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子杂家 》 風俗通義校註 》
捲三愆禮
應劭 Ying Shao
王利器 Wang Liqi
風俗通義愆禮第三〔一〕
夫聖人之製禮也,事有其製,麯有其防〔二〕,為其可傳,為其可繼〔三〕,賢者俯就,不肖跂及〔四〕。是故子張過而子夏不及,〔五〕然則無愈;子路喪姊〔六〕,期而不除,仲尼以為大譏〔七〕;況於忍能矯情,直意而已也哉?詩云:“不愆不忘,帥由舊章〔八〕。”論語:“不為禮,無以立。〔九〕”故註近世苟妄曰愆禮也。
〔一〕 蘇頌曰:“?禮第三,子抄雲:‘第八。’”案愆籀文作?。
〔二〕 漢書禮樂志:“事為之製,麯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師古曰:“言每事立製,委麯防閑也。”王念孫讀書雜志曰:“案大事曰事,小事曰麯。事為之製,禮儀三百也;麯為之防,威儀三千也。禮器:‘麯禮三千。’鄭註:‘麯猶事也。’中庸:‘其次緻麯。’註:‘麯猶小小之事也。’淮南繆稱篇:‘察一麯者。’高誘註曰:‘一麯,一事也。’主術篇曰:‘不偏一麯,不黨一事。’事為之製,麯為之防,相對為文,則麯非委麯之謂。”
〔三〕 禮記檀弓上:“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則哀矣,而難為繼也。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踴有節。’”又見傢語麯禮子貢問篇。
〔四〕 大德本“跂”誤“跋”,各本俱作“跂”,今改。禮記檀弓上:“子思曰‘先王之製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傢語麯禮子貢問篇:“先王製禮,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後漢書陳蕃傳註:“禮記曰:‘三年之喪,可復父母之恩也,賢者俯而就之,不肖者企而及之。’”
〔五〕 論語先進篇:“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
〔六〕 大德本“姊”誤作“?”,各本俱作“姊”,今據改正。
〔七〕 禮記檀弓上:“子路有姊之喪,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
先王製禮,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聞之,遂除之。”上引傢語,即襲用此文。
〔八〕 “帥”,拾補校作“率”。案鬍本、鍾本作“率”,然此疑仲遠用三傢詩。
〔九〕 論語季氏篇“不為禮”作“不學禮”,隋書何妥傳作“不讀禮”。
九江太守〔一〕武陵〔二〕陳子威〔三〕,生不識母,常自悲感;遊學京師,還於陵𠔌中,見〔四〕一老母,年六十餘,因就問:“
母姓為何?”曰:“陳傢女李氏。”“何故獨行?”曰:“我孤獨,〔五〕欲依親傢。”子威再拜長跪自白曰:“子威少失慈母〔六〕,姓陳〔七〕,舅氏亦李,又母與亡親同年,會遇於此,乃天意也。”因〔八〕載歸傢,供養以為母〔九〕。
〔一〕 漢書地理志上,九江郡註引應劭曰:“江自廬江、尋陽分為九。”
〔二〕 後漢書劉表傳註引應劭漢官儀:“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夏(“夏”原誤“陵”),武陵,南郡。”
〔三〕 “陳子”二字原脫,拾補雲:“二字脫,孫補。”今案永樂大典一0八一三引有“陳”字,缺“子”字,孫志祖說是,今據補。
〔四〕 “見”,鬍本誤“是”。
〔五〕 廣雅釋詁:“孤,獨也。”
〔六〕 拾補曰:“此謂親母,與下‘慈母如母’不同。”
〔七〕 拾補曰:“此二字當在‘子威’下,語較順。”
〔八〕 “因”,大典作“引”。
〔九〕 器案止觀輔行傳弘决四之三引蕭廣濟孝子傳:“昔五郡人:謂中山郡、常山郡恆州、魏郡魏州、巨鹿郡邢州、趙郡趙州。此五人者,少去鄉裏,孤無父母,相隨至衛國,結為兄弟:長字元重,次叔重,次仲重,次季重,次稚重。朝夕相事,財纍三千。於空城中,見一老母,兄弟議曰:‘拜此老母,以之為母。’因拜曰:‘願為母。’母乃許焉,事之若親。經二十四年,母忽染患,口不能言;五子仰天而嘆曰:‘如何孝誠無感,母忽染患,而不能言!若我有感,使母得語。’應時能言,謂五子曰:‘我本是太原陽猛之女,嫁同郡張文堅,文堅身死。我有兒名烏遺,七歲值亂,遂亡所之。我子胸前有七星之文,右足下有黑子。’語未竟而卒。五子送喪,會朝歌令晨出,忘其記囊,謂五子所竊,收三重禁,二重詣河內告枉,具書始末。河內太守乃是烏遺,因大哭曰:‘吾生不識父母,而母為他所養!’馳放三重,復奏五重為五縣令。”其事與此相近,而尤為奇特,時因應氏此文而附及之,於以見封建禮教中人之深之為何等也。
謹按:禮:“繼母如母,慈母如母。〔一〕”謂繼父之室〔二〕,慈愛己者〔三〕,皆有母道,故事之如母也。何有道路之人而定省〔四〕?世間共傳丁蘭剋〔五〕木而事之〔六〕,今此之事,豈不是似?如仁人惻隱〔七〕,哀其無歸,直〔八〕可收養,無事正母之號耳〔九〕。
〔一〕 儀禮喪服文。
〔二〕 拾補曰:“此謂繼母。”
〔三〕 “者”字各本俱無,拾補曰:“脫,當有,補之,此謂慈母。”今據補。
〔四〕 禮記麯禮上:“凡為人子之禮,鼕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鄭玄註:“定謂安其床裧也。省,問其安否何如。”
〔五〕 “剋”,各本及琅邪代醉編十五引俱作“刻”,“剋”俗字。
〔六〕 武梁祠堂畫像:“丁蘭二親終後,立木為父,鄰人假物,□乃藉與。”法苑珠林四九引劉嚮孝子傳:“丁蘭,河內野王人也,年十五,喪母,刻木作母事之,供養如生。蘭妻夜火灼母面,母面發瘡。經二日,妻頭髮自落,如刀鋸截,然後謝過。蘭移母大道,使妻從服,三年拜服。一夜,忽如風雨,而母自還。鄰人所假藉,母顔和即與,不和則不與。”(蒙求舊註、御覽三九六並引孝子傳)又註引鄭緝之孝子傳、御覽四一四引孫盛逸人傳、又四八二引搜神記,俱言丁蘭刻木事親事。
〔七〕 孟子公孫醜朱註:“惻,傷之切也;隱,痛之深也。”
〔八〕 直,猶但也。
〔九〕 張鼎思琅邪代醉編十五曰:“愚謂哀其無歸,非威本意,其意以寄己思親之念耳,此即門人欲事有若之意也。似則似矣,豈真吾母哉?牽於情而不能斷之以義,故君子有不取焉。情不能忘,為丁蘭可也。”
大將軍掾〔一〕燉煌〔二〕宣度〔三〕,為師太常〔四〕張文明製杖〔五〕。
〔一〕 後漢書東平憲王傳註引應劭漢官儀:“將軍掾屬二十九人,中大夫,無員;令史四十一人。”
〔二〕 漢書地理志下,敦煌郡註引應劭曰:“敦,大也;煌,盛也。”
〔三〕 宣氏,見佚文姓氏篇。
〔四〕 後漢書光武紀註引漢官儀:“太常,古官也,書曰伯夷,欲令國傢盛大,社稷常存,故稱太常,以列侯為之,重宗廟也。”
〔五〕 器謹案:張文明疑即張煥(一作“奐”),煥字然明,由大司農轉太常,故本文及過譽篇、後漢書列女傳、陶淵明集聖賢群輔錄涼州三明條,俱以太常稱之。後漢書本傳稱:“煥養徒千人。”宣度當即其一。惟煥字範書及御覽一八一引謝承後漢書俱雲然明,此作“
