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类 》 公羊传   》 庄公二十五年      公羊高 Gongyang Gao

  一、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二、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三、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暗,恐人犯之,故营之。
  四、伯姬归于。
  五、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六、冬,公子友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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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教育部国语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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