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後漢書   》 捲四十二光武十王列傳第三十二      范晔 Fan Ye

  光武皇帝十一子:郭皇后生東海恭王彊、沛獻王輔、濟南安王康、阜陵質王延、中山簡王焉,許美人生楚王英,光烈皇后生顯宗、東平憲王蒼、廣陵思王荊、臨淮懷公衡、琅邪孝王京。
  東海恭王彊。建武二年,立母郭氏為皇后,彊為皇太子。十七年而郭後廢,彊常戚戚不自安,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蕃國。光武不忍,遲回者數歲,乃許焉。十九年,封為東海王,二十八年,就國。帝以彊廢不以過,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兼食魯郡,合二十九縣。賜虎賁旄頭,宮殿設鐘虡之縣,擬於乘輿。彊臨之國,數上書讓還東海,又因皇太子固辭。帝不許,深嘉嘆之,以彊章宣示公卿。初,魯恭王好宮室,起靈光殿,甚壯麗,是時猶存,故詔彊都魯。中元元年入朝,從封岱山,因留京師。明年春,帝崩。鼕,歸國。
  永平元年,彊病,顯宗遣中常侍鈎盾令將太醫乘驛視疾,詔沛王輔、濟南王康、淮陽王延詣魯。及薨,臨命上疏謝曰:
  臣蒙恩得備藩輔,特受二國,宮室禮樂,事事殊異,巍巍無量,訖無報稱。而自修不謹,連年被疾,為朝廷憂念。皇太後、陛下哀憐臣彊,感動發中,數遣使者太醫令丞方伎道術,絡繹不絶。臣伏惟厚恩,不知所言。臣內自省視,氣力羸劣,日夜浸睏,終不復望見闕庭,奉承帷幄,孤負重恩,銜恨黃泉。身既夭命孤弱,復為皇太後、陛下憂慮,誠悲誠慚。息政,小人也,猥當襲臣後,必非所以全利之也。誠願還東海郡。天恩愍哀,以臣無男之故,處臣三女小國侯,此臣宿昔常計。今天下新罹大憂,惟陛下加供養皇太後,數進禦餐。臣彊睏劣,言不能盡意。願並謝諸王,不意永不復相見也。
  天子覽書悲慟,從太後出幸津門亭發哀。使司空持節護喪事,大鴻臚副,宗正、將作大匠視喪事,贈以殊禮,升竜、旄頭、鸞輅、竜旂、虎賁百人。詔楚王英、趙王栩、北海王興、館陶公主、比陽公主及京師親戚四姓夫人、小侯皆會葬。帝追惟彊深執謙儉,不欲厚葬以違其意,於是特詔中常侍杜岑及東海傅相曰:"王恭謙好禮,以德自終,遣送之物,務從約省,衣足斂形,茅車瓦器,物減於製,以彰王卓爾獨行之志。將作大匠留起陵廟。"
  彊立十八年,年三十四。子靖王政嗣。政淫欲薄行。後中山簡王薨,政詣中山會葬,私取簡王姬徐妃,又盜迎掖庭出女。豫州刺史、魯相奏請誅政,有詔削薛縣。
  立四十四年薨,子頃王肅嗣。永元十六年,封肅弟二十一人皆為列侯。肅性謙儉,循恭王法度。永初中,以西羌未平,上錢二千萬。元初中,復上縑萬匹,以助國費,鄧太後下詔褒納焉。
  立二十三年薨,子孝王臻嗣。永建二年,封臻二弟敏、儉為鄉侯。臻及弟蒸鄉侯儉並有篤行,母卒,皆吐血毀{此目}。至服練紅,兄弟追念初喪父,幼小,哀禮有闕,因復重行喪製。臻性敦厚有恩,常分租秩賑給諸父昆弟。國相籍褒具以狀聞,順帝美之,製詔大將軍、三公、大鴻臚曰:"東海王臻以近蕃之尊,少襲王爵,膺受多福,未知艱難,而能剋己率禮,孝敬自然,事親盡愛,送終竭哀,降儀從士,寢苫三年。和睦兄弟,恤養孤弱,至孝純備,仁義兼弘,朕甚嘉焉。夫勸善厲俗,為國所先。曩者東平孝王敞兄弟行孝,喪母如禮,有增戶之封。《詩》雲:'永世剋孝,念茲皇祖。'今增臻封五千戶,儉五百戶,光啓土宇,以酬厥德。"
