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女人,天生是尤物   》 刎頸之交(1)      柏楊 Bai Yang

  脖子在人身上的地位,實在可憐之極,一個窮兇極惡的人,無論其心多麽壞,其手多麽辣,結果受害的準是脖子。自己走投無路,必須自縊時,從沒有用麻繩往腳上套、手上套,而都是往脖子上套的。一旦被官府捉住,判以死刑,喀嚓一聲,也是脖子倒楣。或者像美國殖民時期那樣動不動就“問吊”,問吊者,拴住脖子吊到樹上之謂也,脖子也是首當其衝。
  脖子對女人的功用,似乎較對男人的功用為大。蓋男人上吊,不過是許多自殺的方法之一,而女人恐怕是最佳的一着。歷史上是不是有這一類的統計,我不知道,但據“自由心證”估計,女人自殺,好像以上吊為最多。跳井的、吞金的(《紅樓夢》的尤二姐便是吞金而亡,惜哉,那一錠金子),總占少數,且不普遍,蓋有些地方無井可跳,有些人無金可吞,有金還不上吊哩。現在文明進步,女人一時想不開,有知識的多服安眠藥,無知識的多服巴拉鬆,脖子總算有得救的一天,否則,衹脖子一處擔當其苦,天下不公平之事,無逾於此。
  頸之為用,除供被砍,被絞,和自動自發的上吊之外,長在女人身上,還可作撒嬌之用。從前男人最怕女人“一哭二鬧三上吊”,太太小姐要買皮大衣,或是要去美國耶穌出生地朝聖(誰要說耶穌的出生地在以色列伯利恆,誰的智慧便有問題),你要不肯,第一步粉淚如雨,繼則找你的尊長,訪你的長官,鬧得你心中轟轟然,最後再去買條麻繩,揚言不活啦。嗚呼,她們要沒有脖子,不知道這最後一着是啥。
  脖子對女人既負有如此重責大任,則把它打扮打扮,自屬理所當然,這就要看各人的先天造化矣。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其白如玉,名副其實的“玉頸”。有些太太小姐的面貌雖然很白,可是,脖子以下,卻黑得要命,此乃屬於“貓洗臉”之類,洗臉時衹洗“臉”,耳根後和脖子上,都管他娘也。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和其臉同樣焦黑,看起來使人掃興。但更掃興的卻是有些太太小姐短而粗的脖子焉,看了恨不得抓住她的腦袋硬往上拔一拔。真正漂亮的玉頸,是白而長,長而細的頸也。
  跟鼻子一樣,詩人似乎也沒有詠脖子的,大概脖子長得比鼻子還要單調,左看右看,看不出啥哲學,勾不起啥靈感,無法落筆之故。其實脖子的學問也頗大,即以接吻而論,脖子便是了不起的里程碑,而且比嘴唇更性感。男女青年接吻,在我們這個社會,固然教老頭兩眼發直,但在洋大人之國,接吻和握手一樣的普遍,稀鬆平常,已不能表達愛情。而表達愛情之吻,則全靠脖子。到了相當時候,男的吻了女孩子的玉頸,而女孩子也准許他吻其玉頸,裏面就大有文章啦。
  腳可纏之,耳可穿之,唇可塗之,脖子則玩些啥花樣哉?既無法纏,又無法穿,光光如柱,束手無策。粗心大意的人準以為這一下太太小姐可以休矣,卻想不到她們照樣的一點都不肯放鬆。用到其他方面的手術,限於形態,固無法施展,於是,不知道是那一個缺德的傢夥竟發明了項鏈之物,這一發明,把女人發明得如醉如癡,把男人發明得要瘋要狂。
  女人在其雪白的玉頸上戴上一條恰到好處的項鏈,本有九分美的,則增為十分美,本是十分醜的,則減為七分醜六分醜矣。項鏈跟耳環一樣,大概都屬於想當年搶婚制度流傳下來的餘孽,柏楊先生每一想起男人竟可以把漂亮小姐鎖住脖子鎖到床頭上,便樂不可支。可能搶婚之初,鎖新娘脖子的一定是光禿禿的鐵鏈;等到後來,憐香惜玉,可能用布包着,以免擦傷玉肌;演變下來,乃到了今天這個局面——竟用起黃金的和鑽石的。大錯全由男人鑄成,小不忍則受大苦者也。
  莫泊桑先生有一篇小說,名《項鏈》,傢喻戶曉的傑作,說的是一對年輕夫婦去參加宴會,硬要擺闊,玉頸上沒有項鏈豈不寒酸,乃嚮有錢的傢夥藉得一條鑽石的戴之。不知怎麽搞的,竟弄丟啦,二人像牛馬一樣工作了二十年纔還清,想不到還清之後纔發現,當初的那條項鏈,竟是假的,你說糟不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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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北嶽文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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