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思考 中国人的精神(贰)   》 第46节:总督衙门论文集(41)      Gu Hongming

  现代民主和现代自由主义的伟大实践观念,那有别于现时代可以称之为欧洲文明的观念,构成了美国制度的基础。这种观念就是爱默生所谓“美国思想”。人们曾问歌德什么样的统治方式他认为最好,他回答说:“那种使所有统治方式都成为多余的方式”。现代欧洲的统治观念,即怎样使人民、使“民众”遵守秩序的观念,是动用警察手中的警棍和军人手中的刺刀,而独特的美国统治观念,是借助学校和教会,使民众就身于秩序,从而免除“皮鞭”、警棍和刺刀的拷掠。
  但美国人最初犯下一个错误,即他们不知美国文明是基于学校和教会,而不是建立在美国宪法的基础之上。美国人坚持按照他们早期“小木屋宪法”的模子来建学校和教会,而不是借助学校之光去阅读宪法,其结果,正如我们所见到的,是目前美国学校和教会所陷入的可怕状态。
  美国人如此迷恋他们的宪法,实在让人怜惜。斯特恩(Sterne)小说中的下士说,“在这个世界上,他绝不会继续前进,不会再给阁下带来荣誉。”托比(Toby)大叔说:“老天爷作证,他会继续前进的。”面对困惑,山姆大叔向律师求援。但一般说来,律师不宣告天理或上帝正义的法律,而只宣告依据于宪法的法律。人民、普通百姓当然不懂依据于宪法的深奥法律,于是,律师们便得以恣意妄为。简而言之,律师们根据宪法制订和解释深奥的法律,以使他们自己和任何能够付得起他们钱的人中意。
  由于对法律和宪法名目的尊重已经深深植根于其宗族的心灵,美国人民,美国普通民众曾一度对这种依据于宪法的深奥法律保持沉默。然而,尽管美国的平民百姓在学校所受的教育很是糟糕,但仍然有人对其心中上帝正义的法律有所了解。因此他们时常发现,那依据于宪法的法律与上帝正义的简单法律正相违反。
  于是,平民百姓只好动用“私刑”,但动用私刑是违反宪法的。因此,人们不得不召来持有刺刀和警棍的军警,不得不增加军警的人数,以对付与日俱增的私刑律师。
  这样,起初从“美国思想”出发依赖学校和教堂的美国人,现在则仰仗警棍和刺刀,被迫采用欧洲思想,陷于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中,结果,美国只能变成另一个欧洲。
  随后,美国的“律师”被送往国外去做外交官。他们在对待菲律宾人和与中国签订条约时,不是遵照上帝正义的法律行动,而是根据宪法的条文办事。这种宪法,他们出国之后加以扩充并称之为进步与文明的法则。然而拥有自己独特“救世主”的中国人发现,那种依据于宪法的法律、进步和文明意味着抢劫。而抢劫,尽管是富人抢穷人,强者抢弱者,但都明显违反了上帝正义的法律。正因此,中国人纷纷起来参加“义和团”并动用“私刑”——由此人们可以看到美国在眼下这场可怜而又可叹的悲剧中所起到的恶劣作用,同时人们还可以看到,他们支持、援助并最终采纳了其欧洲同伙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的情景。
  于是我们发现,现代“律师”是产生现代“警察”的真正和直接的原因,是现代欧洲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的代表。现代“律师”乃是假教士,正如现代警察乃是假军人一样。事实上,最初正是这种假教士,首先带来了欧洲的军国主义或滑膛枪崇拜。在中世纪的欧洲,拥有虔诚、正直教士的真正教会毋需武装人员便能使国内百姓安居乐业。那武装人员、真正的军人,则被用于保卫英格兰和苏格兰(或威尔士)的边境,以防止游牧民族即蛮夷的入侵,事实上,也就是制服夷人的野蛮。而当教会变成假教会,教士变成不诚实的教士时,国内的人民、那平民百姓就再也无法保持秩序了。因此,另一种被称之为帝国主义者的武装人员——古斯塔夫(Gustavus),克伦威尔,腓特烈——不得不出来维持国内的和平与秩序,等待那些名副其实的教士的到来一公理通行之前,只好依靠强权。
  然而他们等来的不是真正的教士,而是律师。他们一来就开始建立称之为“宪法”的新教会。这些律师不是减轻武装人员维持和平与秩序的任务,以减轻人民为养活这些武装人员所承受的负担,而是宣告需要更多的武装人员,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维持和平与秩序,而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并捍卫宪法——这种宪法意味着财产权,意味着律师以及为律师付酬的富人的财产权。于是,武装人员发展成为现代“警察”,这种警察不是勇士,骑士或真正意义上的武士,而是“士兵”,一个佣工和雇佣者,一个战斗者,一种原始意义上的武士,即律师、富人、外交官及资本家豢养的走狗。他们被雇佣来不是为了维持和平与秩序,而是保护财产、保护铁路旁轨辛迪加(96 )和鸦片仓库。这就是冒牌帝国主义或殖民政策的根源,是欧洲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的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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