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三傢註史記   》 捲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傢第十六      裴駰 Pei Yin    司馬貞 Sima Zhen    張守節 Zhang Shoujie

  陳完者,陳厲他【索隱】:他音徒何反。此係傢以他為厲,而左傳厲名躍,陳係傢又有利躍,利即厲也,是厲名躍。蓋他是厲之兄,立未逾年,無謚。今此雲“厲他”,非也。他一名五父,故經云“蔡人殺陳他”,傳又云“蔡人殺五父”是也。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嶽之後。【正義】:杜預雲:“姜姓之先,為堯四嶽也。”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正義】:陳湣,周敬王四十一年為楚惠王滅。齊簡,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所殺。
  厲者,陳文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卒,厲兄鮑立,是為桓。桓與他異母。及桓病,蔡人為他殺桓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為厲。厲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亦數如蔡。桓之少子林怨厲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故陳完不得立,為陳大夫。厲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
  莊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宣二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使為工正。【正義】:工巧之長,若將作大匠。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謂鳳皇於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於薑。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立十四年矣。
  完卒,謚為敬仲。仲生■孟夷。【索隱】:係本作“夷孟思”。蓋是名,孟夷字也。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集解】:徐廣曰:“應劭雲始食菜地於田,由是改姓田氏。”【索隱】:據如此雲,敬仲奔齊,以陳田二字聲相近,遂以為田氏。應劭雲“始食菜於田”,則田是地名,未詳其處。【正義】:案:敬仲既奔齊,不欲稱本國故號,故改陳字為田氏。
  田■孟夷生湣孟莊,【集解】:徐廣曰:“一作‘芷’。”【索隱】:係本作“閩孟剋”。芷,昌改反。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
  晉之大夫欒逞【索隱】:音盈。史記多作“逞”字。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弗聽。
  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甚有寵。
  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正義】:釐音僖。田釐子乞事齊景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其稟予民以大鬥,行陰德於民,而景弗禁。由此田氏得齊衆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景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嚮私語曰:“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