文”,即“然”之壞文,當據改正。
謹案:禮記:“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子貢曰:‘昔夫子之喪顔回,若喪子而無服,至子路亦然。請喪夫子如喪〔一〕父而無服。〔二〕’群居則否。〔三〕”今人乃為製杖,同之於父〔四〕。論者既不匡糾,而云觀過知仁〔五〕,謂心之哀惻,終始一者也。凡今杖者,皆在權戚之門,至有傢遭齊衰〔六〕同生之痛,俯伏墳墓,而不歸來,真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也;無他也,庶福報耳。凡庸小生,夫何譏稱;然宣度涼州〔七〕名士,吾是以雲耳。
〔一〕 “喪”字原無,拾補雲:“脫,錢補。”按錢大昕說是,禮記正有,今從之。
〔二〕 見禮記檀弓上。
〔三〕 “則”下,拾補據檀弓補“絰,出則”三字。
〔四〕 漢書揚雄傳:“雄天鳳五年卒,侯芭為起墳,喪之三年。”後漢書李合傳:“合年八十餘,卒於傢。門人上黨馮冑獨製服行喪三年,時人異之。”又李恂傳:“太守潁川李鴻請署功曹,未及到,而州闢為從事。會鴻卒,而送鴻還鄉裏,既葬,留起?墳,持喪三年。”水經汾水註:“界休城東有徵士郭林宗、宋子瀎二碑,其碑文雲:‘建寧二年正月丁亥卒。凡我四方同好之人,永懷哀痛,乃樹碑表墓,昭錄行雲。陳留蔡伯喈、範陽盧子幹、扶風馬日磾等,遠道來奔喪。持朋友服心喪期年者,如韓子助、宋子瀎二十四人。其餘門人着錫衰者千數。’”兩漢人多以此為名高,蓋皆本孔門所傳之禮教而行之,所云持喪製服,蓋皆製心喪之服,而非衰麻三年也。
〔五〕 論語裏仁篇文。
〔六〕 齊衰,為封建社會居喪之上服,以麻布為之。齊,緝也,以其緝邊,故曰齊衰。齊衰三年之喪,父沒為母,為繼母,為慈母;父在為母齊衰期。見儀禮喪服。
〔七〕 “涼州”,鬍本誤“梁州”,敦煌郡屬涼州,不屬梁州。
山陽太守汝南薛恭祖〔一〕,喪其妻,不哭,臨殯,於棺上大言:“自同恩好,四十餘年,服食祿賜,男女成人,幸不為夭,夫復何恨哉!今相及也。〔二〕”
〔一〕 御覽四一0引汝南先賢傳:“薛勤,字恭祖。”
〔二〕 白帖一七引張璠後漢紀:“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將殯,臨之曰:‘幸不為夭,復何恨。’”
謹按:禮為適妻杖〔一〕,重於宗也。妻者,既齊於己〔二〕,澄漠酒醴,以養舅姑〔三〕,契闊〔四〕中饋〔五〕,經理蠶織,垂統〔六〕傳重〔七〕,其為恩篤勤至矣〔八〕。且鳥獸之微,尚有回翔之思,啁?之痛〔九〕;何有死喪之感〔一0〕,終始永絶,而曾無惻容〔一一〕?當〔一二〕內崩傷,外自矜飭。此為矯情,偽之至也。俚語:“婦死腹悲,唯身知之。”又言“妻非禮所與。”此何禮也?豈不悖哉!太尉〔一三〕山陽王龔〔一四〕,與諸子並杖〔一五〕;太傅〔一六〕汝南陳蕃〔一七〕、袁隗〔一八〕,皆製衰絰,列在服位,躬入隧〔一九〕,哀以送之,近得禮中〔二0〕;王公諸子魏〔二一〕杖,亦過矣。
〔一〕 見儀禮喪服。
〔二〕 白虎通嫁娶篇:“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說文:“妻,婦與夫齊者也。”禮記麯禮下註,內則註俱曰:“妻之言齊也。”釋名釋親屬:“士庶人曰妻,妻,齊也,夫賤不足以尊稱,故等齊言也。”廣雅釋親:“妻,齊也。”後漢書樊英傳及御覽四三二引英別傳俱曰:“妻,齊也。”禮記郊特牲雲:“夫婚禮萬世之始也,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三〕 此兩句原作“澄灑酒以養姑舅”,今據盧文弨、洪頤烜、孫詒讓諸人說校改。拾補雲:“(“酒”下)似脫一‘漿’字。”札迻曰:“案此當作‘澄漠酒醴,以養舅姑’,列女傳宋鮑女宗傳云:‘
澈漠酒醴,羞饋食,以事舅姑。’(“澈”當作“澄”,詳前。)即仲遠所本,盧校失考。”器案:札移三於列女傳賢明傳宋鮑女宗“澈漠酒醴羞饋食以事舅姑”條雲:“王讀澈屬上句,以‘事夫室’為句,註云:‘澈,潔也。漠與羃同。孟子母雲:羃酒漿也。’洪頤烜雲:‘澈當作澄,與澄字同。澄漠酒醴,言其清也。禮運雲:澄酒在下。’梁雲:‘澈,說文水部係傳引作澄,爾雅:漠,清也。’案此當從洪、梁讀,澈當從徐引作澄。風俗通義愆禮篇雲:‘澄灑(當作“
漠”)酒醴(此字今本脫。),以養姑舅。’即本此文。”
〔四〕 詩邶風擊鼓:“死生契闊。”毛傳:“勤苦也。”
〔五〕 易傢人:“?攸遂,在中饋,貞吉。”正義:“婦人之道,巽順為常,?所必遂;其所職主在於傢中饋食供祭而已。”
〔六〕 孟子梁惠王下:“君子創業垂統,為可繼也。”疏雲:“君子在上,基創其業,垂統法於後,蓋令後世可以繼續而承之耳。”
〔七〕 儀禮喪服:“父為長子。傳曰:何以三年也?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鄭註:“此言為父後者,然後為長子三年,重其當先祖之正體,又以其將代己為宗廟主也。”按在宗法社會,凡適子有廢疾,不堪主宗廟,或子庶而孫適,即以喪祭及宗廟之重傳於其孫,謂之傳重。重即虞祭前用以依神之物。
〔八〕 詩鴟鴞:“恩斯勤斯。”毛傳:“恩,愛。”鄭箋:“殷勤於此。”
〔九〕 禮記三年問:“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今是大鳥獸,則失喪其群匹,越月逾時焉,則必返巡,過其故鄉,翔回焉,鳴號焉,蹢躅焉,踟躕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雀,猶有啁?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又見荀子禮論篇。抱樸子外篇仁明:“蜎飛蝡動,亦能有仁,故其意愛弘於長育,哀傷着於啁?。”
〔一0〕“感”,拾補雲:“似當作‘戚’。”器案:當作“威”,詩小雅常棣:“死喪之威,兄弟永懷。”此蓋用其文。
〔一一〕荀子禮論:“事生飾始也,送死飾終也,終始具,而孝子之事畢,聖人之道備矣。”
〔一二〕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鬍本、郎本、程本、鍾本、鄭本“當”上有“尚”字,形近誤衍。
〔一三〕後漢書光武紀註引應劭漢官儀:“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馬。”
〔一四〕“龔”,仿元本、何本同,餘本俱作“襲”,拾補據孫校改作“龔”,雲:“下同。範書有傳。”今案袁宏後漢紀、謝承後漢書、張璠後漢紀俱作“龔”,引見後。
〔一五〕袁宏後漢紀一九:“龔字伯宗,山陽高平人。初,龔夫人卒,龔與諸子並扶杖行服。是時,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將殯,臨之曰:‘幸不為夭,復何恨哉!’議者兩譏焉。”三國志魏書王粲傳註引張璠後漢紀:“龔字伯宗,有高名於天下,順帝時為太尉。(文選王仲宣誄註引同)初,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將殯,臨之曰:‘幸不為夭,復何恨哉!’及龔妻卒,龔與諸子並杖行服。時人或兩譏焉。”(白帖一七引同)案袁、張所謂“兩譏”者,當即指風俗通義而言。
