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红遍香港的刘德华自然不满足于仅仅红遍香港,在他心底的潜意识里,肯定有一个强烈的愿望,那就是红遍全球!他不是一个狂妄的人,他当然不会说出这样狂妄的话,即使有人问他,他也不会这样说。但是,让地球上所有的华人都来听自己唱歌,这才能算是“很多很多”吧。把这样的愿望表达出来,那是不为过的。别说是处在演唱事业高峰期的刘德华,任何一个有点名气的歌手,都会有希望自己的事业达到最高端,红遍全地球的想法,“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个道理谁都懂。
要把事业做大做强,呆在香港凭空想象是不行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刘德华必须为自己的影响力造势。一日,他突发奇想,决定远征加拿大,到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举办一场他的个人演唱会。
说起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到过加拿大的人可能都有印象,这座能够容纳50000多人的大型体育比赛场馆,除了具有世界头号性感明星的麦当娜,凭着她的演唱实力或者说是个人魅力,曾在这里举行过商业演出并获成功外,即便是西方国家的歌星,敢在这里一展歌喉的也是少之又少。而香港的歌星,包括徐小凤、谭咏麟等人到多伦多去演出,也不敢有进军天虹体育馆的奢望。因为,到这里演出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即使卖出10000张票,也不过坐了体育馆的一角而已。扣除场租、往返机票、各种开销……别说赚,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连自己的声誉都要掉价。
前面说过,刘德华是属牛的,“初生牛犊不畏虎”,他偏要与自己“过不去”,偏要当第一个到天虹体育馆“吃螃蟹”的亚洲歌手。
他的演出会成功吗?朋友们都为他捏一把汗。
但是,在刘德华的心里,他为自己定下了惟一的目标:这场首次在异国他乡举办的个人演唱会只能成功!因为这次的演唱会,可以说是一次尝试,这个头开好了,以后再到其他国家举办这样的演唱会就有经验了。因此,他与他的演出班子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得十分细致,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都想好了应对措施,确保演唱会万无一失。
刘德华是聪明的,他当然知道即便加拿大的华人再多,也不可能卖满50000张票。
到时候如果空座太多,既影响自己的演唱情绪又影响观众对自己的崇拜心理。由此,他与他的一班演出人马反复商讨,最后决定把天虹体育馆隔出一个15000座的看台,这样一来,他对自己这场个人演唱会的演出效果就有把握了。
1992年春天,票价高达88加元(约合港币600元)的《刘德华SKYDOME传情达意演唱会》在加拿大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正式开唱了。
那天,多伦多天虹体育馆四周流光溢彩,人头攒动,像狂欢节一样热闹。许许多多的华人,甚至还有洋人,都怀着期盼的心情来观看刘德华——这位第一个走上天虹体育馆舞台的亚洲歌手。果然,刘德华没有让大家失望,他一出场,就给全场带来了一片绚烂:他一改平时的洒脱随意,身穿为此次演出而特制的、价格昂贵的珠片衫,使整个舞台在灯光的闪烁下色彩斑斓、光芒四射,全场的“刘氏”歌迷、影迷的情绪立即被调动得热烈而又疯狂。那天,刘德华声情并茂地唱了一首又一首,每唱完一首歌,都给狂热中的观众添上了一把火,使得场内的气氛更加热烈。这种热烈的气氛又感染了台上的刘德华,由此形成互动,使他的演唱越发激情饱满。
无论是从演唱效果还是从社会影响看,《刘德华SKYDOME传情达意演唱会》都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无疑使刘德华欣喜万分。他说:“在多伦多体育馆场外,米高积逊、麦当娜等巨星之旁,有一张小相,是一个身穿珠片衫兼珠片裤的男歌手,那个人正是区区在下。”
这番话初看并不觉得什么,似乎只是一句大实话而已。可是只要你仔细咀嚼,就能从这番话的意思中嚼出味道,这个中滋味,既有自信,又有自豪。总之吧,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刘德华的多伦多个人演唱会,是他朝异邦拓展迈出的第一步,也是华人歌星在此演唱取得的首次成功。这个成功,代表着香港,代表着亚洲歌手在多伦多天虹体育馆开唱的创举,亦证明了刘德华在演唱功力上的超凡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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