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易经   》 卦五十二      Fu Xi    Wen Wang

  艮 艮为山 艮上 艮下
  
   卦辞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九三:艮其限,其夤,厉熏心。《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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