  立三十一年薨,子懿王祗嗣。初平四年,遣子琬至長安奉章,獻帝封琬汶陽侯,拜為平原相。
  祗立四十四年薨,子羨嗣。二十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沛獻王輔,建武十五年封右翊公。十七年,郭後廢為中山太後,故徙輔為中山王,並食常山郡。二十年,復徙封沛王。
  時,禁網尚疏,諸王皆在京師,競修名譽,爭禮四方賓客。壽光侯劉鯉,更始子也,得幸於輔。鯉怨劉盆子害其父,因輔結客,報殺盆子兄故式侯恭,輔坐係詔獄,三日乃得出。自是後,諸王賓客多坐刑罰,各循法度。二十八年,就國。中元二年,封輔子寶為沛侯。永平元年,封寶弟嘉為僮侯。
  輔矜嚴有法度,好經書,善說《京氏易》、《教經》、《論語》傳及圖讖,作《五經論》,時號之曰《沛王通論》。在國謹節,終始如一,稱為賢王。顯宗敬重,數加賞賜。
  立四十六年薨,子釐王定嗣。元和二年,封定弟十二人為鄉侯。
  定立十一年薨,子節王正嗣。元興元年,封正弟二人為縣侯。
  正立十四年薨,子孝王廣嗣。有固疾。安帝詔廣祖母周領王傢事。周明正有法禮,漢安中薨,順帝下詔曰:"沛王祖母太夫人周,秉心淑慎,導王以仁,使光祿大夫贈以妃印綬。"
  廣立三十五年薨,子幽王榮嗣。立二十年薨,子孝王琮嗣。薨,子恭王曜嗣。薨,子契嗣;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楚王英,以建武十五年封為楚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母許氏無寵,故英國最貧校三十年,以臨淮之取慮、須昌二縣益楚國。自顯宗為太子時,英常獨歸附太子,太子特親愛之。及即位,數受賞賜。永平元年,特封英舅子許昌為竜舒侯。
  英少時好遊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八年,詔令天下死罪入縑贖。英遣郎中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詣國相曰:"托在蕃輔,過惡纍積,歡喜大恩,奉送縑帛,以贖愆罪。"國相以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因以班示諸國中傅。英後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以為符瑞。
  十三年,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顔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有司奏英招聚姦猾,造作圖讖,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帝以親親不忍,乃廢英,徙丹陽涇縣,賜湯沐邑五百戶。遣大鴻臚持節護送,使伎人奴俾工技鼓吹悉從,得乘輜軿,持兵弩,行道射獵,極意自娛。男女為侯主者,食邑如故。楚太後勿上璽綬,留住楚宮。
  明年,英至丹陽,自殺。立三十三年,國除。詔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贈帽如法,加賜列侯印綬,以諸侯禮葬於涇。遣中黃門占護其妻子。悉出楚官屬無辭語者。製詔許太後曰:"國傢始聞楚事,幸其不然。既知審實,懷用悼灼,庶欲宥全王身,令保卒天年,而王不念顧太後,竟不自免。此天命也,無可奈何!太後其保養幼弱,勉強飲食。諸許願王富貴,人情也。已詔有司,出其有謀者,令安田宅。"於是封燕廣為折姦侯。楚獄遂至纍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
