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思考 天命所歸是大國   》 第46節:46      王小東 Wang Xiaodong

  3.文明的差異可能是未來劃分衝突集團的重要因素,但其他因素,如與經濟直接有關的因素可能同樣重要。
  二、誰與誰衝突
  文明的差異比政治思想和政治體製的差異更為基本,比民族國傢的劃分更為久遠,這無疑是正確的。譬如中國人,無論怎樣譴責儒教,怎樣崇尚西方,其語言、歷史、習慣都决定了這一群體可以與西方人輕而易舉地劃分開來。因此,當為了實際利益而需要把某一群人劃分出去時,依照文明的差異界限劃分是方便的。同樣,為了實際利益而利用共同文明造成的語言、習慣、感情上的親近感凝聚一群人也是可行的。但既然衝突的根本原因離不開經濟因素,那麽,直接根據經濟因素劃分集團的可能性就不應被忽視。
  從經濟因素考慮劃分集團的一個前提條件仍舊是全球經濟環境的寬緊。如果在未來的世紀中,全球經濟環境寬鬆,人類在人口、資源、環境等諸方面都能很好地解决問題,那麽人類之間更多的將是協作而不是衝突。國際貿易將使人類在總體上得到好處,雖然它也會帶來一些衝突,但在經濟環境寬鬆的條件下,衝突不會激化,特別是不會激化到發生大規模的戰爭——現代軍事技術確實發展到了這樣一個階段,用戰爭手段奪取經濟利益遠不如用貿易手段換取經濟利益划算(前提當然仍舊是經濟環境寬鬆,容許無限增長)。在這種條件下,從經濟因素看,劃分集團並無必要,結合進越多的國傢,人類就越是共同富裕(當然還會有一些分享財富的政治問題)。遺憾的是,無人能夠確保未來的經濟環境是寬鬆的。即使仍有不少人對無限的增長抱有信心,人們卻都在為增長達到極限而作準備。貿易保護主義的盛行部分地反映了人們對於未來的判斷。
  增長是有限的,財富是有限的,至少人們會以此假設為前提行事。這就産生了把一部分人排除出財富分享行列——或者至少限製他們分享財富——的必要性(人類的道德水平,尚達不到以緑色和平的方式解决問題的程度)。於是就有必要劃分集團了。那麽,從西方發達國傢的角度看,哪些國傢和民族應當被排斥,哪些不應當呢?有三條十分理性的選擇標準:
  1.已經發達的國傢(包括俄羅斯這種軍事超強)不應當被排斥。首先,排斥已經發達的國傢是十分不容易的,要付很高的代價;其次,已經發達的國傢雖然分享財富、占用資源較多,但它們的增長速度已經放慢,不易産生突增的額外壓力。因此,保持現狀是較容易的,也是可取的。
  2.發展潛力不大的國傢不用被排斥。不排斥它們,它們也不會有多少能力通過經濟競爭來分享財富。
  3.現在尚不發達,但發展潛力龐大的國傢將是首要排斥的對象——這一條實際上是前兩條的推論。恰恰是這些國傢有可能出現極高的經濟增長速度。這在無限增長的前提下將是帶動全球經濟的火車頭,但在有限增長的前提下卻會帶來陡增的經濟環境壓力。
  有趣的是,根據這三條標準劃分出來的界綫在一定程度上與塞繆爾?亨廷頓教授所劃定的文明的差異界綫重合。儒教-伊斯蘭教的聯繫恰恰是兩種差異界綫重合之處。正因為此,亨廷頓教授纔會感到這種聯繫對於西方的挑戰是突出的。中國顯然是一個目前貧窮、但發展潛力與發展欲求都極大的一個國傢;伊斯蘭教國傢貧富不一,從總體上說,它們是擁有大量資源卻無力主宰自己命運,不能真正有把握地控製自己資源的國傢。它們和中國都有可能大規模地改變目前的世界經濟格局(中國是通過經濟發展,伊斯蘭教國傢是通過加強自己的力量,使之達到能夠真正掌握其土地上的資源)。衹有從這些角度考慮,亨廷頓教授的劃分纔是對的。如果單純從文明的差異界綫出發,亨廷頓教授將無法說明為什麽他認為阻礙日本加入西方的障礙比阻礙穆斯林、儒教、印度教和佛教社會加入西方的障礙小。亨廷頓教授認為日本之所以在東亞地區建立經濟實體比歐共體、北美自由貿易區睏難,是因為它與東亞其他國傢的文化差異的限製也是沒有多少根據的。沒有任何理由說日本與東亞國傢之間的文化差異,比歐洲國傢之間,美、加、墨之間的差異更大。實際上,日本比今天的中國更稱得上是一個儒教國傢。東亞國傢結成經濟實體的主要障礙不在文明的差異,而在於歷史原因和經濟互補性不足——所有的東亞國傢都人口密度高而缺乏資源。前一個原因將隨着時間的流逝而變得越來越不重要,後一個原因纔是根本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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