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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骂最多的人和最多人骂的人--李敖 Most people curse curse most people - Li Ao 》
五、为文学开窗(1)
陈才生 Chen Caisheng
1965年6月5日,李敖在论战的硝烟中,突然游兴大发,乘车南下,来到了台湾著名的风景区——高雄大贝湖。离开了喧嚣的闹市,望长天一色,湖光猗旎,李敖完全陶醉在大贝湖的湖光山色之中了。游玩途中,街头小摊上出售的一本书引起他的注意,这便是当时正走俏一时的琼瑶的长篇小说《窗外》。 向往战斗的李敖,又找到了一个新的目标。 50年代和60年代初的台湾文坛,正是“战斗文艺”猖獗的年代。国民党当局为了“反共复国”的政治需要,在文化界对新闻出版业进行全面的严厉控制,出台了一套箝制言论的法规,取缔具有革命倾向的,特别是“五四”以来大陆的大部分新文学作品,通过建立文艺团体(如“中华文艺奖金委员会”、“中国文艺协会”等)、出版“反共”文艺刊物(如《文艺创作》、《幼狮文艺》等)、颁发文艺奖金、制定文艺政策、开展“国军”文艺运动等手段,推行所谓的“战斗文艺”,在文艺作品中提倡所谓“反共救国”的“战斗精神”,“反共”文学泛滥一时。在“反共”文学的主潮中,一些作家逐渐看穿了国民党“光复大陆”的神话,“身在异乡为异客”的焦灼和重返大陆家园之梦的破灭,使他们普遍患上了“怀乡病”。乡愁小说、乡愁诗、乡愁散文应运而生。他们写乡野传闻,忆故人旧事,状漂泊沦落之景,抒寻根归源之情,这种民族情、祖国情、乡土情亦成为当时文坛的一个重要现象。由于这种中性文学对当时的政治触犯较少,遂有了一块生存之地。琼瑶正是在这种中性文学中成长壮大的一位作家。 琼瑶,原名陈,笔名琼瑶、心如、凤凰等。湖南衡阳人。生于1938年4月。1949年随家迁往台湾。她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受到良好的家教,9岁时在上海《大公报》儿童版发表文章《可怜的小青》。16岁在台湾《晨光》杂志发表短篇小说《云影》,读高中时已发表作品二百余篇。1963年,她的第一部自传式长篇小说《窗外》出版,一举成名。随之又有《六个梦》、《烟雨》、《幸运草》、《菟丝花》、《几度夕阳红》等长篇问世,在港台地区引起轰动。60年代中期,是一个“琼瑶热”的时代。 琼瑶是一位比较成功的言情小说家,美化人生的爱情理想是她作品的主旋律。她小说中的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的基本倾向是追求真情流泻的爱、忠贞不渝的爱、有文化有教养有道德的爱。她主张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个性解放,以及家庭的民主和睦。这种温情软调的文学正好适应60年代台湾社会新兴中产阶层的需要。面对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面对人际关系的冷漠和疏离,人们寻求着心理上的逃避和平衡,尤其是那些正值青春初萌而又面临升学或就业压力的少男少女,更是企盼在文学作品中寻找他们憧憬中的爱情王国。此时,多情善感的琼瑶为读者编织了一件件梦的衣裳,在烟雨和爱的浮云中进行爱的旅行。但也不可否认,由于她生活天地的狭窄,作品取材缺乏广度,思考领域缺乏深度,对读者很难产生永久的历史震撼力。 面对文坛的种种现状,在文化思想的第一线搏杀的李敖十分不满。他认为目前的台湾文坛就像一间没有窗的暗室,“人们摸到的,只是断烂朝报;呼吸到的,只是乌烟瘴气;听到的,只是鬼哭狼号”。他将台湾文坛的作家划为十派:即新八股派、新之乎者也派、旧的吗了呢派、新鸳鸯蝴蝶派、表妹派、新剑侠派、新活见鬼派、广播剧派、古装派、新闺秀派。他认为此类文学“缺乏营养、缺乏气魄、缺乏不受精神虐待的自由,也缺乏一盏真正的‘智慧的灯’”。①因此,他除了在暗室中要“自造光芒”,号召人们“向积极、向上、面对现实的西方振作精神学习”②之外,还要反击,对这种文坛怪象和粗制滥造的文学进行猛烈抨击。在文学乱象之中,他要找一个切入点,找一个靶子,但这个目标一直未确定下来。 此时,由于王尚勤的离去,李敖“李代桃僵”,又结识了美国海军情报中心的秘书吴海蒂,海蒂被电影《窗外》的导演看中,饰演剧中的女主角江雁容。在她的多次推荐下,李敖有了读一读《窗外》的念头。大贝湖游览期间,他在旅馆里挑灯夜读,通宵达旦。看着被自己批注得乱七八糟的《窗外》,他认为自己的切入点找到了,靶子确定了,他决定以此书为个案,对台湾文坛的陈腐风气开刀。于是,一篇文章的雏形在他的脑海中形成。 