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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文集 》 苏轼集 》
卷五十三
苏轼 Su Shi
◎奏议二十七首
【缴词头奏状六首·范子渊】
元祐元年二月八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今月八日,准吏房送到词
头一道,司农少卿范子渊知兖州者。右臣谨按:子渊见为殿中侍御史吕陶弹奏,
为修堤开河,糜费巨万,及护堤压埽之人,溺死无数,自元丰六年兴役至七年,
功用不成,其罪甚于吴居厚、蹇周辅,乞行废放。今来差知兖州,臣欲作责词,
又缘吕陶奏状已进呈讫,别无行遣,其兖州又是节镇,自来系监司以上差遣,即
非责降有罪去处。臣欲不为责词,又缘子渊无故罢司农少卿,出领外郡,似缘上
件弹奏。有此疑惑,乞明降指挥,合与不合作责词。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词头奏状六首·吴荀】
元祐元年三月十六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今月十六日,准吏房送
到词头一道,朝散郎吴荀可广东运判者。右臣闻孟子曰:“观远臣以其所主。”
近日朝廷进监司,全用举主。如吴荀者,名迹无闻,而举主三人,乃吕惠卿、杨
汲、黄履。履之为人,朝论不以正人待之;如惠卿、汲,穷奸积恶,不待臣言而
知。今乃擢其所举,使临按一道,臣实未晓其说。所有告词,臣未敢撰。谨录奏
闻,伏候敕旨。
【缴词头奏状六首·沈起】
元祐元年三月二十二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今月二十二日,准刑
房送到词头一道,三省同奉圣旨沈起与叙朝散郎监岳庙者。右臣伏见熙宁以来,
王安石用事,始求边功,构隙四夷。王韶以熙河进,章惇以五溪用,熊本以泸夷
奋,沈起、刘彝闻而效之,结怨交蛮,兵连祸结,死者数十万人,苏缄一家,坐
受屠灭。至今二广创痍未复,先帝始欲戮此二人,以谢天下。而王安石等曲加庇
护,得全首领,已为至幸。元丰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圣旨,沈起所犯深重,永不叙
用,天下传诵,以为至当。此乃先帝不刊之语,非今日陛下以即位之恩所得赦也。
沈起与彝,各负天下生灵数十万性命,虽废锢终身,犹未塞责。近者只因稍用刘
彝,起不自量,辄敢披诉,妄以罪衅并归于彝,攀援把持,期于必得。臣谓安南
之役,起实造端,而彝继之。法有首从。而彝吏干学术,犹有可取。如起人材猥
下,素行憸险。庆州兵叛,起守永兴,流言始闻,被甲乘城,惊动三辅,几致
大变。所至治状,人以为笑。知杭州日,措置尤为乖方,致灾伤之民,死倍他郡。
与张靓等违法燕饮交私,靡所不至。朝廷用彝,既不允公议,而况于起,万无可
赦之理。今以一朝散郎监岳庙,诚不足计较,窃哀先帝至明至当不刊之语,轻就
改易,诚不忍下笔草词,遂使四方群小,阴相庆幸,吕惠卿、沈括之流,亦有可
起之渐,为害不细。伏望圣明深念先帝永不叙用之诏,未可改易,而数十万人性
命之冤,亦未可忽忘。明诏有司,今后有敢为起等辈乞叙用者,坐之。所有告词,
臣未敢撰。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词头奏状六首·陈绎】
元祐元年四月二十三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同朝请大夫试中书舍人范百
禄状奏。今月二十二日,准吏房送到词头,内知建昌军陈绎奉圣旨差知兖州者。
右臣等勘会陈绎知广州日,私自取索,用市舶库乳香斤两至多,本犯极重,以元
勘不尽,至薄其罪。外买生羊寄屠行,令供肉,计亏价钱三十七贯有余。州宅元
供养檀木观音一尊,绎别造杉木胎者,货易入己,计亏官钱二贯文,系自盗赃一
匹二丈,合准例除名。纵男役将下禁军织造坐褥,不令赴教。纵男与道士何德顺