  十五年,帝幸彭城,見許太後及英妻子於內殿,悲泣,感動左右。建初二年,肅宗封英子種楚侯,五弟皆為列侯,並不得置相臣吏人。元和三年,許太後薨,復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因留護喪事,賻錢五百萬。又遣謁者備王官屬迎英喪,改葬彭城,加王赤綬羽蓋華藻,如嗣王儀,追爵,謚日楚厲侯。章和元年,帝幸彭城,見英夫人及六子,厚加贈賜。
  種後徙封六侯。卒,子度嗣。度卒,子拘嗣,傳國於後。
  濟南安王康,建武十五年封濟南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三十年,以平原之祝阿、安德、朝陽、平昌、隰陰、重丘六縣益濟南國。中元二年,封康子德為東武城侯。
  康在國不循法度,交通賓客。其後,人上書告康招來州郡姦猾漁陽顔忠,劉子産等,又多遺其繒帛,案圖書,謀議不軌。事下考,有司舉奏之,顯宗以親親故,不忍窮竟其事,但削祝阿、隰陰、東朝陽、安德、西平昌五縣。
  建初八年,肅宗復還所削地,康遂多殖財貨,大修宮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廄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頃,奢侈恣欲,遊觀無節。永元初,國傅何敞上疏諫康曰:
  蓋聞諸侯之義,製節謹度,然後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大王以骨肉之親,享食茅土,當施張政令,明其典法,出入進止,宜有期度,輿馬臺隸,應為科品。而今奴婢廄馬皆有千餘,增無用之口,以自蠶食。官婢閉隔,失其天性,惑亂和氣。又多起內第,觸犯防禁,費以巨萬,而功猶未半。夫文繁者質荒,木盛者人亡,皆非所以奉禮承上,傳福無窮者也。故楚作章華以兇,吳興姑蘇而滅,景公千駟,民無稱焉。今數遊諸第,晨夜無節,又非所以遠防未然,臨深履薄之法也。願大王修恭儉,遵古製,省奴婢之口,減乘馬之數,斥私田之富,節遊觀之宴,以禮起居,則敞乃敢安心自保。惟大王深慮愚言。
  康素敬重敞,雖無所嫌忤,然終不能改。
  立五十九年薨,子簡王錯嗣。錯為太子時,愛康鼓吹妓女宋閏,使醫張尊招之不得,錯怒,自以劍刺殺尊。國相舉奏,有詔勿案。永元十一年,封錯弟七人為列侯。
  錯立六年薨,子孝王香嗣。永初二年,封香弟四人為列侯。香篤行,好經書。初,叔父篤有罪不得封,西平昌侯昱坐法失侯,香乃上書分爵士封篤子丸、昱子嵩,皆為列侯。
  香立二十年薨,無子,國絶。
  永建元年,順帝立錯子阜陽侯顯為嗣,是為釐王。立三年薨,子悼王廣嗣。永建五年,封廣弟文為樂城亭侯。
  廣立二十五年,永興元年薨,無子,國除。
  東平憲王蒼,建武十五年封東平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蒼少好經書,雅有智思,為人美須髯,腰帶八圍,顯宗甚愛重之。及即位,拜為驃騎將軍,置長史掾史員四十人,位在三公上。
