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紅樓夢新證   》 末期(自康熙五十二年以次)[十]      周汝昌 Zhou Ruchang

  一七三〇雍正八年庚戌
  
  曹雪芹七歲。
  
  
  本年正月,諭內閣,曉諭八旗及各地駐防兵勿信左道妖言。
  
  其詞略雲:“從來左道妖言,如讖緯圖記機祥禍福之屬,皆足以惑世誣民,為人心風俗之大患。……觀滿洲漢軍人等,亦每易為此邪說所惑,如延信之聽信道姑王氏,年羹堯之聽信鄒魯與淨一道人,允禵之聽信星士張愷,皆藉怪異荒唐之說以助其妄亂悖逆之心。又如伊禮布為江寧將軍時,信一風鑒,令伊子易衣潛往相面,從此江寧之弁兵等皆驚為靈驗,其門如市,今此人已牽連入於大逆案中矣。可知僧道醫卜星相之類,往往為姦宄之所潛藏,不可不慎也。昨總督範時繹又於江南人傢查出違禁圖讖之書。是草野之間,妖言惑衆之風未嘗止息。……”
  
  
  
  按僧道之流,往往大有關係;《紅樓夢》開捲即出“一僧一道”,在今日視之,為無意義,在當時統治主眼中,此皆“亂階”人物也。閱《紅樓夢》者宜稍明彼時史事,其故在此。
  
  
  
  二月,諭內閣,定豁免積欠錢糧例。
  
  
  略謂“從來察吏之道,莫先於奬廉懲貪”,自康熙時“恃有寬大之恩,心無畏懼,將侵蝕貪墨視為固然,數十年來日積月纍,虧空婪贓之案不可勝數”,故加懲治。今吏治稍清,“欲大沛恩膏,酌免遠年承追之項,將各直省官員名下應追贓銀及侵欺那移流抵分賠代賠銀兩,凡事在雍正三年以前已經發覺者,該部查明情由具奏,朕酌其情罪,降旨免追。其自雍正四年正月以後犯罪之案,乃屢經訓諭而不悛改者,不準寬免。……”
  
  
  
  三月,諭內閣,外任各官因公詿誤例應降革者,纔具稍有可用,必再試以職任,片善寸長,亦不輕棄,今在京部院司官及旗員因公詿誤者,所當一體加恩,予以贖過自新之路。嗣後詿誤降革而無錢糧不清及治罪之察者,準照外官例由該管堂官該旗大臣出具考語奏聞帶領引見。尋又定除永停俸祿者外,一應革降、留任、罰俸、停升之案悉行寬免,準其開復。
  
  
  按《紅樓夢》寫賈雨村、張如圭等一案參革之員皆得起復,亦此類也。
  
  
  
  解範時繹兩江總督任,調史貽直署理。
  
  五月,怡親王允祥病故。優褒無以復加。
  
  江蘇巡撫尹繼善請將蘇州府常熟、昭文丐戶除籍列為編氓,從之。
  
  
  誠親王允祉以黨附阿其那等、狂悖不敬、怡王喪中“有慶幸之意”等等罪名,議正法,子孫或斬或編入佐領更名披甲當差,傢産交內務府,得旨:允祉革退王爵拘禁,子弘晟拘禁。其所屬人等另處。
  
  
  封允禧為貝勒,允裪為郡王,弘皙為親王,弘景為貝子。以皆知“感恩”也。
  
  
  六月,白傢疃村立怡王祠,賞地免租。
  
  諭大學士等雲:“從前怡親王常在朕前奏稱白傢疃一帶居民,忠厚善良,深知感激朝廷教養之恩。今王薨逝,而彼地居民人等感念王之恩德,願自備資本,建立祠宇,歲時致祭。輿情懇切,足徵王之遺愛在人,而民風醇厚,亦自此可見。朕欲將白傢疃數村地丁錢糧永遠蠲免,以為將來祭祀香火之資,並使良民永沾恩澤。爾等確議具奏。”尋議:白傢疃等十村莊,具呈建祠之鄉民,共三百餘戶,內有田土者甚少。查得此地附近有入官田土三十餘頃,需人耕種,不若將此數村人口酌量多寡,派撥地畝,令其世世管業,每年除辦祭物外,俾得均沾餘潤,所有應納錢糧,永遠蠲免,庶於鄉民俱有裨益。從之。按白傢疃在京西北郊,允祥別墅所在地也。今觀此,蓋已無異一種特殊官莊官屯矣。今“賢王祠”遺址已改為學校。
  