游从。绎曲庇何德顺弟何迪,偷税金四百两,事不断抽,罚不觉察。公使库破,
男并随行助教供给食钱。以公使谷养白鹇,系窃盗自守不尽赃,罪杖。其余罪犯,
难以悉陈。奉敕,陈绎落职降官知建昌军,其词略曰:“蔽罪至于除名,论赃至
于自盗。”臣等谨按绎资性倾险,士行鄙恶,当时所犯,自合除名。建昌之命,
已犯公议。岂宜收录,复典大邦?非惟必致人言,亦恐奸邪复用,其渐可畏。所
有告命,不敢依例撰词。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再详陈绎元犯,若依法断自盗除名,虽后来累该霈恩,登极大赦,其
叙法止于散官,即与其他赃犯不同。既以贷其除名,今复与之大郡,将使贪墨无
耻,复蠹兖民,非朝廷为民设官、慎选守长之意。
【缴词头奏状六首·张诚一】
元祐元年五月十八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同范百禄状奏。今月十八日,
准本省刑房送到词头一道,奉圣旨,张诚一邪险害政,有亏孝行,追观察使遥郡
防御团练使刺史,依旧客省使提举江州太平观发赴本任者。右臣等看详,张诚一
无故多年不葬亲母,既非身在远官,又非事力不及,冒宠忘亲,清议所弃,犹获
提举宫观,已骇物听。况谏官本言诚一开父棺椁,掠取财物。使诚有之,虽肆诸
市朝,犹不为过;使诚无之,亦当为诚一辨明。缘事系恶逆不道,非同寻常罪犯,
可以不尽根究。今既体量未见归着,即合置司推鞠,尽理施行。所有告命,臣等
未敢撰词。谨录奏闻,仗候敕旨。
贴黄。据京西提刑司体量文字称,诚一取父排方犀腰带,缘葬埋岁久,须令
工匠重行装钉。是时诚一任密院副都承旨,当直人从皆可考验。及虑棺枢内,更
有贼人盗不尽物,为诚一等私窃收藏,其族人当有知者。臣等欲乞详酌,依上件
事理,根究施行。
【缴词头奏状六首·李定】
元祐元年五月十八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同范百禄状奏。今月十八日,
准本省刑房送到词头一道,奉圣旨,李定备位侍从,终不言母为谁氏,强颜匿志,
冒荣自欺,落龙图阁直学士,守本官分司南京,许于扬州居住者。右臣等看详,
李定所犯,若初无人言,即止是身负大恶。今既言者如此,朝廷勘会得实,而使
无母不孝之人,犹得以通议大夫分司南京,即是朝廷亦许如此等类得据高位,伤
败风教,为害不浅。兼勘会定乞侍养时,父年八十九岁,于礼自不当从。定若不
乞,必致人言,获罪不轻。岂可便将侍养,折当心丧?考之礼法,须合勒令追服。
所有告命,臣等未敢撰词。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准律,诸父母丧,匿不举哀者,流二千里。今定所犯,非独匿而不举,
又因人言,遂不认其所生。若举轻明重,即定所坐,难议于流二千里,已下定断。
【乞罢详定役法札子】
元祐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札子奏。臣近奏为论招差衙
前利害,所见偏执,乞罢详定役法,寻奉圣旨依所乞,今来给事中胡宗愈却封还
上件圣旨。切缘圣旨,本缘臣自知偏执乞罢,即非朝廷以臣异议罢臣,胡宗愈不
知,误有论奏。重念臣前来议论,委是疏阔。又况衙前招之与差,所系利害至重,
非止是役法中一事。臣既不同,决难随众签书。伏乞依前降指挥,早赐罢免。取
进止。
【申省乞罢详定役法状】
元祐元年五月□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申。右轼近奏言招差衙前利害,
盖缘所见偏执,是致所议不同,理当黜责。若朝廷察其愚忠,非是固立异论,即
乞早赐罢免详定役法差遣。所贵议论归一。谨具申三省,伏候指挥。
【荐朱长文札子】
元祐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同邓温伯、胡宗愈、孙觉、
范百禄等札子奏。臣等伏见前许州司户参军苏州居住朱长文,经明行修,嘉祐四
年乙科登第,堕马伤足,隐居不仕,仅三十年。不以势利动其心,不以穷约易其
介,安贫乐道,阖门著书,孝友之诚,风动闾里;廉高之行,著于东南。本路监
