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本来就天资聪颖,再加上父母的精心调教和自身的勤奋好学,他少年时代写文章就出手不凡。少年苏轼曾经在一篇习作中写道:"人能碎千金之璧,不能无失声于破釜;能搏猛虎,不能无变色于蜂虿。"意思是说,一个人有勇气摔碎价值连城的美玉,却可能被锅釜的破裂声吓一大跳;敢于和猛虎搏击,却可能在野蜂毒蝎面前惨然失色。这两句话含义深刻、耐人寻味,说明人们能够过得去大风大浪,却可能在小阴沟里翻船。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的文字,的确令人吃惊。这两句话在文字上和思想上都已经非常成熟,这就是千锤百炼之后所获得的学习成果啊!苏洵对儿子写的这两句话非常欣赏,苏轼自己也曾在《颜乐亭诗(并叙)》《黠鼠赋》中两次引用这两句话,可见的确是他自以为得意的佳句。
一举成名 天下皆知
古人说,"学而优则仕",苏轼兄弟十年寒窗苦读,最终就是为了要参加科举考试,进入仕途。
宋代科举考试图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三月,二十一岁的苏轼与十八岁的弟弟苏辙,在父亲的带领下前往北宋都城开封参加科举考试。这对于父子三人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父亲苦心孤诣的教育会是什么效果?两个儿子的十载寒窗能否取得相应的回报?面对人生路途中的第一次重要挑战,苏轼兄弟会有怎样的表现?这场至关重要的科举考试是否会改变苏轼的人生命运?这些都还是未知数。
当时的科举考试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苏轼与苏辙首先参加了当年七月京城开封府组织的举人考试,顺利通过。
第二步,兄弟俩参加了次年正月由朝廷礼部(相当于今教育部)组织的省试。礼部考试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请论述古代君王奖惩赏罚都是本着忠厚宽大的原则。这个题目是很刁的,你得有很丰富的历史知识,还得有点理论水平,才能把这篇文章作好。
按照宋代科举的考试法规,为了防止考生徇私舞弊,在试卷收齐之后,先由办事员将所有考卷登记在册,然后由专人将所有考卷重抄一遍,将抄写的试卷送交考官评阅。这样,考官手里的试卷,看不到作者的姓名,更无法辨认考生的笔迹,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公平公正,这对我们今天的考试制度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那么苏轼这篇文章到底写得怎么样?是否能够得到主考官的赏识呢?
这一天,此次科举的主考官,礼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当代文坛宗主欧阳修,读到一份答卷,这篇文章见解独到深刻,文字质朴自然,笔力稳健通达,隐隐传递出一股大家的风采。欧阳修非常喜欢这篇文章,本来决定将它列为第一名,可是转念又一想,这篇文章写得如此之好,作者会不会是自己的得意门生曾巩(也就是后来名列"唐宋八大家"的曾巩)呢?可是如果将曾巩列为第一名,自己的行为不是循私舞弊吗?为了维护考试的公正,欧阳修决定忍痛割爱,将这篇文章列为第二名。
发榜之后,欧阳修才发现曾巩并不是第二名,他读到的这篇好文章根本就不是曾巩写的!欧阳修只知道他的学生曾巩的文章天下第一,哪里知道,有个来自眉山的小伙子文章更为出众,其文章才是天下第一,此人姓苏名轼字子瞻!这份答卷是苏轼的。要想得第一名,当然必须文章写得好,而苏轼却因为文章写得太好了,只获得了礼部考试的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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