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紅樓心解   》 談《紅樓夢》的回目(7)      俞平伯 Yu Pingba

  (十六)敘次先後顛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竜悔娶河東獅,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後。本文呢,先敘迎春將嫁,寶玉感慨賦詩,後碰見香菱,說出薛蟠娶親一事,其敘述程序恰好先後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說明,大都出於我個人的看法,本節完全依據庚辰本“脂評”,且有作者自評之可能。原文抄寫訛誤極多,略以意校正,引錄如下:
  
  此回題上半截是“悔娶河東獅”,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工(緻)細膩寫來,可見迎春是書中正傳,阿呆夫妻是副。賓主次序嚴肅之至。其婚娶俗禮一概不及,衹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這文大體上還算明白。我想有些問題大傢會提出的,既然正文的“賓主次序嚴肅之至”,那末回目為什麽顛倒敘次呢?是否把這賓主次序搞亂了呢?若作“賈迎春誤嫁中山狼,薛文竜悔娶河東獅”豈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對了麽?這些疑問,如不細看本書也很難回答。我以為回目應當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據本事而來,不能改寫。按本回的故事雖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後;但金桂河東獅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見大凡,而七十九回書上於迎春衹言其將嫁,未言其已嫁,更別提誤嫁什麽中山狼了。其事見於第八十回。事實既先河東獅而後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無所謂錯誤。
  
  第二,脂評所謂“賓主”,雖從次序說,也並不限於次序,更有文章風格的關係,所謂“工緻細膩寫來”。用這樣的風格來表示“主位正傳”,並非先主後賓這形式所能束縛的。既然這樣,回目的先薛蟠而後迎春,並不會搞亂這賓主關係可知。
  
  第三,就回目說,上下句法的先後排列,非即重輕的區分。以本書而論,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點均在下一句。此外,還有重點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輕重平列的。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輕重”,自亦無關於“賓主”了。
  
  以上說明,回目正文雖次序互倒,而意不相違。脂評裏更有一些值得註意的話,稍費解釋。如曰:
  
  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
  
  按“中山狼”事不見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連類書之,故曰“偏連”。“偏連”者,本不連而把它連起來也。何謂倒裝?“倒裝”者,無論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誤嫁事均在後,今卻將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將娶以前,故曰倒裝。此外還有一句:
  
  衹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順,意卻甚精。寶玉到紫菱洲一帶徘徊瞻顧,另有脂評雲:“先為對竟(境)悼顰兒作引。”這裏方見作者真意。阿呆夫妻其非正傳不必說了,即迎春之為正傳,脂評雖這般說,還是相對的虛筆,直引起寶玉追懷黛玉,纔是真正的正傳呵。所謂“書中大旨”指此而言,若阿呆之與二木頭,河東獅之與中山狼,亦伯仲之間耳,又何必斤斤較量其孰為賓主耶。
  
  是脂評雖佳,每多虛筆,卻藉此看出作者寫定本書,安排回目,的確費了一番苦心。有好幾回書,至今猶缺回目,則當時下筆鄭重可知。今日雖作閑談,亦談何容易。以上諸例若有一二中肯處,也衹好算蒙對了罷。
  
  餘文
  
  引言提到的熟故事恕我引用全文。《宣和畫譜》曰:
  
  張僧繇嘗於金陵安樂寺畫四竜不點目睛,謂點則騰驤而去。人以為誕,固請點之。因為落墨,纔及二竜,果雷電破壁,徐視畫已失之矣。獨二竜未點睛者在焉。
  
  回目的作用也仿佛如此,衹未免說得過於神奇耳。
  
  要瞭解回目的做法,先要瞭解回目的三種最基本最簡單的情況:(一)文字總比較簡短,(二)上下兩句相對,(三)與正文有密切的關係。根據這三點來說:從(一),須用最精簡的文字,於是有了“煉字”和“用典”;從(二),須用駢偶的文字,於是有了“對比”與“相因”的寫法;從(三),須與正文發生配合的作用,卻不一定重複,於是有了“離合”與“錯綜”。當然也還有別的,就一時想到的說來如此,這些都從回目的基本性質上來的。
  
