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國古代社會   》 七、國傢和社會 (一)皇帝和皇權      何茲全 He Ciquan

  西周春秋是城邦國傢,雖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之說,實際上,周天子完全沒有這樣的權威。天子、諸侯間的關係也不過是:天子五年一巡狩,諸侯幾年一朝貢而已。就是這種關係,也不能維係,天子很少巡狩,諸侯很少朝貢。
  春秋戰國之際,城邦國傢嚮領土國傢轉化。小邦聚成大邦,戰國時期出現了七國的區域性小統一。這種小統一,有兩方面的涵義。一是領土的統一,一個區域內的領土屬於一個國君;二是行政的統一,一個區域內屬於國君的郡縣製逐漸代替貴族的封邑製。這第二方面,秦通過商鞅變法,比東方六國作的比較徹底些。但也未能徹底消滅封邑製,穰侯魏冉封於陶就是例證,就是商鞅也是封於商的,所以纔稱作商君。
  秦統一六國,這是中國歷史上一大變局。統一的大局面,是前所未有的。古時有皇有帝,為了顯示自己的崇高地位,秦始皇稱起皇帝。《史記·秦始皇本紀》稱:“秦初並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鹹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丞相綰、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裏,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製。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曾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製,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製曰:可。”
  就在這一年,經過一番激烈爭論,確定了郡縣製,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製,使統一的大帝國初具規模。《史記·秦始皇本紀》稱:“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母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衆,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製,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地東至海暨朝鮮,西至臨洮羌中,南至北嚮戶,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
  這是個新帝國,新皇帝。新皇帝是新帝國的首領,在他手裏握有至高無上各種大權。漢承秦製,對這個帝國的結構雖然作了一些修整,但大體維持着原來形式。
  皇帝是最高的政治首領,對全國的行政事務,他有最後决定權,大事都由皇帝裁决。如秦始皇時,“天下之事無大小皆决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中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史記·秦始皇本紀》)。
  秦漢時期,皇帝大權還有些製約。有廷議制度。國有大事,皆由朝臣討論嚮皇帝提出意見,由皇帝裁度。秦始皇二十六年令丞相、御史等議帝號。三十四年,博士齊人淳於越請封立子弟,“始皇下其議”。這種廷議制度,漢朝一直維持着。皇帝的廢立、國傢大事、立法、官爵封贈等皆可廷議提出意見或由廷議作出决定。廷議由皇帝詔令招集,意見由皇帝最後裁决。這種制度,乃是氏族社會民主製和周代內外朝的遺跡,對皇帝權力不無限製作用。
  春秋時期,晉鑄刑書鄭鑄刑鼎,開始有嚮民間公佈的法。秦有法,漢有九章律,都是法律。秦漢的法,來源於氏族部落社會的習慣。對沿襲下來的習慣給予總結,遂出現了法。另一來源是皇帝的意旨。漢武帝說:“法令者,先帝所造也。”(《漢書·東方朔傳》)。武帝時廷尉杜周說:“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漢書·杜周傳》)。但儘管法令出自皇帝,皇帝的權力在法庭判决方面,有時也不得不受約束。《漢書·張釋之傳》:“上(文帝)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治問,……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皇帝要重重懲罰,執法官廷尉據法判輕,皇帝最後不得不讓步。
  秦漢皇帝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皇帝的土地稱作公田,公田收入由皇帝的私賬房少府主管。
  皇帝的公田,主要有三部分:一是皇傢苑囿,二是山林川澤,三是荒地。
  皇傢苑囿,面積是很大的。長安城南的上林苑占地就很多。《漢書·楊雄傳上》:“南至宜春、鼎湖、禦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長揚、五柞,北繞黃山,瀕渭而東,周袤數百裏。”皇傢苑囿甚多,散在各地,上林是大的。
  《禮記·王製》:“名山大澤不以封。”名山大澤不以封,則留作周王的公田。這條傳統,保存下來,秦漢時期全國山川林澤都是皇帝的私産,收入都歸皇帝所有。《????鐵論·復古》:“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為下之專利也。山海之利,廣澤之畜,天下之藏也,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司農,以佐助百姓。”《漢書·食貨志下》:“大農上????鐵丞、孔僅、鹹陽言:山海天地之藏,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佐賦。”《續漢志·百官志·少府》註引《漢官》:“王者以租稅為公用,山澤陂池之稅以供王之私用。”引《漢官儀》:“田租芻槀以給經用兇年,山澤魚????市稅少府,以給私用也。”《續漢志·百官·少府》條註也說:“凡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屬少府,世祖改屬司農。”