司本州长吏前后累奏,称其士行经术,乞朝廷旌擢,差充苏州州学教授,未蒙施
行。近奉诏,中外臣僚自监察御史已上并举堪充内外学官二人。此实朝廷博求人
才、广育士类之意。如长文者,诚不可多得。其人行年五十余,昔苦足疾,今亦
能履。臣等欲望圣慈褒难进之节,收久废之材,量能而使之,特赐就差充苏州州
学教授,非惟禄饩周养一乡之善士,实使道义模范彼州之秀民。取进止。
贴黄。伏乞特赐检会新除楚州州学教授徐积体例施行。
【论桩管坊场役钱札子】
元祐元年六月□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白札子。应坊场河渡钱,及坊郭
人户乡村单丁女户官户寺观所出役钱,及量添酒钱,并作一处桩管,通谓之坊场
等钱,并用支酬衙前,召募纲运官吏,接送雇人及应缘衙役人诸般支使。如本州
不足,即申本路,于别州移用。如本路不足,即申户部,于别路移用。如府界,
即县申提点司,提点司申户部。其有余去处,不得为见有余分外支破;其不足去
处,亦不得为见不足将合招募人却行差拨。乞详酌指挥。
【论诸处色役轻重不同札子】
元祐元年六月□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白札子。勘会逐处色役,各随本
处土俗事宜,轻重不同。借如盗贼多处,以弓手耆长为重。赋税难催处,以户长
为重。土人不闲书算处,以曹司为重。难以限定等第,一概立法。今来若是衙前
召募得足,即须将以次重役于第一等户内差拨。欲乞立下项条贯,诸处色役,委
本路监司与逐处官吏同共相度,立本处色役轻重高下次第,将最重役从上差拨。
乞详酌指挥。
【议富弼配享状】
元祐元年六月□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同孙永、李常、韩忠彦、王存、
邓温伯、刘挚、陆佃、傅尧俞、赵瞻、赵彦若、崔台符、王克臣、谢景温、胡宗
愈、孙觉、范百禄、鲜于侁、梁焘、顾临、何洵直、孔文仲、范祖禹、辛公祐、
吕希纯、周秩、颜复、江公著状奏。近准敕节文,中书省、尚书省送到礼部状:
“本部勘会,英宗配享功臣,系神主祔庙,后降敕以韩琦、曾公亮配享。所有神
宗皇帝神主祔庙,所议配享功臣,今乞待制以上及秘书省长贰著作与礼部郎官并
太常寺博士以上同议。奉圣旨,依。”右臣等谨按:《商书》:“兹予大享于先
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周官》:“凡有功者,名书于王之太常,祭于大烝,
司勋诏之。”国朝祖宗以来,皆以名臣侑食清庙,历选勋德,实难其人。神宗皇
帝以上圣之资,恢累圣之业,尊礼故老,共图大治。辅相之臣,有若司徒赠太尉
谥文忠富弼,秉心直谅,操术闳远。历事三世,计安宗社。熙宁访落,眷遇特隆。
菲躬正色,进退以道。爱君之志,虽没不忘。以配享神宗皇帝庙廷,实为宜称。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再乞罢详定役法状】
元祐元年七月二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右臣先曾奏论衙前一役,
只当招募,不当定差,执政不以为然。臣等奏乞罢免臣详定役法,奉圣旨不许。
经今月余,前所论奏,并不蒙施行,而臣愚蠢,终执所见。近又窃见吏部尚书孙
永奏,驳臣所论。盖是臣愚暗无状,上与执政不同,下与本局异议,若不罢免,
即执政所欲立法无缘得成。况今来季限已满,诸路立法文字节次到局,全藉通晓
协同之人共力裁定。如臣乖异,必害成法,乞早赐指挥罢免。所有臣固违圣旨之
罪,亦乞施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申省乞不定夺役法议状】
元祐元年七月□日,朝奉郎中书舍人苏轼状申。轼近奏乞罢详定役法,已奉
圣旨依奏。窃见孙给事奏缴前件圣旨,乞取孙尚书及轼所议付台谏给舍郎官,定
其是否,然后罢其不可者,须至申乞指挥。右轼前后所论役法事,轼已自知疏缪,
决难施行。所有是否,更无可定夺,只乞依前降指挥行下,轼自今月已后,更不