李敖与琼瑶并不认识,就在他写作这篇文章期间,两人才有了第一次交往。那是1964年的6月中旬,他应聂华苓、潘琦君、徐钟佩、张明、张兰熙、华严等女作家邀请,在华严家中吃饭,在这里,他认识了在文坛崭露头角的琼瑶。琼瑶亲切和善的面孔,成熟优雅的举止,沉稳智慧的谈吐,给李敖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对她的作品,李敖依然不敢恭维。他在极短的时间里,写下了长达两万余字的长文《没有窗,哪有“窗外”》,发表在1965年7月1日出版的《文星》杂志第93期。在该期的“编辑室报告”里作者写道: 琼瑶女士,以她的软弱的心灵,混沌不清的思想,老得掉尽大牙了的观念,借她的一本又一本的小说,哭哭啼啼地把我们年轻的一代带入一个可怕的噩梦。《窗外》这本书,就是一个显例,可是这本书却一版又一版的重印,甚至还要拍成电影,继续扩大它对青年们的麻醉。 我们认为,“暴得大名”的琼瑶女士是应该醒醒了,一个作家,如果仅仅以“媚世”的作品来取悦群众,这种做法是卑下的,不可取的。在此时此地,拿笔杆的人必须面对现实,向愚蠢、软弱和盲目挑战,绝不能再躲在烟雨濛濛的象牙塔里去做他的六个梦。① 《窗外》写的是一个18岁的高中女生江雁容与她44岁的老师康南恋爱的故事。李敖认为这部小说所宣扬的观念对社会青少年是一种误导。作品中的人物依然是传统观念的奴隶,他们并没有认清什么是爱情的本质,真正的爱情是自由的,是“妈妈管不着”的。“爱情不是‘永恒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教它永恒;爱情不是‘专一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教它专一。结果烦恼、烦恼、乌烟瘴气的烦恼!”今日的青年少年,就是在这样的暗室中被熏陶、被围困,他们凭借作家们为他们营造的所谓“窗”,望到的无非是这种乌烟瘴气的迷雾。“‘如果青年的梦和希望’竟是花呀、草呀、月亮呀、‘淡淡的哀愁’呀、妈妈的话呀、罪恶感呀、传统的性观念呀、皱眉呀、无助呀、吟诗呀、苍白呀……这一套的话,那么这本《窗外》的作者,显然是这些‘梦和希望的代言人’。岂止是代言人,她还是他们的偶像,她的书是他们的经典。她在传统的集中营里面,为软弱的一代编织了新文网,使他们更僵化了思想,走向了做顺民之路。这些‘罪状’,又岂是善良的琼瑶想象得到的吗?”李敖认为,琼瑶是在用“媚世”的写作来取得读者的“共鸣”,这是与作家的身份不相称的。真正的作家应该能敲打出一种声音,使“人同此论”,而不是随波逐流,降格取媚。群众需要的是阳刚、笑脸与活力,而不是软弱的眼泪与苦恼的痕迹。他应该知道,“这个世界,除了花草月亮和胆怯的爱情以外,还有煤矿中的苦工、有冤狱中的死囚、有整年没有床睡的三轮车夫和整年睡在床上的要动手术才能接客的小雏妓……她该知道,这些大众的生活与题材,是今日从事文学写作者所应发展的新方向。从事这种题材的写作,它的意义比一部个人的爱情小故事要大得多。一部斯多威的《黑奴吁天录》,可以引起一个南北战争;一部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可以诱发一次农奴解放。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一定在动脉深处,流动着群众的血液。在思想上,它不代表改革,也会代表反叛。” 文章发表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原子弹的效果”。在官方媒体上,《中华日报》副刊于1965年7月21日、26日发表王集丛的文章《“反派”小生》和《先天性的毛病》,指出李敖是专门和人抬杠、唱反调的“反派”,这同样是一种“媚世”的作派。并对李敖的爱情观展开批评。1965年8月,《中华日报》又登出凤兮的文章《作家走出小世界》,认为李敖之文是在“钻牛角尖”,李敖劝告琼瑶应写的雏妓之类,在台湾只是“癣疥之疾”、“秋毫之末”,真正重大的课题应该是“反攻大陆”、“恢复大陆同胞已经失去的自由”。11月1日,《幼狮文艺》又发表隐地的文章《狂妄与偏激》,认为李敖“目空一切”、“狂妄偏激”、令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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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华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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