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彦:泡咖啡馆其实就是泡故事(1)
之一
那时候,中国大陆还没有什么咖啡馆。
那时候,我刚刚发表了第一篇小说。
那时候,我渴望成名,对那些已经成名的作家一见倾心(只要他长得不要太丑)。
于是,在一个笔会上,接到一个有着动听的男中音的国家级的作家单独邀请我出去走一走时,我觉得我似乎生来就是为了等待这个时刻的到来。
我们约好了午饭后在宾馆门口的白玉兰树下碰头。
我和他一起漫无目标地在南方城市的街上走着。走着,走着,就走进了咖啡馆。
我想那应该称为咖啡馆,虽然闻不到咖啡香,也没有喝到什么“卡布基诺”之类。我至今都不清楚我到底坐在里面喝了什么。
十几年过去了,惟一记得的是我们谈了很多话之后,他问我:你爱我么?
我没有回答。
他盯住我的眼睛,又问:Yes or no?(这是当时的原话)我仍然没有回答。
没有回答是因为不知要回答什么好。
答案只有两个,要么Yes,要么No。
但是这两个答案都不符合我当时的心态,他功成名就,我是无名小卒。他有妻有儿,我形单影只。可为什么他要问我这个问题?他是不是一定认为我将回答Yes?他为什么不说他爱我与否?
于是,没有回答之后,咖啡馆的故事就不再继续了。
后来,笔会结束,他说:我们还是不再见面的好。我说:对,不再见面。他说:这就是永恒了。我说:我希望我也这么想。
在悉尼,我曾写过一篇短文《花开花落》。出自他送我的一句话:永恒是生生死死,永恒是花开花落。
今天,旧事重提,是因为近来常和朋友去泡咖啡馆。
我是很喜欢喝咖啡的,可惜在这方面我还完全没有心得。单说那上百种不同的咖啡,就令人眼花缭乱。还有那些煮咖啡的器皿,庞大而复杂。另外咖啡做好后,往里面所加的成分,白兰地?威士忌?奶油?牛奶?口味完全不同。
然而,咖啡馆?在悉尼,我去了不知多少家了。从Double Bay到Glebe,从Circulay Quay到Parramatta。朋友中有爱喝咖啡的,只要他们说哪儿有好咖啡馆,我立即响应,说,去!去!记忆中有一次和朋友一起在Clebe的一家咖啡馆里喝到大碗咖啡。当咖啡端上来时,我笑得像孩子一样。很大很大的碗,比我们家装饭的碗还要大,简直就像北京前门的大茶碗。同去的朋友们看着我傻乎乎地面对那个大碗,也觉得十分有趣。(惟独我点了这款咖啡)那碗实在太大,我到底没有喝完。
但是,我觉得咖啡馆不完全是让人品尝咖啡的。大家一起去时,嘻嘻哈哈,乱侃一阵,谁也不讲究咖啡的滋味。一个人独坐时,也常常是不知其味,借着那咖啡想从前,想今日,再把所想的事情一点一点咀嚼过来,咀嚼过去。那杯咖啡也该凉了。
所以,泡咖啡馆应该是泡故事,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十几年前的那段故事,没有继续,也没有结束。去年见到从法国来的高行健,到底还是忍不住,问可知道他的情况。因为他们住在同一个城市里。
这大约就是永恒了。
再一想,永恒的应该是咖啡馆。
之二
1989年,我和几位朋友一起分租房子。其中有个男孩子长得高高大大,说一口漂亮的京腔国语,尖头皮鞋、黑西装一穿,颇有点007似的风采,他自己也很得意这副长相。那时我们这些留学生既无身份又无钱,岂知这小子竟然暗恋上了一位出生在黄金堆里,自己也事业有成,长得如出水芙蓉般的澳州籍的单身女士。那位女士与此时的我们根本不是一个等级,不是一个等级的人要相识是有些困难的。而英雄救美这种电影片段也只有出现在电影里。他一阵揪心抓肺的述说和请求,导致我们同情地答应为他想想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找到了一位凑巧与这位女士有些生意来往的朋友。于是,大家商定了一个计划。由这朋友约该女士某月某日某时到某一个咖啡馆见面,自然是生意方面的事。到时,这朋友挂一个电话到咖啡馆,说十分对不起,有些急事缠身,临时来不了。这时,候在一边的他就走过去,说:小姐,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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