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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 》 新元史 》
捲五十四·志第二十一
柯劭忞 Ke Shaomin
○河渠三
△渾河滹沱河冶河灤河吳鬆江澱山湖四川江堰????官州海塘諸路水利
渾河,又名盧溝河,其上流為桑乾河,發源於太原之天池,伏流至朔州馬邑縣,渾泉涌出,曰桑乾泉,東流自奉聖州入宛平界,至都城四十裏東麻峪,分為二派:一自通州高麗莊入白河,一南流至武清縣合禦河入於海。
太宗七年八月,河决牙梳口,劉衝祿言:“率水夫二百餘人已依期修築,恐水漲不時衝决,或貪利之人盜决溉灌,請禁之。”廷議命衝祿領其事,盜决者以違製論。如遇修築之役,其丁夫物料於應差處調發。
至大二年十月,河决左都威衛營西大堤,沒左右二衛及後衛屯田麥。三年二月,中書省下左右衛後衛及大都路督修,至五月工畢。
皇慶元年二月,東安州言:“河决黃堝堤十七所。”同知樞密院塔失帖木兒奏:“渾河决壞屯田,已發軍士五百人築决口。臣等議:治水有司事也。宜命中書省檄所屬董其事。”從之。是年六月,霖雨,渾河堤决二百餘步,發民丁刈雜草築之。
延祐元年六月,河决武清縣高傢莊左衛,差軍士七百人與東安州民夫同修决口。二年正月,大雨,河决。三年,中書省議:“渾河决堤堰,沒田禾,軍民蒙害,既已奏聞。差官相視,上自石徑山金口,下至武清縣界舊堤,長三百四十八裏,中間因舊堤修築者四十九處,應修補者十九處。創修者八處,宣疏通者二處,計工三十八萬一百,役夫三萬五千,九十六日可畢。如通築則勞費太甚,宜分三年築之。”從之。七年四月,營田提舉司言:“去歲十二月,屯戶巡視廣賦屯北河堤二百餘步將崩,恐來春水漲,浸漫為患。”都水監季濠寨官,會營田提舉司、武清縣,督民夫築之,凡用工五萬三千七百二十二。
至治元年五月,運河再决。泰定元年七月,河又决。
金口河者,金時自大都西麻峪村,分引渾河。穿南山而出,謂之金口河。
至元二年,都水少監郭守敬言:“其水可以溉田。兵興,典守者懼有所失,因以大石塞之,若按視故道,使水得通流,上可以致西山之利,下可以廣京畿之漕。”又言:“當於金口西,預開減水口,西南還大河,令其深廣。以防漲水突入之患。“朝廷韙其議而未行。二十八年,有言渾河自麻峪口行舟可至尋麻林,遣守敬相視,回奏不能通舟楫。
大德二年,渾河水發,都水臨閉金口閘板以防之。五年,河溢,水勢洶涌,守敬恐衝沒南北二城,又將金口以上河身,用土石盡塞之。蓋守敬已知前議之不可用矣。至正二年正月,中書參議孛羅帖木兒、都水監傅佐建言:“起自通州南高麗莊,直至西山石峽鐵板,開古金水口一千二十裏,鑿新河一道,深五丈,廣二十丈,放西山金口東流,合禦河,按引海運至大都城內輸納。”是時,脫脫為右丞相,奏而行之。廷臣多言其不可,右丞相許有壬言尤力。脫脫排群議不納,遂以正月興工,至四月工畢,起閘放金口水,流湍迅急,須臾衝决二十餘裏,都人大駭。脫脫急令塞之。是役也。毀民廬捨墳墓無算,又勞費不貲,卒以無功。御史糾孛羅帖木兒、傅佐之罪,俱論死。
滹沱河,出山西繁畤縣泰戲山,東流經真定路真定、藁城,平山諸縣,又東北抵寧晉縣境,入衛河。