〔一六〕續漢書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註補引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
〔一七〕後漢書王龔傳言:“龔遷汝南太守,引進郡人黃憲、陳蕃等。”御覽九三六引謝承後漢書:“陳蕃為郡法曹吏,正月朝見其主龔,客有貢於龔者,龔曰:‘汝南乃有此魚。’蕃曰:‘魚大,且明府之德。’”據此,則陳蕃為王龔故吏可知。
〔一八〕案後漢書靈紀:“光熹元年,後將軍袁隗為太傅。”則此文所言太傅,實包舉袁隗在內。但應氏所言“近得禮中”之舉,不可得而詳也。
〔一九〕後漢書陳蕃傳:“民有趙宣,葬親而不閉埏隧,因居其中。”註:“埏隧,今人墓道也。杜預註左傳云:‘掘地通路曰隧。’”
〔二0〕禮中,猶言中禮,以過與不及皆非中,故中禮謂之得禮中。三國志魏書王朗傳註引魏名臣奏(“奏”字原脫,今補)虞載、王朗節省奏:“政充事猥,威儀繁富,隆於三代,近過禮中。”過禮中,即謂不中禮也。
〔二一〕“魏”,拾補曰:“疑‘猥’。”
弘農〔一〕太守河內吳匡伯康〔二〕,少服職事,號為敏達,為侍御史〔三〕,與長樂少府〔四〕黃瓊〔五〕,共佐清河王事〔六〕,文書卬成〔七〕,甚嘉異之。後匡去濟南相〔八〕,瓊為司空〔九〕,比比〔一0〕援舉,起傢〔一一〕,拜尚書〔一二〕,遷弘農,班詔勸耕〔一三〕,道於澠池,間瓊薨〔一四〕,即發喪製服,上病,載輦車還府。
〔一〕 御覽一五九引漢官儀:“弘農,弘,大也,所以廣大農業也。”
〔二〕 案續漢書天文志下:“中平六年,司隸校尉袁紹誅滅中官,大將軍部麯將吳匡,攻殺車騎將軍何苗,死者數千人。”似非此人。
〔三〕 後漢書何敞傳論註引漢官儀:“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
〔四〕 御覽一七三引漢宮闕名:“長安有長樂宮。”註云:“長樂等宮,或在京師,或在外郡,或帝王所居,或祠祀所在,因事以置。”書鈔設官部引漢官儀:“少府,掌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別為藏。少者,小也,故稱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農,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
〔五〕 黃瓊,後漢書有傳,唯此所言為長樂少府及佐清河王事,本傳不載。
〔六〕 清河王,見後漢書章帝八王傳,吳、黃共佐清河王事,蓋在劉蒜嗣位時。
〔七〕 漢書刑法志:“文書盈於幾閣。”蓋謂公文書也。說文?部:“卬,望也。”段玉裁註:“卬與仰義別,仰訓舉,卬訓望,今則仰行而卬廢,且多改卬為仰矣。小雅車舝曰:‘高山卬止。’箋雲:‘卬,慕。’過秦論:‘常以十倍之地,百萬之衆,卬關而攻秦。’俗本作‘叩’作‘仰’,皆字誤聲誤耳。”案應氏此文正作‘卬’,段氏失舉。
〔八〕 濟南王,見後漢書光武十王傳,匡為濟南相,蓋在劉廣嗣位時。
〔九〕 黃瓊傳:“元嘉元年遷司空。”續漢書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註曰:“掌水土事。凡營造城邑,瀎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註補引應劭漢官儀:“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製,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一0〕漢書哀紀顔註:“比比,猶言頻頻也。”
〔一一〕史記晁錯傳:“時鄧公免,起傢為九卿。”起傢謂自其傢中起用也。
〔一二〕漢官儀:“尚書,唐、虞官也。書曰:‘竜作納言,朕命惟允。’詩曰:‘惟仲山甫,王之喉舌。’宣王以中興。秦改尚書,漢亦尊此官,典機密也。”(據孫星衍校集本)
〔一三〕續漢書百官志五註補引蔡質漢儀:“詔書舊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國,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斷理冤獄。”
〔一四〕拾補“間”校作“聞”。按本傳及後漢紀,瓊卒在延熹七年,時年七十九。
謹按:春秋:“大夫出使,聞父母之喪,徐行而不反,君追還之,禮也。〔一〕”匡雖為瓊所援舉,由郡縣功曹〔二〕、州治中〔三〕、兵曹〔四〕位朝廷尚書也,凡所按選,豈得復為君臣者耶〔五〕?今匡與瓊其是矣,剖符〔六〕守境,勸民耕桑,肆省冤疑,和解仇怨,國之大事,所當勤恤〔七〕,而顧私恩,傲狠〔八〕自遂,若宮車晏駕〔九〕,何以過茲?論者不深察,而歸之厚〔一0〕,多有是言,及其人患失,而亦曰其然。司空袁周陽〔一一〕舉荀慈明有道,〔一二〕太尉鄧伯條〔一三〕舉訾孟直方正〔一四〕,二公薨,皆製齊衰,世非一〔一五〕。然荀、訾通儒〔一六〕,於義足責。或舉者名位斥落,子孫無繼,多不親至,何乃衰乎?過與不及〔一七〕,古人同稱,吊服之製,斯近之矣。
〔一〕 春秋公羊傳宣公八年:“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而不反。”註:“聞喪者,聞父母之喪。徐行者,不忍疾行。又為君當使人追代之。”春秋繁露精華篇:“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白虎通德論喪服篇:“大夫使受命而出,聞父母之喪,非君命不反者,蓋重君也。故春秋傳曰:‘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不反。’”說苑奉使篇:“徐行而不反者,謂出使道聞君親之喪也。”
〔二〕 續漢書百官志五:“功曹史,主選署功勞。”御覽二六四引韋昭辯釋名:“曹,群也;功曹,吏所群聚。”後漢書張酺傳註引漢官儀:“功曹,郡之極位。”
〔三〕 御覽二六三引漢官儀:“司隸功曹從事,即治中也。”通典三二:“治中從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衆曹文書,漢製也。”
〔四〕 續漢書百官志四:“兵曹從事,主兵事。”
〔五〕 漢、魏時,以屬吏與主官為君臣關係。本書過譽篇載郅君章論汝南太守歐陽歙舉繇延雲:“此既無君,又復無臣,君臣俱喪,孰與偏有。”後漢書獨行戴就列傳:“仕郡倉曹掾,揚州刺史歐陽參,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從事薛安,案倉庫簿領,攸就於錢塘縣獄,幽囚考掠,五毒參至,就慷慨直辭,……‘柰何誣枉忠良,強相掠理,令臣謗其君,子證其父。’”三國志魏書陳矯傳:“初,矯為郡功曹,使過泰山,泰山太守東郡薛悌異之,結為親友,戲謂矯曰:‘以郡吏而交二千石,鄰國君屈從陪臣遊,不亦可乎!’”
