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百傢公案   》 第五十二回 重義氣代友伸冤      安遇時 An Yushi

  斷雲:
  淫婦不良謀大慘,汪奴害主决嚴刑。
  包公仁政天開眼,案牘分明斷得真。
  話說包拯為開封府尹時,在城有富傢吳十二,為人春風,好交結名士,娶東鄉謝傢女為妻。謝氏容貌雖麗,風情極侈。
  吳十二有知己人韓滿者,在北門居住,是個軒昂丈夫,往來其傢甚密,謝氏頗以言語之。韓滿以與吳者交厚,敬其是嫂,縱有戲謔,不及於亂。
  一日鼕殘,雪花飄揚,韓滿來尋吳友賞雪,適吳十二上莊未回。謝氏聞知韓滿來到,即出見之,笑容可掬,便邀入房中,安頓坐定,抽身嚮廚下整備酒食進來,與韓滿無疑坐在二邊相陪。酒至半酣,謝氏道:“叔叔,今日天氣仍寒,嬸嬸在傢,亦等候叔回來同飲酒否?”韓滿答道:“賤叔傢貧,薄酌雖有,不能勾如此豐美。”謝氏有意勸他,纔飲了數杯酒,淫情正興,斟起一杯,起身持與韓滿道:“叔叔先飲一口,看滋味好否?”韓滿大驚道:“賢嫂休得如此,倘傢人知之,則朋友倫義絶矣。從今休使這等見識!”言罷離席而起。走出門正遇吳十二冒雪回來,見韓滿就欲留住。韓滿道:“今日不得與賢兄敘話,再有相會。”竟辭而去。吳十二入見謝氏,問:“韓故人來傢,如何不留待之?”謝氏怒雲:“爾結識得好朋友!
  今知汝不在,故來相約,妾以其往甚,好意備酒待之,反將言語戲妾,被我叱幾句,沒意思走去,留他則甚?”吳十二半信半疑,不敢出口。
  過數日雪霽天晴,韓滿入城來,恰遇故人在街頭過來。韓滿近前,邀入茶店中坐定,沽賣一壺敘飲。三杯酒中,韓滿乃道:“兄之尊嫂是個不良之婦,從今與兄不能相會於傢,思遭人有嫌疑之誚。”吳十二道:“賢弟如何出此言,便是嫂有不周言語,當看我往日情份,休要見外。”韓滿道:“賢兄門戶自宜謹密,衹此一會,餘無所囑。”飲罷各散而去。次年,韓滿有舅吳蘭在蘇州行貨,有書來約他。韓滿要去,欲見吳十二相辭,不遇竟行。比及吳友知之,已離傢四日矣,悵悵不悅。
  吳十二有傢人汪吉,人才出衆,言辭捷利,謝氏愛他,與之通姦,情意甚密,內人莫之知覺。忽一日,吳十二邀汪吉往河口收帳目,汪吉因戀謝氏之故,故推不肯去,被吳十二痛責一番,衹得準備行囊,臨起身,入房中見謝氏商議其事。謝氏道:“但衹要你有計較謀取他回來,我自有主張。”汪吉歡喜領諾,同主人離傢,時值二月天氣,路上花紅草緑,春光耀眼,但聞:杜宇林中催去路,捉壺花外勸遊人。
  吳十二在路行了數日,來到九江鎮住,往日相識李二艄討船渡過黑竜潭。靠晚泊船,竜王廟前買香紙做了神福。汪吉於船上小心勸他,吳十二飲得甚醉了,李二艄都去歇息。半夜,吳十二要起小便,汪吉扶出船頭,乘他宿酒未醒,忽一聲水響,十二被推落在江中去了。汪吉故驚叫道:“主人落水!”比及李艄起來看時,那江水深不見底,又是夜裏,如何救得?挨到天明,汪吉對輔道:“沒奈何,衹得回去報知。”李艄心下頓疑吳某死必不明,撐回渡船,受了工雇錢自去。汪吉拋走回傢,見謝氏密道其事。謝氏大喜,虛設下靈堂,日夜與汪吉飲酒取樂。鄰里頗有知者,隱而不言。古雲:傢有淫蕩之婦,丈夫不能保,終信斯言矣。