延祐七年十一月,真定路言:“真定縣城南滹沱河,北决,浸近城。聞其源本微,與冶河不相通,後二水合,勢遂迅猛,屢壞大金堤為患。本路達魯花赤哈散於至元三十年奏準,引治河自為一流,滹沱水勢十減三四。至大元年七月,水溢漂南關百余家,治河口淤塞,復入滹沱。自後,歲有衝决之患。略舉大德十年至皇慶元年,節次修堤,用捲埽葦草二百餘萬,官備傭直百餘萬定。及延祐元年三月至五月,修堤二百七十餘步。近年米價翔貴,民匱於食,有丁夫正身應役,單丁須募人代替,傭直日不下三五費,前工未畢,後役迭至。
延祐二年,本路總管馬思忽嘗開冶河,已復湮塞。今歲霖雨,水溢北岸數處,浸沒田廬。其河元經康傢村南流,後徙於村北。數年修築,皆於堤北取土,故南高北低,水俞趨下侵嚙。西至木方村,東至護城堤,約二千餘步,比來春修治,田樁梢築土堤,亦非經久之計。若瀎木方村南枯河引水南流,閘閉北岸河口,下至合頭村北與本河合,如此去城稍遠,庶無水患。“都水監議截河築堤,闊千餘步,新開之岸,止闊六十步,恐不能禦千步之勢。莫若於北岸闕壞低薄處,比元料增夫力,葦草捲埽補築,便擬均料各州縣上中戶,價鈔及倉米於官錢內支給。中書省依所議行之。
至治元年三月,本路又申前議,竣木方村南舊瀆,導水東南流,至合頭村入本河。都水監言:“治水者,行其無事也。截河築堤一千餘步,開掘老岸,闊六十步,長三十裏,霖雨之時,水拍兩岸,所開河止闊六十步,焉能容納?上咽下滯,必致潰决,徒糜官錢,勞民力非善策也。若順其自然,增添物料、如法捲埽,修築堅固,誠為官民便宜。”省議從之。泰定四年八月,中書省奏:“本路言滹沱源自五臺諸山,至平山縣王母村山口下,與平定州娘子廟石泉冶河合,夏秋霖雨水漲,彌漫城郭,宜自王子村平安村開河,長四裏餘,接魯傢灣舊澗,復開二百餘步,合人冶河,以分其勢。又木方村南岸故道,疏瀎三十裏,北岸下樁捲埽,築堤捍水東流。今歲儲材,九月興工,十一月工竣。物料傭值,官為供給,庶幾力省工多,永免異日之患。工部議,二河並治,役重民勞,應先開冶河。如本路民夫不敷,可於順德路差募,如侵礙民田,官酬其直。”後真定路又言:“閏九月以後,天寒地凍,難於興工,宜俟來春開瀎。”奏上,詔如所請。
冶河,出井陘縣山中,經平山縣西門外,又東北流十裏入滹沱河。
元貞元年正月,丞相完澤等言:“往年先帝嘗命開真定治河,已發丁夫。適先帝升遐,以聚衆罷之。今宜遵舊製,卒其事。”從之。
皇慶元年七月,冶河竜花、判官莊諸處堤壞,都水監與本路官議:自平山縣西北,改修滾水石堤、下修竜塘堤,東南至水碾村,開河道一裏,又至蒲吾橋西,開河道一裏,疏其淤澱,築堤分上流入舊河,以殺水勢。又議於欒城縣北聖母堂冶河東岸,開減水河,以去真定水患。省議俱從之。
灤河,源出金蓮川,由鬆亭北,經遷安東、平州西,至灤州入海。
至元二十八年,敕姚演瀎灤河輓舟而上,漕運上都。尋遣郭守敬相視,以難於施工而罷。大德五年六月,大雨,灤河與肥、洳二水並溢水入城,官民廬捨漂蕩殆荊中書省委吏部員外郎馬之貞與都水監官修之。東西二堤,計用工三十一萬一千五百,鈔八千八十七定十五兩,樁木等價鈔二百十四定二十六兩。
延祐四年六月,上都留守司言:“城南禦河西北岸為河水衝嚙,漸至頽壞,恐水漲,漂沒居民。請調軍供役,庶可速成。“敕曰:“今維其時,宜發軍速為之。”於是虎賁司發三百人供其役。
泰定三年七月,右丞相塔失帖木兒等奏:斡耳朵思住人營盤,為灤河走凌衝壞,應築護水堤,請敕樞密院發軍一千二百人修之。從之。
