節)當有公論,我宜處以鎮靜。若各調兵作聲勢,徒自擾也……(日本)如已派(兵),保護官商,斷不可多;且非韓請派,斷不可入內地,致使華倭相遇生釁。”(餘:正是這個不倫不類的電報,釀成了甲午慘敗。)
與此同時,由於起義軍人多勢大,軟弱的朝鮮政府對全州久攻不剋,見日本乘機出兵,害怕事態進一步惡化,决定早日平息起義,改剿滅為招撫。獲悉中、日出兵情報的起義軍,也不願因自相殘殺被日軍漁利,純粹出於愛國之心,他們也同意與政府和談。6月11日,朝鮮政府决定承認東學黨在全羅道53郡建立郡政權機關執綱所,及十二項停戰條件:
1.停止壓迫起義者;政府與東學黨人合力維持社會秩序。
2.查明貪官污吏的罪行,加以懲處。
3.嚴懲橫暴富豪。
4.嚴懲不良儒林兩班。
5.燒毀奴婢文書。
6.改善七種賤民待遇,不得強製白丁戴平壤笠。
7.許青年寡婦再嫁。
8.廢除一切擾民的苛捐雜稅。
9.任用官吏打破門閥界限,登用人才。
10.嚴懲私通日本者。
11.取消一切公私債務。
12.土地應平均分配。
第二天,起義軍退出全州。(附:11月下旬,日軍大舉進攻,大肆屠殺已經被朝鮮政府招撫的東學黨人。)朝鮮政府立即照會日本和中國,內亂已和平解决,要求雙方將軍隊撤離朝鮮。
其實,日本公使大鳥圭介一到朝鮮就感到情形不對,他致電外相陸奧宗光說,朝鮮局勢已趨平靜,從外交上講,日本連勉強可以自圓其說的派兵藉口都已經喪失。陸奧在回憶錄中說:
“他(大鳥)一進入漢城就已感到和從本國出發時所預料的情況有所不同,朝鮮國內出乎意外的平穩,中國派去的軍隊衹是駐紮在牙山並未進駐內地;至於其他外國人的情況,亦如上述。所以該公使曾一再致電政府建議:‘目前若嚮朝鮮派遣過多軍隊,就會引起朝鮮政府和人民尤其是第三者外國人發生不必要的懷疑,在外交上似非得計。’”
12日,大鳥還主動前往袁世凱處商談撤兵事宜。他提出“我二人即約定,我除八百外盡阻之,爾亦電止華加兵。”袁世凱表示同意,並急電李鴻章停止進兵。李接到電報後,不僅停止增援,還電令葉志超、聶士成撤回牙山待命。(清軍援朝兵力,由優勢變為劣勢,袁世凱、李鴻章多次上當受騙是關鍵原因。)
就在當天,日本駐北京臨時公使代辦小村壽太郎,遞交了答復清廷9日駁日本出兵朝鮮的照會:
“本月九日接復稱,貴國派兵朝鮮,係保護屬邦成例,我國派兵自無須多,且斷不可入朝鮮,各等因前來。當經電達我政府,茲準電復:我政府並未認朝鮮為清國屬邦,此次我國派兵朝鮮,是憑《濟物浦條約》而為之,遵照天津條約辦理在案。其應機多調派,我政府不得不自行定奪。其應如何行動,非所掣肘。無要前往之地,何必前往。至雲軍隊相遇,言語不通,軍禮各殊,或緻生事。查我國之兵,受令綦嚴,其與清國軍隊相遇,不敢故緻生事,是我政府所信而不疑。即希清國政府亦已預先防範……”(1.餘:敵意已很明顯。2.李鴻章被逼到了角落。由此可見,李的外交水平衹不過是“蜀中無大將,廖化當先鋒”。)
大鳥致電國內暫緩增兵的建議遭到反對。日本當局認為:
“然而,返觀我國國內情況,已成騎虎之勢……我政府一方面認為大鳥公使的建議非常恰當,另一方面又實難預料何時發生不測的變化……我國政府的政策,在外交上雖然居於被動的地位,但在軍事上卻要先發製人……考慮到在此千鈞一發之際,成敗的關鍵完全取决於兵力的優勢,所以决定仍按政府原定計劃迅速先將預定的混成旅團派往朝鮮為萬全之策。”(透過陸奧宗光自傳中的偽善言詞,更能理解當時的真情。)
