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破译张爱玲的情感密码: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   》 亡妻玉凤:情路上一枚值得展示的勋章(1)      闫红 Yan Gong

  在这场魅力大比拼中,张爱玲似乎处处落了下风,没办法,才华见识并不能让性感程度水涨船高,钱钟书就曾说过:“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起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浮泛渣滓。”这大概是很多男人没有掏出来的真心话。
  但胡兰成又有不同,小周这般可爱,他感情的天平也没有完全倾斜到她这一边,他反反复复强调,不管他有多少女人,他待张爱玲总是不同。又打比喻:小时候他在舅舅家里玩,父亲去了,给那些表兄弟每人一个什么水果,唯有他没有。他心中略有感觉,却也不敢怎么样,但见父亲将他牵到没人处,竟递给他一个金灿灿的大橘子,他对张爱玲,也是这样。
  胡兰成比喻得很好,但光听他说是不够的,我非常庸俗地以为,金钱即使不算检验爱情的唯一标准,也是重要标准之一,日后胡兰成狼狈出逃,把全部身家都托付给了小周,而他和张爱玲交往的过程中,只是“给过爱玲一点钱”。
  胡兰成那样说,倒也不见得是欺骗,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自欺欺人,张爱玲之于他,像一件豪华的裘皮大衣偶尔落到一个穷女孩手中,也许不合身,也许还不舒服,穿上去捉襟见肘避长扬短,百般的不适,但她也舍不得脱下,因为它是华贵的,可以炫耀的,她珍爱它,跟别人夸大着它的好,因为就她的拥有而言,这是最有分量的一件了。
  又如文学爱好者褒扬某名著,未必有心得,拿在手里还会觉得累,但为了卖弄自己的水准,少不得要用上重量级的词语,显示自己的别具慧心。何况在当时,张爱玲这部名著,胡兰成拥有独家孤本,他那么虚荣的人,自然更要好好地煽乎一下了。
  这并非是胡兰成有意欺瞒,他真心实意地希望自己更爱张爱玲,因为更爱这样一个有才华的贵族后裔是对的,是有品位的,是跟主流社会合拍的。
  美国哲学家弗洛姆说:大众心理,存在一种逃避机制,个人不再是他自己,而是按照文化模式提供的人格把自己完全塑造成那类人,这样可以使自己不再孤独与焦虑。比如说,催眠师可以暗示生马铃薯是可口的凤梨,接受催眠的人就会像吃凤梨那样津津有味地吃生马铃薯。社会文化模式经常扮演着催眠师的形象,它说,你应该怎样,害怕被社会孤立的人,就会以为自己“是”这样。
  而这种在催眠下产生的心理,其实是一种伪思想。
  有一些特立独行的人,严格摒弃这种伪思想,摸索、发掘、展现自我,米兰?昆德拉算一个,鲁迅算一个,张爱玲当然也算一个。相对于孤独来说,他们更害怕自欺,哪怕剔出自己的血肉,他们也不能让那种伪思想在自己的灵魂里存身。
  胡兰成没有这样的力量,在他貌似潇洒坦率甚至恣肆的背后,是对于社会文化模式的刻意逢迎。除了强调自己将张爱玲看得最重,他还一直声称,他深爱结发妻子玉凤,尽管她相貌平庸、土气、没文化,但是,“我的妻至终是玉凤”,我“幼年时的啼哭都已还给了母亲,成年后号泣都已还给了玉凤”,经历了与玉凤的一场死别后,“对于怎样天崩地裂的灾难,与人世割恩断爱,要我留一滴泪总也不能了”。
  糟糠之妻不下堂,向来是为国人赞扬的美德,胡适先生的情史虽然可以连篇累牍,但他到底没有抛弃汪冬秀,仍然可以充任大众心中的道德楷模。对于亡妻念念不忘,也符合国人的审美取向,悼亡之作层出不穷,根子可以追溯到《诗经》里: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兮!一唱三叹,人鬼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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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天津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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