〔六〕 戴就傳:“太守剖符大臣。”漢書高紀下:“始剖符封功臣曹參等為通侯。”師古曰:“剖,破也,與其合符而分授之也。”續漢書百官志五州郡本註曰:“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决訟檢姦。常以春行所主縣,勸民農桑,振救乏絶。秋、鼕,遣無害吏案訊諸囚,平其罪法,論課殿最。”
〔七〕 國語周語上:“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韋註:“恤,憂也。”
〔八〕 左傳文公十八年:“傲狠明德。”又昭公二十六年:“傲狠威儀。”
〔九〕 詳佚文。
〔一0〕論語學而篇:“民德歸厚也。”又顔淵篇:“天下歸仁焉。”又堯曰篇:“天下之民歸心焉。”禮記哀公問篇:“萬姓歸之名,謂之君子。”本書過譽篇:“歸其義勇。”又十反篇:“京師歸德。”三國志魏書裴潛傳註引魏略:“世歸其潔而不宗其餘。”抱樸子外篇審舉:“親族稱其孝友,邦閭歸其信義。”歸字義同,並謂歸服也。
〔一一〕後漢書袁安傳:“逢字周陽,以纍世三公子,寬厚篤信,著稱於時。靈帝立,逢以太僕豫議,增封三百戶,後為司空也。”
〔一二〕後漢書荀爽傳:“爽字慈明,一名諝,黨禁解,五府並闢,司空袁逢舉有道,不應;及逢卒,爽製服三年,當世往往化以為俗。時人多不行妻服,雖在親憂,猶有吊問喪疾者。又私謚其君父及諸名士,爽皆引據大義正之經典,雖不悉變,亦頗有改。”案有道為漢代選舉制度之一,郭泰亦嘗為太常趙典舉有道,見後漢書本傳。
〔一三〕拾補曰:“錢雲:‘當是鄧盛,靈帝紀註云:字伯能。’”
〔一四〕方正,亦漢代選舉制度之一,漢書董仲舒傳:“舉賢良、方正之士,論誼考問。”
〔一五〕日知錄十七座主門生條引用此文作“若此類者非一”。
〔一六〕後漢書賈逵列傳註引風俗通:“授先王之製,立當時之事,綱紀國體,原本要化,此通儒也。”
〔一七〕禮記喪服四製:“賢者不得過,不肖者不得不及。”
河南尹〔一〕太山羊翩祖〔二〕,在傢;平原相〔三〕封子衡葬母,子衡故臨〔四〕太山數十日,時翩祖去河南矣,子衡四從子曼慈復為太山,士大夫用此行〔五〕者數百人,皆齊衰絰帶,時與〔六〕太尉府自劾〔七〕歸傢,故侍御史鬍毋季皮〔八〕獨過相候,求欲作衰,謂:“君不為子衡作吏,何製服?”曰:“衆人若此,不可獨否。”又謂:“足下徑行自可,今反相歷〔九〕,令子失禮,僕豫〔一0〕愆。古有吊服,可依其製。”因為裁縞冠幘袍單衣,定,大為同作〔一一〕所非。然潁川有識陳元方〔一二〕、韓元長〔一三〕、綦毋廣明〔一四〕鹹〔一五〕嘉是焉。
〔一〕 類聚五0引漢官儀:“河南尹,所理周地也。洛陽本周城,周之衰微,分為西周,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漢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興,徙都雒陽,改號為尹。尹,正也,詩曰:‘赫赫師尹。’”
〔二〕 拾補曰:“錢雲:‘黨錮傳:羊陟字嗣祖,太山梁父人,拜河南尹。當即其人。翩疑字誤。’”器按:陶潛集聖賢群輔錄亦作“
嗣祖”,此誤。唯御覽六九三引古今善言曰:“續出黃紙補袍,以示使人。時人謠曰:‘天下清苦羊續祖。’”考羊續字興祖,別是一人,天下清苦之謠,所歌者為嗣祖而非興祖,(此謠最先着於陶錄,淵明序羊陟於八顧之中,亦與蔚宗合。)而以紙補袍者為興祖而非嗣祖,(初學記二一、御覽四二五、又七0七引謝承後漢書作“唯臥一幅布綯,穿敗,糊紙補之”,古今善言作“補袍”,當即一事,蓋傳者異辭耳。)範泰誤以天下清苦之謠屬興祖,轉寫者又誤以興祖為續祖,皆不可從。
〔三〕 水經河水註引應劭地理風俗記:“原博平也,故曰平原也,縣故平原郡治也。”後漢書桓紀:“建和二年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為平原王。”封子衡為平原相,當在劉顧時。唯“顧”河間王傳作“
碩”,孝崇匽皇后紀作“石”,碩、石古通,則作“顧”者非也。
〔四〕 臨,謂臨長。國語晉語:“臨長晉國。”韋註:“臨,監也。”本書過譽篇:“幸來臨郡。”又山澤篇:“予前臨郡。”三國志魏書常林傳:“王府君以文武高才,臨吾鄙郡。”又劉馥傳:“應璩書與劉靖曰:‘入作納言,出臨京任。’”又和洽傳註引汝南先賢傳:“廣陵徐孟本來臨汝南,聞劭高名,請為功曹。”臨俱謂臨長。
〔五〕 “行”下,拾補曰:“疑脫‘服’字。”
〔六〕 “與”,拾補曰:“疑‘於’。”
〔七〕 “劾”,鬍文煥本誤作“效”。
〔八〕 三國志魏書袁紹傳註引漢末名士錄:“鬍毋班字季皮,太山人,少與山陽度尚,東平張邈等八人,並輕財赴義,振濟人士,世謂之八廚。”(又見後漢書袁紹傳註引)集聖賢群輔錄:“海內珍奇鬍毋季皮。”
〔九〕 “歷”,拾補雲:“疑。”器案:當作“摩”,謂相摩切也。易係辭:“剛柔相摩。”漢書董仲舒傳:“摩民以誼。”師古曰:“摩謂砥礪也。”此正用其義。周禮遂師:“及窆抱磨。”註:“磨者,適歷,執紼者名也。”釋文:“磨,劉音歷。”
〔一0〕“豫”,拾補曰:“下疑脫‘有’字。”
〔一一〕“作”,拾補曰:“疑‘行’。”
〔一二〕陳元方名紀,傳附見後漢書陳實傳。古文苑邯鄲淳鴻臚陳君碑雲:“大將軍何進表選名儒,君為舉首,公車特徵,起傢拜五官中郎將,將到,遷侍中,旬有八日,出相平原,會孝靈晏駕,賊臣秉政雲雲。”則陳元方亦在封子衡之後相平原者。
〔一三〕後漢書韓韶列傳:“子融,字元長,少能辨理,而不為章句學,聲名甚盛,五府並闢,獻帝初,至太僕,年七十卒。”又袁紹列傳註引海內先賢傳:“韓融,字元長,潁川人。”
〔一四〕後漢書劉表傳、三國志魏書劉表傳註引英雄記有綦毋闓,疑即其人,名闓字廣明,義固相應也。
〔一五〕何本、郎本、程本、鍾本“鹹”作“威”,誤。
謹按:禮:“為舊君齊衰三月。〔一〕”謂策名委質〔二〕,為臣吏〔三〕者也。子衡臨郡日淺,無他功惠,又非其身;翩祖位則亞卿〔四〕,雅有〔五〕令稱,義當綱紀人倫〔六〕,為之節文。而首倡導,犯禮違製,使東嶽一郡朦朦焉,豈不愍哉!由郕人失兄,子罪為之衰〔七〕,雖失於子衡,歸於曼慈者矣。
〔一〕 儀禮喪服傳曰:“大夫為舊君,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大夫去,君埽其宗廟,故服齊衰三月也,言與民同也,何大夫之謂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猶未絶也。”
〔二〕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質。”杜註:“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索隱引服虔註左氏雲:“古者始仕,必先書其名於策,委死之質於君,然後為臣,示必死節於其君也。”案質讀為贄,死質,謂雉也。孟子滕文公篇趙註:“質,臣所執以見君者也。國語晉語九韋註:“質,贄也。士質以雉,委質而退。”
〔三〕 郎本、程本、鍾本、鄭本、奇賞本“吏”作“使”。
〔四〕 左傳文公六年:“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杜註:“亞,次也。”史記樂毅傳:“不謀父兄,以為亞卿。”此文亞卿,則謂郡守為九卿之亞也,即三國志魏書韓暨傳所謂“班亞九卿”也。
〔五〕 “有”,鍾本誤作“又”。
〔六〕 漢書武紀:“元朔元年詔:‘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師古曰:“謂郡之守尉,縣之令長。”又司馬遷傳:“禮綱紀人倫。”
〔七〕 禮記檀弓下:“成人有其兄死而不為衰者,聞子臯將為成宰,遂為衰。成人曰:‘蠶則績而蟹有匡,範則冠而蟬有緌,兄則死而子臯為之衰。’”釋文:“‘成’本或作‘郕’。”
太原郝子廉〔一〕,饑〔二〕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諸人〔三〕。曾過娣〔四〕飯,留十五錢〔五〕,默置席下去。每行飲水,常投一錢井中〔六〕。
〔一〕 御覽五一七引作“郝廉”,蒙求舊註作“郝子廉”,疑御覽脫一“子”字。
〔二〕 奇賞本“饑”作“饑”,未可據。
〔三〕 孟子萬章篇:“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趙岐註:“一介草不以與人,亦不以取於人也。”焦循正義:“方言:‘芥,草也。’趙氏讀介為芥,故以草釋之也。”
〔四〕 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鬍本、類纂本作“娣”,吳本、何本、郎本、程本、鍾本、汪本、鄭本、奇賞本、白帖、御覽及蒙求舊註俱作“姊”。
〔五〕 白帖六引作“過姊留飯,密留五十錢於席上而去”。御覽作“曾過姊傢?,留五十文置席下而去”。蒙求舊註作“過姊傢,姊設飯,遂暗留金席下而去”。
〔六〕 蒙求舊註作“常遠行於路飲馬,輒投錢於井中”。器案後漢書梁冀傳:“時太原郝絜、鬍武,皆危言高論,與袁着友善。先是絜等連名,奏記三府,薦海內高士,而不詣冀。冀追怒之,又疑為着黨,敕中都官移檄捕前奏記者,並殺之,遂誅武傢,死者六十餘人。絜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輿櫬奏書冀門,書入,仰藥而死,傢乃得全。及冀誅,有詔以禮祀着等。”今考絜與子廉名字相應,又俱籍太原,其行誼又極相似,疑此之郝子廉,即範書之郝絜也。又案御覽六二引三輔决錄:“項中山飲馬渭水,日與三錢以償之。”其釣名沽譽,亦郝子廉之流亞歟!