  第一點尤為凸出。回目大都沒有幾個字,如何能容納拖沓的文章呢?因此有必要,也更容易接受中國文字精簡的古老傳統。所謂“凝煉”、“緊縮”在詩詞中例子很多,不用說了。在近古的小說戲劇裏卻比較少用,因為這裏需要的是口語流暢。若過分凝煉,便會妨害了流利之美,減弱了普及的功能。但《紅樓夢》在白話小說為異軍突起,非其他小說可比,它綜合了、發展了中國文字語言的一切長處而自成一傢。所以兼備凝煉與流暢之美,即在正文中已往往有之,在回目裏凝煉的狀況尤其顯著。
  
  “煉字”、“用典”同為文字的精簡,而稍稍不同。典故每把一個整的故事緊縮成幾個字,暗示當更多一些。如本篇第八例“環燕”即用典之例。十二例“慧”“忙”“慈”“癡”,十三例“假”“虛”“真”“癡”,十四例“獨豔”,並煉字之例。此外本篇未及載的,如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癖,瀟湘子雅謔補餘香”,今本多作“補餘音”。補餘香似乎費解,而含藴卻深。所謂“同心之言其臭如蘭”,香字從此翻出,示釵、黛二人之交誼漸深,補餘音好像易懂,其實意義反不明確。這是煉字和用典的混合型。
  
  第二點是回目兩句之間的關係,如第十一例以“割腥啖膻”對“白雪紅梅”;第十四例以“獨豔”對“群芳”,即是“對比”;第五例始於鐵檻終於饅頭;第十三例以“假鳳虛凰”明“真情癡理”,即是相因。自然,第五例“鐵檻”、“饅頭”欲作為對比看亦未嘗不可,隨文立說,無須拘執也。
  
  第三點是回目與正文的關係在本篇中比較多,如第一例賈雨村所懷乃丫環嬌杏,而回目上書閨秀;第五例王熙鳳在饅頭庵弄權而回目稱鐵檻寺;第十三例本文不見“茜紗窗”,第十回本文不言尤氏美,而回目俱特筆點明,並皆“離合”之例。如第四例名字互見;第九例“喜出望外”,回目指平兒說,本文指寶玉說;第十五例,直書麯筆之異;第十六例事實敘次的不同,雖情形各別,並為“錯綜”之例。
  
  本篇偶舉十六例,在全書回目的比重上,不過百分之二十左右,以上概括得也很不完備,聊表大意而已。以回目論回目,固有這些情形,此外《紅樓夢》本身也另有一種情形必須一表的,即有過多的微言大義。引言中曾拿它來比《春秋》經,讀者或未必贊成,不過我確是那樣想的。以綱目來比,則回目似綱,本文似目。以《春秋》來比,則回目似經,本文似傳。上邊所舉回目的特點,大都可以在《春秋》經上去找的。就與本文離合這一點來說,與《春秋》經傳的關係十分相似。如《左傳》上明說趙穿弒靈公於桃園,而經文承晉史董狐之舊,書趙盾弒其君。本篇第十四例以“獨豔理親喪”貶斥賈敬,第十五例以“藉劍殺人”歸獄鳳姐,用筆深冷,實私淑《春秋》得其神髓。蓋作者生值專製淫威之朝,出身封建禮法之傢,追憶風月繁華,歷盡凄涼境界,悼紅軒削稿,黃葉村著書,豈獨情深,實茹隱痛,固未嘗不以石破天驚古今第一奇書自命,雖托之於小說,亦衹可托之於小說,妄揣其心,實有不甘於小說者,於是微言間出,幻境潤翻,讀者或訝其過多,殊不知伊人自有其衷麯,所謂“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又云,“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誠慨乎其言之矣。殘墨未終,淚盡而逝,於今百世之下識與不識皆知《紅樓夢》為奇書,宿願之償在於身後,作者自可無憾於九原。然而知人論世,談何容易,若茲野人芹獻,君亦姑妄聽之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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