敢赴详定所签书公事。伏乞早赐施行。谨具申中书省,伏候指挥。
【乞留刘攽状】
元祐元年七月二十三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同胡宗愈、孙觉、范百禄等
状奏。右臣等伏见朝议大夫直龙图阁刘攽,近自襄阳召还秘省,旋以病,乞出
守蔡州。自受命以来,日就痊损,假以数月,必复康强。谨按攽名闻一时,身
兼数器。文章尔雅,博学强记;政事之美,如古循吏;流离困踬,守道不回。此
皆朝廷之所知,不待臣等区区诵说。但以人才之难,古今所病,旧臣日已衰老,
而新进长育未成,如攽成材,反在外服,此有志之士。所宜为朝廷惜也。欲望
圣慈留攽京师,更赐数月之告,稍加任使,必有过人。臣等备员侍从,怀不能
已,冒昧陈论,伏候诛谴。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楚建中户部侍郎词头状】
元祐元年七月二十九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今月二十八日,准中
书吏房送到词头一道,正议大夫充天章阁待制致仕楚建中可户部侍郎者。右臣窃
惟七十致政,古今通议。非独人臣有始终进退之分,亦在朝廷为礼义廉耻之风。
若起之于既谢之年,待之以不次之任,即须国家有非常之政,而其人有绝俗之资,
才望既隆,中外自服。近者起文彦博,天下属目,四夷革心。岂有凡才之流,亦
尘盛德之举?如建中辈,决非其人。窃料除目一传,必致群言交上,幸其未布,
可以追回。所有前件告词,臣未敢撰。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
元祐元年八月四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准中书录黄,先朝初散青
苗,本为利民,故当时指挥,并取人户情愿,不得抑配。自后因提举官速要见功,
务求多散,讽胁州县,废格诏书,名为情愿,其实抑配。或举县勾集,或排门抄
札;亦有无赖子弟,谩昧尊长,钱不入家;亦有他人冒名诈请,莫知为谁,及至
追催,皆归本户。朝廷深知其弊,故悉罢提举官,不复立额,考校访闻,人情安
便。昨于四月二十六日,有敕令给常平钱斛,限二月或正月,只为人户欲借请者
及时得用。又令半留仓库,半出给者,只为所给不得辄过此数。至于取人户情愿,
亦不得抑配,一遵先朝本意。虑恐州县不晓朝廷本意,将为朝廷复欲多散青苗钱
谷,广收利息,勾集抑配,督责严急,一如向日置提举官时。八月二日,三省同
奉圣旨,令诸路提点刑狱司告示州县,并须候人户自执状结保赴县乞请常平钱谷
之时,方得勘会,依条支给,不得依前勾集抄札,强行抑配。仍仰提点刑狱常切
觉察,如有官吏以此违法骚扰者,即时取勘施行。若提点刑狱不切觉察,委转运
安抚司觉察闻奏,仍先次施行者。
右臣伏见熙宁以来,行青苗、免役二法,至今二十余年,法日益弊,民日益
贫,刑日益烦,盗日益炽,田日益贱,谷帛日益轻,细数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今廊庙大臣,皆异时痛心疾首,流涕太息,欲已其法而不可得者。况二圣恭己,
惟善是从,免役之法,已尽革去,而青苗一事,乃独因旧稍加损益,欲行紾臂
徐徐月攘一鸡之道。如人服药,病日益增,体日益羸,饮食日益减,而终不言此
药不可服,但损其分剂,变其汤,使而服之,可乎?熙宁之法,本不许抑配,而
其害至此,今虽复禁其抑配,其害故在也。农民之家,量入为出,缩衣节口,虽
贫亦足。若令分外得钱,则费用自广,何所不至?况子弟欺谩父兄,人户冒名诈
请,如诏书所云,似此之类,本非抑勒所致。昔者州县并行仓法,而给纳之际,
十费二三。今既罢仓法,不免乞取,则十费五六,必然之势也。又官吏无状,于
给散之际,必令酒务设鼓乐倡优,或关扑卖酒牌子,农民至有徒手而归者。但每
散青苗,即酒课暴增,此臣所亲见而为流涕者也。二十年间,因欠青苗至卖田宅
雇妻女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朝廷忍复行之欤!
