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思考 》 中國人的生活智慧 》
第54節:家庭生活中的智慧(4)
林語堂 Lin Yutang
傢族主義之倫理哲學甚至限製吾人之遠遊與運動,因為在《孝經》中,産生了一個學理,殆為每個小學生都須熟記者,即:"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曾子為孔子門人之佼佼者,當其臨終之際,這樣說:"啓予足,啓予手。"蓋曾子保全其身體發膚而終,可告無愧於祖宗。此種思想已極臨近於宗教思想。它又限製我們的嚮外發展,因為孔子說過:"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遊歷的最好形式,本應該是無一定目的地、無預定目的地的,依照孔子的學理,這便不可能了。所謂孝子,應該慎惜身體,不可爬高山,不可走險路。這樣一來,阿爾卑斯俱樂部(Alpine Club)中遂找不出一個配稱孝子的人了。
總之,傢族制度為個人主義之否定,它又限製個人的活動有如騎士之繮索控製阿拉伯野馬的奔馳。有時遇着騎師是個好人,他幫忙良馬在賽馬會中奪取錦標,而騎師不常是好人,有時控抑勒製馬匹的且不是一個騎師而僅為一輛不中用的貨車,你看還成怎個樣子。中國社會固無所庸於阿拉伯良馬,其最充分之明證即為中國社會之從不産生良馬,中國社會把良馬屠殺個精光,把它們窮追驅入山林,或把它們禁閉入收容所。中國社會所需要的馬為呆滯魯鈍服繮之馬,果然,吾們的社會上便真饒有這樣的駑馬。
"名分學說",即孔子學說通常所被稱之代名詞,實為傢族制度背後的社會哲學。這是一種道理乃所以維持中國社會之秩序者,它同時為社會組織與社會控馭之原理。其基本理想為名分。名分賦予每一個男子或女子在社會上所應處的一定之地位。有如人文主義者的理想欲"令任何事物都歸於適當地位"。名分的社會理想亦為個人都處於適當地位。"名"的意義為名稱,"分"的意義為本分。孔子學說實際上常被稱為"名教"或即為"名分的宗教"。名稱是一個稱號,所以給予人表明各個在社會上所處的一定地位,即身份,更表明其與別個人的關係。缺乏一個名號,或在社會關係中的定限,一個人就不知道他自己的本分,從而也不知道怎樣控製他的行為。孔子的理想便是這樣,倘使每個人知道自己的本分,而其行動適合於自己的地位,則社會秩序便能有把握的維持。關於中國社會所宗奉的五大人倫,其中四倫是與""有關的。此五大人倫即君臣之關係,父子之關係,夫婦之關係,以及兄弟朋友之關係。其最後一倫朋友之關係可為之合併於家庭,因為朋友乃為那些可以包括入""的範圍內的人--他們是傢族間的朋友。傢族是以可為一切道德行為的出發點。
不過吾人於此必須提示者:孔子從未想把傢族意識去奪取社會意識或民族意識的地位,亦並未想把它發展成一種高度自私的形式--後世的結果,盡孔子全部實踐的智慧,實未能料及。傢族制度的劣點,在韓非子時代已很明顯(約當基督前三世紀末期)。依著者愚見,韓非子實為那時代最偉大的政治思想傢。《韓非子》一書所記載的當時政治實況的描寫,可以映出今日中國的形貌。例如由於親貴偏寵而使文官制度的崩壞,不啻攘奪了國傢資産而增富了私傢。高官顯宦之建築富麗的別莊,瀆職官吏之缺乏任何製裁,因此缺乏公民觀念和一般的缺乏社會意識。此等劣點都經韓非子一一指出,他主張組織一個法治的政府,他認為法治政府纔是政治上惟一的出路。可是韓非子自己的結局卻是被迫仰藥而死,類乎蘇格拉底的命運。
但至少在學理上,孔子並非有意犧牲了社會的完整而使傢族意識發展為自私觀念的。在他的道德律裏面,他也曾容許某種程度的超傢族的仁愛。他把家庭內的道德訓練作為普通道德訓練的基礎,他計劃想從此普通的道德訓練,實現一個社會,這個社會是要很適宜於和諧幸福的共同生活的。衹有在這種悟性裏面一個人才能瞭解重視孝道的意義。孝在中國倫理觀念裏面,是居於百善之先的。中國文字裏頭,那個教育的教字甚至是從"孝"字蛻化而來的。《孝經》上對於孝的意義,作下面的解釋: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傢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