  未墾地、草地、荒地,都屬於皇帝,是皇帝的私産。仲長統《昌言·損益篇》:“地有草者,盡曰官田。為堪農事,乃聽受之。”(《後漢書·仲長統傳》)。《漢書·孫寶傳》:“紅陽侯王立(成帝舅),使客因南陽太守李尚占墾草田數百頃,頗有民所假少府陂澤,略皆開發。上書願以入縣官。有詔郡平田予直,錢有貴一萬萬以上。”草田,是屬於少府的皇帝私田。
  在全國範圍內,山林川澤和未墾田的面積遠遠超過已耕墾土地。《漢書·地理志下》記漢之疆域土地:“地東西九千三百二裏,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裏。提封田一萬萬四千五百一十三萬六千四百五頃。其一萬萬二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八十九頃,邑居、道路、山川、林澤,闢不可墾;其三千二百二十九萬九百四十七頃,可墾不可墾;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六頃。”為了使看起來更清易於瞭然,作表和百分比如下:
  提封田145,136,405頃100%
  山川、林澤邑居、道路102,528,889頃70%多
  可墾不可墾(荒地)32,290,947頃22%多
  定墾田8,270,536頃6%弱
  提封田為一百,山川林澤占70%多,荒地占22%多,已耕田占6%不到。占全國92%以上山川林澤和未墾田為皇帝的私有財産公田,衹有6%不到的耕地為地主和農民所有。西漢到東漢前期,皇帝一批批的把公田賜或假給農民,條件就是他們手中掌握着大量的草地荒地。
  皇帝權力的來源,周朝人說來自天。《周書·泰誓上》:“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左傳》文公十三年:“天生民而樹之君。”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秦始皇說來之祖宗。他統一六國,說是,“賴宗廟之靈”(《史記·秦始皇本紀》)。秦朝短暫,影響不大,漢朝的思想意識仍是兩周係統。周人眼裏國君、人民、天三者間的關係是相互的。天生民而立之君,君的責任在養民。國君如不能養民,民可以出之。《左傳》襄公十四年,“師曠侍於晉侯,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也,民之望也。若睏民之主,匱神之祀,百姓絶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激烈一點,就像孟子的思想,“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下》),“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梁惠王下》)
  漢武帝時,儒傢董仲舒把先秦的明陽五行災異思想移接到儒傢思想體係中來。他倡導天命說,以天為有意志的,天人是相通的。天靠祥瑞和災異來表示他對人君政治好壞的評價。董仲舒說:“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傢之失。國傢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春秋繁露》第三十)。五德終始思想,西漢後期到東漢非常盛行。儒生𠔌永甚至對成帝說:“建始元年以來,二十年間,群災大異,交錯烽起,……隆德積善,懼不剋濟。”(《漢書·𠔌永傳》)
  我們看到戰國秦漢時期的國君或皇帝,還有天來管製,國君或皇帝不好,天將降災異來警告他,再不改,殃咎乃至。甚至像西漢後期五德終始說所論,該換德了,就是隆德積善,也不能改變改朝換代的命運。國君或皇帝不能養民,民也可以出之,逐他下臺。
  秦漢皇帝的身上,還多少保存一點氏族部落長的遺跡。氏族部落時代,一部分土地平均分配給氏族成員耕種,這也可以說是井田製的最早形態。大部分土地山川林澤和未墾荒地、草地,仍是氏族公社的財産,即所謂公田。秦漢的皇帝,繼承了氏族長的地位和權力,一切原來歸氏族部落長掌握的公有土地財産,現在都成了皇帝的私有財産。
  皇帝不僅篡奪了氏族公社遺存下來的公有土地和財産,而且還繼承公社的權力代表公社對分配給公社成員的一分土地連同耕種這些土地的農民都要求有支配權。這是國君皇帝對人民徵收租稅、兵賦、徭役權力的淵源。皇帝繼承公社的權力,有了嚮人民徵租賦徭役的權力,為了政治或經濟問題,皇帝有遷徙人民的權力,但他也就有了關註人民生活的義務。秦漢的社會,已是階級分裂和對立的社會,皇帝是這個階級社會中的剝削階級、統治階級的代表,同時也要看到他的權力是由氏族長權力演化下來的,在他身上還有氏族長性格的遺存。他和去古日遠的魏晉以後特別是明清的皇帝是有所區別的。
  我們由此也可以理解,秦漢的帝國是統一的,衹勉強可以說是集權的。我說勉強,因為公卿和地方長吏都可以通過辟召、察舉自選僚屬,一郡之守,就是一郡之君。這衹能勉強的說是集權的,還談不到專製主義或絶對皇權。明清的皇帝,纔是專製主義了,絶對皇權了。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序言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二)國人
(三)衆、庶、民(四)私徒屬
(五)隸臣妾(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三)公田和私田(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二)城邦國傢(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四)禮、刑、兵、稅、役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第   [I]   II   [III]   [I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