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礼仪 圓通的人際關係   》 溝通的原則      曾仕強 Ceng Shijiang

  中國人普遍重視誠信,對於不誠無信的人,非常厭惡。但是,溝通的時候,卻常常要求對方:
  “我告訴你,你不要告訴別人。”
  稍為放寬一些:“你如果要告訴別人,就不要說是我說的。”
  “如果你告訴別人是我說的,我一定說‘我沒說’。”
  中國人說這些話時,根本沒有欺騙的感覺。可見它和誠信並沒有關係,也就是不屬於不誠無信的範圍。聽起來怪怪的,卻具有相當的道理。
  第一句話表示你我關係不同,所以我纔告訴你,我說的話,你相不相信、相信到什麽程度、要不要轉述、轉述到什麽地步,都必須由你自己决定,不要賴在我的身上。我告訴你不要告訴別人,事實上並沒有什麽約束力,衹是好意提醒你,一切由你自己做主。
  第二句話的含義是,你如果决定要告訴別人,表示你已經充分明了、相信我所說的話,是經過考慮後告訴別人的,這時候你所說的話,已經是你自己研判之後的資訊;而你所要告訴的對象,也是你自己審慎選擇、决定的。一切都與我無關,所以不必再把我拉扯進去,說什麽是我說的。
  也就是說,我既然可以告訴你,你在必要的時候當然可以告訴別人。但是你必須審慎地選擇對象,就好像我選擇你一樣。衹要關係夠親密,可以放心地告訴他,不必擔心産生什麽不良的後果。但是,你告訴別人的時候,千萬不要提及我,以免使我難做。要不要告訴別人,我充分尊重你的决定。但在保密信息來源方面,請你充分尊重我。
  我告訴你的話,是經過我的分析辨別之後纔告訴你的,所以你告訴別人的時候,怎麽說,說多少,都由你自己决定。你所說的內容,當然也是你自己認為可以說的,因此已經和我說的沒有什麽關係了。如果此時你再說這些內容是我說的,那就太不尊重我了。
  而聽話的人卻希望說話的人必須負起責任,“都是你說的,不然我不會做這種事”。意思是,我並不是故意犯錯,或者能力太差,而是因為你這麽說,我又很相信,纔弄得如此不堪,罪不在我。發生這種事,是怪說話的人不負責任,隨便亂說,還是怪聽話的人不懂分辨,太輕信別人?其實,雙方都有責任,應各打五十大板。不過,為了杜絶此類事情發生,我們就要嚴格約束自己。不管我們是說話的人,還是聽話的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既不要以訛傳訛,也不要偏聽偏信。
  從聽話的人的角度來說,說出是誰說的,以給別人有求證的可能,不但傷了與說話人的和氣,也會使自己處於被動的局面。因為說話的人若言之鑿鑿地否認自己說過這種話,會使別人對聽話的人的信用産生懷疑,認為他是在搬弄是非。
  如果說話的人純心以假話騙人,等聽話的人相信了又轉告他人的時候,再拆穿假話,就會使聽話的人百口莫辯。因此,為了安全,聽話的人若真要轉告他人時,最好以模棱兩可的語言轉述,以免有人較真兒,産生不良後果。
  第三句話的含義是,如果你一定要告訴某人,卻又指名是我說的,鑒於這個對象根本不是我選定的,要說哪些話,說到什麽程度,也不是我所能控製的,因此我衹有表態:我並沒有說這些話,至少我不是這樣說的,語氣、用詞都不相同。
  明明是自己說的,卻常常加以否認。因為我告訴你的時候,已經提醒你不要告訴別人。你一定要告訴別人,實際上我也禁止不了。所以我衹要求你,不要說是我告訴你的。現在你不但告訴別人,而且公開信息的來源,明白指出是我說的,那我就加以否認。這樣有什麽後果你自己負責,怨不得我。因為你不理會我的要求,指明是我說的,不但不尊重我,還把責任推給我,我衹好鄭重否認,把責任再推回給你。
  再者,你告訴別人是我說的,我又弄不清楚你同誰說的,當時是怎麽說的,現在居然要我承擔責任,我怎麽能夠承認·如果我的否認使你沒面子的話,我也沒辦法。你既然告訴別人,就應該自己承擔所有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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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
引言中西方的人際關係大不相同(1)中西方的人際關係大不相同(2)人際關係需要倫理道德規範
首先要瞭解中國人的特性聽話不如“看”話“隨便”並不隨便不反對並非贊成
先弄清對方是誰小心纔不會上當凡事都追求合理圓通而不圓滑
遇事先求自保(1)遇事先求自保(2)就怕吃虧上當衹愛占小便宜
自私又愛面子正視自己確定自己要做什麽樣的人處理好自己和自己的關係
以實實在在為做人的準則善待他人待人需要誠心待人需要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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