吳鬆江,受太湖諸水,東匯澱山湖以入海,潮汐淤沙,湮塞河口。宋人置撩洗軍以疏導之。世祖取江南,罷散軍人,又任執豪租占田蕩,淤墊益甚。
至治三年,江浙行省言,嘉興路高治中、湖州路丁知事同本管正官體究舊灘通海故道,及新生沙漲應開河道五十處,內常熟州九處,昆山州十處,嘉定州三十五處,其鬆江府各屬應瀎河渠,華亭縣九處,上海縣十四處。上海、嘉定連年旱澇,皆緣河口淤塞,旱則無以灌溉,澇則不能流泄,纍緻區歉,官民俱睏。至元三十年以後,兩經疏瀎,稍獲豐稔。比年又復壅塞。勢傢租占愈多。上海縣歲收官糧十七萬石,民糧三萬餘石,延祐七年災傷五萬八千七百餘石,至治元年災傷四萬九千餘石,二年十萬七千餘石,水旱連年,殆無虛歲。近委人相視,講求疏瀎之法,其通海大江,未易遽治,舊有河港聯絡官民田土之間、藉以灌溉者,今皆填塞,必須疏通,以利耕稼。欲令有田民戶自為整治,而工役浩大,民力不能獨舉。由是議,上海、嘉定河港,宜令本處管軍、民、官、站、竈、僧、道諸色有田者,以多寡出入,備糧修治,州縣正官督役。其豪勢租占田蕩者。並當除闢。民間糧稅權免一年,官租減半。華亭、昆山、常熟州河港,比上海、嘉定緩急不同,從各處正官督有田之傢,備糧並工修治,既陰陽傢言:癸亥年通土有忌,預為咨呈可否。
至泰定元年十月興工,旭邁傑等奏請依所議行之,命脫顔答刺罕諸臣同提調,監察左丞朵兒衹班及前都水少監董其役。
澱山湖,與太湖相通,東流入海。
至元末,參加政事梁德珪言:“忙古□請疏治澱山湖,因受曹總管金而止。張參議等相隨言之,識者鹹以為便。臣等議,此事可行無疑。請選委巡行官相視,會義合同軍夫。”帝從之。既而平章政事帖哥言:“民夫足用,不須調軍。”帝曰;“有損有益,其均齊並科之。”
未幾,世祖崩,成宗即位。帖哥又其言事,且建議用湖田糧三萬石,以募民夫四千、軍四千隸於都水防田使司,職掌收捕海賊,修治河渠等事。帝命伯顔察兒與樞密院同議,並召宋降臣範文虎及朱清、張瑄詢之。瑄等言:“亡宋屯守河道,用手號軍,大處千人,小處不下三四百人,隸巡檢司管領。文虎言:“差夫四千,非動搖四十萬戶不可,若令五千軍屯守,就委萬戶一員,事或可行。”樞府韙文虎言,奏行之。
四川江堰,凡一百三十有二處,歲治堤防役民兵多者萬餘人,少者猶千人或數百人。役例七十日,不及七十日,雖竣不得休息。不役者,日出鈔三貫為傭直。歲費不下七萬貫,官民俱睏。
元統二年,四川肅政廉訪司僉事吉當普巡視,得要害之處三十有二,餘悉罷之。與灌州州判判張宏議,甃以石。宏出私錢,試為小堰。堰成,水暴漲而堰不動。遂决計行之。
至元元年七月興工,先從事於都江堰。少東為大小釣魚,又東跨二江為石門,以節北江之水,又東為利民臺,又東南為侍郎、楊柳二堰,其水自離堆分流入於南江。
南江東至廟角,又東至金馬口,又東過大安橋,入於成都,俗名大皂江,江之正源也。又東為虎頭山、鬥雞臺。臺有水則,以尺畫之,凡十有一。水及其九,其民喜,過則憂,沒則睏。又書“深淘灘,高作堰”,相傳為秦守李冰所教雲。又東為離堆,又東至三石洞,釃為二渠。其一自上馬騎東流入成都,古之外江也。
南江自利民臺有支流,東南出萬工堰,又東為駱駝堰,又東為碓口堰,鹿角之北涯有渠曰馬壩,東流至成都,入於南江。渠東行二十餘裏,水决其南涯四十有九處。乃自其北涯鑿二渠,與楊柳渠合,又東與馬灞渠合,自金馬口之西鑿二渠,合金馬渠,東南入於新津江,罷藍澱、黃水、千金、白水、新興至三利十二堰。