  晏嬰卒後,範、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範、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為亂,樹黨於諸侯,乃說景曰:“範、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景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集解】:徐廣曰:“一作‘粥子’。”生子荼。【索隱】:音舒。又如字。景病,命其相國惠子【索隱】:名夏。與高昭子【索隱】:名張。以子荼為太子。景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為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景他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偽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室,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師敗。田乞之衆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返殺高昭子。晏圉奔魯。
  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傢。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索隱】:橐音託。橐中謂皮橐之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復曰:“皆景之子,何為不可1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傢,是為悼。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正義】:音臺,又音臺。賈逵雲:“齊地也。”而殺孺子荼。悼既立,田乞為相,專齊政。
  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為田成子。
  鮑牧與齊悼有郄,弒悼。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為簡。田常成子與監止【集解】:監,一作“闞”。【索隱】:上音如字,又音苦濫反。監,姓也。名止。俱為左右相,相簡。田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脩釐子之政,以大鬥出貸,以小鬥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歸乎田成子1【索隱】:言嫗之采芑菜皆歸入於田成子,以刺齊國之政將歸陳。齊大夫朝,禦鞅【索隱】:禦,官也;鞅,名也。亦田氏之族。諫簡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
  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索隱】:案:齊係傢雲“子我夕”,賈逵雲“即監止也”。尋其文意,當是監止。今雲“宗人”,蓋太史誤也。常與田氏有卻。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吾欲盡滅田氏適,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疏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禍及矣。”子我捨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宮,欲殺子我。子我閉門。簡與婦人飲檀臺,【正義】:在青州臨淄縣東北一裏。將欲擊田常。太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為亂,將除害。”簡乃止。田常出,聞簡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索隱】:需音須。需者,疑也。疑必致難,故云事之賊也。田常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於徐州。【索隱】:徐音舒。徐州,齊邑,薛縣是也,非九州之徐。【正義】:齊之西北界上地名,在勃海郡東平縣也。簡曰:“蚤從禦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恐簡復立而誅己,遂殺簡。簡立四年而殺。於是田常立簡弟驁,是為平。平即位,田常為相。
