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小说发展史上,《金瓶梅》以另一种新的姿态引人注目:它不致力于歌颂真、善、美,不去刻画帝王将相、神佛仙道等“高大形象”或正人君子,而是着重描写社会的假、恶、丑,网罗了形形色色的人间恶棍与男女小丑;整个世界充满着淫邪奸乱,色彩是昏暗的,气氛是令人窒息的。在这里,几乎没有光明,没有正义。这种一反常态的艺术尝试,不能不使有的人担心:这是不是“以丑为美”,会“坏人心术”?
其实,艺术描写的对象本没有美和丑的界限。美和丑本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作家有兴趣歌颂美,也有权利描绘丑,而笑笑生活动的时代本来就是一个昏天黑地的时代。西门庆、应伯爵之流活跃于市井,蔡太师、宋徽宗之辈充斥于朝廷。“文学所以叫艺术,就是因为它按生活的本来面目描写生活。它的任务是无条件的,直率的真实。”(契诃夫《写给玛·符·基塞列娃》)真实地把当时社会中种种丑类集中起来,加以典型化,正是一个有良心的作家的神圣职责。果戈理说得好:“如果你表现不出一代人的所有卑鄙龌龊的全部深度,那时你就不能把社会以及整个一代人引向美。”《金瓶梅》正是一部力图暴露那个卑鄙龌龊的时代的书。它描写丑,否定丑,正是创造美,把一代人引向美。
那么,写丑,怎么见美呢?“以丑为美”与“写丑见美”的区别何在呢?这关键是在作家的态度。作家描绘丑时,是为丑而丑,以丑写丑呢?还是用一支真善美的笔去暴露丑、鞭挞丑、否定丑?显然,《金瓶梅》属于后者。它所描写的丑是一种被否定的丑,在否定中给人以愉悦和痛快,得到一种美的享受,从而激发并引导人对于美的追求。这种否定一般可分成两类,一类是用明确的语言对坏人坏事、丑言丑行加以诅咒,甚至作者通过介入文字直接发表议论。这种手法受说唱艺术的影响,其优点是比较明朗、强烈,但往往游离了作品的客观描写,有节外生枝、强加于人之嫌。另一类则比较深沉。作者只作冷静的、客观的描写,把褒贬爱憎深藏在人物性格的自身发展之中,潜移默化地起着作用。在《金瓶梅》中这两类手法都用,而于后者更显功力。第一类,如在作品中经常可以见到骂西门庆“浪荡贪淫”,“富而多诈奸邪辈,欺压善良酒色徒”,“有钱便是主顾,那计纲常礼教”,骂潘金莲为“泼贱”、“淫妇”、“九条尾狐狸精”等等,其憎恶之情溢于言表。特别是在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一对狗男女丧命时,作者所引的诗论都是很有针对性的,即都强调“善”来批判这两个“恶”的典型。第七十九回西门庆呜呼哀哉时,就引了“为人多积善,不可多积财;积善成好人,积财惹祸胎”的古人格言。第八十七回武松将杀潘金莲时,作者又引诗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到全书结束时,作者又再一次强调“西门庆造恶非善”,并有诗为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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