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思考 中国人的生活智慧   》 第52节:家庭生活中的智慧(2)      Lin Yutang

  这一个巧妙的假说有怎样的价值,我们不必苛求。但中国的文学中对于家庭理想的必须,确实举出不少的理由。它是以一个人还不是一个单位,而只是家庭单位中的一分子为出发点。由"生活潮流"假说(这是我所题的名称)所具的生活观念为之支持,而由认力行天性为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目标的哲理证之为正当。
  家庭制度的理想和个人主义的理想显然不能并立。一个人终究不能完全独自一个人过一生。照这样的个人观念,太缺乏实在性。我们对于一个人如若不认他是一个人子,一个兄弟,一个父亲,或一个朋友,则我们当他是个什么东西?如此的个人将成为一个形而上的抽象物。中国人的心理都偏于生物思想,所以他们对于人类自然先想到他在生物上的关系。因此家庭即自然成为人生中的生物性单位,婚姻也成为一件家庭事件,而不单是个人事件。
  和这种西方的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对照的就是家庭理想。在这种理想中,人并不是个人,而被认是家庭的一分子,是家庭生活巨流中的一个必须分子。这个就是我所谓"生活潮流"假说的意义。人类生活就整个而论,可以为包括多种不同的种族生活潮流。但人们所能直接触到和看到的只有家庭中的生活潮流。东西两方都有家庭如大树这个譬喻,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这大树上的一枝,借着树干而生存,尽他协助树干滋长下去的本分。所以就我们所见,人类生活显然是一种生长或连续作用。在这当中,每个人都在家庭历史上有一番作为,尽他对于整个家庭的义务,不过成绩有优劣,有些替家庭争到光荣,有些使家庭蒙受恶名。
  家庭意识和家庭荣誉的感觉,或许就是中国人生中惟一的团体精神或团体意识。家庭中每个分子因须振其家声,必须好好地做人,而不得遗羞于家族。他应该和一个球员一般将球推向前去。败家子不但是个人之耻,也是全家之羞,正如一个球员失足而被对方将球抢去一般。凡去考试而得题名金榜的好像是一个获得胜利的球员,光荣不但属于他个人,也属于他的一家。考中状元或不过一个三甲进士的人,光被全族,使全族的人甚至连亲戚和同乡都受到精神上的兴奋和实质的权益。即使在一二百年之后,乡人尚会夸说某某年本乡怎样出过状元。从前人中了状元或进士时,全家全乡都举行庆祝,荣归挂匾,大家何等欢欣兴奋,觉得荣耀非凡,人人有份。和这个相较起来,现代的学校毕业接受文凭时是何等的冷静缺乏兴趣啊!
  在这一幅家庭生活的景象内,其变化和色彩有很大的伸缩余地。人们须经过童年、成人和老年。这几个时期先由别人养育他,再由他去养育别人,最后于老年时重复由别人侍奉他。起先他尊奉别人,受别人的指挥,等到成人以后,他便渐渐地受人尊奉,指挥别人。更重要的,女人的插身于家庭之中,使这幅景象增加不少色彩。女人在连续不断的家庭生活中不单是个装饰品或玩具,也不单是一个妻,而实是这株家庭大树的一个关系生存和必须的分子。因为使连续成为可能者即是女人,而家庭中各个支派的盛衰也是以所娶来的媳妇的体质心性为依归。一个聪明的家长,于选择媳妇时,必注意她的出身是否清白,正如园丁对于接果树的枝必须加以选择一般。很有些人认为一个人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或苦或乐,都以他所娶的妻为定,而未来家庭的整个性质也由此而决定。孙子体格的强弱,性情的优劣,完全以媳妇的体格性情为依归。因此就产生一种根据于遗传性的无形的,界限不分明的优生学,注重于门第的高低。实则也无非是家长对于未来媳妇的体格姿色和教育的一种取舍标准。普通的标准大都着重于她的家教。依传统的说法,最好的媳妇应出于勤俭书礼之家。有时候家长发现所娶的媳妇不贤惠时,他便要咒骂亲家的家教不良。所以为父母者又多出了一种教养女儿将来成为好媳妇而不致贻羞家声的责任,例如不会烹饪,不会做年糕之类,都须视为没有家教。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   
第1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第2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2)第3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3)
第4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4)第5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5)第6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6)
第7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7)第8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8)第9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9)
第10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0)第11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1)第12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2)
第13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3)第14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4)第15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5)
第16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6)第17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7)第18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8)
第19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19)第20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20)第21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21)
第22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22)第23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23)第24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24)
No.   [I]   II   [III]   [IV]   [V]   Page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