  永平元年,封蒼子二人為且侯。二年,以東郡之壽張、須昌,山陽之南平陽、橐、湖陵五縣益東平國。是時中興三十餘年,四方無虞,蒼以天下化平,宜修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及光武廟登歌八佾舞數,語在《禮樂》、《輿服志》。帝每巡狩,蒼常留鎮,侍衛皇太後。
  四年春,車駕近出,觀覽城第,尋聞當遂校獵河內,蒼即上書諫曰:"臣聞時令,盛春農事,不聚衆興功。傳曰:'田獵不宿,食飲不享,出入不節,則木不麯直。'此失春令者也。臣知車駕今出,事從約省,所過吏人諷誦《甘棠》之德。雖然,動不以禮,非所以示四方也。惟陛下因行田野,循視稼穡,消搖仿佯,弭節而旋。至秋鼕,乃振威靈,整法駕,備周衛,設羽旄。《詩》雲:'抑抑威儀,惟德之隅。'臣不勝憤懣,伏自手書,乞詣行在所,極陳至誠。"帝覽奏,即還宮。
  蒼在朝數載,多所隆益,而自以至親輔政,聲望日重,意不自安,上疏歸職曰:
  臣蒼疲駑,特為陛下慈恩覆護,在傢備教導之仁,升朝蒙爵命之首,製書褒美,班之四海,舉負薪之才,升君子之器。凡匹夫一介,尚不忘簞食之惠,況臣居宰相之位,同氣之親哉!宜當暴骸膏野,為百僚先,而愚頑之質,加以固病,誠羞負乘,辱污輔將之位,將被詩人"三百赤紱"之刺。今方域晏然,要荒無儆,將遵上德無為之時也,文官猶可並省,武職尤不宜建。昔象封有鼻,不任以政,誠由愛深,不忍揚其過惡。前事之不忘,來事之師也。自漢興以來,宗室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惟陛下審覽虞帝優養母弟,遵承舊典,終卒厚恩。乞上驃騎將軍印綬,退就蕃國,願蒙哀憐。
  帝優詔不聽。其後數陳乞,辭甚懇切。五年,乃許還國,而不聽上將軍印綬。以驃騎長史為東平太傅,掾為中大夫,令史為王傢郎。加賜錢五千萬,布十萬匹。
  六年鼕,帝幸魯,徵蒼從還京師。明年,皇太後崩。既葬,蒼乃歸國,特賜宮人奴婢五百人,布二十五萬匹,及珍寶服禦器物。
  十一年,蒼與諸王朝京師。月餘,還國。帝臨送歸宮,凄然懷思,乃遣使手詔國中傅曰:"辭別之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軾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誦及《采菽》,以增嘆息。日者問東平王處傢何等最樂,王言為善最樂,其言甚大,副是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
  十五年春,行幸東平,賜蒼錢千五百萬,布四萬匹。帝以所作《光武本紀》示蒼,蒼因上《光武受命中興頌》。帝甚善之,以其文典雅,特令校書郎賈逵為之訓詁。
  肅宗即位,尊重恩禮逾於前世,諸王莫與為比。建初元年,地震,蒼上便宜,其事留中。帝報書曰:"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親自覽讀,反復數周,心開目明,曠然發矇。間吏人奏事,亦有此言,但明智淺短,或謂儻是,復慮為非,何者?災異之降,緣政而見。今改元之後,年饑人流,此朕之不德感應所致。又鼕春旱甚,所被尤廣,雖內用剋責,而不知所定。得王深策,快然意解。《詩》不云乎:'未見君子,憂心忡忡;既見君子,我心則降。'思惟嘉謀,以次奉行,冀蒙福應。彰報至德,特賜王錢五百萬。"
  後帝欲為原陵、顯節陵起縣邑,蒼聞之,遽上疏諫曰:
  伏聞當為二陵起立郭邑,臣前頗謂道路之言,疑不審實,近令從官古霸問涅陽主疾,使還,乃知詔書已下。竊見光武皇帝躬履儉約之行,深睹始終之分,勤勤懇懇,以葬製為言,故營建陵地,具稱古典,詔曰'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孝明皇帝大孝無違,奉承貫行。至於自所營創,尤為儉省,謙德之美,於斯為盛。臣愚以園邑之興,始自強秦。古者丘隴且不欲其著明,豈況築郭邑,建都郛哉!上違先帝聖心,下造無益之功,虛費國用,動搖百姓,非所以致和氣,祈豐年也。又以吉兇俗數言之,亦不欲無故繕修丘墓,有所興起。考之古法則不合,稽之時宜則違人,求之吉兇復未見其福。陛下履有虞之至性,追祖禰之深思,然懼左右過議,以纍聖心。臣蒼誠傷二帝純德之美,不暢於無窮也。惟蒙哀覽。
  帝從而止。自是朝廷每有疑政,輒驛使咨問。蒼悉心以對,皆見納用。
  三年,帝饗衛士於南宮,因從皇太後周行掖庭池閣,乃閱陰太後舊時器服,愴然動容,乃命留五時衣各一襲,及常所禦衣合五十篋,餘悉分佈諸王主及子孫在京師者各有差。特賜蒼及琅邪王京書曰:
  中大夫奉使,親聞動靜,嘉之何已!歲月騖過,山陵浸遠,孤心凄愴,如何如何!間饗衛士於南宮,因閱視舊時衣特,聞於師曰:"其物存,其人亡,不言哀而哀自至。"信矣。惟王孝友之德,亦豈不然!今送光烈皇后假糹介帛巾各一,及衣一篋,可時奉瞻,以慰《凱風》寒泉之思,又欲令後生子孫得見先後衣服之製。今魯國孔氏,尚有仲尼車輿冠履,明德盛者光靈遠也。其光武皇帝器服,中元二年已賦諸國,故不復送。並遺宛馬一匹,血從前髆上小孔中出。常聞武帝歌天馬,沾赤汗,今親見其然也。頃反虜尚屯,將帥在外,憂念遑遑,未有閑寧。願王寶精神,加供養。苦言至戒,望之如渴。
  六年鼕,蒼上疏求朝。明年正月,帝許之。特賜裝錢千五百萬,其餘諸王各千萬。帝以蒼冒涉寒露,遣謁者賜貂裘,及太官食物珍果,使大鴻臚竇固持節郊迎。帝乃親自循行邸第,豫設帷床,其錢帛器物無不充備。下詔曰:"《禮》雲伯父歸寧乃國,《詩》雲叔父建爾元子,敬之至也。昔蕭相國加以不名,優忠賢也。況兼親尊者乎!其沛、濟南、東平、中山四王,贊皆勿名。"蒼既至,升殿乃拜,天子親答之。其後諸王入宮,輒以輦迎,至省閤乃下。蒼以受恩過禮,情不自寧,上疏辭曰:"臣聞貴有常尊,賤有等威,卑高列序,上下以理。陛下至德廣施,慈愛骨肉,既賜奉朝請,咫尺天儀,而親屈至尊,降禮下臣,每賜宴見,輒興席改容,中宮親拜,事過典故,臣惶怖戰慄,誠不自安,每會見,踧無所措置。此非所以章示群下。安臣子也。"帝省奏嘆息,愈褒貴焉。舊典,諸王女皆封鄉主,乃獨封蒼五女為縣公主。
  三月,大鴻臚奏遣諸王歸國,帝特留蒼,賜以秘書,列仙圖、道術秘方。至八月飲酎畢,有司復奏遣蒼,乃許之。手詔賜蒼曰:"骨肉天性,誠不以遠近為親疏,然數見顔色,情重昔時。念王久勞,思得還休,欲署大鴻臚奏,不忍下筆,顧授小黃門,中心戀戀,惻然不能言。"於是車駕祖送,流涕而訣。復賜乘輿服禦,珍寶輿馬,錢布以億萬計。
  蒼還國,疾病,帝馳遣名醫,小黃門侍疾,使者冠蓋不絶於道。又置驛馬千裏,傳問起居。明年正月薨,詔告中傅,封上蒼自建武以來章奏及所作書、記、賦、頌、七言、別安、歌詩,並集覽焉。遣大鴻臚持節,五官中郎將副監喪,及將作使者凡六人,令四姓小侯諸國王主悉會詣東平奔喪,賜錢前後一億,布九萬匹。及葬,策曰:"惟建初八年三月己卯,皇帝曰:咨王丕顯,勤勞王室,親受策命,昭於前世。出作蕃輔,剋慎明德,率禮不越,傅聞在下。吳天不吊,不報上仁,俾屏餘一人,夙夜{艹冗}々,靡有所終。今詔有司加賜鸞輅乘馬,竜旂九旒,虎賁百人,奉送王行。匪我憲王,其孰離之!魂而有靈,保茲寵榮。嗚呼哀哉!"