  田常既殺簡,懼諸侯共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脩功行賞,親於百姓,以故齊復定。
  田常言於齊平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族之彊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集解】:徐廣曰:“安平在北海。”【索隱】:案:司馬彪郡國志“北海東安平,六國時曰安平”,則徐廣雲在北海是。正義括地志雲:“安平城在青州臨淄縣東十九裏,古紀國之酅邑。”青州即北海郡也。至琅邪,自為封邑。【正義】:琅邪,沂州也。從安平已東,萊、登、沂、密等州皆自為田常封邑也。封邑大於平之所食。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捨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索隱】:案:鮑昱雲“陳成子有數十婦,生男百餘人”,與此亦異。然譙允南案春秋,陳恆為人,雖志大負殺君之名,至於行事亦脩整,故能自保,固非苟為禽獸之行。夫成事在德,雖有姦子七十,祇以長亂,事豈然哉?言其非實也。
  田常卒,子襄子盤【集解】:徐廣曰:“盤,一作‘塈’。”【索隱】:徐廣雲一作“塈”。音許既反。係本作“班”。代立,相齊。常謚為成子。
  田襄子既相齊宣,三晉殺知伯,【集解】:徐廣曰:“宣之三年時也。”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
  襄子卒,子莊子白【索隱】:係本名伯。立。田莊子相齊宣。宣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正義】:括地志雲:“故黃城在魏州冠氏縣南十裏。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三十二裏也。”明年,伐魯、葛及安陵。【正義】:括地志雲:“故魯城在許昌縣南四十裏,本魯朝宿邑。長葛故城在許州長葛縣北十三裏,鄭之葛邑也。鄢陵故城在許州鄢陵縣西北十五裏。李奇雲六國時為安陵也。”明年,取魯之一城。
  莊子卒,子太和立。【索隱】:案:紀年“齊宣十五年,田莊子卒。明年,立田悼子。悼子卒,乃次立田和”。是莊子後有悼子。蓋立年無幾,所以作係本及記史者不得錄也。而莊周及鬼𠔌子亦云“田成子殺齊君,十二代而有齊國”。今據係本、係傢,自成子至王建之滅,唯祇十代;若如紀年,則悼子及侯剡即有十二代,乃與莊子、鬼𠔌說同,明紀年亦非妄。田太相齊宣。宣四十八年,取魯之郕。【正義】:音城。括地志雲:“故郕城在兗州泗水縣西北五十裏。說文雲‘郕,魯孟氏邑’是也。”明年,宣與鄭人會西城。伐衛,取毌丘。【索隱】:毌音貫,古國名,衛之邑。今作“毌”者,字殘缺耳。【正義】:括地志雲:“故貫城即古貫國,今名蒙澤城,在曹州濟陰縣南五十六裏也。”宣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丘反。【索隱】:紀年“宣五十一年,孫會以廩丘叛於趙。十二月,宣薨”。於周正為明年二月。
  宣卒,子康貸立。【集解】:徐廣曰:“十一年,伐魯,取最。”【索隱】:貸音土代反。最音祖外反。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不聽政。太乃遷康於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魯敗齊平陸。【集解】:徐廣曰東平平陸。【正義】:兗州縣也。
  三年,太與魏文侯會濁澤,【集解】:徐廣曰:“康之十六年。”【索隱】:徐廣雲“康十六年”,蓋依年表為說,而不省此上文“貸立十四年”,又云“明年會平陸”,“又三年會濁澤”,則是十八年,表及此註並誤也。求為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周天子許之。康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侯,列於周室,紀元年。