“因此我(陸奧)便(於13日)訓令大鳥公使:‘即使外交上稍有紛議,亦須使大島少將所率領的本隊(即混成旅團)全部進駐漢城;並應嚮朝鮮政府建議,勸其速藉我方兵力彌平內亂,是為上策。’”(1.日本高層此次侵略决策高度機密,連大鳥也被排斥在决策之外。2.明治當局鹵莽出兵,騎虎難下,於是霸王硬上弓。3.可見,日本這次侵略戰爭雖已作了大量準備,仍不足夠,是清方的優柔寡斷給日方提供了調整機會。)
當天,袁世凱收到朝鮮遞交的國書:
“……至大軍一到,不戰而剋,神武昭著,刻自不敢再勞天兵前進……更有危機,尤須通情。日本以天兵來剿,(稱清軍為“天兵”,可見當時中朝關係非同一般。)忌疑多端,日前突發五六百兵,駐我都下,屢嚮外署駁論阻止,終不聽從,以似必須天兵撤回,始肯同撤。傳聞仍有數千兵,繼來於後。弊邦警備素疏,有強敵包藏禍心,入據心腹,東人臣民,危在呼吸,度日如年,人情大騷,不堪設想。幸值該匪已除,冀可解禍。即懇貴總理迅電稟中堂,酌量援救,非彼邦所敢瀆請也。如荷始終庇護,望即施行,情急事迫,企望維殷雲雲。”(名著《中日關係六十年》中將此國書解讀為朝鮮方面要求清軍撤軍。筆者不敢苟同。實際上,朝方希望清廷增派兵力援朝抗日的意願已經表達得很明確了。)
李鴻章得到報告之後,立即電令葉志超速率部回牙山,撤兵回國:
“(朝鮮政府)函內所稱:該匪散伏叢深,韓兵易圖捕獲,非我能執此責,語甚近情。若再前進,殊無趣味,即應速調所部回牙山,整飭歸裝,訂期內渡,以便派商輪往接。一面函商袁道,催日本同時撤兵。勿再觀望遲疑,為要。”(餘:此令大謬!嚴重麯解朝鮮國書本意。甲午戰爭和今後數十年的浩劫,都源於這個命令。速赴漢城保護王宮,避免被動,纔是避免戰爭之道。)
就在這一天,於12日乘日本商輪抵達仁川的1500餘名大島混成旅團先遣部隊,又馬不停蹄地開進了漢城,並公然在公使館和日本僑民區施行警戒。
李鴻章得到這個消息後,頓感形勢不對,急命袁世凱和大鳥磋商“中日同時撤兵”。 大鳥拒絶撤兵,但佯稱“不再添兵到朝鮮”。這連袁世凱都認為不可靠,因為“前言俱食,後言何可信”。(兵者,詭道也,何談信義。從以後日本偷襲珍珠港的卑劣行徑、以及二戰後一再竄改和歪麯歷史,拒不認罪和嚮受害國及其人民賠禮道歉等,更可看出其不可信。)
在15日繼續談判時,大鳥提出了兩點荒唐的不撤兵理由:
第一,派出大批兵力,如果什麽也沒幹就回國,不僅極不體面,而且政府在國內難以交代。(餘:這個理由跟黑社會聚衆鬧事不成後蠢蠢欲動的藉口大同小異,戰爭意圖更趨明顯。)
第二,不信任中國,害怕受到欺騙。
日本不顧朝鮮的一再拒絶以及多次對中國承諾的雙方撤兵約定,進一步增兵。16日,日本陸軍少將大島義昌統率3000餘兵,乘坐兩艘兵艦抵達仁川。當天,日輪還裝載大量軍火抵達。朝鮮海關監督不許軍火上岸,日方毫不理睬。朝方以海關規定要求日方對這批估價至少3萬元的軍火交納30元的關稅,更被嗤之以鼻。這批部隊駐紮於仁川,把守進入漢城的門戶。
至此,日本海軍抵朝軍艦八艦,載陸軍約4000人、陸戰隊500人,兵力是抵朝清軍的二倍,並占據了仁川、漢城的戰略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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