  立四十五年,子懷王忠嗣。明年,帝乃分東平國封忠弟尚為任城王,餘五人為列侯。
  忠立一年薨,子孝王敞嗣。元和三年,行東巡守,幸東平宮,帝追感念蒼,謂其諸子曰:"思其人,至其鄉;其處在,其人亡。"因泣下沾襟,遂幸蒼陵,為陳虎賁、鸞輅、竜旂,以章顯之,祠以太牢,親拜祠坐,哭泣盡哀,賜禦劍於陵前。初,蒼歸國,驃騎時吏丁牧、周栩以蒼敬賢下土,不忍去之,遂為王傢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帝聞,皆引見於前,既愍其淹滯,且欲揚蒼德美,即皆擢拜議郎。牧至齊相,栩上蔡令。永元十年,封蒼孫梁為矜陽亭侯,敞弟六人為列侯。敞喪母至孝,國相陳珍上其行狀。永寧元年,鄧太後增邑五千戶,又封蒼孫二人為亭侯。
  敞立四十八年薨,子頃王端嗣。立四十七年薨,子凱嗣;立四十一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論曰:孔子稱"貧而無諂,富而無驕,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若東平憲王,可謂好禮者也。若其辭至戚,去母後,豈欲苟立名行而忘親遺義哉!蓋位疑則隙生,纍近則喪大,斯蓋明哲之所為嘆息。嗚呼!遠隙以全忠,釋纍以成孝,夫凱憲王之志哉!東海恭王遜而知廢,"為吳太伯,不亦可乎"!
  任城孝王尚,元和元年封,食任城、亢父、樊三縣。
  立十八年薨,子貞王安嗣。永元十四年,封母弟福為桃鄉侯。永初四年,封福弟亢為當塗鄉侯。安性輕易貪吝,數微服出入,遊觀國中,取官屬車馬刀劍,下至衛士米肉,皆不與直。元初六年,國相行弘奏請廢之。安帝不忍,以一歲租五分之一贖罪。
  安立十九年薨,子節王崇嗣。順帝時,羌虜數反,崇輒上錢帛佐邊費。及帝崩,復上錢三百萬助山陵用度,朝廷嘉而不受。立三十一年薨,無子,國絶。
  延熹四年,桓帝立河間孝王子參戶亭侯博為任城王,以奉其祀。博有孝行,喪母服製如禮,增封三千戶。立十三年薨,無子,國絶。
  熹平四年,靈帝復立河間貞王建子新昌侯佗為任城王,奉孝王後。立四十六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阜陵質王延,建武十五年封淮陽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三十年,以汝南之長平、西華、新陽、扶樂四縣益淮陽國。
  延性驕奢而遇下嚴烈。永平中,有上書告延與姬兄謝弇及姊館陶主婿駙馬都尉韓光招姦猾,作圖讖,祠祭祝詛。事下案驗,光、弇被殺,辭所連及,死徙者甚衆。有司奏請誅延,顯宗以延罪薄於楚王英,故特加恩,徙為阜陵王,食二縣。
  延既徙封,數懷怨望。建初中,復有告延與子男魴造逆謀者,有司奏請檻車徵詣廷尉詔獄。肅宗下詔曰:"王前犯大逆,罪惡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漢之淮南。經有正義,律有明刑。先帝不忍親親之恩,枉屈大法,為王受愆,群下莫不惑焉。今王曾莫悔悟,悖心不移,逆謀內潰,自子魴發,誠非本朝之所樂聞。朕惻然傷心,不忍緻王於理,今貶爵為阜陵侯,食一縣。獲斯辜者,侯自取焉。於戲誡哉!"赦魴等罪勿驗,使謁者一人監護延國,不得與吏人通。
  章和元年,行幸九江,賜延書與車駕會壽春。帝見延及妻子,愍然傷之,乃下詔曰:"昔周之爵封千有八百,而姬姓居半者,所以楨幹王室也。朕南巡,望淮、海,意在阜陵,遂與侯相見,侯志意衰落,形體非故,瞻省懷感,以喜以悲。今復侯為阜陵王,增封四縣,並前為五縣。"以阜陵下濕,徙都壽春,加賜錢千萬,布萬匹,安車一乘,夫人諸子賞賜各有差。明年入朝。
