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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典 》 聊齋志異 》
曾友於
蒲鬆齡 Pu Songling
曾翁,昆陽故傢也。翁初死未殮,兩眶中淚出如瀋,有子六,莫解所以。次子悌,字友於,邑名士,以為不祥,戒諸兄弟各自惕,勿貽痛於先人;而兄弟半迂笑之。
先是翁嫡配生長子成,至七八歲,母子為強寇擄去。娶繼室,生三子:曰孝,曰忠,曰信。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義。孝以悌等出身賤,鄙不齒,因連結忠、信為黨。即與客飲,悌等過堂下,亦傲不為禮。仁、義皆忿,與友於謀欲相仇。友於百詞寬譬,不從所謀;而仁、義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
孝有女適邑周氏,病死。糾悌等往撻其姑,悌不從。孝憤然,令忠、信閤族中無賴子、往捉周妻,搒掠無算,拋粟毀器,盎盂無存。周告官。官怒,拘孝等囚係之,將行申黜。友於懼,見宰自投。友於品行,素為宰重,諸兄弟以是得無苦。友於乃詣周所負荊,周亦器重友於,訟遂止。
孝歸,終不德友於。無何,友於母張夫人卒,孝等不為服,宴飲如故。仁、義益忿。友於曰:“此彼之無禮,於我何損焉。”及葬,把持墓門,不使合厝。友於乃瘞母隧道中。未幾孝妻亡,友於招仁、義同往奔喪。二人曰:“‘期’且不論,‘功’於何有!”再勸之,哄然散去。友於乃自往,臨哭盡哀。隔墻聞仁、義鼓且吹,孝怒,糾諸弟往毆之。友於操杖先從。入其傢,仁覺先逃。興方逾垣,友於自後擊僕之。孝等拳杖交加,毆不止。友於橫身障阻之。孝怒,讓友於。友於曰:“責之者以其無禮也,然罪固不至死。我不怙弟惡,亦不助兄暴。如怒不解,願以身代之。”孝遂反杖撻友於,忠、信亦相助毆兄,聲震裏黨,群集勸解,乃散去。友於即扶杖詣兄請罪。孝逐去之,不令居喪次。而義創甚,不復食飲。仁代具詞訟官,訴其不為庶母行服。官簽拘孝、忠、信,而令友於陳狀。友於以面目損傷,不能詣署,但作詞稟白,哀求寢息,宰遂消案。義亦尋愈。由是仇怨益深。仁、義皆幼弱,輒被敲楚。怨友於曰:“人皆有兄弟,我獨無!”友於曰:“此兩語,我宜言之,兩弟何雲!”因苦勸之,卒不聽。友於遂扃戶,攜妻子藉寓他所,離傢五十餘裏,冀不相聞。
友於在傢雖不助弟,而孝等尚稍有顧忌;既去,諸兄一不當,輒叫駡其門,辱侵母諱。仁、義度不能抗,惟杜門思乘間刺殺之,行則懷刀。
一日寇所掠長兄成,忽攜婦亡歸。諸兄弟以傢久析,聚謀三日,竟無處可以置之。仁、義竊喜,招去共養之。往告友於。友於喜,歸,共出田宅居成。諸兄怒其市惠,登門窘辱。而成久在寇中,習於威猛,大怒曰:“我歸,更無人肯置一屋;幸三弟念手足,又罪責之。是欲逐我耶!”以石投孝,孝僕。仁、義各以杖出,捉忠、信,撻無數。成乃訟宰,宰又使人請教友於。友於詣宰,俯首不言,但有流涕。宰問之,曰:“惟求公斷。”宰乃判孝等各出田産歸成,使七分相準。自此仁、義與成倍加愛敬,談及葬母事,因並泣下。成恚曰:“如此不仁,真禽獸也!”遂欲啓壙更為改葬。仁奔告友於,友於急歸諫止。成不聽,刻期發墓,作齋於塋。以刀削樹,謂諸弟曰:“所不衰麻相從者,有如此樹!”衆唯唯。於是一門皆哭臨,安厝盡禮。自此兄弟相安。
而成性剛烈,輒批撻諸弟,於孝尤甚。惟重友於,雖盛怒,友於至,一言即解。孝有所行,成輒不平之,故孝無一日不至友於所,潛對友於詬詛。友於婉諫,卒不納。友於不堪其擾,又遷居三泊,去傢益遠,音跡遂疏。又二年,諸弟皆畏成,久亦相習。