  齊侯太和立二年,和卒,【集解】:徐廣曰:“伐魯,破之。”子桓午立。【索隱】:紀年“齊康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後十年,齊田午弒其君及孺子喜而為”。春秋後傳亦云“田午弒田侯及其孺子喜而兼齊,是為桓侯”。與此係傢不同也。桓午五年,秦、魏攻韓,韓求救於齊。齊桓召大臣而謀【索隱】:謂騶忌、段幹朋。如戰國策威王二十六年邯鄲之役有此謀臣耳。又南梁之難在宣王二年,有騶子、田忌、孫臏之謀。戰國策又有張田。其辭前後交互,是記史者所取各異,故不同耳。曰:“蚤救之孰與晚救之?”騶忌曰:“不若勿救。”段幹朋【索隱】:段幹,姓;朋,名也。戰國策作“段幹綸”。曰:“不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若救之。”田臣思【索隱】:戰國策作“田期思”,紀年謂之徐州子期,蓋即田忌也。曰:“過矣君之謀也!秦、魏攻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以燕予齊也。”桓曰:“善”。乃陰告韓使者而遣之。韓自以為得齊之救,因與秦、魏戰。楚、趙聞之,果起兵而救之。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正義】:括地志雲:“桑丘故城俗名敬城,在易州遂城縣。”爾時齊伐燕桑丘,魏、趙來救之。魏、趙世傢並雲“伐齊至桑丘”,皆是易州。
  六年,救衛。桓卒,【索隱】:案紀年,梁惠王十二年當齊桓十八年,後威王始見,則桓十九年而卒,與此不同。子威王因齊立。是歲,故齊康卒,絶無後,奉邑皆入田氏。
  齊威王元年,三晉因齊喪來伐我靈丘。【正義】:靈丘,河東蔚州縣。案:靈丘此時屬齊,三晉因喪伐之。韓、魏、趙世傢雲“伐齊至靈丘”,皆是蔚州。三年,三晉滅晉後而分其地。六年,魯伐我,入陽關。【集解】:徐廣曰:“在鉅平。”【正義】:括地志雲:“魯陽關故城在兗州博城縣南二十九裏,西臨汶水也。”晉伐我,至博陵。【正義】:在濟州西界也。七年,衛伐我,取薛陵。九年,趙伐我,取甄。【正義】:音絹。即濮州甄城縣也。
  威王初即位以來,不治,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間,諸侯並伐,國人不治。於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正義】:萊州膠水縣南六十裏即墨故城是也。毀言日至。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闢,民人給,官無留事,東方以寧。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封之萬傢。召阿大夫語曰:“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然使使視阿,田野不闢,民貧苦。昔日趙攻甄,子弗能救。衛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幣厚吾左右以求譽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嘗譽者皆並烹之。遂起兵西擊趙、衛,敗魏於濁澤而圍惠王。惠王請獻觀以和解,趙人歸我長城。於是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齊國大治。諸侯聞之,莫敢緻兵於齊二十餘年。
  騶忌子以鼓琴見威王,威王說而捨之右室。須臾,王鼓琴,騶忌子推戶入曰:“善哉鼓琴1王勃然不說,去琴按劍曰:“夫子見容未察,何以知其善也?”騶忌子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集解】:琴操曰:“大弦者,君也,寬和而溫。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亂。”【索隱】:大弦濁以溫者君也。案:春秋後語“溫”字作“春”,春氣溫,義亦相通也。蔡邕曰:“凡弦以緩急為清濁。琴,緊其弦則清,縵其弦則濁。”攫【集解】:徐廣曰:“以爪持弦也。攫音己足反。”之深,醳【集解】:徐廣曰:“一作‘舒’。”之愉者,【索隱】:醳音釋,與下文捨字並同。愉音舒也。政令也;鈞諧以鳴,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時也:吾是以知其善也。”王曰:“善語音。”騶忌子曰:“何獨語音,夫治國傢而弭人民皆在其中。”王又勃然不說曰:“若夫語五音之紀,信未有如夫子者也。若夫治國傢而弭人民,又何為乎絲桐之間?”騶忌子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捨之愉者,政令也;鈞諧以鳴,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時也。夫復而不亂者,所以治昌也;連而徑者,所以存亡也:故曰琴音調而天下治。夫治國傢而弭人民者,無若乎五音者。”王曰:“善。”
