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杂家 刘子 Liu   》 祸福第四十八      刘昼 Liu Zhou

  祸福同根,妖祥共域。祸之所倚,反以为福;福之所伏,还以成祸。妖之所见,或能为吉;祥之所降,亦回成凶。有知祸之为福,福之为祸,妖之为吉,样之为凶,则可与言物类矣。吴兵大胜,以为福也,而有姑苏之困;越栖会稽,以为祸也,而有五湖之霸;戎王强盛,以为福也,而有樽下之执;陈骈出奔,以为祸也,终有厚遇之福。祸福回旋,难以类推。
  昔宋人有白犊之祥,而有失明之祸。虽有失明之祸,以至获全之福。北叟有胡马之利,卒有奔坠之患。虽有奔坠之患,以至保身之福。以见不祥而修善,则妖反为祥;见祥而不为善,即祥还成妖矣。昔武丁之时,毫有桑谷,共生于朝,史占之曰:“野草生朝,朝其亡乎!”武丁恐惧,侧身修德,桑谷自枯。八紘之内,重译而来,殷道中兴。帝辛之时,有雀生鸢于城之隅。史占之曰:“以小生大,国家必王。”帝辛骄暴,遂亡殷国。故妖孽者所以警王侯也,怪梦者所以警庶人也。妖孽不胜善政,则凶反成吉;怪梦不胜善言,则福转为祸。
  人有祸必惧,惧必有敬,敬则有福,福则有喜,喜则有骄,骄则有祸。是以君子祥至不深喜,逾敬慎以俭诚其身;妖见不为戚,逾修德以为务。故招庆于神祗,灾消而福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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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学第六辩乐第七履信第八思顺第九慎独第十贵农第十一
爱民第十二从化第十三法术第十四赏罚第十五审名第十六鄙名第十七
知人第十八荐贤第十九因显第二十托附第二十一心隐第二十二通塞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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