  準允祥已故子弘暾之指配妻(未婚娶)富察氏為允祥服孝,令進王府,命王妃收以為媳,弘暾事照貝勒禮儀,以親侄一人襲貝勒,令富察氏撫養,“俾其無子而有子,以彰節女之厚報焉。”
  
  隋赫德以奏日食事被切責。
  
  其諭內閣雲:“江寧織造郎中隋赫德具折奏稱本年六月初一日日食之期,江寧地方先期陰雨,至午後則天色晴明,萬物共見,日光無虧,地方鹹以為瑞,特行奏賀等語。朕彼時即批諭切責隋赫德:此並非爾職掌應奏之事,且以識見庸鄙之人,而輕言天象,尤屬誕妄。……”按觀此諭,隋赫德之寵已就衰矣。雍正時,臣僚奉諛,奏報河清、慶雲見、瑞芝生、産麟、儀鳳,不一而足,雍正皆佯示不受。
  
  
  七月,諭都察院,駁所議“設立巡檢,原以助兵馬司耳目之所不及,該鋪內一應盜、逃以及黃銅、賭博、宰牛、鬥毆、打降、酗酒等項,應令該巡檢協力稽查,不得專擅以侵司坊官之職守……”一節,尋議:五城關外巡檢於該管地方遇有上述等事,將人犯立即拘拏,報明司坊官,詳解該城御史發落,不得擅自審理。從之。
  
  
  將京畿各府有莊屯之地方,以旗人事務繁多,劃三百裏內外為一路,分為八路,設官八員,分司辦理。
  
  八月,以寧郡王弘晈之長子永喜為弘暾嗣,襲貝勒,令福晉富察氏撫養。
  
  
  九月,治白雲觀道士賈士芳。以其妖妄悖逆也。尋定本犯及十六歲以上親屬男子皆立斬,十五歲以下及妻女給功臣傢為奴,暫著地方官看守。
  
  
  十月,整頓漢軍佐領,增添兵額。
  
  
  其法內有下五旗貝勒以下之漢軍佐領皆撒歸旗下公中佐領當差。又命“內務府人丁甚衆,於充役當差之外,其閑散人丁亦可撥入八旗披甲。”旋查出內務府人過繼、養子等項人丁約二千餘名,亦撥入各旗漢軍壯丁不齊之佐領下一體挑選披甲當差。按以閑餘散丁補充兵額,而視內務府漢姓人為“漢軍”同類,亦自此濫觴。
  
  
  十一月,諭內閣,漢軍功臣後裔之不肖者,舉範時繹、尚崇廙、李永陞為例。本應重治,特為釋放,以“洗滌肺腸”。崇廙,尚可喜之孫,尚之隆(康熙內大臣)之子也。
  
  
  
  一七三一雍正九年辛亥
  
  曹雪芹八歲。
  
  七月,召傅鼐赴北路軍營效力;十二月,給原授職銜,軍營參贊大臣,未行,還入宮侍起居。
  
  傅鼐事參看第二章。
  
  本年三月,命揀選八旗傢人二千,以副將軍統之,赴西路軍營備用。
  
  
  六月,因滿都護病故,無子,命議選承襲人。
  
  按滿都護,恭親王常寧之子,“下愚不移,轉入於阿其那、塞思黑、蘇努、保泰等之邪黨”,其餘子孫皆“庸劣”,故令另選。後以斐封貝勒承襲,並給還佐領。
  
  
  