  騶忌子見三月而受相櫻淳於髡見之曰:“善說哉!髡有愚志,原陳諸前。”騶忌子曰:“謹受教。”淳於髡曰:“得全全昌,【索隱】:案:得全,謂人臣事君之禮全具無失,故云得全也。全昌者,謂若無失則身名獲昌,故云全昌也。失全全亡。”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毋離前。”【索隱】:謂佩服此言,常無離心目之前。淳於髡曰:“豨膏棘軸,所以為滑也,然而不能運方穿。”【索隱】:豨膏,豬脂也。棘軸,以棘木為車軸,至滑而堅也。然而穿孔若方,則不能運轉,言逆理反經也。故下忌曰“請謹事左右”,言每事須順從。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事左右。”淳於髡曰:“弓膠昔幹,【集解】:徐廣曰:“一作‘乾’。”【索隱】:音孤捍反。昔,久舊也。幹,弓幹也。徐廣又曰一作“乾”。考工記作“啗幹”,則啗昔音相近。言作弓之法,以膠被昔幹而納諸檠中,則是以勢令合耳。所以為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索隱】:傅音附。罅音五嫁反。以言膠幹可以勢暫合,而久亦不能常傅合於疏罅隙縫。以言人臣自宜彌縫得所,豈待拘以禮製法式哉。故下云“請自附於萬人”是也。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自附於萬民。”淳於髡曰:“狐裘雖敝,不可補以黃狗之皮。”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擇君子,毋雜小人其間。”淳於髡曰:“大車不較,【索隱】:較者,校量也。言有常製,若大車不較,則車不能載常任,琴不能成五音也。不能載其常任;琴瑟不較,不能成其五音。”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脩法律而督姦吏。”淳於髡說畢,趨出,至門,而面其僕曰:“是人者,吾語之微言五,其應我若響之應聲,是人必封不久矣。”【集解】:新序曰:“齊稷下先生喜議政事。騶忌既為齊相,稷下先生淳於髡之屬七十二人皆輕騶忌,以為設以微辭,騶忌必不能及,乃相與俱往見騶忌。淳於髡之徒禮倨,騶忌之禮卑。淳於髡等稱辭,騶忌知之如應響,淳於髡等辭詘而去,騶忌之禮倨,淳於髡之禮卑。故所以尚幹將、莫邪者,貴其立斷也。所以尚騏驥者,為其立至也。必且歷日曠久,則係氂能挈石,駑馬亦能致遠。是以聰明捷敏,人之美材也。”居期年,封以下邳,號曰成侯。
  威王二十三年,與趙王會平陸。二十四年,與魏王會田於郊。魏王問曰:“王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索隱】:案:韓嬰詩外傳以為齊宣王,其說異也。梁王曰:“若寡人國小也,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為寶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索隱】:檀子,齊臣。檀,姓;子,美稱,大夫皆稱子。朌子,田朌也。黔夫及種首皆臣名。事悉具戰國策也。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為寇東取,泗上十二諸侯【索隱】:邾、莒、宋、魯之比。皆來朝。吾臣有朌子者,使守高唐,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集解】:賈逵曰:“齊之北門西門也。言燕、趙之人畏見侵伐,故祭以求福。”徙而從者七千餘傢。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遺。將以照千裏,豈特十二乘哉1梁惠王慚,不懌而去。
  二十六年,魏惠王圍邯鄲,趙求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騶忌子曰:“不如勿救。”段幹朋曰:“不救則不義,且不利。”威王曰:“何也?”對曰:“夫魏氏並邯鄲,其於齊何利哉?且夫救趙而軍其郊,是趙不伐而魏全也。故不如南攻襄陵【正義】:襄陵故城在兗州鄒縣也。以弊魏,邯鄲拔而乘魏之弊。”威王從其計。
  其後成侯騶忌與田忌不善,孫閱【索隱】:戰國策作“孫閎”。謂成侯忌曰:“何不謀伐魏,田忌必將。戰勝有功,則之謀中也;戰不勝,非前死則後北,而命在矣。”於是成侯言威王,使田忌南攻襄陵。十月,邯鄲拔,齊因起兵擊魏,大敗之桂陵。【索隱】:在威王二十六年。【正義】:在曹州乘氏縣東北二十一裏。於是齊最彊於諸侯,自稱為王,以令天下。
  三十三年,殺其大夫牟辛。【集解】:徐廣曰:“一作‘夫人’。”【索隱】:牟辛,大夫姓字也。徐廣曰一作“夫人”。案:年表亦作“夫人”。王劭案紀年雲“齊桓十一年殺其君母。宣王八年殺王後”。然則夫人之字,或如紀年之說。