謹按易稱:“天地交,萬物生;人道交,功勳成。〔一〕”語:“願車馬衣輕〔二〕裘,與朋友共弊〔三〕之〔四〕,而無憾。”士相見之禮,贄用腒雉,受而不拒〔五〕,而交答焉〔六〕。唯祭飯〔
七〕然後拜之。孔子食於〔八〕施氏,未嘗不飽〔九〕。何有同生之傢,而顧錢者哉〔一0〕?傷恩薄禮,弊之至也。孟軻譏仲子吐鶂鶂之羹,而食井上苦李〔一一〕。鮑焦耕田而食,穿井而飲,非妻所織不衣,餓於山中,食棗,或問之:“此棗子所種耶〔一二〕?”遂嘔吐〔一三〕,立枯而死〔一四〕。世不乏異,惟其?。孔子疾時貪昧,退思狂狷;狷者有所不為,亦其介也〔一五〕。
〔一〕 器案:此所引蓋易泰“天地交”下傳文,揚子法言修身篇亦用此文,未標出處。李軌註曰:“天地之交以道,人道之交以理,俱當順天人之道理,而無所迕逆也。”
〔二〕 拾補曰:“錢雲:‘論語古本無“輕”字,此疑後人所增。’”
〔三〕 拾補曰:“‘敝’,元本‘弊’,與皇侃本同。”器按: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敝”。
〔四〕 拾補曰:“句。”器案:白虎通綱紀篇引論語雲:“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北齊書唐邕傳:“顯祖嘗解所服裘賜邕雲:‘朕意在車馬衣裘,與卿共敝。’”張載論語說曰:“仲由樂善,故車馬衣裘,與賢者共敝,從‘願’字至‘敝之’為句。”俱以“敝之”斷句。
〔五〕 “拒”,大德本作“距”,餘本俱作“拒”,今據改正。
〔六〕 見儀禮士相見禮。
〔七〕 “飯”,拾補曰:“似當作‘肉’。”
〔八〕 “於”下,拾補曰:“省‘少’字。”
〔九〕 “嘗”,大德本作“當”,餘本俱作“嘗”,今據改正。禮記雜記下:“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少施氏食我以禮。’”(傢語麯禮子夏問篇襲用其文。)
〔一0〕漢書晁錯傳:“顧其功。”師古曰:“顧,讎也。”又季布傳:“顧金錢。”後漢書宦者傳:“賤買十分雇一。”註:“雇謂酬其價也。”顧、雇古通。
〔一一〕今本孟子滕文公篇作“出而哇之”,論衡刺孟篇作“出而吐之”,御覽八六三引孟子亦作“出而吐之”,高士傳作“出門哇而吐之”,朱熹集註亦訓“哇”為“吐”。
〔一二〕“種”,類聚八七作“殖”,白帖三0、書林事類韻會六0作“植”;御覽九六五“種耶”作“植也”。
〔一三〕“遂嘔吐”,類聚作“遂強嘔吐”,白帖作“遂歐吐”,御覽作“遂強吐”,則此文“嘔”上本有“強”字。山海經海外北經有歐絲之野,郭註謂“吐絲”,“歐”、“嘔”古通。
〔一四〕韓詩外傳一:“鮑焦衣弊膚見,挈畚持蔬,遇子貢於道,子貢曰:‘吾子何以至於此也?’鮑焦曰:‘天下之遺德教者衆矣,吾何以不至於此也!吾聞之:世不己知,而行之不已者,爽行也;上不己用,而幹之不止者,是毀廉也;行爽廉毀,然且弗捨,惑於利者也。’子貢曰:‘吾聞之:非其世者,不生其利;污其君者,不履其土;非其世而持其蔬,詩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此誰有之?’鮑焦曰:‘於戲!吾聞賢者重進而輕退,廉者易愧而輕死。’於是棄其蔬而立槁於洛水之上。”器案:它書載此事者亦多,唯頗有異辭,新序節士篇、三國志魏書文帝傳註引獻帝傳載魏文帝答司馬懿等再陳符命令、史記鄒陽列傳索隱引列士傳、漢書鄒陽傳註俱以或問為子貢問,食棗為持蔬。後漢書崔駰傳達旨:“或木茹而長饑。”註引說苑:“
鮑焦食木實。”劉晝新論忘瑕篇袁孝政註亦謂:“鮑焦拾木實。”潛夫論賢難篇雲:“鮑焦立枯於道左。”抱樸子外篇逸民又云:“鮑焦死於橋上。”是皆傳聞之異辭耳。韓非子八說篇:“鮑焦立枯。”舊註:“立死若木之枯也。”又案韓詩外傳九:“臯魚立槁而死。”說苑立節篇:“遂立枯於彭山之上。”立枯、立槁義同。曹丕答司馬懿等再陳符命令亦云:“鮑焦感子貢之言,棄其蔬而槁死。”
〔一五〕論語子路篇:“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又見孟子盡心章下。
南陽〔一〕張伯大,鄧子敬〔二〕小伯大三年,以兄禮事之。伯〔三〕臥床上,敬寢下小榻,言:“常恐清旦朝拜。〔四〕”俱去鄉裏,居緱氏城中,亦教授,坐養聲價〔五〕,伯大為議郎〔六〕、益州〔七〕太守,子敬闢司徒,公車徵〔八〕。
〔一〕 水經清水註引應劭地理風俗記:“河內,殷國也,周名之為南陽。”又曰:“晉始啓南陽,今南陽城是也。其地在晉山南、河北,故曰南陽。”
〔二〕 拾補曰:“疑有脫文,否亦當重‘子敬’二字。”
〔三〕 文選赭白馬賦註引“張伯坐養聲價”,亦稱伯大為伯。
〔四〕 “常”下拾補疑當有“稱”字。案今斷作“言:‘常恐清旦朝拜。’”義自通,無煩補字。
〔五〕 詩大雅酌:“遵養時晦。”毛傳:“養,取也。”陳奐傳疏:“養訓取者,月令:‘群鳥養羞。’註:‘羞謂所食。’則養羞猶言取食也。禮記射義篇:‘養諸侯而兵不用。’猶言不用師徒曰取也。荀子君子篇:‘論法聖王,則知所貴矣,論知所貴,則知所養矣。’猶言知所取法也。孟子告子篇:‘捨其梧檟,養其樲棘。’猶言捨梧檟而取樲棘也。‘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猶言取一指而失肩背也。‘為其養小以失大也,於己取之而已矣’,趙岐註云:‘皆在己之所養。’養為取,則取為養,皆其義證。”器案:此文養亦當訓為取,“坐養聲價”,猶言坐取聲價也。漢書朱博傳:“齊部舒緩養名。”師古曰:“言齊人之俗,其性遲緩,多自高大,以養名聲。”抱樸子外篇正郭:“揚名養譽。”世說新語政事篇註引晉陽秋:“亂頭養望,自謂宏達。”北齊書魏收傳:“收作枕中篇曰:‘不養望於丘壑,不待價於城市。’”養名、養譽、養望義並同。後漢書薑肱傳:“
吾以虛獲實,遂藉聲價。”又邊讓傳:“階級名位,亦宜超然,若復隨輩而進,非所以章環偉之高價,昭知人之絶明。”南史張敷傳:“
名價日重。”文選江文通別賦:“方銜感於一劍,非買價於泉裏。”又詣建平王上書:“退不飾詩、書以驚愚,進不買名聲於天下。”綜此數文觀之,則聲價即謂名聲也。後漢書袁紹列傳:“中常侍趙忠言於省內曰:‘袁本初坐作聲價。’”三國志魏書袁紹傳註引英雄記:“中常侍趙忠謂諸黃門曰:‘袁本初坐作聲價。’”坐作亦坐養之義。坐養者,謂無故而自取也。三國志魏書陳思王傳:“上疏陳審舉之義曰:‘昔騏驥之於吳阪,可謂睏矣,及其伯樂相之,孫郵禦之,形體不勞,而坐取千裏。’”又王朗傳註引魏名臣奏載王朗節省奏:“