  立五十一年薨,子殤王衝嗣,永元二年,下詔盡削除前班下延事。
  衝立二年薨,無嗣,和帝復封衝兄魴,是為頃王。永元八年,封魴弟十二人為鄉、亭侯。
  魴立三十年薨,子懷王恢嗣。延光三年,封恢兄弟五人為鄉、亭侯。
  恢立十年薨,子節王代嗣。陽嘉二年,封代兄便親為勃逎亭侯。
  代立十四年薨,無子,國絶。
  建和元年,桓帝立勃逎亭侯便親為恢嗣,是為恭王。立十三年薨,子孝王統嗣。立八年薨,子王赦立;建安中薨,無子,國除。
  廣陵思王荊,建武十五年封山陽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荊性刻急隱害,有才能而喜文法。光武崩,大行在前殿,荊哭不哀,而作飛書,封以方底,令蒼頭詐稱東海王彊舅大鴻臚郭況書與彊曰:
  君王無罪,猥被斥廢,而兄弟至有束縛入牢獄者。太後失職,別守北宮,及至年老,遠斥居邊,海內深痛,觀者鼻酸。及太後屍柩在堂,洛陽吏以次捕斬賓客,至有一傢三屍伏堂者,痛甚矣!今天下有喪,已弩張設甚備。間梁鬆敕虎賁史曰:"吏以便宜見非,勿有所拘,封侯難再得也。"郎宮竊悲之,為王寒心纍息。今天下爭欲思刻賊王以求功,寧有量邪!若歸併二國之衆,可聚百萬,君王為之主,鼓行無前,功易於太山破雞子,輕於四馬載鴻毛,此湯、武兵也。今年軒轅星有白氣,星傢及喜事者,皆云白氣者喪,軒轅女主之位。又太白前出西方,至午兵當起。又太子星色黑,至辰日輒變赤。夫黑為病,赤為兵,王努力卒事。高祖起亭長,陛下興白水,何況於王陛下長子,故副主哉!上以求天下事必舉,下以雪除沉沒之恥,報死母之仇。精誠所加,金石為開。當為秋霜,無為檻羊。雖欲為檻羊,又可得乎!竊見諸相工言王貴,天子法也。人主崩亡,閭閻之伍尚為盜賊,欲有所望,何況王邪!夫受命之君,天之所立,不可謀也。今新帝人之所置,強者為右。願君王為高祖、陛下所志,無為扶蘇、將閭叫呼天地。
  彊得書惶怖,即執其使,封書上之。
  顯宗以荊母弟,秘其事,遣荊出止河南宮。時西羌反,荊不得志,冀天下因羌驚動有變,私迎能為星者與謀議。帝聞之,乃徙封荊廣陵王,遣之國。其後荊復呼相工謂曰:"我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詣吏告之,荊惶恐,自係獄。帝復加恩,不考極其事,下詔不得臣屬吏人,惟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謹宿衛之。荊猶不改。其後使巫祭祀祝詛,有司舉奏,請誅之,荊自殺。立二十九年死。帝憐傷之,賜謚曰思王。
  十四年,封荊子元壽為廣陵侯,服王璽綬,食荊故國六縣;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明年,帝東巡狩,徵元壽兄弟會東平宮,班賜禦服器物,又取皇子輿馬,悉以與之。建初七年,肅宗詔元壽兄弟與諸王俱朝京師。
  元壽卒,子商嗣。商卒,子條嗣,傳國於後。
  臨淮懷公衡,建武十五年立,未及進爵為王而薨,無子,國除。
  中山簡王焉,建武十五年封左翊公,十七年進爵為王。焉以郭太後少子故,獨留京師。三十年,徒封中山王。永平二年鼕,諸王來會辟雍,事畢歸蕃,詔焉與俱就國,從以虛賁官騎。焉上疏辭讓,顯宗報曰:"凡諸侯出境,必備左右,故夾𠔌之會,司馬以從。今五國各官騎百人,稱娖前行,皆北軍鬍騎,便兵善射,弓不空發,中必决眥。夫有文事必有武備,所以重蕃職也。王其勿辭。"帝以焉郭太後偏愛,特加恩寵,獨得往來京師。十五年,焉姬韓序有過,焉縊殺之,國相舉奏,坐削安險縣。元和中,肅宗復以安險還中山。