  三十五年,孫閱又謂成侯忌曰:“何不令人操十金卜於市,曰‘我田忌之人也。吾三戰而三勝,聲威天下。欲為大事,亦吉乎不吉乎’?”卜者出,因令人捕為之卜者,驗其辭於王之所。田忌聞之,因率其徒襲攻臨淄,求成侯,不勝而餎。【索隱】:案:戰國策田忌前敗魏於馬陵,因被構,不得入齊,非是居齊歷十年乃出奔也。是時齊都臨淄,且孟嘗列傳云“田忌襲齊之邊邑”,其言為得,即與係傢不同也。
  三十六年,威王卒,子宣王闢彊立。
  宣王元年,秦用商鞅。周緻伯於秦孝
  二年,魏伐趙。趙與韓親,共擊魏。趙不利,戰於南梁。【索隱】:晉太康地記曰:“戰國謂梁為南梁者,別之於大梁、少梁也。”【正義】:括地志雲:“故梁在汝州西南二百步。晉太康地記雲‘戰國時謂南梁者,別之於大梁、少梁也’。古蠻子邑也。”宣王召田忌復故位。韓氏請救於齊。宣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騶忌子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之。”【索隱】:案:紀年威王十四年,田朌伐梁,戰馬陵。戰國策南梁之難,有張田對曰“蚤救之”。此雲鄒忌者,王劭雲“此時鄒忌死已四年,又齊威時未稱王,故戰國策謂之田侯。今此以田侯為宣王,又橫稱鄒忌,皆謬矣”。孫子【索隱】:孫臏也。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則可重利而得尊名也。”宣王曰:“善。”乃陰告韓之使者而遣之。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將,【集解】:徐廣曰:“嬰,一作‘朌’。”孫子為師,救韓、趙以擊魏,大敗之馬陵,【索隱】:在宣王二年。殺其將龐涓,虜魏太子申。其後三晉之王皆因田嬰朝齊王於博望,【正義】:括地志雲:“博望故城在鄧州嚮城縣東南四十五裏。”盟而去。【集解】:徐廣曰:“表曰三年,與趙會博望伐魏。”
  七年,與魏王會平阿南。【正義】:沛郡平阿縣也。明年,復會甄。魏惠王卒。【索隱】:明年,梁惠王卒。案紀年,梁惠王乃是齊湣王為東帝,秦昭王為西帝時。此時梁惠王改元稱一年,未卒也。而係傢以其後即為魏襄王之年,又以此文當齊宣王時,實所不能詳考。明年,與魏襄王會徐州,諸侯相王也。十年,楚圍我徐州。十一年,與魏伐趙,趙决河水灌齊、魏,兵罷。十八年,秦惠王稱王。
  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於髡、【正義】:贅婿,齊之稷下先生也。田駢、【正義】:白眠反。藝文志雲田駢,齊人,遊稷下,號天口駢,作田子二十五篇也。接予、【正義】:齊人。藝文志雲接予二篇,在道傢流。慎到、【正義】:趙人,戰國時處士。藝文志作慎子四十二篇也。環淵【正義】:楚人。孟子傳云環淵著書上下篇也。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集解】:劉嚮別錄曰:“齊有稷門,城門也。談說之士期會於稷下也。”【索隱】:劉嚮別錄曰“齊有稷門,齊城門也。談說之士期會於其下”。齊地記曰“齊城西門側,係水左右有講室,趾往往存焉”。蓋因側係水出,故曰稷門,古側稷音相近耳。又虞喜曰“齊有稷山,立館其下以待遊士”,亦異說也。春秋傳曰“莒子如齊,盟於稷門”。
  十九年,宣王卒,子湣王地【索隱】:係本名遂。立。
  湣王元年,秦使張儀與諸侯執政會於齧桑。三年,封田嬰於薛。四年,迎婦於秦。七年,與宋攻魏,敗之觀澤。
  十二年,攻魏。楚圍雍氏,【集解】:徐廣曰:“在陽翟,屬韓。”秦敗屈丐。蘇代謂田軫曰:“臣原有謁於,其為事甚完,使楚利,成為福,不成亦為福。今者臣立於門,客有言曰魏王謂韓馮、【集解】:徐廣曰:“韓之仲侈也。”張儀曰:‘煮棗將拔,【集解】:徐廣曰:“在濟陰宛朐。”齊兵又進,子來救寡人則可矣;不救寡人,寡人弗能拔。’【索隱】:能猶勝也。言不勝其拔,故聽齊拔之耳。此特轉辭也。秦、韓之兵毋東,旬餘,則魏氏轉韓從秦,秦逐張儀,【索隱】:逐,隨也。交臂而事齊楚,此之事成也。”田軫曰:“柰何使無東?”對曰:“韓馮之救魏之辭,必不謂韓王曰‘馮以為魏’,必曰‘馮將以秦韓之兵東卻齊宋,馮因摶【集解】:徐廣曰:“音專。專猶並合製領之謂也。”【索隱】:摶音團,團謂握領也。徐作“專”,亦通。三國之兵,乘屈丐之弊,【正義】:屈丐,楚將,為秦所敗,今更欲乘之。南割於楚,故地必盡得之矣’。張儀救魏之辭,必不謂秦王曰‘儀以為魏’,必曰‘儀且以秦韓之兵東距齊宋,儀將摶三國之兵,乘屈丐之弊,南割於楚,名存亡國,實伐三川【索隱】:韓也。而歸,此王業也’。令楚王【索隱】:謂陳軫。與韓氏地,使秦製和,謂秦王曰‘請與韓地,而王以施三川,【正義】:施,張設也。言秦王於天子都張設迫脅也。韓氏之兵不用而得地於楚’。韓馮之東兵之辭且謂秦何?曰‘秦兵不用而得三川,伐楚韓以窘魏,魏氏不敢東,是孤齊也’。張儀之東兵之辭且謂何?曰‘秦韓欲地而兵有案,聲威發於魏,魏氏之欲不失齊楚者有資矣’。魏氏轉秦韓爭事齊楚,楚王欲而無與地,【集解】:徐廣曰:“楚王欲得魏來事己,而不欲與韓地也。”令秦韓之兵不用而得地,有一大德也。【正義】:蘇代謂陳軫,今秦韓之兵不戰伐而得地,陳軫於秦韓豈不有大恩德。秦韓之王劫於韓馮、張儀而東兵以徇服魏,常執左券【索隱】:券,要也。左,不正也。言我以右執其左而責之。以責於秦韓,此其善於而惡張子多資矣。”【正義】:左券下,右券上也。蘇代說陳軫以上券令秦韓不用兵得地,而以券責秦韓卻韓馮、張儀以徇服魏,故秦韓善陳軫而惡張儀多取矣。
