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
他今天所拣到的贝壳,在他之前一定有许多人拣到过,在他之后一定还会有许多人拣到。想到这一点,他感到很放心。
人性、爱情和天才
一
天才是大自然的奇迹,而奇迹是不可理喻的,你只能期待和惊叹。但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的确非常成功地把一个艺术天才的奇特而原始的灵魂展示给我们看了。
不过,书中描写的天才对爱情的态度,一开始使我有点吃惊。
"生命太短促了,没有时间既闹恋爱又搞艺术。"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我不想去评论那个结婚十七年之后被思特里克兰德"平白无故"地遗弃的女人有些什么不可原谅的缺点,平庸也罢,高尚也罢,事情反正都一样。勃朗什的痴情够纯真的了,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抛弃了她。他对女人有一个不容违拗的要求:别妨碍他搞艺术。如果说痴情是女人的优点,虚荣是女人的缺点,那么不管优点缺点如何搭配,女人反正是一种累赘。所以,最后他在塔希提岛上一个像狗一样甘愿供他泄欲而对他毫无所求的女人身上,找到了性的一劳永逸的寄托。这不是爱情,但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自己强健得足以不患爱情这种疾病,同时他也不能容忍身边有一个患着这种疾病的女人。他需要的是彻底摆脱爱情。
凡是经历过热恋并且必然地尝到了它的苦果的人,大约都会痛感"爱情是一种疾病"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可不是吗,这样地如醉如痴,这样地执迷不悟,到不了手就痛不欲生,到了手又嫌乏味。不过,这句话从病人嘴里说出来,与从医生嘴里说出来,意味就不一样了。
毛姆是用医生的眼光来诊视爱情这种人类最盲目癫狂的行为的。医生就能不生病?也许他早年因为这种病差一点丧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凡是我所读到的他的小说,几乎都不露声色地把人性肌体上的这个病灶透视给我们看,并且把爱情这种疾病的触媒--那些漂亮的、妩媚的、讨人喜欢的女人--解剖给我们看。
爱情和艺术,都植根于人的性本能。毛姆自己说:"我认为艺术也是性本能的一种流露。一个漂亮的女人,金黄的月亮照耀下的那不勒斯海湾,或者提香的名画《墓穴》,在人们心里勾起的是同样的感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然爱情和艺术同出一源,思特里克兰德为什么要把它们看作势不两立,非要灭绝爱情而扩张艺术呢?毛姆这样解释:"很可能思特里克兰德讨厌通过性行为发泄自己的感情(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因为他觉得同通过艺术创造取得自我满足相比,这是粗野的。"可是,这样一来,抹去了爱情色彩的性行为不是更加粗野了吗?如果说性欲是兽性,艺术是神性,那么,爱情恰好介乎其间,它是兽性和神性的混合--人性。为了使兽性和神性径渭分明,思特里克兰德斩断了那条连结两者的纽带。
也许思特里克兰德是有道理的。爱情,作为兽性和神性的混合,本质上是悲剧性的。兽性驱使人寻求肉欲的满足,神性驱使人追求毫无瑕疵的圣洁的美,而爱情则试图把两者在一个具体的异性身上统一起来,这种统一是多么不牢靠啊。由于自身所包含的兽性,爱情必然激发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从而把一个有限的对象当作目的本身。由于自身所包含的神性,爱情又试图在这有限的对象身上实现无限的美--完美。爱情所包含的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心理上造成了多少幻觉和幻觉的破灭,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导演了多少抛弃和被抛弃的悲剧。那么,当思特里克兰德不把女人当作目的本身、而仅仅当作手段的时候,他也许是做对了。爱情要求一个人把自己所钟情的某一异性对象当作目的本身,否则就不叫爱情。思特里克兰德把女人一方面当作泄欲的工具,另一方面当作艺术的工具("她的身体非常美,我正需要画一幅裸体画。等我把画画完了以后,我对她也就没有兴趣了"),唯独不把她当作目的--不把她当作爱的对象。
总之,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天才的本性中是不能有爱情这种弱点的,而女人至多只是供在天才的神圣祭坛一角的牺牲品。女人是烂泥塘,供天才一旦欲火中烧时在其中打滚,把肉体甩掉,从而变得出奇的洁净,轻松自由地邀游在九天之上抚摸美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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