北江三石洞之東為外應、顔上、五鬥諸堰,其水皆東北流於外江。外江東至崇寧,亦為萬工堰。堰之支流,自北而東,為三十六洞,過清白堰東入彭、漢之間。而清白堰水潰其南涯乃疏其北涯舊渠,直流而東,罷南涯之堰及三十六洞之役。
他如嘉定之青神,有堰曰鴻化,則授成於長吏,應期功畢。成都之九裏堤,崇寧之萬工堰,彰之堋口、豐洞諸堰,未及施功,則使長吏於農隙為之。諸堰,都江及利民臺之役最大,侍郎、楊柳、外應、顔上、五鬥次之,鹿角、萬工、駱駝、碓口、三利又次之。都江居大江中流,故以鐵萬六千斤鑄大龜,貫以鐵柱,置堰下以鎮之。諸堰皆甃以石,範鐵以關其中,取桐油,和石灰,雜麻枲,而搗之使熟,以苴罅漏。岸善崩者,密築碎石以護之。所至或疏舊渠以導其流,或鑿新渠以分其勢。遇水之會,則為石門,以時啓閉。五越月,工竣。吉當普以監察御史召,省臺上其功,詔學士揭奚斯撰碑文以旌之。
????官州海塘,去海岸三十裏。舊有捍海塘二,後又添築鹹塘。大德三年,塘岸崩,中書省遣禮部郎中遊中順,與本省官相視,以虛沙難於施力,議築石塘。又以勞費甚,不果,延祐中,????官州海溢,纍壞民居,陷地三十餘裏,行臺、行省官共方議於州城北門外添築土塘,再築石塘,東西長四十三裏,又以潮泖河漲而止。
泰定四年六月,海溢,????官州告災,乃遣使祀海神,與有司視形勢所便,復議築石塘捍海。詔曰:“築塘是重勞吾民也,其增石囤捍禦,庶天其相之。”
先是,緻和元年,江浙行省建議作籧篨,實以石,鱗次疊之,以禦海潮。已而皆淪於海。乃改造石囤,以救一時之急焉。未幾,杭州路又言:“八月以來,秋潮洶涌,水勢愈大,見築沙地塘岸,東西八十餘步,造木櫃石囤以塞其要處。本省左丞相脫歡等議,安置石囤四千九百六十,以資抵禦。”中書省議遣戶部尚書李傢奴、工部尚書李嘉賓、樞密院屬衛指揮青山、副使洪灝、宣政院僉事南哥班與行省左丞相脫歡及行臺、行宣政院,庸田使司,會議修治之策。合用軍夫,除戍守州縣關津外,酌量差撥,從便支給口糧。合役丁力,附近有田之民及僧,道、也裏可溫、簽迭兒等戶內點僉。凡工役之時,諸人毋或沮壞,違者罪之。既而李傢奴等以已置石囤,不曾崩陷,是已略見成效,乃東西接壘十裏,其六十裏塘下舊河,就取土築塘,以備崩壞焉。
天歷元年,都水庸田司言:“八月十四日,祈請天妃入廟。十五日至十九日,海岸浮沙東西長七裏餘,南北廣或三十餘步,或數十百步,漸見南北相接。西至石囤,已及五都,修築捍海塘與????搪相接。石囤東至十一都六十裏塘,東至大尖山嘉興、平湖三路所修海口。自八月一日,探海二丈五尺。至十九日探之,先二丈者今一丈五尺,先一丈五尺者今一丈。西自六都仁和縣界赭山、雷山為首,添漲沙塗,已過五都四都,????官州廊東西二都,沙土流行,水勢俱淺。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大泛,本州嶽廟東西,水勢俱淺,漲沙東過錢傢橋海岸,元下石囤木植,並無頽圮,水息民安。”詔改????官州曰海寧州。
諸路水利之可考者。中統三年,中書左丞張文謙薦邢臺郭守敬習水利,徵詣行在。守敬面陳六事:其一,引玉泉水及開藺榆河,已見前。其二,順德達活泉引為三渠,灌城東之地。其三,順德灃河東至古任城,失其故道,沒民田一千三百餘頃。若開河,自小王村合滹沱入禦河,可通舟楫,其田亦可耕種。其四,磁州東北漳、滏二水合流處,開引河,由滏陽、邯鄲、洺州、永年,下經雞澤,入灃河,可溉田三千餘頃。其五,懷孟沁河雖已通渠溉,尚有漏堰餘水,與舟河相合,開引東流,至武陟縣,北合禦河,可溉田千餘頃。其六,黃河自孟州西,開引河,經新舊孟州中間,順河古岸下至溫縣,南入大河,其間亦可溉田二千餘頃。帝喜曰:“成吾國傢之務者,其斯人乎1並依所奏行之。