糧蓄於倉,勇蓄於勢,雖坐曜烈威,而衆未動。”諸坐字義俱同。文選鮑明遠蕪城賦:“驚砂坐飛。”李善註:“無故而飛曰坐飛。”張茂先雜詩:“蘭膏坐自凝。”李善註:“無故自凝曰坐。”張景陽雜詩:“百籟坐自吟。”李善註:“無故自吟曰坐。”據此,則坐養聲價,謂無故而自取得名聲也。
〔六〕 書鈔設官部引漢官儀:“議郎、郎中,秦官也。議郎秩比六百石,特徵賢良、方正、敦樸、有道第公府掾,試博士者拜郎中。”
〔七〕 水經江水註引應劭地理風俗記:“華陽黑水惟梁州。漢武帝元朔二年改梁州曰益州,以新啓犍為、牂柯、越嶲州之疆壤益廣,故稱益雲。”
〔八〕 漢官儀:“公車司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馬門,夜僥宮中,天下上事及闕下,(案和帝紀註引作“諸上書詣闕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徵召,皆總領之。”(據孫星衍校集本)
謹按:禮記:“十年兄事之,五年肩隨之。〔一〕”詩云:“如切如磋〔二〕,如琢如磨。〔三〕”朋友衎衎誾誾〔四〕,各長其儀也。凡兄弟相愛,尚同輿而出〔五〕,同床而寢〔六〕;今相校三年耳,幸無骨肉之屬,坐作鬼怪〔七〕,旦朝言恐。論語:“恭而無禮則勞。〔八〕”且晏平仲稱善與人交〔九〕,豈徒拜伏而已哉?易設四科,出處語默〔一0〕。傳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民,往而不能反。〔一一〕”二者各有所長。而棄聖絶知〔一二〕,遁世〔一三〕保真,當竄深山,樂天知命〔一四〕。今居緱氏,息偃〔一五〕城郭,往來帝都,招延賓客,無益誨人〔一六〕,拱默〔一七〕而已,飾虛矜偽〔一八〕,誑世耀名,辭細即巨,終為利動。春秋譏宋伯姬女而不婦〔一九〕。今二子屑屑〔二0〕,遠大失矣〔二一〕。
〔一〕 禮記麯禮上:“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
〔二〕 “磋”,大德本、朱藏元本、兩京本、程本誤作“嗟”,今從餘本。
〔三〕 詩衛風淇奧文。
〔四〕 論語鄉黨篇:“孔子於鄉黨,誾誾如也。”孔安國註:“誾誾,中正之貌。”後漢書袁安列傳:“誾誾衎衎,得禮之容。”說文:“誾,和說而諍也。”論語子路篇:“朋友切切偲偲。”集解引馬曰:“切切偲偲,切責之貌。”正義:“切切偲偲,相切責之貌。朋友以道義切瑳琢磨,故施於朋友也。”
〔五〕 史記梁孝王世傢:“入則侍景帝同輦,出則同車。”(又見漢書文三王傳)史記淮南衡山列傳:“入朝甚橫,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又見漢書淮南王傳)後漢書清河孝王慶傳:“入則共室,出則同輿。”
〔六〕 漢書金日磾傳:“日磾兩子賞、建俱侍中,與昭帝略同年,共臥起。”後漢書薑肱傳:“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着聞,其友愛天至,常共臥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別寢。”註引謝承書:“兄弟同被而寢。”
〔七〕 “坐作鬼怪”,謂無故而自作鬼怪也。
〔八〕 泰伯篇文。
〔九〕 論語公冶長篇:“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一0〕易係辭:“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
〔一一〕“反”,鬍本誤作“友”。器案:此文及後十反篇聘士彭城薑肱條按語,俱本漢書王貢兩龔鮑傳贊(班書正複先引易係辭,次及此文也)。今考此文見韓詩外傳五,原文作“朝廷之士為祿,故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為名,故往而不能返。”後漢書謝該傳註引韓詩外傳作“山林之士為名,故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為祿,故入而不能出也。”文前後次序倒植,與班書合而與今本韓詩外傳異。抱樸子外篇嘉遁:“夫入而不出者謂之耽寵忘退,往而不反者謂之不仕無義。”
〔一二〕老子道經:“絶聖棄智,民利百倍。”
〔一三〕易幹卦文言:“遯世?悶。”楚辭卜居:“寧超然高舉以保真乎。”淮南泛論:“全性保真。”
〔一四〕易係辭:“樂天知命故不憂。”
〔一五〕詩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
〔一六〕論語述而篇:“誨人不倦。”
〔一七〕漢書鮑宣傳:“以拱默屍祿為智。”後漢書左雄傳:“今公卿以下,類多拱默。”又馮衍傳:“拱默避罪。”三國志魏書杜恕傳:“屍祿以為高,拱嘿以為智。”又陳群傳註:“或譏群居位拱默。”本書過譽篇:“何有同歲相臨,而可拱默者哉?”通鑒三四鬍三省註:“拱默,拱手而默然不言也。”
〔一八〕韓非子六反篇:“虛舊之學不談,矜誣之行不飾。”又難一篇:“矜偽不長,蓋虛不久。”王念孫、俞樾校皆以“矜”為“務”之誤,據此,則“矜偽”連文,即本韓子,不得以為誤也。
〔一九〕左傳襄公三十年:“甲午,宋大災,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謂宋共姬女而不婦,女待人婦義事也。”註:“義從宜也。”伯姬時年六十左右,事詳列女傳貞順傳宋恭伯姬。
〔二0〕漢書董仲舒傳:“所為屑屑。”師古曰:“屑屑,動作之貌。”又王莽傳:“晨夜屑屑。”說文:“屑,動作切切也。”廣雅釋訓:“屑屑,不安也。”
〔二一〕拾補曰:“如以失其遠者大者解,亦通。餘疑當是‘遠大夫矣’,與上‘女而不婦’,文意更相承。”
公車徵士汝南袁夏甫〔一〕,少舉孝廉〔二〕,為司徒掾〔三〕,人間之事,無所關也〔四〕。其後,閉戶塞牖,不見賓客。清旦,東嚮再拜朝其母〔五〕,念時時〔六〕往就之,子亦不得見,復逾〔
七〕拜耳〔八〕。頭不着巾,身無單衣,足常木蹺,食止?〔九〕菜,雲我無益傢事,莫之能強。及母終亡,不列服位〔一0〕。
〔一〕 “袁”字各本俱脫,拾補據孫校補,今從之。
〔二〕 書鈔設官部引應劭漢官儀:“孝廉,古之貢士,耆儒甲科之謂也。”
〔三〕 後漢書光武紀註、梁冀傳註引漢官儀:“司徒府掾屬三十一人,秩千石,令史及禦屬三十六人。”