  十三年,秦惠王卒。二十三年,與秦擊敗楚於重丘。【集解】:徐廣曰:“表曰與秦擊楚,使子將,大有功。”二十四年,秦使涇陽君質於齊。二十五年,歸涇陽君於秦。孟嘗君薛文入秦,即相秦。文亡去。二十六年,【集解】:徐廣曰:“孟嘗君為相。”齊與韓魏共攻秦,至函𠔌軍焉。二十八年,秦與韓河外以和,兵罷。二十九年,趙殺其主父。齊佐趙滅中山。【集解】:徐廣曰:“三十年,田甲劫王,相薛文走。”
  三十六年,王為東帝,秦昭王為西帝。蘇代自燕來,入齊,見於章華東門。【集解】:左思齊都賦註曰:“齊小城北門也。”而此言東門,不知為是一門非邪?【正義】:括地志雲:“齊城章華之東有閭門、武鹿門也。”齊王曰:“嘻,善,子來!秦使魏厓緻帝,子以為何如?”對曰:“王之問臣也卒,而患之所從來微,原王受之而勿備稱也。秦稱之,天下安之,王乃稱之,無後也。且讓爭帝名,無傷也。秦稱之,天下惡之,王因勿稱,以收天下,此大資也。且天下立兩帝,王以天下為尊齊乎?尊秦乎?”王曰:“尊秦。”曰:“釋帝,天下愛齊乎?愛秦乎?”王曰:“愛齊而憎秦。”曰:“兩帝立約伐趙,孰與伐桀宋之利?”【集解】:宋世傢雲:“宋王偃,諸侯皆曰桀宋也。”王曰:“伐桀宋利。”對曰:“夫約鈞,然與秦為帝而天下獨尊秦而輕齊,釋帝則天下愛齊而憎秦,伐趙不如伐桀宋之利,故原王明釋帝以收天下,倍約賓秦,無爭重,而王以其間舉宋。夫有宋,衛之陽地危;【集解】:陽地,濮陽之地。【正義】:案:衛此時河南獨有濮陽也。有濟西,趙之阿東國危;【正義】:阿,東阿也。爾時屬趙,故云東國危。有淮北,楚之東國危;【正義】:淮北,徐、泗也。東國謂下相、僮、取慮也。有陶、平陸,梁門不開。【正義】:陶,定陶,今曹州也。平陸,兗州縣也,縣在大梁東界。釋帝而貸之以伐桀宋之事,國重而名尊,燕楚所以形服,天下莫敢不聽,此湯武之舉也。敬秦以為名,而後使天下憎之,此所謂以卑為尊者也。原王孰慮之。”於是齊去帝復為王,秦亦去帝位。
  三十八年,伐宋。秦昭王怒曰:“吾愛宋與愛新城、陽晉同。【正義】:括地志雲:“新城故城在宋州宋城縣界。陽晉故城在曹州乘氏縣西北三十七裏。”韓聶與吾友也,而攻吾所愛,何也?”蘇代為齊謂秦王曰:“韓聶之攻宋,所以為王也。齊彊,輔之以宋,楚魏必恐,恐必西事秦,是王不煩一兵,不傷一士,無事而割安邑也,【正義】:年表雲秦昭王二十一年,魏納安邑及河內。此韓聶之所禱於王也。”秦王曰:“吾患齊之難知。一從一衡,其說何也?”對曰:“天下國令齊可知乎?齊以攻宋,其知事秦以萬乘之國自輔,不西事秦則宋治不安。【索隱】:戰國策作“宋地不安”。中國白頭遊敖之士皆積智欲離齊秦之交,伏式結軼【索隱】:軼音侄。軼者,車轍也,言車轍往還如結也。戰國策作“結靷”。西馳者,未有一人言善齊者也,伏式結軼東馳者,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何則?皆不欲齊秦之合也。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也!晉楚合必議齊秦,齊秦合必圖晉楚,請以此决事。”秦王曰:“諾。”於是齊遂伐宋,宋王出亡,死於溫。【正義】:懷州有溫城。齊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晉,欲以並周室,為天子。泗上諸侯鄒魯之君皆稱臣,諸侯恐懼。
  三十九年,秦來伐,拔我列城九。
  四十年,燕、秦、楚、三晉合謀,各出銳師以伐,敗我濟西。【集解】:徐廣曰:“案其餘諸傳無楚伐齊事。年表雲楚取淮北。”王解而卻。燕將樂毅遂入臨淄,盡取齊之寶藏器。湣王出亡,之衛。衛君闢宮捨之,稱臣而共具。湣王不遜,人侵之。湣王去,走鄒、魯,有驕色,鄒、魯君弗內,遂走莒。楚使淖齒【索隱】:淖音女教反。將兵救齊,因相齊湣王。淖齒遂殺湣王而與燕共分齊之侵地鹵器。【正義】:鹵掠齊寶器也。