  七月,各地請建怡親王祠。
  
  按允祥為雍正之異母弟,雍正特優待之以示“悌”於弟兄,即準畿輔、奉天、浙江三處建祠。
  
  
  八月,署兩江總督尹繼善奏事。
  
  
  十月,晉封貝子弘春為貝勒。
  
  十一月,命八旗漢軍勳舊大臣尚、耿、石、李、佟、祖、蔡、王諸傢子弟年十五以上二十歲以內揀選引見。
  
  十二月,呂留良所著《四書講義》、《語錄》等逐條摘駁,刊布學宮。
  
  附按,乾隆即位後曾有論及雍正一朝政策之諭,中雲:“我皇考即位之初,承聖祖仁皇帝深仁厚澤垂六十餘年之久,休養生息,物熾而豐,厥後遂有法綱漸弛、風俗漸玩之勢。皇考加意振飭,使綱紀整肅,弊革風清。凡此因勢利導之方,正所以成繼志述事之善也。又豈得謂翻聖祖之案乎?皇考初政峻厲,至雍正九年十年以來,人心已知法度,吏治已漸澄清,未始不敦崇寬簡,相安樂易,見臣工或有奉行不善,失於苛刻者,每多救其流弊,寬免體恤之恩,時時下逮。是即十三載之中而劑酌盈虛,調適竟絿,前後已非一轍矣。”故雍正之所為,以本年而後為略有不同。然此亦並非雍正忽生“善心”,改行“惠政”,蓋至於此,其政敵之較有力者,皆已誅鋤略盡,於雍正而言,不獨其心告安,即大肆芟夷之興亦稍盡矣。至於寶親王弘歷,亦自此際逐步預參政計,故前後之際,微現區分。而曹傢命運,無不與此息息相關也。趙執信獨於雍正十年始敢作悼念李煦詩,其故亦正在此。參看《永憲錄》捲四記雲:“八年秋,因怡親王薨,降旨矜恤允禵,欲加委任;相傳令大學士馬爾賽諭以聖意,回奏有‘殺馬爾賽,乃任事’語。上置之,賜居圓明園旁關帝廟。十三年,上不豫,特旨召見,先示勉勵之訓,後申寄托之意。堅以病辭。今上即位,封其子為親王。阿、塞後人,亦賜爵賞焉。”此即雍正自允祥故後,已思收拾之明證,而其間皆有弘歷之力也。
  
  
  
  
  一七三二雍正十年壬子
  
  曹雪芹九歲。
  
  福彭任鑲藍旗滿洲都繞;閏五月,改宗人府右宗正。
  
  本年二月,侍郎彭維新、巡撫尹繼善等奏報清查康熙五十一年以後江南錢糧積欠已竣,計一千一十一萬六千三百兩零,內實在民欠五百三十九萬兩零,侵蝕包攬者四百七十二萬六千餘兩。命侵蝕包攬之項分十年帶徵,實在民欠分二十年帶徵。
  
  
  諭內閣定懸挂祀牌之製。
  
  其詞雲:“國傢典禮,首重祭祀,每當齋戒日期,必檢束身心,竭誠致敬不稍放逸,始可以嚴昭事而格神明。朕每遇齋戒之日,至誠至敬,不但殿廷供設銅人,即坐臥之次,亦書齋戒牌,存心儆惕,須臾弗忘。至內外大小官員,雖設齋牌於官署,但恐言動起居之際,稍有褻慢,即非緻齋嚴肅之義。查明代祀典,凡陪祀及執事之人,有懸祀牌之例。今酌定齋牌之式,令陪祀人員佩著心胸之間,使觸目儆心,格恭罔懈,並得彼此觀瞻,益加省惕。其於明禋大典,愈昭虔潔。著傳諭各部院及八旗並直省文武官員,一體遵行。”按此清代皇帝率領官僚所表演之把戲也。《紅樓夢》寫黛玉初入賈府,不得見其舅賈政,理由即“今日齋戒去了”,謂此。
  
  
  四月,為圓明園八旗兵丁及內府三旗人員之子弟設立學捨。
  
  諭果親王等:“近見圓明園兵丁氣象,較前甚優。圓明園之八旗及內府三旗,著賞給教習人員,令伊等子弟學習漢書。其一切事宜,著定議具奏。”尋議:設立學捨當視營房之遠近。鑲黃、正黃、正白、鑲白四旗營房相近,請設學捨一所,教習二名。正紅、鑲紅二旗營房相近,設學捨一所,教習一名。正藍、鑲藍二旗營房隔遠,內務府三旗原同一營,設學捨三所,教習三名。其教習人員,在八旗及內府生員內選取,給與錢糧季米,四年一換。訓誨優者咨行吏部,即以筆帖式用。劣者革退,另行選補。從之。
  
