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思考 石康文集:一塌糊涂   》 第51节:一塌糊涂(51)      Dan 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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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总是这样,一搞写作我就会麻烦上身,问题成堆:写本名著吧,骗得太狠,自己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这不是往污泥浊水里跳嘛,还别说,作为搞写作的,我这人还真有点烂泥糊不上墙,总想把自己从坏人堆里择出来;不骗吧,满腔的私欲一点也得不到满足,生活毫无乐趣可言。1997年我已29岁,开始步入中年,随着我的知识及阅历一点点增多,人性恶在我心中悄然抬头,明显得特征是,我已开始形成了自己判断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识破不少别人的人性恶。这是我对自己进行分析的结果,要知道,在我天真烂漫、管坏人叫叔叔的时候,我可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欺世盗名的事情,那时候我甚至觉得什么"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是句叫得响的诗,而笨到无法看清那是一句明显的废话,而我29岁时知道了。而且,在那个年龄,由于我自己心中坏念头不断,因此,特别能够领会别人的坏念头。我看出大量名不副实的作品被人争相传阅,以图一睹为快,大量居心险恶的举动受到人们一致赞扬,大有争相模仿之势。由于那时我死抱着一些父母学校教给我的人生信念,因此显得十分孤傲,一副不与人同流合污、与恶念头格格不入的样子,差点变成一个活鲁迅。幸亏我只是口头上的活鲁迅,仅仅在与朋友们聚会时高声谩骂,愤怒得一塌糊涂,而没有把一切诉诸笔端,要不然,我没准儿真会变成一个呐喊与彷徨专家。实不相瞒,我那时便认为搞艺术重要的是建立有价值的形式,而不是像法国解构主义那帮子不学无术的人一样去拆别人的台,自己连一点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在此之前,我还真让不少外国所谓的当代思想家骗得够呛,甚至认为"五月风暴"是一场令人振奋的"巴黎公社"。我得承认,我那时急于汲取新知识,被那些充满陈词滥调、故弄玄虚的什么"社会学"、"符号学"及各种"主义"给蒙倒了,直到受其影响的那帮子人脱颖而出,冲到社会上,干了些与朴实无华的知识分子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情后,我才稍有警觉。接着,我找来他们的著作仔细一读,才算认清了他们的嘴脸,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我手边就有一本法国罗兰·巴特写的不着边际的书,名为《神话--大众文化诠释》,我随便翻开,把第72页的胡言乱语顺手抄下,以博读者一笑。
  "吃牛排代表一种本质与道德。它应该使所有类型的人受惠,因为它每一片都相同,尤其是对神经紧张和淋巴管腺方面,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葡萄酒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中庸主义物质,带引他们朝向自然的原始力量,对他们来说,牛排是一种补偿性食物。有鉴于此,他们将知识主义提到散文与驱魔的水平,驱魔的方式是凭借血液与软绵绵的肉片,驱逐他们平常受到訾议的呆滞与艰涩。例如:对牛排塔塔酱的狂热,就是抗衡敏感及与病态有关的浪漫关联的神奇魔咒。在这种预备阶段中,可以找到事物的所谓萌芽状态:血糊和蛋白、柔软及赐与生命物质的完整和谐,一种分娩前形象的有意义轮廓。"
  这段颠三倒四、异想天开、毫无意义的文字,落到我这种从小就熟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人手里,当然要原形毕露。不是吹牛,外国人要是敢斗胆与中国人比赛假大空,真是妄想,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他们不仅太嫩了点儿,而且,简直连资格都没有,在他们刚开始学写天书的时候,我已经读了一堆天书了。