至元元年,守敬從文謙行省西夏。其瀕河五州,皆有古渠。在中興州者,一名唐東渠,長袤四百裏,一名漫延渠,長袤二百五十裏。他州渠十,長袤各二百裏,支渠大小六十有八。計溉田可九萬餘頃。兵亂後,皆淤廢。守敬因古道疏瀎之。更立閘堰。役不逾時,諸渠皆通利。二年,守敬入為都水少監,奏言:“臣嚮自中興還,順河而下,四晝夜至東勝,可通漕運。又查泊兀郎海,古渠甚多,皆應修理。”帝並韙之。元一代治水利者,鹹推服守敬,以為不可及雲。
其後,學士虞集建畿輔水利議,渭:“京師之東,瀕海數千裏,北極遼海,南濱青、徐、萑葦之場也,海潮日至,淤為沃壤。用浙人之法,築堤扦水為田,聽富民願得官者,合其衆分授以地。官定其畔以為限製,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之長,千夫、百夫亦如之,察其惰者而易之。一年勿徵也。三年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額於朝廷,以次漸徵之。五年有積蓄,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十年佩之符印,以傳子孫,如軍管之法,則東西民兵數萬,可以近衛京師,外禦島夷、寬東邊之運,以行疲民,遂富民得官之志,而獲其用。江海遊食盜賊之類,亦有所歸。
至正十二年,丞相脫脫當國,遂仿集之議,奏:“京圻近水地,召募江南人耕種,歲可收粟麥百餘萬石。不煩海運,京師足。”上從之。於是西自西山,南自保定、河間,北抵檀、順,東至遷民鎮,凡係官地及原管各處屯田,悉從司農司立法佃種。合用工價、牛具、農器、𠔌種,給鈔五百萬錠。命悟良合臺、烏古孫良楨並為大司農卿。又於江南召募能種水田及修築圍堰之人,各一千。為農卿降空名,添設職事敕牒十二道,募農夫一百名者,授正九品;二百名,正八品;三百名,正七品;就令管領所募之人。所募農夫,每名給鈔十定。未幾,中原盜起,脫脫亦罷斥,其建置卒無成效。
後至元五年,洛磁路言:“洺州城內井泉鹹苦,居民飲之多疾,有死者。請疏瀎舊渠,置閘壩,引滏水。分灌洺州城濠,以濟民用。計會渠東西長九百步,闊六尺,深三尺,役四百七十五工,民自備器用。歲二次放閘,不妨漕事。”中書省議從之。
廣濟渠者,在懷孟路,引沁水以達於河。先是,中統二年,提舉工允中、大使楊端仁奏詔開渠。修石堰長一百餘步,高一丈三尺。石鬥門橋,高二丈,長十四步,闊六步。渠四道,計六百七十裏,經濟源、河內、河陽、溫、武陟五縣。渠成,民甚利之,賜名廣濟渠。三年八月,中書省臣忽魯不花等奏:“廣濟渠司言,沁水渠成,今已驗工分水,恐久遠權豪侵奪。”乃下詔依本司所定水分,已後毋許侵奪。