臣谓四月二十六日指挥,以散及一半为额,与熙宁之法,初无小异。而今月
二日指挥,犹许人户情愿请领,未免于设法网民,使快一时非理之用,而不虑后
日催纳之患,二者皆非良法,相去无几也。今者已行常平粜籴之法,惠民之外,
官亦稍利,如此足矣,何用二分之息,以贾无穷之怨?或云:议者以为帑廪不足,
欲假此法以赡边用。臣不知此言虚实。若果有之,乃是小人之邪说,不可不察。
昔汉宣帝世,西羌反,议者欲使民入谷边郡以免罪。萧望之以为古者藏于民,不
足则取,有余则与。西边之役,虽户赋口敛以瞻其乏,古之通议,民不以为非,
岂可遂开利路,以伤既成之化。仁宗之世,西师不解盖十余年,不行青苗,有何
妨阙?况二圣恭俭,清心省事,不求边功,数年之后,帑廪自溢,有何危急?而
以万乘君父之尊,负放债取利之谤,锥刀之末,所得几何?臣虽至愚,深为朝廷
惜之。欲乞特降指挥,青苗钱斛,今后更不给散,所有已请过钱斛,候丰熟日,
分作五年十料随二税送纳。或乞圣慈念其累岁出息已多,自第四等以下人户,并
与放免。庶使农民自此息肩,亦免后世有所讥议。兼近日谪降吕惠卿告词云:
“首建青苗,力行助役。若不尽去其法,必致奸臣有词,流传四方,所损不细。”
所有上件录黄,臣未敢书名行下。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论每事降诏约束状】
元祐元年九月□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状奏。右臣闻之孔子曰: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子法天恭己,正南面,守法
度,信赏罚而天下治,三代令王,莫不由此。若天下大事,安危所系,心之精微,
法令有不能尽,则天子乃言,在三代为训诰誓命,自汉以下为制诏,皆所以鼓舞
天下,不轻用也。若每行事立法之外,必以王言随而丁宁之,则是朝廷自轻其法,
以为不丁宁则未必行也。言既屡出,虽复丁宁,人亦不信。今者十科之举,乃朝
廷政令之一耳,况已立法。或不如所举,举主从贡举非其人律,犯正入己赃,举
主减三等坐之。若受贿徇私,罪名重者自从重,虽见为执政,亦降官示罚。臣谓
立法不为不重,若以为未足,又从而降诏,则是诏不胜降矣。臣请略举今年朝廷
所行荐举之法,凡有七事:举转运、提刑,一也;举馆职,二也;举通判,三也;
举学官,四也;举重法县令,五也;举经明行修,六也。与十科为七。七事轻重
略等。若十科当降诏,则六事不可不降。今后一事一诏,则亵慢王言,莫甚于此。
若但取谏官之意,或降或否,则其义安在?臣愿戒敕执政,但守法度,信赏罚,
重惜王言,以待大事而发,则天下耸然,敢不敬应。所有前件降诏,臣不敢撰。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加张方平恩礼札子】
元祐元年十月□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札子奏。臣伏见太子太保致
仕张方平,以高才绝识,博学雄文,出入中外四十余年,号称名臣。仁宗皇帝眷
遇至重,特以受性刚简,论高寡合,故龃龉于世。然赵元昊反,西方用兵,累岁
不解,公私疲极。方平首建和戎之策,仁宗从之,民以息肩,书之国史。又于熙
宁之初,首论王安石不可用,及新法之行,方平皆逆陈其害。大节如此。其余政
事文学,有补于世,未易悉数。神宗皇帝知人之明,擢为执政,会丁忧服除,为
安石等不悦,而方平亦不为少屈,故不复用。今已退老南都,以患眼不出,灰心
槁形,与世相忘。臣窃以为国之元老,历事四朝,耄期称道,为天下所服者,独
文彦博与方平、范镇三人而已。今彦博在廷,镇亦复用,方平虽老,杜门难以召
致,犹当加恩劳问,表异其人,以示二圣贵老尊贤之义。今独置而不问,有识共
疑,以为阙典。愿因大礼之后,以向者召陪祠不至,特出圣意,少加恩礼,或遣
使就问国事,观其所论,必有过人。臣忝备禁近,不敢自外,昧冒陈列,战越待
罪。取进止。
【论冗官札子】
