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 我当代表十年   》 第47节:第四章 关注弱势群体(13)      赵咏秋 Zhao Yongqiu

  我反复阅读了这两个答复,感到满意。
  我要转告向我反应问题的那位王同志以及众多的正在寻找走失亲人的家属们,你们盼望着的事情正在实现之中,并将逐步完善。政府正在努力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诺言。我还要呼吁广大网民给予"救助·中国"网站更多关注与支持,让网站尽快发挥提供救助信息的效用。
  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工人阶级--解放前,是被雇佣的奴隶,新中国成立以后,成为国家的主人,是中国社会各阶级中的领导阶级,代表着中国社会中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
  "我们是企业的主人!""我们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这是计划经济年代里工人们盛行的口号和誓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努力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广大工人阶级担当起历史的重任,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经济建设中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涌现出了大批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全社会都为"工人"感到光荣自豪。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提高知识分子的地位,将知识分子也确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后来,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的职工和城镇非正规就业群体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也加入了工人阶级队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一部分低学历的工人走进了失业下岗的行列。大批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人又整体面临改变身份,从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固定工变成为社会人、合同工。面对这些改革,许多工人产生了困惑:我们以打工者的身份,将如何体现"主人翁地位"?但是,他们还是以国家的经济发展大局为重,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顺应社会前进的潮流,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以顽强的精神去搏击市场。
  其后,有一些下岗工人开始向我反映他们在再就业中遇到的新问题:
  "过去在国有企业除工资外还有劳保福利,现在什么劳保福利都没有,老板用人还很随意,想用就用,不想用就随时解聘,没有地方说理。"
  "老板不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我们的养老、医疗失去了保障,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说:"你们应该向老板要求签定合同,将购买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写进合同,你们一定要通过签定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人朋友说:"现在就业这么困难,我们哪里还敢提及这些要求啊?"
  通过新闻媒体我也了解到,全国有许多农民工因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产生劳动纠纷后到法院打官司难以胜诉,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为此,我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同志进行了沟通,他们早已掌握了这些情况:"目前,一方面是劳动者自身缺乏签定合同的意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了尽量逃避责任,不愿意与打工者签定合同。现在劳动投诉和提起劳动仲裁的事件很多。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一直在努力通过劳动执法和劳动仲裁来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对不签定劳动合同和逃避交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惩处,但是,由于社会保障法没有出台,现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维权存在难度。"
  我又向法律专家进行了咨询:"工人的合法权益为什么难以通过司法程序来保障?"法律专家也认为:由于法律没有硬性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和必须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时限条款,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如果工人也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法院就没有定性的法律依据,工人就难以胜诉。
  在工会工作的张文高同志还忧虑的告诉我另外一个现象:"现在许多企业流行搞计件工资,工人什么时候完成任务什么时候下班,按完成任务的数量领取报酬。法律规定,工人每天劳动不超过8个小时,在法定劳动时间之外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要补助一定比例的工资,由于计件定额完全由老板说了算,他们将劳动定额定得太高,工人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难以完成任务,只好加班工作,这样的加班老板是不给补助的。许多人的身体被累跨了,还拿不到很多报酬。计件工资成为企业随意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还不给加班工资的借口,可以逃避劳动执法,有的人拖着病体打官司,长时间难以结案,工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计件工资的定额是否合理,能否通过第三方的社会机构来评定?"我问。
  "我们工会也在考虑想建立社会评价机构,但目前还不能实现,现行法律也没有相关规定,法律已经老化,难以发挥效力,我们希望人大代表呼吁修改法律。"张文高说。
  在与市工会的工作接触中,我了解到工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新的任务。他们以维护广大工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研究探索着新形势下如何开展维权的办法和途径,同时,他们时常奔走于工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机关之间,在竭力为工人讨回公道,但是非常艰难。
  这些信息说明,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已经发生着动摇,相对于用人老板已经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法制不完善,工人的岗位、报酬、福利完全由老板单方说了算,则无论是下岗工人还是留在原岗位的工人,合法权益都容易遭受侵犯,国家必须尽快研究办法给予保护。
  "那些体弱有病的工人每一刻都是艰难的,有些人的生命可能还等不到法律公正的那一天。工人的地位降低,在许多人眼中'工人'成为了人生失败的代名词,许多家长训斥孩子说: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当'工人'!而经济建设确要依靠工人,这个状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法律的修改迫在眉睫。"我对张文高说。心中感到了事情的紧迫。
  于是,200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在30多名代表的支持下,我提交了《关于修改〈劳动法〉,保护工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关于修改《劳动法》,保护工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我国《劳动法》是1994年公布,当时处于计划经济年代,某些条文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能有效保护广大工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进行修改。存在的问题如下: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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