而孝年四十六,生五子:長繼業,三繼德,嫡出;次繼功,四繼績,庶出;又婢生繼祖。皆成立。效父舊行,各為黨,日相競,孝亦不能呵止。惟祖無兄弟,年又最幼,諸兄皆得而詬厲之。嶽傢近三泊,會詣嶽,迂道詣叔。入門見叔傢兩兄一弟,弦誦怡怡,樂之,久居不言歸。叔促之,哀求寄居。叔曰:“汝父母皆不知,我豈惜甌飯瓢飲乎!”乃歸。過數月夫妻往壽嶽母,告父曰:“兒此行不歸矣。”父詰之,因吐微隱。父慮與叔有夙隙,計難久居。祖曰:“父慮過矣。二叔聖賢也。”遂去,攜妻之三泊。友於除捨居之,以齒兒行,使執捲從長子繼善。祖最慧,寄籍三泊年餘,入去南郡庠。與善閉戶研讀,祖又諷誦最苦。友於甚愛之。
自祖居三泊,傢中兄弟益不相能。一日微反唇,業詬辱庶母。功怒,刺殺業。官收功,重械之,數日死獄中。業妻馮氏,猶日以駡代哭。功妻劉聞之,怒曰:“汝傢男子死,誰傢男子活耶!”操刀入,擊殺馮,自投井死。馮父大立,悼女死慘,率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撻道上以辱之。成怒曰:“我傢死人如麻,馮氏何得復爾!”吼奔而出。諸曾從之,諸馮盡靡。成首捉大立,割其兩耳。其子護救,繼、績以鐵杖橫擊,折其兩股。諸馮各被夷傷,哄然盡散。惟馮子猶臥道周。成夾之以肘,置諸馮村而還。遂呼績詣官自首。馮狀亦至。於是諸曾被收。
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門外。適友於率一子一侄鄉試歸,見忠,驚曰:“弟何來?”忠未語先淚,長跪道左。友於握手拽入,詰得其情,大驚曰:“似此奈何!然一門乖戾,逆知奇禍久矣;不然,我何以竄跡至此。但我離傢久,與大令無聲氣之通,今即匐伏而往,徒取辱耳。但得馮父子傷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則此禍或可少解。”乃留之,晝與同餐,夜與共寢。忠頗感愧。居十餘日,見其叔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凄然下淚曰:“今始知從前非人也。”友於喜其悔悟,相對酸惻。俄報友於父子同科,祖亦副榜,大喜。不赴鹿鳴,先歸展墓。明季科甲最重,諸馮皆為斂息。友於乃托親友賂以金粟,資其醫藥,訟乃息。舉傢泣感友於,求其復歸。友於乃與兄弟焚香約誓,俾各滌慮自新,遂移傢還。
祖從叔不願歸其傢。孝乃謂友於曰:“我不德,不應有亢宗之子;弟又善教,俾姑為汝子。有寸進時,可賜還也。”友於從之。又三年,祖果舉於鄉。使移傢,夫妻皆痛哭而去。不數日,祖有子方三歲,亡歸友於傢,藏伯繼善室,不肯返。捉去輒逃。孝乃令祖異居,與友於鄰。祖開戶通叔傢。兩間定省如一焉。時成漸老,傢事皆取决於友於。從此門庭雍穆,稱孝友焉。
異史氏曰:“天下惟禽獸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詩書之傢往往蹈之也!夫門內之行,其漸潰子孫者,直入骨髓。古雲:其父盜,子必行劫,其流弊然也。孝雖不仁,其報亦慘,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於弟,宜其有操心慮患之子也。若論果報猶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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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大話聊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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