元祐元年十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札子奏。臣伏见近日言
者,以吏部员多阙少,欲清入仕之源,救官冗之弊,裁减任子及进士累举之恩,
流外入官之数,已有旨下吏部、礼部与给舍详议。臣窃谓此数者,行之则人情不
悦,不行则积弊不去,要当求其分义,务适厥中,使国有去弊之实,人无失职之
叹,然后为得也。欲乞应任子及进士累举免解恩例,并一切如旧,只行下项。
一、奏荫文官人,每遇科场,依进士法试大义策论。如系武官,即试弓马,
或试法。并三人中解一人。仍年及二十五已上,方得出官。内已举进士得解者免
试。如三试不中,年及三十五已上,亦许出官。应试大义策论及试法者,在京随
进士赴国学,在外赴转运司。试弓马者,在京随武举人赴武学,在外转运司差官。
一、进士累举免解,合推恩者,并约嘉祐以前内中数目,立为定额。如所试
优长,系额内人数,即等第推恩,并许出官。如系额外,即并与一不出官名衔。
一、流外入官人,除近已有旨裁减三省恩例外,其余六曹寺监等处,及州郡
监司人吏出职者,并委官取索文字,看详有无侥幸定夺,酌中恩例。
右若行此数者,则任子虽有三试滞留之艰,而无终身绝望之叹。亦使人人务
学,文臣知经术时务,武臣闲弓马法律,皆有益于事。而进士累举,有词学人自
得出官,若无所能,得虚名一官,免为白丁,亦无所恨。如有可采,乞降下与前
文字一处详议。取进止。
【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二首】
元祐元年十二月十八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札子奏。臣窃闻谏官言
臣近所撰《试馆职人策问》有涉讽议先朝之语。臣退伏思念,其略曰:“今朝廷
欲思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或至于偷。欲法神考之励精,而恐监
司守令不识其意,流入于刻。”臣之所谓“偷”与“刻”者,专指今之百官有司
及监司守令不能奉行,恐致此病,于二帝何与焉?至于前论周公、太公,后论文
帝、宣帝,皆是为文引证之常,亦无比拟二帝之意。况此《策问》第一、第二首,
邓温伯之词,末篇乃臣所撰,三首皆臣亲书进入,蒙御笔点用第三首。臣之愚意,
岂逃圣鉴?若有毫发讽议先朝,则臣死有余罪。伏愿少回天日之照,使臣孤忠不
为众口所铄。臣无任伏地待罪战恐之至。取进止。
【又】
元祐二年正月十七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札子奏。臣近以《试馆职
策问》为台谏所言,臣初不敢深辩,盖以自辩而求去,是不欲去也。今者窃闻明
诏已察其实,而臣四上章,四不允,臣子之义,身非己有,词穷理尽,不敢求去,
是以区区复一自言。
臣所撰《策问》,首引周公、太公之治齐、鲁,后世皆不免衰乱者,以明子
孙不能奉行,则虽大圣大贤之法,不免于有弊也。后引文帝、宣帝仁厚而事不废,
核实而政不苛者,以明臣子若奉行得其理,无观望希合之心,则虽文帝、宣帝足
以无弊也。中间又言六圣相受,为治不同,同归于仁;其所谓“偷”与“刻”者,
专谓今之百官有司及监司守令,不识朝廷所以师法先帝之本意,或至于此也。文
理甚明,粲若黑白,何尝有毫发疑似,议及先朝?非独朝廷知臣无罪可放,臣亦
自知无罪可谢也。然臣闻之古人曰:人之至信者,心目也。相亲者,母子也。不
惑者,圣贤也。然至于窃鈇而知心目之可乱,于投杼而知母子之可疑,于拾煤而
知圣贤之可惑。今言臣者不止三人,交章累上,不啻数十,而圣断确然深明其无
罪,则是过于心目之相信,母子之相亲,圣贤之相知远矣。德音一出,天下颂之,
史册书之,自耳目所闻见,明智特达,洞照情伪,未有如陛下者。非独微臣区区,
欲以一死上报,凡天下之为臣子者闻之,莫不欲碎首糜躯,效忠义于陛下也。不
然者,亦非独臣受暧昧之谤,凡天下之为臣子者闻之,莫不以臣为戒,崇尚忌讳,
畏避形迹,观望雷同以求苟免,岂朝廷之福哉!
