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金庸与《明报》   》 第54节:第十六章 火烧《明报》(1)      张圭阳 Zhang Guiyang

  第十六章 火烧《明报》
  金庸《参草有感》:
  "法无定法法治难,
  夕改朝令累卵危。
  一字千金筹善法,
  三番四复问良规。
  难言句句兼珠玉,
  切望条条奠固基。
  叫号长街烧草案,
  苦心太息少人知。"
  金庸在1985年6月被中国政府委任为基本法起草委员之后,便以极大的精神和气力,投身工作。《明报》也一如过往一样,花很大的气力,报道基本法起草的活动。金庸的活动、金庸对基本法的看法,在《明报》的新闻版位上,得到大篇幅地报道。
  基本法主流方案引发的争议
  1986年4月,草委会成立了五个专题小组,着手草拟各项章节。金庸成为港方政治体制小组召集人。政治体制小组是五个小组中,最多草委参加的一个小组,成员包括金庸、萧蔚云(中方召集人、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毛钧年(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司徒华(立法局议员、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主席)、刘皇发(新界乡议局主席)、许崇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李后(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李柱铭(立法局议员)、李福善(按察司)、张友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郑伟荣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项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查济民(中国染厂主席)、黄丽松(香港大学校长)、黄保欣(中华厂商会名誉主席)、鲁平(国务院港澳办公室秘书长)、雷洁琼(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委)、廖瑶珠(大律师)、端木正(广东中山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谭惠珠(大律师)。金庸除了要负起政治体制小组港方的召集人工作外,亦参加了经济专题小组。随着基本法草拟工作的开展,《明报》对这一类活动的报道,占了很大的篇幅。以1986年4月21日的《明报》来看,这一天的《明报》出纸八张,共三十二版,拙去十六版广告,共有十六版文字篇幅,而有关基本法的新闻报道及评论,占了四个版。
  金庸对这段时期《明报》以大篇幅报道基本法起草工作,不断予以正面肯定。在编辑委员会会议上,金庸经常引述其他草委对《明报》的评价。例如金庸出席1987年2月24日第51次编辑委员会会议上,便提到在"昆明开会,国内草委将《明报》与《大公报》、《文汇报》比较,觉得《明报》要好看得多。香港草委亦觉得我们报纸进步大"。1987年4月21日,金庸在第59次编委会上说:"在北京开会,郑正训等一批草委要求看《明报》……""这次广州开会,国内人士对我们报纸评价甚高,并加以赞扬。各单位都订有《明报》,而开会时各委员亦看到《明报》。"金庸又提出报道基本法的内容。如基本法初稿在1988年4月28日公布,全文共数万字,执行总编辑麦中诚很犹豫,应否全文照登。金庸表示要全文刊登,还可以加出两张纸来刊登。报社主事人热心基本法,编采部门,也就更自觉地去捕捉每一个有利基本法草拟的消息。
  1987年12月16日,基本法六次全体会议在广州闭幕。会议决定在1988年4月下旬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推出基本法草案(草稿),谘询香港各界人士意见。由于香港社会不同团体对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议会产生的办法有很大的差距,1988年4月政治体制小组并未能拿出一套或几套方案,只能在各有关条文草稿上说明各方的分歧。
  1988年11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政治体制小组在广州举行会议,会上港方小组召集人金庸提出了一个政制协调方案。会议没有就某一个特定方案来讨论,而是就1997年后每一届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成、运作一项一项地来讨论。小组讨论后所通过的方案,被称为"主流方案",由于"主流方案"接近金庸所提出的方案,因此外界也就一直以"主流方案"等同于"金庸方案"。
  "主流方案"带出两点最具争议的内容,一是特区行政长官的普选日期,要在第三届政府完结前举行全港公民投票,决定是否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换言之,特区长官最快要在2012年才会由普选产生。另一点是立法议会成员由普选产生的名额,到2007年才占立法会名额的一半。
  "主流方案"甫出现,马上引起香港争取民主的政治团体的攻击,认为方案太过保守,推迟了香港政治走向民主的进程。香港争取民主团体的强烈反对,与香港政府推行的代议政制有关,当中的始发点,源自1982年的首次区议会选举。在中英双方展开香港前途会谈时,英国政府也同时在香港推行地方议会选举,十八个地方区议会一半议席由普选产生。这引发了香港许多议政团体由议政走上参政之途。
  中英联合声明尚未有正式签署前,香港政府在1984年7月18日发表《代议政制检讨绿皮书》,计划要在香港推行"有阶段性、有限度的议会民主制度"。1984年11月21日,港府发表《代议政制绿皮书》,进一步扩大由功能团体及选举团进入立法局的议席数目,由绿皮书建议的十二席增加到二十四席。1987年港府的政制检讨,再进一步扩大民主选举成分,最后导致1991年立法局议席全面由普选及间选产生。香港政府在七年间积极推动议会民主,但是在发展步伐上却与中国政府的部署有出入。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李后在1988年提请注意,如果港府在当年就推动立法局直选,有违中英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一直希望,1997年以后的政制,应与以前的政制衔接。而在基本法还在草拟的过程中,英方已经在香港大步推行代议政制,把民主的成分大幅加入政府体系内。
  从1982年至1986年,议政的压力团体相继涌现,计有:
  1984年9月,八十九个压力团体组成了联席会议,争取立法局内有更多直选议席。1985年5月,部分压力团体认为,在三年内压力团体会转化成为政党,参加1988年的立法局选举。港督卫奕信爵士亦表示,1991年香港出现政党是自然趋势。事实上,香港众多的压力团体,从1984年到1986年,已经逐步转为政党模式运作。他们亦提出口号,要第一届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香港的各类民意调查亦显示,七成以上被访者认为,立法局议席应由直选产生。在以上的环境气氛下,基本法政制主流方案定出要到2012年才决定是否由普选产生行政长官;而立法议会的普选议席,到了2007年才占一半。将基本法的发展民主的步伐与香港政府发展民主步伐两者相比,争取民主的团体,自然是对草拟方案大表反感,认为非常保守。《明报》及金庸受到了众多民主团体的围攻,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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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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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一章 香港--1959年(3)第4节:第一章 香港--1959年(4)
第5节:第一章 香港--1959年(5)第6节:第二章 少年金庸(1)
第7节:第二章 少年金庸(2)第8节:第二章 少年金庸(3)
第9节:第二章 少年金庸(4)第10节:第三章 野 马(1)
第11节:第三章 野 马(2)第12节:第三章 野 马(3)
第13节:第三章 野 马(4)第14节:第四章 创刊的故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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