  
  五月諭八旗都統等:八旗藉支公庫及廣善庫,歷年拖欠尚四十餘萬兩,豁免子孫代先世還欠扣餉。
  
  按二庫皆為周濟八旗窘乏而設,“而伊等罔知感恩,任意花費,至有偽捏事端,一人名下多至三四千金者”。以情甚可惡,故令其人雖故,亦於孫弟侄及傢下披甲人等俸祿坐扣一半,“俾人知祖、父欠帑,日後為子孫之纍”。今將此種豁免,後不為例。其餘虧空侵蝕那移婪贓等項仍遵前旨查奏。
  
  閏五月,允祉(三阿哥)病故。
  
  八月,賞還海善(常寧之子)貝勒原銜。
  
  
  九月,親詣怡親王殯所奠酒。
  
  
  召尹繼善來京。以魏廷珍署兩江總督。
  
  
  封故恆親王允祺子弘晊為恆親王。
  
  
  十一月,加兩江總督尹繼善兵部尚書銜。
  
  十二月,結呂留良案。
  
  先是,令各省各學生監等將應否照大逆治罪之處取具每人結狀具奏。並無異詞。至是命呂留良、呂葆中父子戮屍梟示,呂毅中斬立决,孫輩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財産令地方變價充公。尋又治嚴鴻逵等多人重罪。
  
  
  
  
  
  一七三三
  雍正十一年癸醜
  
  曹雪芹十歲。
  
  二月,福彭為玉牒館總裁;四月,軍機處行走;七月,為定邊大將軍討噶爾丹策凌;十一月駐烏裏雅蘇臺。
  
  
  按福彭事亦詳第二章,至此,步步得用。
  
  七月,內務府請補放曹頎故後遺缺,以曹宜為正白旗護軍參領。
  
  
  七月二十四日總管內務府事務莊親王等奏:為旗鼓佐領曹頎等身故,請補放缺額,“奉旨:以常阿調補曹頎之佐領。”同日又奏請補放正白旗護軍參領噶爾明、鄂英輝等病故缺額。
  
  
  
  “將侍衛委署護軍參領那勤、福勒敦,鳥槍護軍參領曹宜、鄂勒吉拜等名,各繕一緑頭牌”由總管親王大臣等帶領引見。“奉旨:以那勤、曹宜補放護軍參領。”
  
  
  
