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演绎 定是紅樓夢裏人   》 第四十七篇 可貴而又不足      周汝昌 Zhou Ruchang

  麝月
  
  張愛玲極度憎惡高鶚偽續,以最“激烈”的語言痛斥之,是她文學、文化修養和審美天賦都高出俗流的鮮明證據。與此同時,她又表示了《紅樓》未完是人生一大恨事。這二者並合在一起——其實是事情的“正”“反”兩面,就使她走上“探佚”之路,這是一條鐵定的規律,是“身不由己”的強烈願望與“戰鬥”。
  
  她因見脂批提到曾有“獄神廟”五六稿,為藉閱者迷失,十分嘆恨,於是她便想坐“時間飛機”到那藉閱者傢將迷稿“搶回來”!這句詩人之言足以令人想見她的言談風度。
  
  所以,她的“夢魘”之最末一章,實即我們多年來致力倡導的紅學分支專科“探佚”之學,蓋非此無從理解雪芹的真《紅樓》、真意旨、真精神,亦即非此不能徹底清除高續的影響——即把一部至崇至偉的絶作給“庸俗化了”(張愛玲用語),變成一本“三角戀愛”的“小悲劇”,惑亂人們的耳目和心神。
  
  她對“探佚”下了功夫,但因受到別傢誤說的幹擾,加上她自己的若幹誤讀誤會,遂致貢獻未能甚多甚大,是紅學史上一個不小的遺憾——因為她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為更好些的探佚人才。
  
  她在這方面的重要見解講起來似乎不是多麽新鮮豐富,也許她對別人的研究論點同意的即不再重複,是其一因。所以略述其不太為人習知的幾點,聊見一斑——
  
  第一是她認為賈傢獲罪抄傢,先前主因是東府而非西府。證據是賈珍曾接待江南甄傢的來人,私移財物。後來纔變成以榮府為主犯。
  
  第二是賈環篡奪了寶玉的“世襲權,”騰達榮耀了一番。但結局也不美妙。
  
  第三是榮府抄沒似衹限財物;至於府第、花園,俱未沒收充公。證據是鳳姐“掃雪拾玉”的情節,明明仍在“穿堂”,還是老院。大觀園衹是淪落為荒涼凄寂之境,亦仍未動歸屬。
  
  第四是襲人別嫁後,如何囑寶玉,留下了麝月始終伴從,而寶玉的出傢,是全書結束的前一刻,亦非由於“看破紅塵”之故。
  
  第五是她以為寶玉為僧後又與襲人意外睹面相逢,各自僕倒於雪地中,是可能符合原著的。
  
  此外,她對那麽多的女兒的結局命運,便很少話及。
  
  以上數端給我的印象是:她對傢亡這一主題註意討究,而對人散另一主題則並未十分關切。
  
  我自己的看法可以略為補充的也不妨順便記於此處,以供思索。
  
  第一,如依她所考,寧府方是抄傢主犯,這與秦可卿的喪殯內幕恐有重要關係。
  
  第二,甄傢私移的“財”,絶不是一般的金銀珠翠等物,而是“先朝”老皇帝、義忠親王老千歲(胤礽以及長子弘皙)的重要手跡(如密旨,如密奏摺上的批示,其它重要政治文獻、遺物、賜物、封誥……)。
  
  寶玉的“世襲”,號稱被篡,其實是寶玉不屑功名利祿,自願放棄——走上另一路途。
  
  她的“探佚”有貢獻,也受局限——被另一專傢的論點影響了不小,受到幹擾,因而減低了成績“分數”。
  
  總的精神境界在哪個層次?她未說清,也看不甚明白。是一可惜的缺陷。
  
  詩曰:
  
  探佚原來比探驪,聰明自作自標奇。
  
  受他影響良堪惜,難掩才人好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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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紅樓一春夢
緒引第一篇 人傑地靈的豐潤第二篇 天日無光
第三篇 第六官第四篇 “百般無味”第五篇 《金瓶梅》的旁證
第六篇 定是紅樓夢裏人第七篇 最壞的亞東本第八篇 令人惋惜的錯誤
第九篇 一篇自序大方傢第十篇 揭假究真第十一篇 智者千慮
第十二篇 一尊菩薩第十三篇 慣殺風景第十四篇 新穎的插麯
第十五篇 英雄所見略同第十六篇 金玉緣與金石緣第十七篇 三部古抄本
第十八篇 曹雪芹寫自己第十九篇 “破滅感”第二十篇 還是承認了自傳性
第二十一篇 上乘的探佚能力第二十二篇 未能免俗第二十三篇 怎麽讀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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