  据说,巴特本人是一个在一片恶骂声中成长起来的作家,最终,他赢来好运,得以跻身于同时代的文化名流之林,与列维·斯特劳斯、福柯、拉康并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帮时髦作家的书,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把他们的书当作没写好的笑话一样读,有时候在我懒得嘲笑他们时想:要是法国那位实事求是的老笛卡尔健在,看到他的后代作家敢这么胡作非为会怎么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说,至少也要把他们拉一边去先学学几何,看看他们头脑清不清楚,然后最多好心把他们安排在神学院最次的学生辩论会上做旁听,让他们说话前先把逻辑搞清楚。当然,要是落在维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铁头拐杖招呼了,我这是根据老波普尔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罗素更多次数的遭遇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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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不讲道德地欺骗读者,写上几本天书名著,对我来说至今也是一个问题,我一直拿不准是否真要这么做。问题是,不这么做,依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写出有价值的书,多少次,我为这个问题彻夜不眠,通宵达旦,冥思苦想,左右权衡。很多时候我都用种种理由说服自己使用奸计,一夜成名,因为这样的榜样多得数不胜数,十分容易学习模仿,可不知怎么的就是下不了决心。我时常在书架边踱步,摸彩似的从书堆里一抽,抽出一本数学书,看了两页,灰心丧气,再抽一本,物理书,翻上一会儿,几乎打消了写作的念头,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经是莱布尼茨的《人类理智新论》了。我翻了一会儿,觉得写这样内容空泛的书在现代一定缺乏读者,只好扔回书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让我看了一会儿,虽然里面讲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年纪小或像年轻鲁迅一样幼稚的读者一定爱看,但写这样的书实在太麻烦,且与我的身份不相称,我的中国护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于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着抽,这一本是《城堡》,看来,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游戏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不好笑,这种书写起来一定会令我感到十分乏味,我只好踱到沾了马尔克斯光的那帮南美作家的书边,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先是科塔萨尔的厚厚的《跳房子》,再是略萨的两本厚书,《酒吧长谈》与《胡里娅姨妈与作家》,这三本书一年前读得我头晕,也许是秘鲁与阿根廷的时局不太稳定,不然作家写的书为什么要那么厚呢?我是说,从小有过使用板儿砖经验的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把书写得像一件凶器那么厚,也没有必要把故事搞得像电视剧那么长,读者有那么大耐心看,作者难道就有那么大耐心写吗?要知道,写比看还要费劲呢!南美作家废话太多我早已有所领教,真要在他们的书中看到点新意却不太容易,这在薄一点的书中也能验证,富恩斯特的《最明净的地区》半年前叫我读完后立刻肃然起疑;加尔德的《白痴市场》读来令人沮丧;卡彭铁尔的以此人名字命名的作品集令我感到瞠目结舌,谁能把他的两个故事一字不落的一气读完,那么此人一定是个真正的书迷,我是说,与现代的见歌就能听的歌迷一样的性质;蒙特罗的《默默的招供》十分啰唆,以至于我无法认真一句句听完,从书名上看,作者显然认为自己犯了罪,我可不想学坏,而且像我这么大岁数,就是想亲自犯罪也用不着别人教唆;被说成是大手笔的拉米雷斯写的《天谴》我认为是本没写好的探案小说,作为一本艺术类型的小说也好不到哪儿去;另外奥内蒂的《请听清风倾诉》彻底地让我决定今晚不再翻看南美小说,而去外面散散步,吹吹中国的夜风。顺便提一句,南美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被很多人喜欢,据说因为他写得神秘而短小,不是我为中国会写字的人吹牛,依我看,中国的很多无名谜语作者都要比他写得好。就这么一种不可救药的风格还被日本的村上春树给抄袭得更不可救药,在村上的努力下,神秘被保持下来了,而短小变成了冗长,使得故弄玄虚变成了世界范围内的新时尚。没办法,读者的无知把作者的愚蠢变为成功已太普遍了--南美小说在一段时间内被称为"文学爆炸",这充分反映出南美人诈诈唬唬的天性,当然,点燃这根导火索的仍然是万能的金钱,不信请看智利作家何塞·多诺索所著《文学爆炸亲历记》--在发展中国家,这种抽疯似的乱炸一气的现象没什么了不起,我敢说,给我一亿美金,我就能在中国造出一颗文学原子弹来,响动与毁坏力比南美人只好不差,非把世界上的读者震得大跌眼镜,炸得满地找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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