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易經   》 卦五      伏羲 Fu Xi    文王 Wen Wang

  需 水天需 坎上 幹下
  
   卦辭
  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睏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九三:需於泥,緻寇至。《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緻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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