  十月,審辦隋赫德以財物鑽營老平郡王一案。
  
  
  十月初七日內務府奏案,原件雲:“和碩莊親王臣允祿謹奏:臣遵旨訊問原任織造綏赫德以財鑽營一案。據綏赫德供稱:奴才原有寶月瓶一件,洋漆小書架一對,玉壽星一個,銅鼎一個,於今年二三月間,交與開古董鋪的瀋姓人拿去變賣。後來瀋姓人帶了老平郡王的小兒子,到奴才傢來,說要書架、寶月瓶,講定書架價銀三十兩,瓶價銀四十兩,並沒有給銀子,是開鋪的瀋姓人保着拿去的。奴才並未見老平郡王,老平郡王也無差人叫奴才。後來給過書架價銀三十兩,是我傢人四虎兒在古董鋪裏要了來的,瓶價銀四十兩沒給。我使傢人二哥催過。後來我想,小阿哥是原任織造曹寅的女兒所生之子,奴才荷蒙皇上洪恩,將曹寅傢産都賞了奴才,若為這四十兩銀子,緊著催討不合,因此不要了是實。並沒有藉給銀兩之事,我若妄說藉給老平郡王銀兩,天必不容等語。隨訊問綏赫德傢人孟二哥、四虎兒,並賣古董的瀋四,俱照綏赫德供同。
  因其不吐實情,隨傳喚原平郡王訥爾素第六子福靜訊問,據供:因尋古玩,有開古董鋪的瀋四,引我到綏赫德傢,看定幾件,我即攜物回傢,留瀋四講價,或該多少,我八月務必清還。本日綏赫德使二婦女來我傢說,所看定的古玩要送我。我說不白要,價值多少,八月務必清還,目下無現銀。二婦女說,既無現銀,我們傢有無利息的銀子,要使就有。因此藉他傢銀子三千八百兩,係綏赫德第四的兒子,同他傢趙姓、孟姓傢人送來,我們收了。後來我大哥哥聽見,即嚮我說,所藉銀兩,務必急速清還,若不還使不得等語。
  訊據綫赫德之子富璋供稱:上年十一月內,有賣古董的瀋四,將老平郡王的兒子六阿哥帶到我傢,拿了幾宗古董去。後來又要藉銀子,我父親使我同傢人趙地藏保、孟二哥,將三千八百兩銀子送到老平郡王府,見了,將銀子交給了六阿哥。他原要給二分利息,我們不敢要利,也並未要文約是實等語。又詳訊民人瀋四、綏赫德傢人孟二哥。據瀋四供稱:我係本京民,在廊房鬍同開古董鋪。上年十二月間,有原任織造綏赫德,到我鋪內說,我傢也有幾件古董,你隨便到我傢去看看。隔了十數日,我找到他傢去看了,將玉如意一枝、磁瓶一個、銅鼎一個拿出來。隔了兩三日,他傢要回去了。後因我時常在老平郡王府內行走,今年正月間,老平郡王將我叫到府裏說,你替我藉幾兩銀子使用,我說無處去藉,有原任織造綏赫德傢有許多古董,何不到他傢要幾件,當些銀子使用?老平郡王說好,着六阿哥同你去。我同六阿哥到綏赫德傢,將那玉如意、銅鼎拿出當了五十兩銀子,六阿哥拿進去了。第二日,老平郡王說,我給綏赫德傢送幾樣餑餑去,可好麽?我說好,他必定感念王爺的恩。隨差趙姓太監送了四盒餑餑,綏赫德傢又回送了四件古董。後來聽見老平郡王發了財了,並沒有聽見是那裏得的銀子。這六七日前,老平郡王嚮我說,我因無銀使用,將綏赫德傢銀子使了三四千兩。綏赫德因何送銀的情由,我不知道是實等語。孟二哥供稱:今年正月間,我同地藏保,跟着我們小主兒,到老平郡王府裏進銀子。去時,我同地藏保騎著馬,小主兒坐著車,車內放著三包袱銀子,數目多少,我不知道。到了府前,我在外邊看着車,小主兒同地藏保進去了。隨後地藏保出來,將車上的銀子包袱拿進府內去了是實等語。復詳訊富璋,據稱:從前曹傢人往老平郡王傢行走,後來瀋四帶六阿哥並趙姓太監到我傢看古董,二次老平郡王又使六阿哥同趙姓太監到我傢,嚮我父親藉銀使用。頭次我父親使我同地藏保送銀五百兩,見了老平郡王,使六阿哥同趙姓太監收下,二次又使我同地藏保、孟二哥送銀三千三百兩,老平郡王叫六阿哥、趙姓太監收下。老平郡王時常使六阿哥、趙姓太監往來,與我父親說話,我實不知道說些什麽。今年三四月間,小平郡王差兩個護衛到我們傢,嚮我父親說,你藉給老王爺銀子,小王爺已經知道了,嗣後你這裏若再使人來往,或藉給銀子,若教小王爺聽見時,必定參奏,斷不輕完等語。將此處研訊綏赫德傢人地藏保,據供:雍正十年十一月,我跟隨富璋初次送銀五百兩,二次送銀三千三百兩,富璋進府裏去來,我並沒進去。還有我們傢人孟二哥,也曾跟去。因何送銀情由,我不知道是實。於本月小平郡王差兩員官,到我們傢,嚮我主子綏赫德說,你若再差人往府內去時,必然拿究,如此說過是實等語。
  