至大三年,懷慶路同知阿合馬言:“天久旱,秋𠔌種不入土。近訪問耆老,鹹稱丹水澆灌山田,居民深得其利。有沁水亦可溉田,中統間王學士亦為天旱,奉詔開此渠,募自願人戶於沁古跡,置分水渠口,開渠四道,歷溫、陟入河,約五百餘裏,渠成名曰廣濟渠。設官提調,遇旱則官為斟酌,驗工多寡,分水澆灌,濟源等處五縣民田三千餘頃鹹受其賜。二十餘年後,因豪傢截河起堰,立碾磨,壅水勢。又經霖雨,渠口淤塞。河渠司旋亦革罷,有司不為整頓,因緻廢壞。今五十餘年,分水渠口及舊渠跡,均亦可考。若蒙依前瀎治,引水溉田,於民大便。”尋據孟州等處申言:“舊日沁水築土堰,遮水入廣濟渠,岸北雖有減水河道,不能吞伏,後值霖雨,蕩沒田禾,以此堵閉。今若枋口上連土岸,置立石堰,復還本河,又從減水河分殺其勢,如此庶不為害。”工部牒都水監相視施行。
三白渠,在京兆路,太宗十一年,梁泰奏請修三白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數倍。帝從之。仍敕泰佩元降金符,充宣差,規措三白渠,以郭時中副之,置司于云陽縣。所用田戶及牛畜,敕塔海紺不於軍前應副。
洪口,在奉元路。至治元年十月,陝西屯田府言:“年例八月差水戶,自涇陽縣西仲山下截河築堰,改涇水入白渠,下至涇陽縣北白公鬥,分為二限,並平石限,蓋五縣分水之要所。北限入三原、櫟陽、雲陽,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涇陽,澆官民田七萬餘畝。近至大三年,陝西行臺御史王琚言:涇陽洪口展修石渠,為萬世之利。計展修八十五步。用石十二萬七千五百尺,石工二百人,丁夫三百人,金火匠二人,火焚水淬,日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日工畢。延祐元年二月工,石性堅厚,鑿至一丈,水泉涌出。乃續展十七步,石積二萬五千五百尺,增夫匠百人,日鑿六百尺,一百四十二日工畢。”天歷元年六月,涇水溢洪口堰及小竜堆盡圮。水入涇,白渠內水淺。屯田府以為言。陝西行省議:“洪口自秦漢至宋,一百二十激,經由二限,分澆五縣民田七萬餘頃。驗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為年例。近奉元亢旱,人相食,流亡疫死者十七八,差役不能辦集。今修堰,除見在戶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傢合出夫數,宜令涇陽縣近限水利戶添差一人,官日給米一升,並工修築。”中書省依所議行之。
涇渠,宋名豐利渠,移古白渠口上五十餘步。
元至元中,立屯田府。大德八年,涇水暴漲,渠堰壞,屯田總管府夾𠔌伯顔帖木兒與涇源尹王琚疏導之。編荊作囤,貯之以石,復填以草,疊為堰,歲時修築,未嘗廢圮。
至大元年,王琚為西臺御史,建言於豐利渠上移北二百餘步,更開石渠五十一丈,闊一丈,深五尺,方一尺為一工,用十五萬三千工。自延祐元年興工,五年渠成,名為御史渠。
至正三年,御史宋秉元言:渠積年坎取淤土,疊於岸,岸益高,送土不易,請開鹿巷以便夫役。廷議從之。三十年,行省左丞相帖裏帖木兒遣都事楊欽修治,凡溉田四萬五千餘頃。
古鄭渠,東北行,合冶𠔌、清𠔌、濁𠔌諸水、逕富平、蒲城以註於洛白渠,東南行,循涇水,逕高陵、臨潼以註於渭。鄭渠湮已久,後世所謂白渠者,引水出中山口,亦非漢白之舊。元渠本宋之豐利渠,更移北二百餘步,愈非舊白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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