  湣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名姓為莒太史敫【集解】:徐廣曰:“音躍,一音皎。”傢庸。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以為非恆人,憐而常竊衣食之,而與私通焉。淖齒既以去莒,莒中人及齊亡臣相聚求湣王子,欲立之。法章懼其誅己也,久之,乃敢自言“我湣王子也”。於是莒人共立法章,是為襄王。以保莒城而佈告齊國中:“王已立在莒矣。”
  襄王既立,立太史氏女為王後,是為君王後,生子建。太史敫曰:“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種也,汙吾世。”終身不睹君王後。君王後賢,不以不睹故失人子之禮。
  襄王在莒五年,田單以即墨攻破燕軍,迎襄王於莒,入臨菑。齊故地盡復屬齊。齊封田單為安平君。【正義】:安平城在青州臨淄縣東十九裏,古紀之酅邑也。
  十四年,秦擊我剛壽。十九年,襄王卒,子建立。
  王建立六年,秦攻趙,齊楚救之。秦計曰:“齊楚救趙,親則退兵,不親遂攻之。”趙無食,請粟於齊,齊不聽。周子【索隱】:蓋齊之謀臣,史失名也。戰國策以“周子”為“蘇秦”,而“楚”字皆作“燕”,然此時蘇秦死已久矣。曰:“不如聽之以退秦兵,不聽則秦兵不卻,是秦之計中而齊楚之計過也。且趙之於齊楚,扞蔽也,【正義】:此時秦伐趙上黨欲剋,無意伐齊、楚,故言趙之於齊、楚為扞蔽也。猶齒之有脣也,脣亡則齒寒。今日亡趙,明日患及齊楚。且救趙之務,宜若奉漏甕沃焦釜也。夫救趙,高義也;卻秦兵,顯名也。義救亡國,威卻彊秦之兵,不務為此而務愛粟,為國計者過矣。”齊王弗聽。秦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遂圍邯鄲。
  十六年,秦滅周。君王後卒。二十三年,秦置東郡。二十八年,王入朝秦,秦王政置酒鹹陽。三十五年,秦滅韓。三十七年,秦滅趙。三十八年,燕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殺軻。明年,秦破燕,燕王亡走遼東。明年,秦滅魏,秦兵次於歷下。四十二年,秦滅楚。明年,虜代王嘉,滅燕王喜。
  四十四年,秦兵擊齊。齊王聽相後勝計,不戰,以兵降秦。秦虜王建,遷之共。【集解】:地理志河內有共縣。【正義】:今衛州共城縣也。遂滅齊為郡。天下壹並於秦,秦王政立號為皇帝。始,君王後賢,事秦謹,與諸侯信,齊亦東邊海上,秦日夜攻三晉、燕、楚,五國各自救於秦,以故王建立四十餘年不受兵。君王後死,後勝相齊,多受秦間金,多使賓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為反間,勸王去從朝秦,不脩攻戰之備,不助五國攻秦,秦以故得滅五國。五國已亡,秦兵卒入臨淄,民莫敢格者。王建遂降,遷於共。故齊人怨王建不蚤與諸侯合從攻秦,聽姦臣賓客以亡其國,歌之曰:“鬆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集解】:徐廣曰:“戰國策雲秦處建於共鬆柏間也。”【索隱】:耶音邪。謂是建客邪,客說建住言遂乃失策,令建遷共。共,今在河內也。疾建用客之不詳也。【索隱】:謂不詳審用客,不知其善否也。
  太史曰:蓋孔子晚而喜易。易之為術,幽明遠矣,非通人達纔孰能註意焉!故周太史之卦田敬仲完,占至十世之後;及完奔齊,懿仲卜之亦云。田乞及常所以比犯二君,【索隱】:比如字,又頻律反。二君即悼、簡也。僖子廢晏孺子,鮑牧以乞故殺悼,而成子又殺簡,故云田氏比犯二君也。專齊國之政,非必事勢之漸然也,蓋若遵厭兆祥雲。
  【索隱述贊】田完避難,奔於大薑;始辭羈旅,終然鳳皇。物莫兩盛,代五其昌。二君比犯,三晉爭強。和始擅命,威遂稱王。祭急燕、趙,弟列康、莊。秦假東帝,莒立法章。王建失國,鬆柏蒼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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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二十四史
史記索隱序史記索隱後序三皇本紀
史記正義序史記正義論例史記集解序
史記正義佚序太史公書名考捲一五帝本紀第一
捲二夏本紀第二捲三殷本紀第三捲四周本紀第四
捲五秦本紀第五捲六秦始皇本紀第六捲七項羽本紀第七
捲八高祖本紀第八捲九呂太後本紀第九捲一十孝文本紀第十
捲一十一孝景本紀第十一捲一十二孝武本紀第十二捲一十三三代世表第一
捲一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二捲一十五六國年表第三捲一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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