  再四嚴加詳訊,綏赫德方供:奴才來京時,會將官賞的揚州地方所有房地,賣銀五千餘兩。我原要帶回京城,養贍傢口。老平郡王差人來說,要藉銀五千兩使用,奴才一時糊塗,衹將所剩銀三千八百兩送去藉給是實。後來小平郡王差了兩個護衛,嚮奴才說,你若再要嚮府內送甚麽東西去時,小王爺斷不輕完,自此我沒有差人去。奴才如今已經七十餘歲,豈有求托王爺圖做官之意?因王爺一時要藉銀,我糊塗藉給了,並沒有別的情由等語。查綏赫德係微末之人,纍受皇恩,至深至重。前於織造任內,種種負恩,仍邀蒙寬典,僅革退織造。綏赫德理宜在傢安靜,以待餘年,乃並不守分,竟敢鑽營原平郡王訥爾素,往來行走,送給銀兩,其中不無情弊。至於訥爾素,已經革退王爵,不許出門,今又使令伊子福靜,私與綏赫德往來行走,藉取銀物,殊幹法紀。相應請旨,將伊等因何往來,並送給銀物實情,臣會同宗人府及該部,提齊案內人犯,一並嚴審定擬具奏。為此謹奏。
  
  
  雍正十一年十月初七日奉旨:綏赫德著發往北路軍臺效力贖罪,苦盡心效力,著該總管奏聞;如不肯實心效力,即行請旨,於該處正法。欽此。
  
  
  此旨係大學士鄂(爾泰)等交出,應辦理之處辦理軍機處業經辦理訖。”
  
  
  按此為關係曹傢之又一離奇案情。玩其內幕,頗不單簡。隋赫德與曹傢同屬內務府人員,既得曹傢全部財物,對曹氏有力親族平郡王傢抱有內慚之情,思欲私下有所彌縫,納爾素夫婦,身為曹寅長婿長女,對於幸獲曹傢財物之隋赫德亦覺有權私受移贈,此兩傢交通之原由也。復次,福彭(即奏案中之小平郡王)此際正嚮用,隋赫德與彼傢交往,亦有鑽營之心。再次,納爾素失歡於雍正,而福彭則與乾隆早相交好(乾隆即位前之《樂善堂集》,即福彭作序,此種關係非同一般),故福彭一面須防雍正得知訥爾素廢閑生事之情,一面實亦通過乾隆(此時尚為寶親王)為外傢曹氏暗施護救。故福彭與父訥爾素之行事表現,又須有所不同。此即層層關係復雜微妙之概也。古董行之瀋四,此輩專門行走於貴傢巨族,牽綫圖利,請托人情。瞭解此等人,有助於瞭解《紅樓夢》中之冷子興一流角色。又,隋赫德所變賣之諸古玩,或亦所得於曹傢者,未可知也。(追記:李華先生見示,隋赫德亦富察氏,與昌齡同行輩。如此則關係更加微妙。
  
  
  
  本年正月,命內大臣海望查勘浙江坍塌海塘。
  
  
  諭內閣,論士子文章“若不於根柢講求,而但以華靡相尚,則連篇纍牘,皆屬浮詞,聖賢精義既全無發明,聖賢語氣,又毫不相肖。國傢亦安用此浮誇淺薄之士哉?”此論八股文也。命重視二三場策論,“務得真纔,以收實用”。若有經義可觀而策論疵謬荒疏者,惟主考官是問。
  