  一日,韓滿因幕春時景,即懷故國之思,偶出鎮口閑行,正過臨江亭,遠遠望見吳十二來到。韓滿認得,連忙走近前攜住手道:“賢兄因何來此?”吳十二形容枯槁,蹙了雙眉,對韓滿道:“自賢弟別後,一嚮思慕,今有一事相托,萬望勿阻。”韓滿道:“前面亭上少坐片時。”遂邀到亭上坐定,乃問:“日前小弟因母舅書來相約,正待見賢兄一辭,不遇徑行,今幸此會,為何快快不樂?願聞其故。”吳十二泣下道:“當日不聽賢契之言,惹下終身之別,一言難盡。”韓滿殊不知其死,乃道:“賢兄烈烈丈夫,如何出此言?”吳十二道:“賢契休驚,自那日相別之後。我有赴鎮江之行,被傢人汪吉利吾之婦,用謀乘醉推落江心,屍首已葬魚腹,衹靈魂不散,欲訴無由。今遇故人,得以面陳,乞為伸理此冤,久當重報。餘無所囑。”韓滿聽罷,毛發悚然,抱住吳十二道:“賢兄此言是夢中耶?如果有此情,必不敢負。且問當夜落水之時,曾有人知否?”吳十二道:“鎮江口李艄頗知。吾與賢弟幽冥之隔,再難會面,今日從此別矣。”道罷,韓滿忽身便倒,昏迷半響乃醒。比尋故人,不見所在。連忙轉蘇州店中見舅,道:“傢下有信來催促,特辭知舅回去,無事便來。”吳蘭不留。
  北歸到鄉裏,訪問吳友時,已死過六十日矣。韓滿備香紙徑至其靈前哭莫一番。謝氏恨之,不出見。惟吳十二妾陳氏知之,出接納,悲訴其冤情。韓滿撫慰良久而別,回傢思量要去告理,沒有頭緒。體訪得謝氏與汪吉成親,復來蘇州見舅,道知故人冤枉之事。吳蘭道:“此未有對證,他人事莫惹連累。”
  韓滿哭道:“小弟與吳友雖是結交,有同生死之誓,正因有不良嫂在,以此疏闊。近日曾以幽靈托我,豈可背之!”吳蘭雲“既如此,即日包太尹往邊賞勞,纔回東京,汝即告其傢人與主母通姦之情,故人冤可伸矣。”韓滿乃依其言,尋夜來東京,侵早入府衙下了狀。及審問確實,即差公牌拿得汪吉及謝氏,當廳根勘。汪吉爭辯,不肯招認,及令並謝氏監在獄中究問。
  數日未决,拯思量:“通姦之弊確有,謀死主人未得證見,他如何肯伏?”乃密召韓滿問雲:“汝故人既有此托,曾言當日渡艄是誰否?”韓滿道:“鎮江口李二艄也。”拯知之,次日差黃興前到鎮口,拘得李二艄來衙,問其渡吳十二情由。李艄道:“某日夜深落水之後,彼傢人方叫知,待起救時不及矣。”
  拯雲:“汝試以言語證之。汪吉若果有虧心,必自招認。”遂取出一幹人,當廳審問。汪吉見李艄在旁,便有懼色。拯問及李艄搭船來歷,李艄指言當夜推落下水事情。汪吉心慌。拯令用嚴刑拷究,汪吉衹得吐實,招出謀死情弊,已成案捲。拯判下,將汪吉、謝氏押赴法場處斬訖,給了賞錢與李艄回去。韓滿有故人之義,能代伸冤,訪得吳十二妾有生女十四歲,就嫁與韓滿之子為妻,承其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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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包公案
引子 包待製出身源流第一回 判焚永州之野廟第二回 判革猴節婦坊牌
第三回 訪察除妖狐之怪第四回 止狄青傢之花妖第五回 辨心如金石之冤
第六回 判妒婦殺子之冤第七回 行香請天誅妖婦第八回 判姦夫誤殺其婦
第九回 判姦夫竊盜銀兩第十回 判貞婦被污之冤第十一回 判石牌以追客布
第十二 回辨樹葉判還銀兩第十三 回為衆伸冤刺狐狸第十四回 獲妖蛇除百𠔌災
第十五 回出興福罪捉黃洪第十六 回密捉孫趙放龔人第十七回 伸黃仁冤斬白犬
第十八回 神判八旬通姦事第十九回 還蔣欽𠔌捉王虛第二十回 伸蘭女嬰媸冤捉和尚
第二十一回 滅苦株賊伸客冤第二十二 回鐘馗證元弼絞罪第二十三回 獲學吏開國材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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