臣自闻命以来,一食三叹,一夕九兴,身口相谋,未知死所。然臣所撰《策
问》,以实亦有罪,若不尽言,是欺陛下也。臣闻圣人之治天下也,宽猛相资,
君臣之间,可否相济。若上之所可,不问其是非,下亦可之,上之所否,不问其
曲直,下亦否之,则是晏子所谓“以水济水,谁能食之”,孔子所谓“惟予言而
莫予违足以丧邦”者也。臣昔于仁宗朝举制科,所进策论及所答圣问,大抵皆劝
仁宗励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断而力行也。及事神宗,蒙召对访问,退而上书数
万言,大抵皆劝神宗忠恕仁厚,含垢纳污,屈己以裕人也。臣之区区,不自量度,
常欲希慕古贤,可否相济,盖如此也。伏观二圣临御已来,圣政日新,一出忠厚,
大率多行仁宗故事,天下翕然,衔戴恩德,固无可议者。然臣私忧过计,常恐百
官有司矫枉过直,或至于偷,而神宗励精核实之政,渐致惰坏,深虑数年之后,
驭吏之法渐宽,理财之政渐疏,备边之计渐弛,则意外之忧,有不可胜言者。虽
陛下广开言路,无所讳忌,而台谏所击不过先朝之人,所非不过先朝之法,正是
“以水济水”,臣窃忧之。故辄用此意,撰上件《策问》,实以讥讽今之朝廷及
宰相台谏之流,欲陛下览之,有以感动圣意,庶几兼行二帝忠厚励精之政也。台
谏若以此言臣,朝廷若以此罪臣,则斧钺之诛,其甘如荠。今乃以为讥讽先朝,
则亦疏而不近矣。
且非独此《策问》而已。今者不避烦渎,尽陈本末。臣前岁自登州召还,始
见故相司马光,光即与臣论当今要务,条其所欲行者。臣即答言:“公所欲行者
诸事,皆上顺天心,下合人望,无可疑者。惟役法一事,未可轻议。何则?差役、
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敛民财,十室九空,钱聚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
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专力于农,而贪吏猾胥,得缘为奸。此二害轻重,盖
略相等,今以彼易此,民未必乐。”光闻之愕然,曰:“若如君言,计将安出?”
臣即答言:“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昔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
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之卒,自尔以来,民不知兵,兵不知农,
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农,天下便之,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免役
之法,实大类此。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先
帝本意,使民户率出钱,专力于农,虽有贪吏猾胥,无所施其虐。坊场河渡,官
自出卖,而以其钱雇募衙前,民不知有仓库纲运破家之祸,此万世之利也,决不
可变。独有二弊:多取宽剩役钱,以供他用实封;争买坊场河渡,以长不实之价。
此乃王安石、吕惠卿之阴谋,非先帝本意也。公若尽去二弊,而不变其法,则民
悦而事易成。今宽剩役钱,名为十分取二,通计天下,乃及十五,而其实一钱无
用。公若尽去此五分,又使民得从其便,以布帛谷米折纳役钱,而官亦以为雇直,
则钱荒之弊,亦可尽去。如此,而天下便之,则公又何求?若其未也,徐更议之,
亦未晚也。”光闻臣言,大以为不然。臣又与光言:“熙宁中常行给田募役法,
其法以系官田及以宽剩役钱买民田以募役人,大略如边郡弓箭手。臣时知密州,
推行其法,先募弓手,民甚便之。此本先帝圣意所建,推行未几,为左右异议而
罢。今略计天下宽剩钱斛约三千万贯石,兵兴支用,仅耗其半,此本民力,当复
为民用。今内帑山积,公若力言于上,索还此钱,复完三千万贯石,而推行先帝
买田募役法于河北、河东、陕西三路,数年之后,三路役人,可减大半,优裕民
力,以待边鄙缓急之用,此万世之利,社稷之福也。”光尤以为不可。此二事,
臣自别有画一利害文字,甚详,今此不敢备言。
及去年二月六日敕下,始行光言,复差役法。时臣弟辙为谏官,上疏具论,
乞将见在宽剩役钱雇募役人,以一年为期,令中外详议,然后立法。又言衙前一
役,可即用旧人,仍一依旧数,支月给重难钱,以坊场河渡钱总计,诸路通融支
给。皆不蒙施行。及蒙差臣详定役法,臣因得伸弟辙前议,先与本局官吏孙永、
傅尧俞之流论难反复,次于西府及政事堂中与执政商议,皆不见从,遂上疏极言
衙前可雇不可差,先帝此法可守不可变之意,因乞罢详定役法。当此之时,台谏
相视,皆无一言决其是非。今者差役利害,未易一二遽言,而弓手不许雇人,天
下之所同患也,朝廷知之,已变法许雇,天下皆以为便,而台谏犹累疏力争。由
此观之,是其意专欲变熙宁之法,不复校量利害,参用所长也。臣为中书舍人,
刑部大理寺列上熙宁已来不该赦降去官法凡数十条,尽欲删去。臣与执政屡争之,
以谓先帝于此盖有深意,不可尽改,因此得存留者甚多。臣每行监司守令告词,
皆以奉守先帝约束毋敢弛废为戒,文案具在,皆可复按。由此观之,臣岂谤议先
朝者哉!