  
  二月,封二十四阿哥允祕為諴親王,皇四子弘歷為寶親王,五子弘晝為和親王。
  
  四月,諭刑部,直省治盜仍依康熙舊例分別首從。
  
  禁刊寫書籍時諱避鬍虜夷狄等字。凡臨文作字刊刻書籍再犯者照“大不敬”律治罪。
  
  六月,封劉貴人為謙嬪。
  
  七月,吏部等議準兩江總督尹繼善奏兩淮????政事宜。
  
  以常德府城內四月初六日民居失火,延燒二百餘戶,責飭地方官既不預設救火之具,又不用力搶救。“湖廣如此,他省可知”,再有似此者地方官吏督撫皆從重議處。
  
  
  按《紅樓夢》寫江蘇蘇州甄士隱居處一帶失火延燒,即此類也。
  
  以平郡王福彭代順承郡王錫保為定邊大將軍,著錫保聽平郡王指示,效力贖罪。
  
  按本年福彭已被如此重用,與弘歷有關,此曹雪芹之親表兄也。餘謂曹傢所歷,以雍元至雍六、七數年間為最艱辛,至是當已逐漸好轉,迨乾元遂復臻暫時小康局面,情事昭然。
  
  八月,命貝子允祜同莊親王學習辦理正黃旗滿洲事務,貝勒允禧同果親王學習辦理鑲紅旗滿洲事務。
  
  九月,吏部遵議:定例滿洲舉人選用小京官,漢軍舉人選用知縣。從前漢軍舉人有冒入滿洲額內中式者,嗣後有此將咨送之該旗都統佐領交部議處,舉人革退。從之。
  
  
  十月,大學士張廷玉給假南還,賜帑金一萬兩為祠宇祭祀之用,賜御用冠帶衣裘及貂皮、人參、內紵,內府書籍五十二種,交與江南織造高斌官艘運至桐城本籍。
  
  
  按曹氏於江南為織造數十年,諒亦未曾接受過此等差事,見過此等場面。高斌者,雍正時之織造、巡????並管河務之“紅人”。其寵張至此者,以彼修《聖祖實錄》,盡滅雍正謀父奪位之跡也。
  
  
  
  
  
  一七三四雍正十二年甲寅
  
  
  
  曹雪芹十一歲。
  
  本年三月初一日,敦誠生。
  
  
  
  本年三月,前兩江總督、工部尚書兼管兵部範時繹革退尚書職任。
  
  
  按時繹,範文程之孫也。雍正謂其“在江南任內居心詐偽,辦事瞻徇,吏治官方,毫無整飭,????梟巨盜,縱令遠颺,甚至姦宄不法之徒,私相往來,麯為襢護,”情弊敗露,用為總河,因不盡職,撤回京師,以“勳臣之後”,仍用為尚書,今復將一切部務推諉玩愒,“可謂下愚不移,非尋常疏忽之咎可比。”遂革職,“以為負恩溺職者戒”。
  
  
  
  承友人見告:一九三九--一九四〇年間《新北京報》曾載一文,謂範文程之裔與曹雪芹傢為親戚。此則報刊,尚未能查找確實。範時繹為奉旨逮問曹頫之人,不知曾有“瞻徇”否。
  
  
  四月,定宗室覺羅犯枷責罪不準折贖,著在宗人府拘禁、鎖禁。犯鞭笞罪者以革錢糧抵罪。
  
  
  戒八旗遇吉兇之事競尚繁華,恣意奢靡。
  
  八月,遣侍郎傅鼐等前往準噶爾曉諭臺吉噶爾丹策零。
  
  允禕革貝勒降為公爵,弘春革郡王降為貝子。
  
  十月,諭:“鬼神之道,實為體物不遺,……惟信以為有,而時時誠敬,厥後必然受福,若以為無,而事事怠慢,厥後必然受禍。理有一定,毫發不爽也。”
  
  
  按雍正以迷信鬼神為愚民要著。《紅樓夢》中,對迷信最表反對,時加揶揄嘲弄。
  
  十一月,大阿哥允禔逝世,著照貝子例辦喪。封其子弘昉為鎮國公。封允礽子弘晀為輔國公。
  
  按至此,諸年長阿哥中衹有一允禵尚在景山高墻圈禁,而至雍正之封弘字輩子侄,稍稍收拾,亦即雍正之“駕崩”前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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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紅樓一春夢

【資料來源】紅樓癡迷錄入。轉載自撫琴居論壇。
評紅樓夢新證⑴寫在捲頭
第一章引論第二節紅學一斑
第三節 重新認識紅樓夢第四節 幾點理解
第二章 人物考 第一節 世係譜表第二節 曹宜曹宣
第三節 過繼關係第四節 幾門親戚
第三章 籍貫出身第二節 遼陽俘虜
第四章 地點問題第二節 院宇圖說
第三節 北京住宅第四節 江寧織署
第五節 真州鹺院第五章 雪芹生卒
第六章 紅樓紀歷第七章 史事稽年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二]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三]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四]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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