〔四〕 “關”,大德本作“闕”,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關”,今從之。拾補附舉正曰:“餘初以‘闕’字為是,及細閱本傳,閎少即苦身修節,不應徵舉,從父饋之,皆不受。是早於世間事不復相關矣。此姑俟後人定之。”
〔五〕 拾補雲:“當重。”
〔六〕 拾補雲:“誤重。”
〔七〕 拾補曰:“錢雲:‘當本是隃字,與遙同。’”
〔八〕 拾補曰:“孫雲:‘範書袁閎傳云:母思閎時,往就之,母去,便自掩門。較此所言,猶為近理。’”
〔九〕 拾補曰:“錢雲:‘當是□字文壞。’”
〔一0〕後漢書袁閎列傳:“袁閎字夏甫,少勵操行,苦身修節,纍徵聘舉召,皆不應。延熹末,黨事將作,閎遂散發絶世,欲投跡深林,以母老,不宜遠遁,乃築土室,四周於庭,不為戶,自牖納飲食而已。旦於室中東嚮拜母。母思閎時,往就視。母去,便自掩閉;兄弟妻子,莫得見也。及母歿,不為製服設位;時莫能名,或以為狂生。”後漢紀二二:“於是袁閎築室於庭,日於室中東嚮拜母,去前後門戶,及母喪,亦不製服位。”御覽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傳:“袁閎字夏甫,汝南人也。築室於庭中,閉門不見客。旦於室中嚮母拜,雖子往,不得見也;子亦嚮戶拜而去。首不着巾,身無單衣,足着木履。母死,不列服位。公車再徵不詣。範滂美而稱之曰:‘隱不違親,身不絶俗,可謂至賢也。’”(又見六九八引)又五五六引汝南先賢傳:“袁閎字夏甫,延熹末,黨事將作,閎遂散發,乃築土室,四周於庭,潛身十八年,終於土室之中。臨卒,敕其子曰:‘勿設殯棺衣衾之備也,但着褌衫疏布,單衣幅巾,櫬屍於板床之上,五百墼為藏。’”
謹按:孝經:“生事愛敬,死事哀戚。〔一〕”一傢之中,諭〔
二〕若異域,下床暗拜,遠於愛敬者矣。祖載崩隧,又不能送,遠於哀戚者矣。巾所以飾首,衣所以蔽形〔三〕,此乃士君子所以自別於夷、狄者也;唯喪者、訟者,露首草捨〔四〕,餘曷有哉?長沮、丈人〔五〕,避世之士,由訊〔六〕子路,殺雞黍,見其子焉〔七〕;何有藏一室中,不出戶庭?以此為高,斯亦婞婞〔八〕。鯉趨而〔九〕過庭,聞詩聞禮,而陳亢喜於得三〔一0〕,不當近之,何乃若茲者乎!
〔一〕 喪親章文。
〔二〕 “諭”,大德本、朱藏元本、鄭本同,餘本作“逾”,拾補曰:“諭,譬也。”
〔三〕 晏子春秋內篇諫下:“冠足以修敬,不務其飾;衣足以掩形,不務其美。”呂氏春秋審為篇:“冠所以飾首也,衣所以飾身也。”
〔四〕 晏子春秋內篇諫下:“臣聞介冑坐陳不席,獄訟不席,屍在堂上不席(從王校),三者皆憂也。”說苑雜言篇作“嬰聞之,唯喪與獄坐於地。”顔氏傢訓風操篇:“梁世被係劾者,子孫弟侄,皆詣闕三日,露跣陳謝;子孫有官,自陳解職;子則草屩粗衣,蓬頭垢面,周章道路,要候執事,叩頭流血,申訴冤枉。若配徒隸,諸子並立草庵於所署門,不敢寧宅,動經旬日,官司驅遣,然後始退。”
〔五〕 見論語微子篇。翟灝考異曰:“此牽言長沮。”
〔六〕 “由訊”,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作“由□”,鬍本作“由譏”,何本、郎本、程本、鍾本作“猶止”,拾補從元本作“訊”,今從之。拾補又云:“此書‘由’‘猶’多互用。”
〔七〕 此用論語文,“黍”上疑脫“為”字。漢書鄭明傳:“畜雞種黍,俟見二子。”亦本論語,明“黍”上當脫一字也。
〔八〕 孟子公孫醜下:“悻悻然見於其面。”音義引丁音:“悻悻字當作婞,很也。”
〔九〕 拾補曰:“此字當亦熟論語者所加。”
〔一0〕論語季氏篇:“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公車徵士豫章〔一〕徐孺子,比為太尉黃瓊〔二〕所闢,禮文有加;孺子隱者,初不答命。瓊薨,既葬,負□□〔三〕涉〔四〕,賫一盤〔五〕,醊〔六〕哭於墳前。孫子琰故五官郎將〔七〕,以長孫製杖,聞有哭者,不知其誰,亦於倚廬〔八〕哀泣而已。孺子無有謁刺〔九〕,事訖便去,子琰大怪其故,遣瓊門生〔一0〕茅季瑋〔一一〕追請辭謝,終不肯還〔一二〕。
〔一〕 水經贛水註、御覽九五七引漢官儀:“凡郡名或以所出,豫章,章樹生於庭中是也。”
〔二〕 黃瓊,後漢書有傳。
〔三〕 “□□”二字,各本俱同,拾補校作“算”字,引錢大昕曰:“是‘算’字之誤。史記汲鄭列傳:‘其饋遺人,不過算器食。’徐廣雲:‘算,竹器。’士冠禮:‘爵弁,皮弁,緇布冠,各一匴。’註:‘匴,竹器,古文匴為纂。’算即匴之省。說文:‘匴,淥米籔也。’匴本竹器,或以淥米,或以盛食物,或以貯衣冠,隨人所用;則徐孺子所負者,疑即此物矣。下文‘涉賫’之‘涉’,亦當作‘
步’。”漢書鄭當時傳:“然其饋遺人,不過具器食。”瀋欽韓疏證曰:“‘具’,史記作‘算’,徐廣曰:‘算,竹器。’按管子版法解:‘成事以□者,用稱量也。’註:‘□,竹器,所以量物者,音質。”考字書無□字,說文:‘籫,竹器也。’則作算、□者,皆籫之壞脫,此作具,益非。風俗通愆禮篇:‘太尉黃瓊葬,豫章徐孺子負□□步,賫一盤醊哭。’錢大昕正‘□□’是‘算’之訛。(案錢說又見十駕齋養新錄十四)然此本字亦與管子同作□,皆籫之誤。”朱筠曰:“案範蔚宗書徐稚傳:‘負糧徒步。’註引謝承書云:‘負笈赴吊。’合觀二說,知此文‘負□□涉’,當是‘負笈徒步’四字也。何以知之?案笈、篋同訓同韻,笈本作極,說文:‘驢上負也,從木及聲。’韻會引說文係傳徐案:‘今人為木床,以跨驢背,以負載物,即古之極也。極之言篋也,今作笈,極即笈字,古人多負笈,謂自負之也。’然則笈又與篋通矣。今文橫□則近肉,蓋□乃篋之訛也。若□乃走之訛,?又彳之訛,離合入下字也。遍檢字書,‘□□’既絶無其文,其殆別淮、三豕之似者耶!”後漢書集解引朱杭曰:“‘□□’當為‘笈奔’之訛。”張澍養素堂文集三一□□字釋:“
讀者多不識為何物,餘以字意診之,竹下肉,當是竹萌,萌即筍,馬援書所謂‘越駱之箘’,箘亦筍也。箘亦作□,□當即□字。□或是□字,陽羨茶有羅□,謂羅片也。□□者,當是暴幹之筍片耳。管子輕重篇有笝字,疑與□同。錢詹事大昕謂‘□是□字之訛’。按□作筭,亦作?,又與匴同,與□字形相遠也。且孺子遠吊,而負□何為者?得毋以程堅磨鏡例之耶?”案上引諸傢之文,除張說失之穿鑿而外,其餘皆可供參考,以待後定。
〔四〕 “涉”,拾補校作“步”。今案範書徐稚傳、高士傳正俱作“徒步”,詳後。
〔五〕 拾補曰:“‘一盤’二字疑後人所加。”案顔師古註漢書鄭當時傳“具器食”雲:“猶今言一盤食也。”蓋即本此為說,無須緻疑。
〔六〕 通鑒五四註云:“醊,酹酒也。”