所以一一缕陈者,非独以自明,诚见士大夫好同恶异,泯然成俗,深恐陛下
深居法宫之中,不得尽闻天下利害之实也。愿因臣此言,警策在位,救其所偏,
损所有余,补所不足,天下幸甚。若以其狂妄不识忌讳,虽赐诛戮,死且不朽。
臣无任感恩思报,激切战恐之至。取进止。
【缴进给田募役议札子(前连元丰八年十二月奏状)】
元祐二年二月一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札子奏。臣前年十二月自登
州召还,草此奏状,而未果上。近因论事已具,奏闻其略,切谓今日尚可推行,
辄备录前状,缴连申奏。臣前年过郓州,本与京东转运使范纯粹同建此议,纯粹
令臣发之,己当继之。已而闻执政议不合,故不复言。然纯粹讲此事,尤为精详,
臣所不及。若朝廷看详此状,可以施行,即乞更下纯粹,令具利害条奏。取进止。
【论改定受册手诏乞罢札子】
元祐二年二月七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札子奏。臣近被旨,撰太皇
太后将来只于崇政殿受册手诏,臣愚亦恐有是今非昔之嫌,故其略云“朝廷损益
之文,各从宜称”,所以推广圣明谦抑退托之意,言此文德受册之礼,于今为过,
于昔为称也。不悟文词鄙浅,未尽圣意,致烦改定。谨按故事,凡词命有所改易,
为不称职,皆当罢去。伏望圣慈察其衰病废学,特赐解职,以安微分。臣无任待
罪之至。取进止。
【乞录用郑侠王斿状】
元祐二年三月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状奏。右臣闻国之兴衰,系于
习俗,若风节不竞,则朝廷自卑。故古之贤君,必厉士气,当务求难合自重之士,
以养成礼义廉耻之风。臣等伏见英州别驾郑侠,向以小官触犯权要,冒死不顾以
献直言。而秘阁校理王安国,以布衣为先皇帝所知,擢至馆阁,召对便殿,而兄
安石为相,若少加附会,可立至富贵,而安国挺然不屈,不独纳忠于先帝,亦尝
以苦言至计规戒其兄,竟坐与侠游从,同时被罪。吕惠卿首兴大狱,邓绾、舒亶
之徒,构成其罪,必欲置此人于死,赖先帝仁圣,止加窜逐,曾未数年,逐惠卿
而起安国。今来朝廷赦侠之罪,复其旧官,经今逾年,而侠终不赴吏部参选。考
其始终出处之大节,合于古之君子杀身成仁、难进易退之义,朝廷若不少加优异,
则臣等恐侠浩然江湖,往而不返。若溘先朝露,则有识必为朝廷兴失士之叹。至
于安国,不幸短命,尤为忠臣义士之所哀惜。臣等尝识其少子斿,敏而笃学,直
而好义,颇有安国之风,养成其才,必有可用。欲望圣慈召侠赴阙,并考察斿行
实,与侠并赐录用,不独旌直臣于九泉之下,亦所以作士气于当代也。谨录奏闻,
伏候敕旨。
【荐布衣陈师道状】
元祐二年四月十九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同傅尧俞、孙觉状奏。右
臣等伏见徐州布衣陈师道,文词高古,度越流辈;安贫守道,若将终身;苟非其
人,义不往见,过壮未仕,实为遗才。欲望圣慈特赐录用,以奖士类。兼臣轼、
臣尧俞,皆曾以十科荐师道,伏乞检会前奏,一处施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留顾临状】
元祐二年四月二十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同李常、王存、邓温伯、
孙觉、胡宗愈状奏。右臣等窃见给事中顾临,资性方正,学有根本,慷慨中立,
无所阿挠。自供职以来,封驳论议,凛然有古人之风,侥幸之流,侧目畏惮。近
闻除天章阁待制充河北都转运使,远去朝廷,众所嗟惜。方今二圣临御,肃正纪
纲,如临等辈,正当置之左右,以辅阙遗。或者谓缘黄河辍临干治。临之所学,
实有大于治河,治河之才,固有出临之上者。欲望朝廷别选深知河事者以使河北,
且留临在朝廷,以尽忠亮补益之节。臣等备位侍从,怀有所见,不敢不尽。谨录
奏闻,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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