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姚从吾给李敖回了信,他说《大陆》杂志社的事,不是那么简单,即使能去,恐怕要经多次商谈才能定。他准备约《大陆》杂志社负责人赵先生到李敖处玩半天,但不知赵是否有时间。
姚从吾在信中还教导李敖说:应该有大志,要看远些。不受3 年苦,难得人上人。任何事情,希多加审视。
李敖看了信,见姚从吾对工资的问题一字未提,兼差的事明未反对,实际上不太赞成。决定“通天”,将不能按时发薪的问题直接写信告诉胡适,请胡适帮助解决。
10月6日,李敖给胡适写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说:“你们这个不准时给助理发薪的制度,已使我个人不好意思再向姚先生借钱,使我的3 条裤子进了当铺,最后不得不向你唠叨诉苦。这是制度的漏洞还是人谋的不臧,我不清楚……”
胡适收到李敖的信后,感到此事是个问题,立即将中央研究院科学会的执行秘书徐公起叫来,当面交待要尽快将此事解决好,不能弄得“助理”们没有钱吃饭。
10月7日夜,胡适给李敖回了一封亲笔信,告知此事马上解决。胡适在信中还夹了1000元的支票,说这笔钱是送给他的,以帮他“赎当救急”,希望李敖不要推辞。
胡适还特别嘱咐李敖:过了“双十节”,一定到中央研究院来玩玩。
李敖收到胡适的信和钱,心里颇感动,觉得胡适对他太好了。可事后一想,“助理”工资即使解决了,姚从吾那里也不是自己的久留之地,因为胡适、姚从吾对自己还好,台湾学术研究机构中的体制和各种制度捆得人难以动弹,更不用说干大事业了。
为此,李敖心里苦不堪言。
1961年11月2日、12月13日,李敖给姚从吾连写了两封信,透露了自己的心里的苦恼:
每当你刚走后,我关上研究室的灯和门,准备让夜色吞蚀我的时候,我就忍
不住在“高楼”中有点黯然,“大难”随时可以当头,可是由于你的支持,我总算
觅得一块“净土”来安置我的肉体。我不是一个用功的人,我的身世与气质,使我
怀疑我能否走纯学术的路,我的许多朋友是年轻人,年轻人自然有许多被老年人感
到“奇怪”的苦恼,可是比起他们来,我的苦恼似乎更“错宗复杂”。我用这4字,
并没有什么自豪的意思,摸索了这么多年,我发现我愈来愈小,而且糟糕的是,我
又自甘于渺小,自知我不能不渺小,我用我那渺小的眼睛望着“高楼”,在我那渺
小的头脑里,我是多么不愿浮现出陈子昂那首《登幽州台歌》啊!
在第二封信中,李敖告诉姚从吾,他想去教书,用真正的汗珠,换取他应得的报酬。
李敖在信中还说,给他们这42人安排做“助理”,本意在安定学人生活,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安抚下,他这个小“学人”也分到了1000元,可惜,这个数目仅够维持一个学生的最低的生活而不是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应该有一间安静的小房,深夜可看书,每月可买几百元的书,看两场电影,能到姚老师常去的台北新生南路三段“老爷饭店”吃一次饭。可在现时,这最低标准也达不到。
他还说,他想去教书,并不是告别学问,但在目前,学问对于他来说,简直是一件奢侈品。做学问需要大量的安定与气质,他这种“内多欲而外好学问”的人尤其如此。基于这些原因,他再不能恋栈了,不配做姚老师的助手,姚老师的研究室也不该收他这样一个文化浪人。他的个性,不是做学问的材料,他好对偏锋,他不扎实,也没有耐心,他还不满现状,在各方面都没有根,他像水面上的浮萍。
在信的末尾,李敖深情地写道:
10个月来,你对我的奖掖,对我生活的安定,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如果我
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我还会永远感激。在我解甲归来刚要涉世的时候,你给了
我这么漫长的一段轻松而有益的生活,使我不致做那些纯为了生活而做的与个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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