  立五十二年,永元二年薨。自中興至和帝時,皇子始封薨者,皆賻錢三千萬,布三萬匹;嗣王薨,賻錢千萬、布萬匹。是時,竇太後臨朝,竇憲兄弟擅權,太後及憲等,東海出也,故睦於焉而重於禮,加賻錢一億。詔濟南、東海二王皆會。大為修塚塋,開神道,平夷吏人塚墓以千數,作者萬餘人。發常山、巨鹿、涿郡柏黃腸雜木,三郡不能備,復調餘州郡工徒及送緻者數千人。凡徵發搖動六州十八郡,制度餘國莫及。
  子夷王憲嗣。永元四年,封憲弟十一人為列侯。
  憲立二十二年薨,子教王弘嗣。永寧元年,封弘二弟為亭侯。
  弘立二十八年薨,子穆王暢嗣。永和六年,封暢弟荊為南鄉侯。
  暢立三十四年薨,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
  琅邪孝王京,建武十五年封琅邪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京性恭孝,好經學,顯宗尤愛幸,賞賜恩寵殊異,莫與為比。永平二年,以太山之蓋、南武陽、華,東萊之昌陽、盧鄉、東牟六縣益琅邪。五年,乃就國。光烈皇后崩,帝悉以太後遺金寶財物賜京。京都莒,好修宮室,窮極伎巧,殿館壁帶皆飾以金銀。數上詩賦頌德,帝嘉美,下之史官。京國中有城陽景王祠,吏人奉祠。神數下言宮中多不便利,京上書願徙宮開陽,以華、蓋、南武陽、厚丘、贛榆五縣易東海之開陽、臨沂,肅宗許之。立三十一年薨,葬東海即丘廣平亭,有詔割亭屬開陽。
  子夷王宇嗣。建初七年,封宇弟十三人為列侯。元和元年,封孝王孫二人為列侯。
  宇立二十年薨,子恭王壽嗣。永初元年,封壽弟八人為列侯。
  立十七年薨,子貞王尊嗣,延光二年,封尊弟四人為鄉侯。
  尊立十八年薨,子字王據嗣。永和五年,封據弟三人為鄉侯。
  據立四十七年薨,子順王容嗣,初平元年,遣弟邈至長安奉章貢獻,帝以邈為九江太守,封陽都侯。
  容立八年薨,國絶。
  初,貌至長安,盛稱東郡太守曹操忠誠於帝,操以此德於邈。建安十一年,復立容子熙為王。在位十一年,坐謀欲過江,被誅,國除。
  贊曰:光武十子,胙土分王。沛獻尊節,楚英流放。延既怨詛,荊亦觖望。濟南陰謀,琅邪驕宕。中山、臨淮,無聞夭喪。東平好善,辭中委相。謙謙恭王,實惟三讓。
  《後漢書》南朝宋·范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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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二十四史
捲一上光武帝紀第一上捲一下光武帝紀第一下
捲二顯宗孝明帝紀第二捲三肅宗孝章帝紀第三
捲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捲五孝安帝紀第五
捲六孝順孝衝孝質帝紀第六捲七孝桓帝紀第七
捲八孝靈帝紀第八捲九孝獻帝紀第九
捲十上皇后紀第十上捲十下皇后紀第十下
捲十一劉玄劉盆子列傳第一捲十二王劉張李彭盧列傳第二
捲十三隗囂公孫述列傳第三捲十四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
捲十五李王鄧來列傳第五捲十六鄧寇列傳第六
捲十七馮岑賈列傳第七捲十八吳蓋陳臧列傳第八
捲十九耿弇列傳第九捲二十銚期王霸祭遵列傳第十
捲二十一任李萬邳劉耿列傳第十一捲二十二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第十二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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