〔七〕 “五官郎將”,何本、郎本、鍾本、奇賞本作“五官中郎將”。範書黃瓊傳:“孫琬,字子琰,瓊為司徒,琬以公孫拜童子郎,辭病不就,知名京師,稍遷,至五官中郎將。”御覽二四一引漢官儀:“五官中郎將,秦官也,秩比二千石,三署郎屬焉。”
〔八〕 儀禮喪服:“居倚廬寢苫枕塊。”正義曰:“倚廬,孝子所居,在門外東壁,倚木為廬,故既夕記雲:‘居倚廬。’鄭註云:‘
倚木為廬,在中門外,東方北戶。’”
〔九〕 通鑒五四註:“謁猶刺也。”
〔一0〕顧炎武日知錄二四曰:“後漢書賈逵傳:‘皆拜逵所選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是弟子與門生為二。歐陽公孔宙碑陰題名跋曰:‘漢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數百人,其親受業者為弟子,轉相傳授者為門生。今宙碑殘缺,其姓名邑裏僅可見者纔六十二人,其稱弟子者十人,門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謂漢人以受學者為弟子,其依附名勢者為門生。郅壽傳:‘時大將軍竇憲以外戚之寵,威傾天下。憲常使門生賫書詣壽,有所請托。’楊彪傳:‘黃門令王甫,使門生於京兆界辜榷官財物七千餘萬。’憲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傳授之門生乎?”
〔一一〕茅容字季偉,見範書郭泰傳,瑋、偉雖異,當即其人。茅容事又見袁宏後漢紀二三,初學記十七、書鈔一四三、御覽八四七引謝承後漢書,範書郭泰傳註、御覽四一四引郭林宗別傳,俱作茅容字季偉,抱樸子外篇清鑒亦作季偉。
〔一二〕範書徐稚傳:“稚嘗為太尉黃瓊所闢,不就,及瓊卒歸葬,乃負糧徒步,到江夏赴之,設雞酒薄祭,哭畢而去,不告姓名。時會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數十人,聞之,疑其稚也,乃選能言語生茅容輕騎追之,及於塗,容為設飯,共言稼穡之事,臨訣去,謂容曰:‘為我謝郭林宗,大樹將顛,非一繩所維,何為棲棲,不遑寧處?’”袁宏後漢紀二二:“初,稚少時,遊國學中,江夏黃瓊教授於傢,故稚從之諮訪大義。瓊後仕進,位至三司,稚絶不復交。及瓊薨當葬,稚乃往赴進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時天下名士,四方遠近,無不會者,各言:‘豫章徐孺子來,何不相見。’推問喪宰,曰:‘頃寧有書生來邪?’對曰:‘先時有一書生來,衣?薄而哭不哀,不記姓字。’僉曰:‘必孺子也。’於是推選能言者陳留茅季偉候相與見,沽酒市肉,稚為飲食。季偉請國傢之事,稚不答;更問稼穡之傢,稚乃答。季偉還,為諸君說之。或曰:‘孔子云:可與言而不與言,失人。稚其失人乎!’林宗曰:‘不如君言也。孺子之為人也,清潔高廉,饑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為季偉飲酒食肉,此為已知季偉之賢故也。所以不答國事者,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何不知之乎!’”謝承後漢書:“稚前後為州郡選舉,諸公所闢,雖不就,有死喪,負笈赴吊。常於傢豫炙雞一隻,以一兩綿絮漬酒,日中暴幹以裹雞,徑到所赴傢隧外,以水漬綿,使有酒氣升,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即去,不見喪主。(據孫志祖補佚本,又見御覽八一九引。)類聚七0、御覽七一七引魏文帝海內士品錄:“徐孺子嘗事江夏黃公,黃公薨,孺子往會葬,無資以自緻,賫磨鏡具自隨,每所在,賃磨鏡取資,然後得前,既至,祭畢而還。”御覽四0三引海內先賢行狀:“徐孺子徵聘,未嘗出門,赴喪不遠萬裏。嘗事江夏黃公,薨,往會其葬,傢貧,無以自供,?磨鏡具自隨,每至所在,賃磨鏡取資,然後得前,既至,設祭哭畢而返。”又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傳:“徐孺子連闢公府,不詣,未嘗答命。公薨,輒身自赴吊。太守黃瓊亦嘗闢稚,至瓊薨歸葬江夏,稚既聞,即負笈徒步豫章三十(
疑“千”誤)餘裏,夏(有誤)瓊墓前,緻酹而哭之。”
謹按:禮,凡吊〔一〕喪者,既哭,興踴〔二〕,進問其故,哀之至也。孺子所以經三千裏,越度〔三〕山川而親至者,非徒徇〔四〕於己,顧義報乎?哭醊墳前,是也;訖,當即其帳衾,問勞子琰——子琰宿有善名,在禮無違〔五〕,儻見微闕,教誨可乎!如何倏忽〔六〕,甚於路人〔七〕?昔黔敖〔八〕忽於嗟來;然君子猶以為其嗟可去,謝可食。今與黃有恩故矣,孝子寢伏苫塊〔九〕,又孺子〔
一0〕到便詣墳,無介,夫何為哉?
〔一〕 “吊”,何本誤作“追”。
〔二〕 穆天子傳記盛姬之喪:“士女錯踴,九踴(原缺,今補。)乃終。”郭璞註:“錯,互也。哭則三踴,三哭而九踴,所謂成踴者也。”
〔三〕 “度”,何本作“渡”。
〔四〕 “徇”,朱藏元本同,餘本俱作“?”,古通。文選吳都賦註:“亡身從物曰徇,誇物示人亦曰徇。”又鵩鳥賦註:“麯身從物曰徇。”
〔五〕 論語為政篇:“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禦,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六〕 楚辭九歌少司命:“倏而來兮忽而逝。”倏通作悠,爾雅釋訓:“儵儵,??,罹禍毒也。”郝氏義疏:“儵儵即悠悠。”
〔七〕 本書十反篇:“忽於路人。”義與此同,單文曰忽,重文即曰倏忽也。
〔八〕 “敖”,何本作“傲”,未可據。事見禮記檀弓下,又見新序節士篇、呂氏春秋介立篇註,俱作“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後漢書趙壹傳亦言:“其嗟可去,謝也可食。”
〔九〕 拾補雲:“下當雲:‘宜有慰問’,今不知脫幾字。”儀禮喪服:“居倚廬,寢苫枕塊。”又既夕禮:“寢苫枕塊。”註:“苫,編?;塊,堛也。”
〔一0〕奇賞本“孺子”作“躬己”。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敘例 | 應劭自序 | 捲一皇霸 | 捲二正失 | 捲三愆禮 | 捲四過譽 | 捲五十反 | 捲六聲音 | 捲七窮通 | 捲八祀典 | 捲九怪神 | 捲十山澤 | 佚文 | 附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