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九年(814)冬,闲居三年的白居易回到朝廷,任太子左赞善大夫。在偏僻的山村憋了整整三年,白居易有太多的想法希望表达出来,有太多的激情需要释放,他工作热情甚至比三年前更高了,该他说的、不该他说的,他统统想插上一句,让人觉得似乎只有他一人在操心国家大事,这就使他的同僚们感到十分别扭。三年前,他是左拾遗,是个该说话的官;现在,他是辅佐太子的官员,一般的朝政事务与他没有太大关系,但诗人还没有熟悉自己的新身份,常常做出一些“越位”的事情。这一年,堂堂的宰相武元衡被刺客杀死在大街上,诗人听到消息后义愤填膺,情绪无法控制,第一个上疏给皇帝,要求捉拿凶手。这让有关人士十分被动,他们知道皇帝现在已经不大看好白居易,于是上疏指责白居易“越职言事”,不在其位而乱插足他人事务,放碍他人公务。白居易写新乐府诗时已经得罪了不少权要,触犯了“众怒”,这些人群起而攻之。有人还提出新的罪证,说白居易的母亲因看花堕井而死,而他在守丧期间还写有诗《赏花》及《新井》,浮华无行,全无心肝,甚伤名教。就这样,白居易遭遇他人生中的第一次重大挫折,被贬为江州刺史。在他上任途中,中书舍人王涯——那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死于“甘露之变”的名角,落井下石,说白居易的所作所为,不能做地方的父母官,于是追诏将他再贬为江州司马。
说白居易“越职言事”,不免让这位热血青年心灰意冷,满肚子都是不服气;说到他的母亲,这位伟大的诗人就会无言以对,惟有泪千行了。拿白居易的母亲做文章,这一招确实够阴险歹毒,这个问题是白居易心中永远的伤痛,白居易无法辩解,不愿辩解甚至不愿面对。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四十一岁时,娶了十五岁的陈氏,陈氏的母亲白氏却是白居易祖父白锽的女儿。也就是说,身为白锽长子的白季庚在不惑之年迎娶了妹妹的才及笄的女儿,即白居易的父母为舅甥。对于这个关系,晚清的国学大师罗振玉及二十世纪的国学大师陈寅恪都有详细的考索,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唯一可为之辩解的是白居易的父母可能没有血缘关系。因为古代女子再嫁后,她们未成年的儿女往往会改随养父所姓。白季庚的这位妹妹可能是她的母亲由韩家寡妇改嫁给白锽为侧室时带过来的。不过,不论真实情况如何,这桩婚姻给白家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即使白居易后来做了名人,官高禄厚,对于这一问题始终是含糊其辞。
白居易经常在奏疏等提到自己母亲病重,经济压力大,希望找份待遇更好的官职,如他的《奏陈情状》:“臣母多病,臣家素贫,甘旨或亏,无以为养。养阕甘馨之费,病乏药石之资。”因为没有钱给母亲买药治病,希望皇上理解他的难处。白居易的母亲是不是在重压之下产生了心理问题,我们无法考证,不少文献都肯定指出白居易的母亲有“心疾”,这“心疾”就是精神状态不太健康。白居易二十九岁才参加进士科考试,三十五岁左右才成婚,可能与他这个患病的母亲也有些关系。
据高彦休的《阙史》记载,白居易的母亲因为“悍妒”得了心疾。白季庚死后,白家的生活陷入窘困之中,白居易与他的弟弟要为衣食发愁奔忙,经常向邻居乞讨周借,母亲又气又急,病情更加严重。有次白居易去宣城,家中的母亲突然发病,用刀自杀,幸亏为他人救下。白氏兄弟遍访名医,也没有将他们的母亲彻底治好。后来白居易做了官,有了闲钱,专门请了身强体壮的婢女看护,终日陪伴在她身边。但百密一疏,他母亲还是趁人不注意投井自杀了。这在当时,是个重要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政府官员的母亲自杀,马上会联想到是否受到子女虐待等问题,对朝廷的形象会有很大影响。白居易当时是京兆府的户曹参军,审理案件的是京兆尹裴度。下属出现这样的事故,裴度也难以接受,幸亏有位叫薛存诚的官员出来证明:说他与白居易是邻居,知道白居易的母亲患精神病已经很久了。她发病时,经常大呼小叫,闹得邻居们都不得休息。裴度以为薛存诚是为了维护官员形象而做的伪证,偷偷将他叫去表示感谢,后来知道薛存诚说的是实情,便对白居易同情起来,后来也一直想方设法提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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