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荟萃 成竜畫傳   》 第46節:看來此中還大有深因      何躍青 He Yueqing

  成竜還善意地為她開解道,也許是日本記者誤會了河合奈保子的談話。也許她是說我們彼此之間已認識多年,而且如果她要結婚的話,像成竜這樣的男人,纔是婚姻的對象。但這種解釋卻難以服人。河合奈保子對他的鐘情,原先還衹表露於言談舉止,現在卻白紙黑字曉白於天下,任何掩飾都衹能是欲蓋彌彰。
  成竜無奈,衹好泄露了一點天機:“我不能阻止她喜歡我。現在我更不能說什麽,因為這將傷害到她,是與不是都會傷害她。”看來此中還大有深因!
  面對自己的緋聞,成竜衹能聳聳肩,一笑置之:“怪我自己樹大招風!”
  成竜歷來緋聞不斷,面對各種傳聞,他早已練就了泰然自若的硬功夫,他曾笑稱:十件緋聞,有一兩件屬實就不錯了。他的註意力仍放在他熱衷的拍片和慈善活動上。
  章子怡沿着緋聞一路走來
  在是是非非的娛樂圈,有人對各種敏感言行有避之唯恐不及,出道不久的章子怡卻因為想與大腕演員關係互動稀裏糊塗的攪入其中。
  2001年2月9日,屬羊的章子怡因為拍片緣故,第一次在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過生日。成竜送給她一條別緻又珍貴的項鏈,白金的四方框內,鑲了一顆會動的心形美鑽,祝福章子怡永遠有活潑的心與閃亮的演藝事業。
  移師香港後的4月7日是成竜大哥47歲的生日。這一天章子怡的表現成為傳媒大肆熱炒的新聞。
  凌晨一點多鐘,工作人員在拍戲空檔突然推出生日蛋糕,開心地為成竜慶祝生日。工作人員還語帶玄機地嚮成竜說:"章子怡有特別禮物要送給大哥喔!"這時候,章子怡隨即走嚮成竜身邊,嬌柔百態地對成竜說:"我就是你的生日禮物!"說完立刻送上熱情的5個連環香吻。滿臉頰都是章子怡的唇印,成竜顯得開心不已。接着章子怡又當場嚮成竜投懷送抱,任由成竜將她抱起。而成竜開香檳時,也不時攬着章子怡纖腰,一邊灌她喝香檳。大夥兒玩得不亦樂乎。而章子怡除了抱着成竜親了又親外,還坐在成竜大腿上,喂他吃水果,喝他喝過的礦泉水。最讓人側目的是,章子怡喂成竜葡萄,不但一顆一顆把葡萄送進大哥嘴裏,還伸手接住成竜吐出的葡萄子。
  緊接着出版的香港某周刊,爆出成竜與兒子陳祖明,共同爭奪女星章子怡的勁爆消息。
  此時的章子怡並沒有因為,沒有因為未獲得《臥虎藏竜》奧斯卡提名而影響心情,她認為奧斯卡對她來說還很遙遠,因為自己纔出道兩年,衹有二十多歲,或許10年後演同一部電影,將有機會獲得提名或得奬。
  這件不衹是真是假的事情被好事的媒體一度炒的沸沸揚揚。確實,出道短短兩年,就可以先後與多位國際知名導演和演員合作,章子怡應該為自己的幸運知足了。至於與成竜的此次合作,章子怡透露在《火拼時速》續集中她是出演反面角色,並有大量動作場面。跟成竜拍戲的女演員往往會跟他傳出緋聞,問章子怡是否也有此擔心,她說:"我不擔心,我們衹有互相照顧。成竜的太太(指林鳳嬌)與兒子也有來探班,我和她的傢人很熟,我很喜歡她的太太,和她的兒子也玩得很開心。"
  消息指出,章子怡拍《尖峰時刻2》時與陳祖明秘密拍拖(談戀愛),但成竜47歲生日時,章子怡卻比成竜還高興,貼身服侍成竜,親昵舉動不斷。陳祖明起初以為父親會"照顧"女友,但兒子似乎低估了父親的魅力。《東周刊》指出,成竜最初確實是以"世伯"的身份照顧兒子女友,但最後卻理智駕馭不了感情,章子怡與"情聖世伯"朝夕相處擦出火花。
  香港演藝界曾經因為《東周刊》失實報道而進行過聲討活動,但作為專吃娛樂新聞這碗飯的媒體來講,報道內容真實與否衹有他們自己纔知道。
  《東周刊》指出,月前章子怡在美國拍《尖峰時刻2》時,與陳祖明秘密拍拖。最初衹有成竜身邊幾位好友知道,工作人員全都沒有察覺,還以為陳祖明每天到片場,是為了探父親的班,以及一睹偶像章子怡的風采。直到《尖峰時刻2》回香港續拍,大傢見成竜對章子怡特別照顧,關係非比尋常,於是有人懷疑,章子怡是成竜的新歡。當成竜好友嚮大哥求證這段感情時,成竜立即爆口說:"她是我兒子的女友。"陳祖明與章子怡的戀情纔真相大白。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資料來源】金城出版社
第1節:執拗的童年第2節:愛打架的"壞孩子"第3節:永遠的一年級第4節:勇闖影視圈
第5節:風花雪月的替身生涯第6節:第一次拍電影票房慘敗第7節:曾經與電影一刀兩斷第8節:成竜的"黃金夢"
第9節:兩個《精武門》的較量第10節:成竜,望子成竜第11節:"藉屍還魂"的招術第12節:從李小竜的陰影中走出
第13節:一個重要的突破第14節:電影界的“奪竜”大戰第15節:搭上嘉禾的大船第16節:意外的經歷改變了他
第17節:事業的尖峰時刻第18節:初徵好萊塢第19節:千萬巨片的誕生第20節:美國的三個"成竜日"
第21節:閉門羹和冷板凳的滋味第22節:《紅番區》功不可莫第23節:與甜歌王後的歡樂時光第24節:鄧麗君九段愛情之一
第   I   [II]   [III]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