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薄葬”的帝王。
218年,曹操颁布了一道《终令》,其中说:
“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
《终令》明确提出,死后不要厚葬,要将自己埋葬在瘠薄的土地上,依照原有的高度作为圹墓,陵上不堆土,也不植树。
一年后,曹操为自己准备了送终的四季衣服,分别盛放在四个箱子中,上面写明春夏秋冬,并留下一个遗嘱:“有不讳,随时以殓,金珥珠宝之物,一不得送。”意思是说,我如死了,请按当时季节所穿的衣服入殓。金玉珠宝铜器等物,一概不要随葬。在上一节引述的《遗令》中,曹操又一次重申了死后“薄葬”的要求,即“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者,勿遗。”及“敛以时服,葬之于邺之西冈上”。
历代帝王都把陵寝作为社稷江山的象征,他们大多从登基日起,便下令建造陵墓,而且这些陵墓大多耗费惊人。为什么曹操却反其道而行之,力主“薄葬”呢?若稍加考证,不外乎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摆在最前面和分量最重的一部分,当是与其一生崇尚节俭分不开的。
217年岁末,天气寒冷。一天,曹操登上铜雀台,环顾四周。突然,一个青年女子出现于他的视线。该妇女头戴饰物,身著绫罗,十分华丽。曹操看后,勃然大怒,立即派士兵前去盘问。士兵报告说,此女乃曹操之子曹植的妻子。曹操听后没有言语。第二日,一道诏令送到曹植府上,内容是说其妻违反家规,不事节俭,专好华丽,请其自裁。曹植之妻无奈,只好自缢身亡。原来,一生节俭的曹操曾制定了家规,规定后宫的妃嫔衣服上不得织锦饰绣,侍女的衣裙不准超过鞋帮。宫廷里的帷帐和屏风,破旧之后缝补一下继续使用,所有人员所盖的棉被和垫褥,一律不准织有花纹。
曹操不仅对家人和官吏要求极严,自己的生活也十分俭朴。据《曹瞒传》记载:“太祖为人佻易天威重,好音乐,偶优在侧,常以日达夕。被服轻绡,身自佩小磐囊,以盛手中细物,时或冠恰帽以见宾客。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及欢悦大笑,至以头没杯案中,肴膳皆治汗巾帻,其轻易如此。”当时,天下闹灾荒,中原常发生人吃人的事情。军中无粮,靠采桑椹、摸河蚌充饥。曹操颁发了《屯田令》,动员士兵种田,解决了粮食问题。由于资财匮乏,曹操带头不穿皮革制作的衣服。曹操患头风病,官员们劝他做一顶皮帽,以御风寒。但他戴了一顶绢帛做的帽子,不破先例。在他的影响下,官员们都不戴皮帽子了。
当然,曹操毕竟是曹操,不是李操、王操、朱操、毛操和什么乱七八糟不靠谱的操。曹氏力主薄葬,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防盗。虽说中国历史上盗墓之盛始于春秋,但无论是先行一步的秦人,还是怀着复仇心理后发制人的项羽,都没有明目张胆地设置刨坟掘墓的官吏,只是趁兵荒马乱之机劫掠一番。但自董卓之乱后,却大不一样了,蜂起争雄的各路军队经费严重不足,纷纷干起了盗墓的勾当。曹操也不例外。鲁迅在《清明时节》一文中提到的曹操设置“摸金校尉”,专门做盗墓勾当之事,最早见于《讨曹檄文》。200年,袁绍发兵进攻许昌,讨伐曹操,“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代袁绍所作讨伐曹操的《檄文》,其中有一段指责这位老奸巨滑的曹阿瞒,除设立“摸金校尉”之类的官职外,还创立了同一类型的“发丘中郎将”官职。
顾名思义,发丘就是盗墓,只是这种行当是以官家的身份出面而已,这种公开的盗掘,当是不折不扣的官盗。为了对这一行业表示重视,曹操于日理万机中,曾亲自指挥发掘古代帝王陵墓,用出土金宝换取世俗的钱财,以养活自己日渐庞大的军队。《檄文》曾言及:“梁孝王,先帝母弟,坟陵尊显,松柏桑梓,犹宜恭肃。操率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今圣朝流涕,士民伤怀。又署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毁突,无骸不露。”(《后汉书·袁绍传》)尽管此事是曹操的敌人以叫骂的形式出现,自有夸大的成分,但曹氏所设立的盗墓官职当不是空穴来风。据说曹操见到此《檄文》惊出一身冷汗,头痛病已顿有好转,遂大笑道:“陈琳文事虽佳,其如袁绍武略之不足何?”曹操虽未把儒生陈琳与匹夫袁绍放在眼里,但对说他设官盗墓之事没有辩解,这在看客眼里,似乎不值一哂,又似乎是默认了。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